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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主义


实用主义

shíyòng zhǔyì

PRAGMATISM

参阅: 140西方哲学 399理论与实践 627经验主义 243牧灵神学

()概念说明:实用主义pragmatism一词最广义最通用的含义是把观念、政策和建议的有用性、可行性和实用性当标准的看法,简言之,它主张以「实际效果」为真理的标准。实用主义一词来自希腊文pragma,原义为行动。

()简史:

十九世纪末,这种哲学思潮出现在美国,创始于皮尔士(C.S.Peirce, 1839-1914),他最先用此名词;经詹姆斯(W. James, 1842-1910)的大肆宣扬,此说因而驰名世界;又因杜威(J. Dewey, 1859-1952)长期倡导,使它对世界产生了影响,杜威曾在北大教书,加上胡适的大力倡导,对我国相当有影响。此学说以逻辑分析方法(如解释概念和片语的含义)起家,后来强调所谓「真理性质」的学说:

1)皮尔士认为哲学首要工作是以实用主义观点来分析概念,没有实际效果(对行动、期望和可能的反应无所裨益者)的概念就没有意义;他更用其意义的实用标准来批评传统形上学是「无意义的咬文嚼字和永不休止的争论」。

2)詹姆士较强调个人的真理标准:某事物若在生活上有用处,实际上并导致令人满意的效果便为真。一个人若相信天主对生活有用处,他就有权宣称这信仰是真的。

3)杜威认为知识和科学旨在为人类服务,故他把观念、假设和理论等视为解决日常生活问题的工具,他的学说因此称为工具主义(instrumentalism)

其后迈德(G.H. Mead, 1863-1931)把实用主义应用到社会科学上。除美国外,尚有英国的西勒(F.C.S. Schiller, 1864-1937)和维也纳的耶路撒冷(W. Jerusalem, 1854-1923)赞成此说。如今实用主义似已过去,但对现代知识界仍具影响力。

()实用主义将知识(真理的过程)与真理本身混淆不清,又过分强调以经验建立真理而忽略了非分析的先验知识,以致缺乏形上原则以超越感觉的认知;结果没有绝对的道德规范来判断是非善恶。此种伦理的相对主义(relativism) ( 299)蔓延到社会和国家是无可讳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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