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虔信派 |
虔信派 qiánxìn pài PIETISM 参阅:412教会史 445基督教 446基督教神 学 273宗教改革 (一)概念说明:虔信派pietism一词是指十七、十八世纪在基督教中的一种运动,寻求将实践与神秘两股趋向结合在一起,以代替正统派那种过度系统化的教义所导致的僵化仪文。虔信派认为宗教改革运动是个重要的事件,因为除非教会不断地革新自己(个人也好,团体也好),否则她无法活出基督所宣传的天国。 (二)简史:传教士将清教徒(参 484)的观念带到了荷兰后,1669年,拉巴底(J.de Labadie, 1610-1674)带头组成第一个加尔文(Calvinist,或改革宗Reformers,或长老会)的虔信派独立教会。 1675年,斯培内(Ph.J. Spener, 1635-1705)指出德国信义宗(Lutherans)的虔信派最初的面貌,并提出改革的建议。 Halle大学的虔信派继续了斯氏的工作,其中以斯氏学生弗兰克(A.H.Francke,1663-1727)最出色。除大学神学课以外,弗氏所创的孤儿院蕴育了普鲁士精神和早期德意志观念论(German idealism) (参 712)多位哲人的心灵。不久孤儿院就成了向国外和犹太人传教、分发圣经以及照顾散居在东南欧与北美的基督教徒之中心。 此外,路德维伯爵(Ludwig of Zinzendorf, 1700-1760)在亨哈(Herrnhut)创立了虔信派团体「摩拉维亚联合兄弟派」(Moravian Brethren);此派热诚的宗教生活延续至今。 至于激进虔信派中倒有个杰出的阿诺(G. Arnold, 1666-1714)。 边格尔(J.A. Bengel, 1687-1752)和欧丁格尔(F.Ch. Oetinger, 1702-1782)根据圣经的字面意义,将其思想结合密契思辨,对德意志观念论和十九世纪的基督教神学影响颇钜。 虔信派传人兼近代基督教斗士的士莱马赫(F. Schleiermacher, 1768-1834)结论出:在虔信派中,宗教经验成了准则,一个人凭这准则去选择自己认为仍适用的传统观点。 (三)综合:虔信派大体上应视为现代人发觉自主主观性过程中的一部分,它企图将此过程引回到基督徒生活的泉源上,解脱传统的束缚而作自主的人;藉面对圣经和默观初期基督徒团体的情况去塑造自己的宗教生活。虔信派也激发了基督教的传教活动、修会教育和个人热诚。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它因恢复对圣经的欣赏,给现代圣经学铺了路,如此也促进各教派打破了严峻的观点。但因太强调主观性,故所有形式的虔信派都倾向于把宗教的主观性视为宗教生活的真正泉源;结果,教义沦落为宗教生活中纯粹的独断作用。 编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