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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现象学 |
宗教现象学 zōngjiào xiànxiàngxué RELIGION, PHENOMENOLOGY OF 参阅: 266宗教 269宗教史 168自然宗教 126民间宗教 473启示宗教 271宗教行为 (一)概念说明:宗教现象学phenomenology of religion与宗教历史不同。它不设法追寻宗教的成长与改变,而在搜集类似的宗教现象,却不管它们的历史关系和历史情况。宗教现象学是一种纯粹的比较宗教,根据宗教历史的发现,以类比及描述的方式显示现象。其目标在于了解这些现象,却不作价值判断。 (二)宗教现象学学术特色: (1) 宗教现象学的特殊工作就是整理并展示宗教各种不同的概念及现象。所谓宗教现象包括神明接触世俗的各种方法。在空间上:如河流、海洋、山岭等都是人与神明交会的圣地。在时间上:在某特殊节日或季节。神明的显现还可以包括物品,如:石头、星象、动物、植物等;或人:如祭司、僧侣、神秘家、先知、君王;以及团体:如家庭、部落、阶级、修会等。还有各种仪式:如取洁、祭献、祈祷、礼仪、神话、传说、祝福、咒语、以及经书的定为正典。此外,宗教现象还包括房屋、城市、尤其是庙宇的祝圣,以及对于元始、末世、及来生的教导等。 (2) 本来,不同宗教的相遇就会带出现象的比较;但都以争论和辩护居多,而不是科学性质的了解。作为一种科学的研究,宗教现象学的写作是一门相当近代的学科。莱乌(G.van der Leeuw,1890-1950)于1933年出版他的《宗教现象学》(Phaenomenologie der Religion),算是最古典的作品了。此外,研究的范围也可以从整体性的论述减缩到一个专题的研究,如单独讨论神明的概念、祈祷、祭献、司祭等等题目。 (3) 人们对宗教现象学的评价十分复杂,可谓毁誉掺半。有人誉之为宗教研究中十分「真实」的一门(吉普森A. Jepsen, 1900- )。但也有人认为它必须结合宗教历史,因为把现象从其生活脉络中抽离出来,是违反其固有的历史意义,忽略了宗教现象的可变性,只把握到它在整个景况中的某一个特定时辰,这种做法是太狭窄的;其次,把现象从宗教中过滤出来,这种隔离行为也会忽略了它在整个宗教架构中的真实意义。最后,宗教现象学自命中立,不作价值判断;不过,判断其实早已深藏在整部作品的结构、资料的排列、选择、强调与忽略中了。因此,所谓「绝对的中立」,只是宗教现象学的理想境界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