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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灵感


圣经灵感

shèngjīng línggǎn

INSPIRATION, BIBLICAL

参阅: 571圣经 579圣经与传统 472启示 574圣经的无误性

()概念说明:圣经灵感Biblical inspiration一词,指圣经典型、独特的灵感形式。「灵感」通常指一个人突然又似非出于己地得了一个灵光,使他获得一个新思想或新意境,而谱成一首和谐的乐章,或写出一首很美的诗,或画出一幅横七竖八、抹粉涂脂的画来。事实上,按原拉丁文inspiratio及英文inspiration之字义分析,是「吹」的意思,将某东西吹进去。所以得灵感,多少描绘出是有外来的新因素进入心灵中。基督宗教相信:天主要向人类启示祂自己,要使人类知道祂对他们有什么计划,祂的神(能力)进到某些人身上,「灵感」他们,推动他们做出祂要做的事,说出祂要说的话;又为使万世万代人都能得到祂的启示,而进到旧约新约许多作者身上,推动他们写出祂所言所行的一切。是故可以说,圣经是在天主圣神的灵感推动下写成的。

()圣经本身,不论旧约或新约,都谈到圣经灵感的真实存在:

旧约中,严格而论,没有「书写灵感」现象的描述,但天主命人记录某事的实例很多,如出十七14;出卅四27;依三8;耶三2。在东方文化中,「写」不是纯粹帮助记忆的记录行为,更是作法律证据的法律行为。天主在旧约中「命人写下某事」,其目的是给后人一个证据,证明天主与以色列人之间的盟约关系。事实上天主命人所写的书不一定都具有灵感性,但是犹太人的确把一些书称为圣经。犹太经师法律注解《塔尔幕集》(Talmud)记有犹太人尊经的实例:称圣经为「污手之书」,因圣经为天主之神鼓动而写,是神圣的书,碰后必须先洗手才可动他物。犹太思想家家斐罗(Philo, 约公元前13-公元50)认为圣经的作者写书时必有「出神」的现象,也承认七十贤士译本( 10)翻译的神奇传说,可见他不否认圣经乃在天主灵感下写成。

新约中,特别有三段很清楚地说到圣经的灵感:

1)伯前一1011:「关于这救恩,那些预言了你们要得恩宠的先知们,也曾经寻求过,考究过,就是考究那在他们内的基督的圣神,预言那要临于基督的苦难,和以后的光荣时,指的是什么时期,或怎样的光景。」这段经文没有分先知的话还是书,只强调同一个圣神使旧约先知以及耶稣基督福音的传扬者充满生气。

2)伯后一1621:「我们亲眼见过祂的威荣……因那时曾有这样的声音从显赫的光荣中发出来向祂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因此,我们认定先知的话更为确实,对这话你们当十分留神……最主要的,你们应知道经上的一切预言,决不应随私人的解释,因为预言从来不是由人的意愿而发的,而是由天主所派遣的圣人,在圣神推动之下说出来的。」这段经文表示,说的和写的话都出于灵感。

3)弟后三1417:「你要坚持你所学和所信的事……你自幼便通晓了圣经,这圣经能使你凭着那在基督耶稣内的信德,获得得救的智慧。凡受天主灵感所写的圣经,为教训、为督责、为矫正、为教导人学正义,都是有益的,好使天主的人成全,适于行各种善工。」这段经文强调圣经的重要,基本上是因为「天主灵感所写」。

()神学简史:基督宗教神学历史显出,教会对圣经灵感的至关紧要不断有所觉醒,甚且知之日深:

教父从宗徒领受了圣经灵感的信仰,却未深入去研究:

1)他们相信同一天主是新约和旧约的作者。因第二世纪马西翁(Marcion,85-160)主张二元论:旧约的天主是恶的,新约的天主是善的;旧约新约是不同的天主。

2)他们相信人是工具,在天主灵感推动下写圣经。第二世纪蒙丹派(629)按希腊人看法,主张受灵感者神魂超拔,失去知觉和自由。

3)教父未说明人是什么样的工具。他们相信圣经是天主的话,也是人的话,是因为圣经是由天主的灵感推动人而写成的。

从中古时代到十八世纪,对圣经灵感有更深入的了解和解释:

