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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 部 |
愿 |
愿 yuàn VOW 参阅: 358修会 359修会生活 644福音劝谕 (一)概念说明:愿(vow)和许愿(promise)与还愿(fulfillment)是一般宗教中都有的习尚。教会法典对此也有明确规定(1191-1198条)。此处要简短说明「奉献生活」中所宣发的愿,特别是贞洁、贫穷、服从三愿。 (二)三愿的历史发展: 将自己「奉献」给天主,终身「跟随基督」而不婚不嫁,这是从教会初期就有的一种特殊「生活方式」,世代绵延,一直到今天。初期的「独身奉献」没有外在的仪式来表达,现在的「发愿」一般都是在相当隆重的礼仪中完成。所以就「奉献生活」的本质而言,古今皆然,没有分别。但在「发愿」的表达方式上,那就有其长久的历史了。 起初只是个人以特殊的生活方式跟随基督而「甘愿」放开一切,将自己奉献给基督和其教会,终身不婚不嫁。第四世纪时,隐修院的团体生活逐渐形成,加入团体必须表明「甘愿」遵守会章,善度一生。在此「承诺」中开始有「发愿」的雏型。本笃会规(第六世纪)对此稍有改变,就是将此承诺「当众宣读」,其内容是:服从、恒常(stabilitas)、自新向善(conversio morum)─ 服从会规与长上的指导,终身在会院中努力修德向善。 一直到第十三世纪,此种当众「宣示承诺」(professio)才正式成为宣发圣愿,并在神学上将贞洁、贫穷、服从三愿,视为「福音劝谕」的对象和奉献生活的基本因素。有的修会在此三愿之外,还加发其他的愿,比如本笃会的恒常,耶稣会的服从教宗等。此外一般古老修会所发的愿称为显愿(solemn vows),在比较后起的修会中(十六世纪以后)则称为简愿(simple vows)。有时在同一修会中也有显愿与简愿之别。但为今天的奉献生活来说,已没有多少实质意义了。 (三)三愿的真实内涵: 由上述之发展概况已可看出,三愿的真正内涵就是:人为跟随基督而「甘愿」将自己的一切都「奉献给祂」,生死不渝。就如在婚姻圣事中,男女双方相互地完全给予而永结同心,成为一体(弗五22~32);同样,在奉献生活中,人与基督之间─「天人之间」的吸引、给予、生死不渝,「更」是一种特殊的恩赐,一种无法以语言清楚表达的「天缘」。因为对「看不见」的基督的吸引,比人与人之间「有形可见」的吸引,不是更无可言喻吗?但为「那些获得恩赐的人」,就是如此「甘愿」奉献一切,甘愿与祂同心一体,永世不渝。 此种「甘愿奉献一切」的生活,西方教会现在统称之为「受祝圣的生活」 (consecrated life),其中也包括「在俗团体」在内。「祝圣」一词的本意是献给天主,今后只为天主而使用(比如酒杯经祝圣而成为圣爵,此后只为举行感恩圣祭而用)。「祝圣」于基督的人,自然是完全奉献给祂,「一心」为祂而使用生命中的一切─ 为祂而生活。这可看出,东西方对奉献生活的看法,「根、本」上是一致的,虽然在表达上有所不同。所以「心甘情愿」是发愿者所具有(或应当具有)的心态与内涵,对所「愿」之对象─ 基督而言,就是「一心为祂」而生活(当然,基督先已为我而付出了一切)。 至于贞洁、贫穷、服从,那是特别指出奉献生活的明显特征,简述如下: 1)贞洁:首先是「此心不二」─ 「生活为我就是基督,死亡乃是利益」(斐一21)。基督如此吸引我,我「愿」终身属于祂;有祂则「我心已足,此生无憾」,其他都是可有可无。就如婚姻圣事,男女在天主前互许终身而永结同心,成为一体。任何能伤害、破坏此「同心」和「一体」的人地事物,就是伤害、破坏贞洁─ 内心的如此思虑打算就是「不贞」;因此而引发的外在行动都是不洁。在奉献生活中「更」是如此。因为「天人之间」的此心不二,是人对生命之主─ 基督,所宣发的「愿」,是以最高的「敬」意与「诚」心而宣发的(一般的说法是出自宗教情操,信仰语言是钦敬之德),所以一切违背此最高的「诚、敬」之事,自然「更」是污秽不洁。积极地来说,奉献的贞洁「更」是要人全心全力与基督「同心一体」而永世不渝。 2)贫穷与服从:贫穷「愿」的真正意义是「我只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为了祂,我自愿损失一切,视一切为废物」(斐三8)。服从是「一心」与基督一起全力「作天父所喜悦的事」(若八29)。在日常生活中,深信天父是「藉着人在引导、帮助我们」,并默默照顾祂子女所需要的一切,而且比人所想的更好(玛六33)。 3)这样的三愿生活(甘愿与基督「同心一体」而贞洁、贫穷、服从),不但不会损害「人」格的成长与发展,而且更能使人性「充份」地发挥其天赋活力与光辉─ 肯为兄弟姐妹舍弃生命付出一切,如圣国柏司铎(Maximilian M. Kolbe, 1894-1941),印度德肋莎姆姆(Mother Teresa; Agn Gonxha Bojaxhiu, 1910- )等,都是此种生活的实例与说明。教会文件不断如此肯定,如梵二大公会议(1962-1965)《修会革新》法令(PC),教宗保禄六世(Paul VI, 1963-1978)的《论革新修会生活的训示》与若望保禄二世(John Paul II, 1978- )的《论修会生活》,修会部于1990年三月所公布的《修会培育》等,以及修会的三愿规章也都是要帮助人,活出此种「动人」的活力与光辉。当然,三愿生活中也有其困难与晦暗的一面,但其症结与「根底」,终究还是中国文化所说的「心猿」。所以当前的奉献生活培育,就是要慎重选择并彻底修练此「心」。 参考书目: 马骏声(E. Zsamar),《神修学》下册,重版,澳门:慈幼印书馆,1950,1174-1237。 张春申,《修会的三愿与团体生活》,台北:光启出版社,1988,31-106。 教宗保禄六世,张晓风译,《论革新修会生活的训示》,台北:中国主教团秘书处,1972,9-17。 教宗若望保禄二世,《论救赎恩惠─ 致献身生活的男女会士》,台北:中国主教团秘书处,1984,23-31。 刘河北编译,《修会生活革新法令释义》,台中:光启出版社,1967,42-44。 欧培理(J. Aubry),胡安德译,《修会生活神学观》,台北:慈幼印书馆,1979,96-147。 修会部,"Directives on Formation in Religious Institutes." L'Osservatore Romano. March 19, 1990. 1-12. Ridick, J. Treasures in Earthen Vessels: The Vows, A Holistic Approach. New York: Alba House, 1984. Schneiders, S. M. New Wineskins-Reimagining Religious Life Today. New York: Paulist Press, 1986. 87-190. 徐可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