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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美神学 |
审美神学 shénměi shénxué THEOLOGY, AESTHETIC 参阅: 385神学 528象征 698类比 387神学方法 (一)概念说明: 审美神学aesthetic theology一词,第一义指:神学研讨美、审美学与艺术,以其作为神学论述对象的部分;第二义指:从事神学,觉知神学不只是纯理智,也当包含情与美感之事实的向度或态度。这里审美神学不是指神学形式之美、表达上的高雅以及其呈现上的优美,而是指天人相遇、相合,创造与构思之美。 为清楚起见,有必要列出三个定义: 1)审美:属于美感或审美学的因素;有美感及爱美的心态潜心及关心纯情与感觉,有如与纯理智并列。 2)审美学:哲学的一支,处理美、丑、崇高、诙谐等概念,如用于美术,为了要建立艺术作品评审的意义与正确性,以及加强或证明这种评审之真确的原则;有关美感的心理及情绪的研究。 3)艺术:根据审美学原则,意指美的、动人的、或超乎寻常意味的品质、创作、表达、或领域;隶属于审美标准下的一类艺术品及活力充沛的活动,如绘画、雕刻、素描、建筑、文学、舞蹈与芭蕾(录自Random House字典)。 (二)审美神学的意义由是而包含下列几个方面: 审美神学撷取美、审美学与艺术的丰富世界为其神学论述的对象,使美的哲学思考更丰富;这是因为神学指出,三位一体的天主临在于祂的受造物中。藉之以有限的方式显示其无限之美。天主之美不能超越的启示,发生在耶稣基督十字架上的死亡与复活中:在此,爱以其至深意涵,是彻底的、释放的、超越的自我给予,在人类的历史中显露且决定性地呈现出来。上述最后析出的美与爱是不能分离的。「只有爱是可信的」,如巴尔大撒(H. Urs von Balthasar,1905-1988)说的,它以其固有之美吸引人内心最深处的自由。 审美神学不断提醒神学:在接近基督的奥秘生活中,情与直觉美感的重要性;从事神学不只是构筑概念系统,和纯理智的堡垒;从事神学也包括直觉的感受与对奥秘的细微触摸。 最后,审美神学应是基督徒艺术家推动灵感的力量;在这方面,审美神学要培养他们内在的信仰感受与体验,并使他们以直觉地捕捉基督奥秘的整体。在神学本地化的努力上,希望审美神学在整个神学事业中也会扮演其特殊、丰富的角色。 谷寒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