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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学


解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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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MENEUTICS

参阅 571圣经 578圣经诠释学 392神学认识论 573圣经批判学

()概念说明解释学hermeneutics来自希腊文的名词hermeneus说明者、解释者hermeneus来自汉密士hermes司道路、科学、发明、口才、幸运等之神为古希腊之主神宙斯Zeus及其他众神之使者。「解释学」一词指解经的原理和规则,「诠释学」则指解经的行为本身,就像修辞学之与演说或雄辩一讲规则一讲实行那样。今天「解释学」与「诠释学」定义及用法尚未统一,因此在许多著作中混合着用。为清楚起见,本神学辞典将「解释学」(hermeneutics)应用于解释任何经文的原理和规则,甚至解释人生的任何层面,特别是哲学和神学的理论;将「诠释学」(exegesis)特别用于诠释圣经的著作及章节的学术工作。

()哲学对解释学的思考:

解释的问题为教会和神学家而言,至少在基督信仰从犹太文化到希腊文化的过渡时期已经存在。但对解释问题予以哲学的思考,是最近二世纪的事。士莱马赫(F.Schleiermacher, 1768-1834)一般被视为现代解释学的鼻祖,而狄尔泰(W.Dilthey,1833-1911)首先给予人文科学一种与自然科学同样客观和有效的研究方法。特别是海德格(M. Heidegger, 1889-1976)的哲学对今日的解释学发生了既深又广的影响。海氏的主要思想是:人的存在本身就有一种解释的结构,这是一切局部解释的基础,连自然科学在内。人的「先反思的了解」(Vorverstaendnis),在与文本(text,指著作或各种文字表达)、物体(指所有的物性表达)及与他人的解释相遇时,会渐渐改变,渐渐纠正,而成为更有自我意识的了解。

运用以上这些哲学思考来讲圣经和神学的主要有:布特曼(R.Bultmann, 1884-1976),高达美(H.G. Gadamer, 1900- )、里格尔(P. Ricoeur 1913- )

1)布特曼先问:为使今天的人懂得圣经的文字(literal sense),有什么思想架构和概念最适于界定相关问题﹖他的答案是:海德格的存在哲学分析是一合适的框架,因为海氏的存在原则可以普遍应用;所提供的结构和概念非常适于让人了解,新约圣经关于人的存在所启示的讯息。

2)高达美像布特曼一样强调圣经之文本及解释者之间的历史距离。他为此提出并发展了「解释学循环」的学说。其主旨是:影响人理解的预设概念是来自与人终身相偕的生活传统。这一传统在于一大堆构成人生活脉络和理解视野的历史和文化资料。这样,解释者必须与他所解释的文本中的事实互相对话;而理解就发生在文本和读者不同视野的熔合(melting of horizons,德文Horizontverschmelzung)中。视野熔合与互相归属分不开,只有在解释者与其所解释的对象间有一种基础的相近,理解才有可能。可见,解释学是一辩证过程:对一段文本的了解常带来对自身的更深了解。

3)里格尔的解释学思路主要在于强调采取距离的功用。采取距离为正确了解文本是必须的前奏。第一道距离是在文本与其作者之间,因为一旦某一文本产生了,它就脱离其作者,获得一种独立,开始其自身的意义生涯。另一道距离是在文本与其连续的读者之间。读者必须尊重一件事实:即文本的世界和读者的世界是两个不同的世界。这些哲学思考及其应用使读者看出,为作解释,文学和历史的批判固然重要,但为充分把握一个文本的意义,文本在读者生活中的现实性也需要顾及。

()解释学理论的用途:

为解释圣经来说,问题在于克服圣经作者及其最初的读者与这个时代读者之间的距离,使得今天的了解和解释能正确的把圣经的讯息现实化(to actualize),让基督徒的信仰生活得到滋养。这样,一切的圣经诠释(biblical exegesis)都该尽力完整,面面顾到;除了文学和历史批判的方法以外,也按照现代这种对解释学的懂法容纳更宽广的解释模式。圣经本身及解释圣经的历史都指明,解释学是必要的。无论旧约或新约都是漫长过程的产品,其间创建信仰的事件藉其与各信仰团体生活的连系不断遇到重新的解释。在教会传统里,教父们是最初的解释圣经者;他们就认为自己给圣经的诠释只在对他们时代的基督徒情况有切身意义时才算完整。

