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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教士


 传教士

chuánjiàoshì

MISSIONARY

参阅: 595传教神学 248使命 594传教方法 198见证 239非基督宗教 240非基督宗教神学

()概念说明:传教士missionary一词是由拉丁文missionarius翻译而来的。 Missionary从殖民地时代才开始使用,它是圣经希腊文apostolos的拉丁文翻译(路六12),中文译成「宗徒」。宗徒是专指耶稣所召选的十二个门徒以及圣保禄和他的几个同伴。从宗徒时代到中世纪,教会就不用这专名了。传教士是指以耶稣和教会的名义,超越个人所属的教会领域,到尚未信仰基督的民族及人群中去宣讲福音,并培植教会的信徒(AG 6)

()耶稣从祂的门徒中选了十二位作祂的特使(路六13),另外选定了七十二人,派遣他们在祂之前到祂所要去的各城各地传教(路十1)。复活以后祂派遣宗徒到全世界去传教(玛廿八18);本来他们只到各民族中的犹太移民地区,可是在圣神的推动下,教会开始另外派遣传教士到教外人的地区传扬福音(宗十三114)

这些传教士,一般称为「传福音者」(evangelists) (宗廿一8;弗四11;弟后四5),但有的称为宗徒,像圣保禄和巴尔纳伯(迦二89),因为他们负责整个传教工作。

()简史:

新约时代以后,各地区都有教会团体,传教工作就由这些团体在自己的生活环境中推动,较少派遣教士到远方去宣传福音。假使派遣传教士到远方,一般来说则需要外交关系来支持传教的工作,例如600年左右叙利亚教会派传教士到中国介绍景教;1289年罗马教宗尼克拉四世(Nicholas IV, 1288-1292)派使节方济会传教士孟高维诺(John P. of Montecorvino, 1247-1328)到中国元朝来介绍天主教;或是帝国主义时代派遣传教士到殖民地去。另一方面传教士的个人动机也是促使他们到远方传教的因素;有些因神修方面的动机,像爱尔兰和苏格兰的会士到西北欧洲传教(500-1000);有的出自救人或教化的动机,像殖民地时代的传教士。

第二次世界大战(1939-1945)后,传教地区新建的地方教会,开始负责本地区的传教工作。这工作就像在罗马帝国一样,不是靠少数几个远来的传教士,而是靠地方教会每个教友,整个教会均负传教的责任(AG 35)。现在不仅在西方教会,各地方教会也派传教士到有困难的教区去,尤其是帮助他们在当地尚未认识基督的人群中传教。

在西方教会历史中专职的传教士,大部份是圣职人员或修会的会士;他们有专门的传教组织,负责某地区的传教工作,以建立新的地方教会。在今日的教会来看,所谓「非专职的传教士」就是指跟非基督徒接触的平信徒,他们可能成为教会最大的传教力量。

()神学反省指出,传教士在教会中不是于圣统制内的特别的一种圣职人员,像主教、司铎等,而是一种特别的,专务洗礼时所领受的为基督作见证的神恩及责任。所以,一个传教士靠自己所体会到的圣召,把自己奉献给教会,然后教会派他出去传教(AG 32),传教士不但口头传教(以言传教),更重要的是以整个的生活方式为基督作见证(以身传教) (格前九1923)

参考书目:

参阅〈327派遣〉,〈595传教神学〉,〈594传教方法〉的参考书目。

柯博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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