1)特利腾大公会议(1545-1563)以前,有的神学家用哲学上「主因」和「工具因」两个学术性概念来解释,天主是「主因」,人是「工具因」。

2)特利腾大公会议后,神学家比较注意圣经是人的话,而讨论人如何与天主合作。由此分成三个学派:a)巴搦(D. Bez, 1528-1604)强调天主的能力与领导地位,主张天主命人写,人完全被动,每一个字都是天主推动下写的。b)雷西乌斯(L.Lessius, 1554-1623)强调人的能力与自由,甚至他说可能人写好,圣神说该书是「圣经」才是圣经。c)苏亚雷(F. de Suez, 1548-1619)是折衷派,主张部分是天主灵感推动,部分是作者自写,天主只在旁不让他写错。自此明白圣神推动下写书的人仍有其作用。

()教会训导权一再述及圣经灵感的主题。传统信条「天主是旧约与新约的作者」取自《古教会法规》。

从第五世纪起,因马西翁曾主张旧约来自恶神的灵感,因此新祝圣的主教必须宣誓天主是旧约的作者。有关圣经灵感在大多教会训导文献中的传统信条则如下述:教宗良九世(Leo IX, 1049-1054)信经(1053)有道:「我相信律法与先知以及宗徒们的新约与旧约,具有同一作者:天主与全能之主」(DS 685)

教宗依诺森三世(Innocent III, 1198-1216)令瓦勒度派(Waldensians)归正的宣信(1208, DS 790),与里昂第二届大公会议(1274) ( 200)弥额尔皇帝(Michael VIII Palaeologus, 1258-1282)的信理宣言(DS 854)中,都有类似的说法。佛罗伦斯大公会议(1439-1445) ( 209)雅各伯人诏书(Jacobites)除了相同的宣信,还加上说明:「因为无论旧约新约,都由同一圣神的灵感而写成」(DS 1334)

宗教改革时( 273),在1546年特利腾大公会议第四会期法令只简单接到「新旧约作者,同是一个天主」(DS 1501)

梵一大公会议(1869-1870)时,理性主义方炽,则强调:圣经因圣神灵感写成,以天主为写作者(DS 3006)

近代教宗:

1)教宗良十三世(Leo XIII, 1878-1903)处圣经研究革新之时,颁《上智天主》通谕(1893)保护古来的信条:圣神以超性德能激励、感动、助佑人作其书写工具,使其愿意以不能错误的真理表达出祂所命令的一切(DS 3293)

2)教宗碧岳十世(Pius X, 1903-1914)颁《可悲伤》法令(1907),责斥现代主义以「信仰天主真是圣经的作者,乃是太天真、太无知的行为」(DS 3409)之误谬。

3)教宗本笃十五世(Benedict XV, 1914-1922)颁发《施慰之神》通谕(1920)论受天主灵感的圣经著作的历史性时,除肯定传统的道理外,特别说到书写者是:各按自己的本性、天质,在天主的灵感下,自由地用功书写;灵感虽普及圣经每一个字,效验则只及于宗教事理上(DS 36503652)

4)教宗碧岳十二世(Pius XII, 1939-1958)在《圣神默示》(Divino afflante Spiritu, 1943)通谕中强调:天主启示的真理宝库,基督托给教会保管,教会训导不是单用人性方法,而是靠真理之神的帮助,故能无误完成使命,将启示真理保存得纯真无缺(DS 3825-3831)

梵二大公会议(1962-1965)《启示》宪章则简洁、清晰地撮要说明先前的一切陈述:「在圣经内以文字记载陈述的天主启示,是藉圣神的灵感而写成的……这些……书,以天主为其著作者……。在编写圣经的工作中,天主拣选了人,运用他们的才智及能力,天主在他们内,并藉他们工作,使他们像真正的著作者,以文字只传授天主所愿意的一切」(11)

()系统神学有关圣经灵感发展出下列几种模式:

佛兰兹林(J.B. Franzelin, 1816-1886)把圣经分为「型的部分」与「质的部分」;型的部份指精神的,包括概念、意象、判断、直觉等,质的部份指物质的,包括文字、句子、描写等;佛氏说,写作灵感是天主把型的部分给人,质的部分只是人的能力,不属灵感范围;天主主动负责型的部分,人则主动负责质的部分。

