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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理


信理

xìnlǐ

DOGMA

参阅: 312信理定断 313信理神学 314信理发展 311信理史 414教会不可错误性

()概念说明:信理dogma是希腊字,来自动词dokein,即思考或好像是(it seems)dogma指人的观点、主张与信念。

教会与神哲学界自十八世纪以来对dogma描写如下:dogma是教会官方的主张,此主张实蕴涵于圣经的启示中(DS 3011CIC 749750)。如有人否认它,教会将视为异端分子并予以制裁(CIC 751)。因此dogma是由下列二因素建立的:1)形式因素:教会训导权(普世主教团、教宗或大公会议)宣布某一个道理显明且确定地是启示给人类的真理。2)内容因素:此宣布的道理是天主的、公开的及官方启示的部分,而不是私人的启示。

()简史:Dogma一字的概念在教会的历史中演变颇多。大体而言,其意义由广入狭。以下分成五阶段来论述:

(1)     在旧约和新约时代要注意下面两个因素:1)教会初期在圣神的推动下定出圣经正典。定出圣经正典也就是肯定那包含在圣经启示中的道理。圣经中的道理不但是教会信仰的准则,对救恩史的发展也颇有助益。2)古时提到dogma时含有政治性、法律性的意思(路二1;宗十七7;希十一23);也有的以梅瑟法律为dogma (弗二15;哥二14);或指宗徒会议所定的规条(宗十六4)

总之,在旧约和新约时代,多半将dogma视为政治、法律、纪律性的规则;但此规则和启示真理有密切的关系。

(2)     教父时代,安提约基的依纳爵(Ignatius of Antioch, +117)以耶稣的教训为dogma。奥力振(Origen, 185-254)清楚地分开了天主的dogma和人的教诲。金口若望(J. Chrysostom, 344-407)则又厘清教会性及哲学性用法的dogma。乐林人文森(Vincent of Lerins, +450)曾说:天主教会的dogma就是长久以来所相信的主张,这种说法影响了dogma狭义性解释的发展。犹斯弟尼安一世(Justinian I, 527-565)则把前几届大公会议所决定的道理视为天主的dogma,并把它们宣布为国家的法律。

(3)     中古时期的神学家们是以信条(articulus fidei)表示出dogma的意思。按圣多玛斯(Thomas Aquinas, 1225-1274)的看法,信条应该具备三项要素:1)应直接且明显地蕴涵在圣经的启示中。2)应是信仰生活中的基本道理。3)应是信经的一部份。

(4)     宗教改革( 273)时期,马丁路德(M. Luther, 1483-1546)以「圣经至上」的原则严格地批判天主教会定断dogma的能力。虽然如此,基督教( 445)却仍接受古代大公会议的决定。特利腾大公会议(1545-1563)面对各个改革派的批判,为了保护教会内的信仰,因而将dogma视为信仰规则或不可错误的主张(DS 1505)。廿世纪的基督教神学领导者巴特(K. Barth,1886-1968)更认为dogma是由教会所接受且具有权威性的信仰判断。

(5)     在梵一大公会议(1869-1870)前几世纪内的教会神学家如:狄列多(J. Driedo)、加诺(M. Cano)、斯特普尔顿(Th. Stapleton)、贝拉明(R. Bellarmine)、培特威物斯(D. Petavius)、多玛辛(L. de Thomassin)等学者,已在各种神学研究基础上发展出 dogma的狭义性概念,即应当信那包含在圣经及传承中,且由教会训导权隆重宣布的道理(DS 3011)。因此在十九至廿世纪时,dogma已逐渐演变为教会训导中的专门术语(DS 26292909292230733422-34243903)

()东方教会认为dogma是指:为古代教会所确定、为整体教会所接受、在礼仪中宣布且蕴涵基督精神的具体信仰内容。

()现今系统神学则特别注意下列三事项:

(1)     哲学基础:人藉着理性且在自由中日渐朝向那无限开放的绝对真理,由此也形成了人类的伦理原则。个人或教会在有限的平面上,应以教会自初期而传流至今的思想遗产为基础,来肯定此绝对真理和伦理原则,所以教会需要某一些确定的道理。路德说:「如果你废止确定的道理,你就废止了基督宗教」(WA 18, 603)

(2)     神学基础:现今神学家特别着重耶稣在人类历史中道成肉身的事件。天主藉耶稣且在圣神内把自己通传与人,并且肯定了人类朝向无限真理的价值。教会是在此基础上所建立的、官方的、不可离开启示真理的、末世性的见证机构。Dogma就是这些启示真理的具体表达。但是教会的dogma虽彼此相关,却层次有别,不可等量齐观(UR 11)

(3)     dogma的结构:dogma的结构包含下列三项因素:1) dogma是信仰的真理,但论及天主奥秘时,仍须采类比性的表达方式( 698)2) dogma是论述救恩性信仰之事,故应以圣经为依归。3) dogma是教会的信理,是在圣经基础下的教会信仰团体的准则。因此dogma应在具体的教会中予以解释,同时也应与礼仪宣道、要理讲授等行动紧密配合。

参考书目:

Grandmaison, L. de.   Le dogme chrétien: Sa nature, sesformules, son développement.   Beauchesne, 1928.

Dublanchy, E.  "Dogme."  DThC,  vol. 4. 1574-1650.

Barth, K.   Church Dogmatics, I. The Doctrine of the Word of God.   Part 1, paragraph 7, 1949.

Lubac, H. de.   Catholicism: A Study of Dogma in Relation to the Corporate Destiny of Mankind.   1950.

Liégé, P. A.  "Dogme."   Catholicisme,  vol. 3. 951-962.

Rahner, K. and K. Lehmann.  "Kerygma und Dogma."  MS,   vol. 1. 622-703.

Rahner, K.  "Dogma."   SM,  vol. 1. 95-98.

Kasper, W.  "Dogma/Dogmenentwicklung."   NHthG,  vol. 1. 176-187.

Beinert, W.  "Dogma/Dogmatische Aussage."  Beinert. 89-91.

谷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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