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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应 |
报应 bàoyìng RETRIBUTION 参阅: 93正义 659审判 624补赎 353恩宠 (一)概念说明:报应retribution一词来自拉丁文的动词retribuere (偿还、贮存)。报应意味着对道德上的善行与罪过的赏罚。佛教有「因果报应」之说。 (二)圣经上对于报应方面,即天主如何赏善罚恶的表达,是在启示下逐渐演进形成的。以色列人对天主的赏善罚恶偏重于现世与整个团体的报应,较少提到来世与个人的报应: (1) 旧约包含现世的报应和来世的报应: 1)现世的报应:旧约中的报应主要是物质上的,即使是精神上的(如与天主的密切关系)死后就化成泡影(约三13~19)。由于以色列人把自己看成天主的选民,盟约的团体,所以相信: a)因个人罪过,集体(全体)受惩罚(创三):一人犯罪殃及无辜子孙(出卅四7)。 b)因个人的功德,集体得赏报:只因一人正义,天主就宽恕全耶城 (耶五1),上主的仆人将救全民族的预言(依五十三)。 c)集体功过的报应:如洪水及巴贝尔塔的溯源故事以及先知对以民的谴责(依一2~9)。 d)这种集体的报应无法解释义人为何要受罚,故日后的智慧文学与厄则克尔先知书特别强调个人功过的报应(箴十二14;智一7~11):只要个人回头必得生存(则十八32)。但事实常相反,所以上述发展已为天主的报应将超过现世的财物与生命铺路。 2)来世的报应: a)为答覆无辜的义人在世上不幸的难题,约伯书提出人死后要面对审判者(约十九23~29)。训道篇的作者觉得智愚善恶者得面对同一命运「死亡」(死后则世上一切皆虚),并接受天主的审判。此后犹太人便不顾现实生活的挫折经验,转而渴望与天主同享永远福乐。 b)旧约中对死人复活的暗示:耶肋米亚在极苦闷中仍坚信有朝一日天主必赏报他(耶十五10~21),圣咏作者清楚指出义人必在天主右边永享福乐(咏十六8~11),这种渴望已脱离了物质的报应观,而为义人复活的信仰奠下基础。公元前二世纪,雅威的穷人经历了恐怖迫害后,道出了需要天主的辩护,及为天主而殉难的人必复活得永生的心声(加下七9)。大约同时代的达尼尔讯息指出死者「要醒起来,有的要入于永生,有的要永远蒙羞受辱」(达十二2)。 c)旧约中对人一向采整体的生命观(不同于灵肉二分法)。因亚历山大的犹太人受到希腊思想影响,故写出的智慧书中有义人的生命不死不灭的新观念(智三1~11),至于明确的死后报应观,必等到基督战胜罪恶与死亡后才会在信仰上激起巨大的回响。 (2) 新约报应观的中心是耶稣基督的救恩工程。基督徒相信主耶稣光荣来临时,善恶必有绝对的报应,但现世报应的问题并未立即消失: 1)现世的报应:跟随基督最大的赏报是拥有天国(玛五1~11);此天国「已经」开始「尚未」完成(参 38)。为赢得天国,基督徒在世得受与基督相当的迫害、侮辱(玛五11~12)。新约中有关现世赏报提到基督门徒必得百倍赏报(谷十30),现世的惩罚则多次提及,格林多教友在圣餐礼中自私做法导致病死(格前十一32~34);基督徒夫妇撒谎试探圣神而猝死(宗五1~11)。 2)报应与基督的奥秘:人的成义,不在于遵行法律,而在于天主白白施给的恩宠(参 95,150),亦即因基督的死亡、复活而得救援(罗三21~26)。基督徒在世时已得赏报,领受了圣神(罗八),并已与基督同生(罗六1~11)。死后要复活并与基督共享永生(格前十五)。若望福音更把接受或拒绝基督本身看成天主的赏罚,凡信的人必得永生,不信的,已受了审判(若二16~21,31~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