现代解释学反对历史主义( 666)想用自然科学的纯客观标准来研究圣经的诱惑是一个良好的反应。因为一方面圣经中所报导的一切事件都是经过解释的事件,另一方面对这些事件叙述的任何诠释不得不包括诠释者的主观因素。只有根据自己生活经验与圣经所说有着亲密关系的人,才能真实了解圣经文本。每位诠释者所面对的问题是:那一种解释学说最能让他真实抓住圣经所说的深奥事实,并把握住它对现代人充满意义的表达。

圣经解释学虽然是一切文学和历史文学的一般解释学的一部份,但同时也是一般解释学的独一无二的实例。它的特征来自它的对象:救恩的种种事件及其在耶稣基督身上的完成,给整个人类历史所带来的意义。在时间的洪流中所有的各种新解释无非是这一丰富意义的揭示和展开。单独理智不能完全领悟圣经所述的这些事件。一些个别的预设条件,诸如在教会团体中所活出的信仰,及圣神的光照等是解释圣经所不可或缺的。当读者在圣神内的生活逐渐成熟时,他或她的能力也会增长,来了解圣经所说的诸多事实。

()「更圆满的意义」何指﹖

「更圆满的意义」(sensus plenior, fuller sense)这一说法是较近代的,曾引起一些争论。它所指的是,在一段文字里天主所要说的一层更深的意义没有被人一方面的作者清楚的说出。谁将一段经句与圣经其他经句比较研究,或是后者引用前者,或是因了启示的内容在进展,就会发现,这一现象是存在的。这时可观察到的,或是后来的一位圣经作者把一段较早的圣经文学放入一个新脉络里给它一个新意义,或是一个正统的教义传统或会议决定给与一段经文某种意义。

比方,玛一23的脉络给依七14的先知话一个更圆满的意义:那个将怀孕的幼妇(almah)被译为『贞女(parthenos)要怀孕』。教父及大公会议(特别是尼西亚第一届大公会议,325年,DS 125;君士坦丁堡第一届大公会议,381年,DS 150;以及君士坦丁堡第二届大公会议,553年,DS 421)关于三位一体的教导给新约有关天主父,天主子,及圣神所说的一切某种更圆满的意义。特利腾大公会议(1545-1563)给原罪下的定义更圆满地表达了罗五1221所说亚当的罪为人类所造成的后果(DS 1510-1516)

总之,「更圆满的意义」可以是灵性的意义(spiritual sense)的另一种说法,就是此一现象的基础在于:圣经的主要作者(圣神)能引领人一方面的作者,选择一些说法;其所表达的真理深度,是作者们自身始料未及的。此更深一层的真理在时间的洪流里会更圆满地启示出来:一方面因了天主进一步的介入,澄清一些经句的意义,另一方面因一些文本被列入圣经正典。这样创造出一个新脉络;它给以前藏在原始脉络中的意义带来许多崭新的可能意义。

现代解释学「更圆满的意义」的说法为在信仰之光下解释我国古代经典之作,如《大学》、《中庸》等也可以应用。那时不难见到天主在中国文化里所散布的「圣言的种子」是丰富的;等待有心人使之成熟,加以收割。

参考书目:

傅和德,〈圣经解释学〉、《圣经辞典》,思高圣经学会编着,香港,1975927-928

房志荣,〈圣经及中国经中的更圆满的意义〉、《神学论集》51 (1982)1-34

房志荣,〈圣神默感通谕与今日的读经运动〉,《神学论集》97 (1993)305-311

高宣扬,《解释学简论》,台北:远流出版公司,1989

赖晓黎译,《当代诠释学》,台北:使者出版社,1990

高宣扬,《李克尔的解释学》,台北:远流出版社,1990

郑经中,《吕格尔的象征哲学》,台北:光启出版社,1984

Beinert, W.  "Hermeneutik."  Beinert. 252-255.

Grech, P.  "Ermeneutica."   Nuovo Dizionario di Teologia Biblica.  Milano: Edizioni Paoline, 1988.  464-489.

Harvey, van A.  "Hermeneutics."  Eliade, vol. 6. 279-287.

Pontifical Biblical Commission. "The Interpretation of the Bible in the Church."   Origins  23 (1994, 29).

Tamisier, R. P.  "Hermémeutiqe."   Catholicisme-Hier Aujourd'hui Demain,  vol. 5.  1962.  670-673.

房志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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