拉岗热(M.J. Lagrange, 1855-1938)认为写作灵感是人自己有概念、意象时,天主的能力进到人身上,使他有与天主同样的、不能错误的判断和肯定。

宾诺瓦(P. Benoit, 1906-1987)把判断分为理论判断与实行判断,认为写作灵感是天主的能力进入作者,使他有写书的「实行判断」。

拉内(K. Rahner, 1904-1984)说:天主是救恩史与教会的特殊原因,预先决定了一定要实现;为了实现整个救恩史,天主的能力进入人类历史,在其完成点,天主的能力降入教会及其组成要素中,降入新约各书作者,使之成书,即新约灵感;旧约时代是新约教会的准备期,在这准备期中,天主的能力已经进入旧约的信仰团体,以及旧约各书的作者,即旧约灵感。

萧克尔(L.M. Alonso-Schoekel, 1920- )没有新的神学解释,但描述出写作时的心理状况:作者由个人经验、别人告知、自己观察等获得材料,当他从中看出更深的意义而推动他写出时,即写作灵感。

墨坎齐(J.L. McKenzie, 1910-1991)提出古代作者代表团体,一书形成可能经过许多作者,认为新约作者是以教会一份子的名义在教会写成,旧约是天主灵感进入以色列整个团体交谈的结果。

麦克阿瑟(D.J. McCarthy, 1924-1983)一面同意墨坎齐的看法,一面强调团体的书仍是通过个人的感受及反省而表达出来的。

()最后,综合上述再分三部分作一整体的解说:

人有机械式的灵感与作者式的灵感。过去有段时期认为圣经完全是在人出神的状态下,像天主手中的机器,按照神意记录出天主所要写的一切。这种看法无法解释圣经中的许多问题而被学者摈弃。今承认在天主灵感下,作者仍不失为一个真正的人;天主是经过一些各有其生活背景、表达方式,乃至于特殊神学思想的人传达信息。

唯理式的灵感与整体式的灵感。前者认为天主圣神光照、推动、助佑作者,使之正确运思、愿意、无误地写出天主所愿表达的。今日学者感到太过抽象、片面,而强调后者:天主灵感不仅及于作者的理智、意志与表达能力、也影响他的情感;天主是通过作者整个人向人类传达。

个人式的灵感与团体式的灵感。圣经诸书的形成往往历经漫长的岁月,可能天主的灵感早已在信仰团体的生活中,后有某些作者在灵感下将团体的信仰笔录下来,再经晚进作者不断增修,最后才完成。

参考书目:

林逸君,〈从艺术灵感看圣经灵感〉,《神学论集》74 (1988)537-547

张春申,《圣经与天主圣神的灵感》,台南:闻道出版社,1976

罗拔.赖特夏理斯(R. Laird Harris),曾立华、黄汉森译,《圣经的灵感与正典》,香港:种籽出版社,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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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onso-Schoekel, L. M.   The Inspired Word: Scripture in the Light of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New York: Herder and Herder, 1972.

Benoit, P.   Inspiration and the Bible.  London: Sheed and Ward, 1965.

Beumer, J.   Die Inspiration der Heiligen Schrift.  Eds. M. Schmaus, A. Grillmeier and L. Scheffczyk.  Handbuch der Dogmengeschichte,  vol. 1.Faszikel 3b.  Freiburg: Herder, 1968.

Collins, R. F.  "Inspiration."   The New Jerome Bibli-cal Commentary.   Eds. R. E. Brown, J. A. Fitzmyer, and R. E. Murphy.  New Jersey: Prentice Hall, 1990.  1023-1033.

Newman, J. H.   On the Inspiration of Scripture.   Eds. J. D. Holmes and R. Murray.  Washington, D.C.: Corpus Books, 1967.

Pache, R.   The Inspiration and Authority of Scripture.   Chicago: Moody, 1969.

Rahner, K.   Inspiration in the Bible.  2nd ed. Quaestiones Disputatae,  vol. 1. New York: Her-der and Herder, 1964.

Scullion, J.   The Theology of Inspiration. Theology Today,  vol. 10. Cork: The Mercier Press, 1970.

Trigg, J. W.   Biblical Inspiration.   Ed. Th. Halton.   Message of the Fathers of the Church,  vol. 9. Wil-mington: Michael Glazier, 1988.

Vawter, B.   Biblical Inspiration.  London: Hutchinson and Company, 1972.

张春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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