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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基督宗教 |
非基督宗教 féi jīdūzōngjiào RELIGION, NON-CHRISTIAN 参阅: 266宗教 240非基督宗教神学 595传教神学 (一)概念说明:「非基督宗教」(non-Christian religion) 一词是指在基督宗教(Christianity)以外,与基督宗教不同的整个广阔的世界宗教而言。这种称谓是以基督宗教为中心点来称呼其他的宗教。同样,佛教也可以称呼其他的宗教为「非佛教宗教」,而为伊斯兰教而言,其他宗教(包括基督宗教)也就是「非伊斯兰宗教」了。就名称而言,这种称呼方法是合法的,但它却是一个否定的词汇。如此,这个词汇并没有把其他与自己不同的宗教正面的、丰富的意义述说出来。如此说来,非基督宗教一词,仍然反应出从前教会对其他宗教的否定态度,如圣西彼连(Cyprian, 约200-258)所说:「教会之外无救恩」。虽然这句名言从没有获得教会的正式定断(DS 792,802,875,3869-3870),但事实上它却表达出二十世纪以前基督教会内相当普遍的一种态度。 (二)梵二大公会议(1962-1965)发表了《教会对非基督宗教态度》宣言( 在面对非基督宗教时,正进一步走向一个正面而开放性的神学理解,也准备好与世界各宗教进行交谈,好为人类的福祉服务。教会肯定:世上所有民族、所有宗教共同组成一个团体,教会尊重印度教、佛教、伊斯兰教的精神、文化,与伦理价值。这个宣言结束了(至少在理论上)世纪以来基督宗教和犹太教之间相互的仇视和敌意。 (三)教宗若望保禄二世(John Paul II, 1978- )在其通谕《救主使命》(Redemptoris missio, (1) 关于与其他宗教的弟兄姊妹交谈,该通谕提出积极的看法:「宗教交谈是教会传播福音使命的一部分,是彼此相识和充实的工具。交谈并不违背向万民传教,而是向万民传教的一种表达。在基督内,天主召唤所有民族归向祂,祂愿意与他们分享祂的启示和爱的圆满。祂藉着人们的精神富藏,成功地使自己出现,临于全体人民,他们的宗教就是他们精神富藏的基本表达,即使有时含有差距、不完美和错误(教宗保禄六世,《梵二大公会议第二次会议开幕词》(1963, 9, 29) (NAE 2;LG 16;AG 9)。 (2) 因此,宣讲基督和致力宗教交谈之间,必须维持连系,但也必须保持各自的特色,二者不应被混淆、操纵或取代。 (3) 宗教交谈并不减轻宣讲基督的责任。其他宗教追随者能领受天主的恩宠,并能不依照基督订立的正常方法而得救的事实,不能因此取消天主愿意所有的人接受信仰和洗礼的召唤。(LG 14,AG 7)应该深信教会是得救恩的正常方法,以及只有她享有救恩方法的完满性。进行交谈的人都应怀抱这样的信心(UR 3,AG 7)。 (4) 透过交谈,教会寻求发现『圣言的种子』(AG 11,15)、『启迪所有人的真理之光』(NAE 2),这些能在个人和人类宗教传统中找到。交谈建基于希望和爱德上,并在圣神内产生果实。其他宗教对教会构成正面的挑战,他们激励她去发现基督临在和圣神工作的讯号,并更深入捡讨她自己的身份,为完满的启示作证。 (5) 交谈的人,必须贯彻他们自己的宗教传统和信念,而且胸襟开阔去了解对方,没有伪装或狭窄的心意,以真理、谦逊和坦诚,知道交谈能充实每一方。必须不放弃原则,也不应有虚假的和谐主义。反之,却应该在见证方面,彼此的授受,使得双方在宗教探索和体验的道路上都有进步,同时使人们能消除偏见、不容忍和误解。交谈导致内心的净化和皈依,若能以顺服圣神的心去从事,便能获得神灵方面的果实。 (6) 交谈的范围很广,而且能以多种形式和表达进行:从正式代表之间的交谈,到对整体发展和维护宗教价值的合作,从分享自己属灵的经验,到『生活对话』都是。每位信友都被召去实践交谈,在他们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中,藉他们的榜样,与不同宗教的信徒建立关系(《平信徒》劝谕35)。他们中有些人也能够藉探讨和研究作出贡献(AG 41)。 (四)亚洲主教协会(The Federation of Asia Bishops' Conferences)曾经在1974年4月22~27日第一次在台北举行的全体会议中,探讨过与非基督宗教交谈这个题目。在亚洲主教协会之内,还设有一个「主教教际事务讲习会」(Bishops' Institute for Interreligious Affairs),第一次会议在1979年10月11~19日,在泰国Sampran举行。 (五)普世教协(World Council of Churches)于1968年在乌普沙拉(Uppsala)举行的全体会议中,也强调与非基督宗教交谈的重要性。1971年普世教协的常务委员会发表了一份声明:「普世教协与其他宗教和意识形态人士交谈」(WCC and the Dialogue with Persons of Other Religions and Ideologies)。 (六)世界宗教会议(The World Conference of Religions)在1970年日本京都会议之后,便发表了一份为所有来自各种宗教团体(包括基督徒)的参与者所共有的基本信仰宣言。 (七)世界宗教议会(The Parliament of the World's Religions)于 「我们向这个星球上的所有居民发出呼吁:除非个人的意识改变了,地球不能改变得更好。我们恳求大家为个人也为团体意识的这项改变而努力,藉反省、默想、祈祷、思考来振起我们的精神力量,来达到心的归化。只要一起努力,我们可以移山,但若缺乏冒险的心意,又不愿意牺牲,我们的情况不可能有基本上的改变。故此我们要为一个共同的全球伦理努力,更要为对社会有利的、营造和平的、举世友爱的生活方式努力。 我们邀请所有人,男人和女人,有宗教的和没有宗教的,大家一起来奋斗。」 参考书目: 廖超凡(St. Neil),朱信译,《基督教与其他宗教》,台北:道声出版社,1967。 魏司道(J. G. Vos),赵中挥译,《基督教与世界宗教》,再版,台北:基督教改革宗翻译社,1981。 龚天民,《真理自明─ 基督教与佛教的比较》,台北:橄榄基金会,1990。 龚汉思(H. Kueng),田永正译,《基督信仰与其他宗教》,台北:光启出版社, 1974。 Buehlmann, W. God's Chosen People. New York: Orbis Book, 1982. Dupuis, J. Jesus-Christ a la recontre des religions. Paris: Descl, 1989. Eliade, M., ed. in chief. The Encyclopedia of Religion. 16 Vols. New York: MacMillan, 1987. Hike, J. and Paul F. Knitter, eds. The Myth of Christian Uniqueness: Toward a Pluralistic Theology of Religions. New York: Orbis Books, 1987. Kueng, H. and K. J. Kuschel, eds. A Global Ethic: The Declaration of the Parliament of the World's Religions. London: SCM Press, 1993. ─── and J. Ching. Christianity and Chinese Religions. New York: Double Day, 1989. Parrinder, G. Encountering World Religions. Edin-burgh: T. and T. Clark, 1987. Rahner, K. "Christianity and the Non-Christian Religions." TI, vol. 5. 117-134. Secretariatus Pro Non Christianis. "Dialogue and Mission: The Attitude of the Church towards Adherents of Other Religions." Bulletin 19 (1984): 205-219. Smart, N. The World's Religions: Old Tradition and Modern Transformation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9. The Pontifical Council for Interreligious Dialogue and The Congregation for the Evangelization of People. "Dialogue and Proclamation:Two Aspects of the Evangelizing Mission of the Church." Bulletin 24 (1991): 201-250. 谷寒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