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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部 |
科学与宗教 |
科学与宗教 kēxué yǔ zōngjiào SCIENCE AND RELIGION 参阅: 391神学与科学 322信仰与理性 309俗化思想 308俗化主义 421教会与文化 (一)概念说明:科学science来自拉丁文的动词scire (认识)。此词的含义不祇一个,它可指多多少少可靠的知识之集合体,细分则为各种「科学」;每种「科学」都与可理解的世界观相结合。它也指一种透过批判实验及验证假设的方法研究各方面的经验。严格而言,它是指十七世纪以来所发展的自然科学,尤指物理科学。它又泛指一种可用于善或恶的威力(power),如人们论及「科学」造出氢弹。近年来,注意焦点由概念性(conceptual)问题(如科学与宗教的宇宙观如何取得协调?)转向伦理和政治的问题(如人类如何才能避免被科学与科技发展操纵到不像人的地步?)。同样地,为避免混淆起见,意义涵盖颇广的「宗教」一词也有待进一步地澄清(参 411)。 (二)虽然科学与宗教的争执偶而涉及方法与实际问题,但主要论点却是概念性的,即: (1) 任何宣称其教义与生活皆基于「启示真理」的宗教信条,与那只承认「人类理智」的研究方法,二者立场间的彼此敌对。加利略(G. Galilei, 1564-1642)的概念遭到教会的反对,是因为教会若接受他的概念,就会破坏整个中世纪基督宗教世界的亚里斯多德思想架构,以致争论焦点转到教会(含传统)权威与自由研究的对峙上。至于达尔文(Ch. Darwin,1809-1882)进化论的争端则是圣经直译主义(literalism)及天主启示的权威和人性尊严等问题纠缠不清。其实科学家们争论的关键在于独立自主(autonomy)权,惟恐外在权威干涉科学家本行的工作,结果科学就不像科学了。到今天,大部分的自主权已被容许了(参 309)。近代曾有人企图将科学与宗教的领域严格分开,以取得完全的自主(参 308),以致宗教与经验理解的共同根基全被截断,宗教便与人类的生活脱节了。再者,宗教若成了完全内向者,且满足于用自己的术语玩弄语言游戏的现状,而不接触其他的经验与语言,终必形同幻想。 (2) 所以真正的问题在于宗教如何与各学科保持良好关系,而不危及后者适度的自立。这需要科学家与神学家着手寻找共同的基础,然后才能进行「交谈」: 1)独断的科学实证主义(参 639)原本宣称科学知识是唯一可理解的知识。这种「知识」定义实在太狭窄,因科学的「网」虽可捕捉许多可研究的现象,却无权宣称网住实在界(参 637)中的一切事物。由于觉察到此限度,使得科学与宗教彼此接触时更为谦虚。此即因交谈而改变态度的最佳实例。 2)神学家在探测科学与神学(参 391)方法间之类比时,发现两者方法虽异,可是从「信仰寻求理解」这方面来看,则没有两样;神学的客观和其推理的严密方法犹如新物理学。若把神学称为「科学」的神学,是名实相符的。 3)由历史与社会科学的研究显示,科学与宗教须携手合作找出共同利益,才能超越环境中各种条件的限制。最近对「宗教经验」的研究,出乎意料地发现此经验比昔日想像的还普遍。上述三个交谈实例之所以能持续进行,是因共同假定了科学与宗教都关心同一个实在界,并意识到现代知识的支离破碎以及早期科学对事实世界与价值世界严格的划分,给人类带来的伤害所致。科学如果做片断及孤立的研究,便无法顾全整体,更无法把握人的价值与宗教价值。 (3) 另一种趋势是不把科学视为知识,而视为「威力」。这种动机部分来自政治,部分是科学工具主义(参 639)观点的结果。这趋势端赖科学的结果来判断科学,故不看科学所依靠的哲学性原则,而只把科学看成一种同于善或恶的实际威力。这种看法已渗入了政治界。 如此看来,领导未来「科学与宗教」间交谈的,很可能是试图用科学以追求宗教和政治价值的那些人,而不是致力于理论性整合的那些人。 参考书目: 李芬(Ch. E. Raven),《科学时代的信仰》,台南:人光出版社,1984。 唐佑之,《信仰与知识》,香港:证道出版社,1978。 道森(Ch. Dawsan),张川某译,《宗教与西方文化的兴起》,四川:人民出版社,1989。 霍伊卡(R. Hooykaas),钱福庭等译,《宗教与现代科学的兴起》,四川:人民出版社,1991。 Malinowski, B. Magic, Science and Religion. New York: Garden City, 19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