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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念论


观念论

guānniàn lùn

IDEALISM

参阅: 344哲学 300柏拉图主义 610新柏拉图主义 1一元论 255泛神论

()概念说明:

观念论(亦称唯心论)idealism一词包括两部份,即希腊名词idea观念,及-ism主义。观念论是西方形上学的基本形式。当它询问存有物的存有时,它往往越过存有物而到达存有物的原因,企图追踪到存有物的本质。按观念论的看法,观念(idea)等于精神;既然观念是存有物的本质,因此可说精神也是存有物的本质。这样,观念论其实包括实在论(realism)。实在论视存有物为普遍存有的个别实现。

真正与观念论相反的立场是唯物论( 464):它否认精神(观念)是物质界的基础;它主张存有的基本型式(form)不是先于或超越于世界的独立精神体,而是物质在人类意识中的反射而已。

本文所论述之观念论不论及英文idealism的另一意义,就是ideal-ism,即「理想主义」。

()观念论的历史:

观念论始自柏拉图(Plato, 427-347)的存有观念论(ontological idealism)。为柏拉图而言,感官世界中变动不居的感觉事物只是其形式的不完全反映,根本不配称作存有。真正的存有是形式本身,就是精神;它们从善的最高形式中得到其本质及实在性,并一起组成永恒的认知世界。知识只是回忆起原来是呈现给灵魂的纯粹形式,如此乃把灵魂从感觉的阻碍中释放出来,到达能让灵魂得到真正快乐的纯粹思想、精神中。

奥斯定(Augustine, 354-430)的神学观念论(theological idealism)认为型式(form)是存在于超越神的永恒思想中;它们是所有世物的根源,也是世物真正能被认识的原因。换言之,知识不是由于回忆,而是由于人灵被天主的光照。

多玛斯(Thomas Aquinas, 1225-1274)把基督徒观念论和亚里斯多德(Aristotle, 384-322)的实在论连结起来。他以为:普遍属性(universals)先存于具体事物,即普遍属性先存于天主的心中;然后普遍性在个别事物中实现。最后人藉着理性行动把普遍性从个别事物中抽出,结果就是所谓「普遍概念」。这样,事物一方面先存于普遍概念,但另一方面普遍概念先存于感觉世界中的个别事物。

踏进现代哲学阶段,心理观念论(pyschological idealism)把「意识世界」和「真实世界」分开。如笛卡儿(R. Descartes, 1596-1650)主张观念是天赋的,洛克(J. Locke, 1632-1704)和休谟(D. Hume, 1711-1776)等经验观念论者认为观念是藉经验获取的。

认识观念论(epistemological idealism)询问在什么情况下观念才与外物无误地配合。

非宇宙观念论(acosmic idealism)者,如柏克莱(G. Berkeley,1685-1753)更干脆否认所谓「外在世界」的实在性。

现代历史哲学家,如维科(G. Vico, 1668-1744)特别强调,人类思想的自然过程为「人类观念的历史」,而不再是奥斯定所主张「神救赎计划在历史中的实现」。

康德(I. Kant, 1724-1804)的先验观念论(transcendental idealism)提出,超越经验主体的意识世界,返回人类有限主体性的结构(subject-structure),以到达思想和行动可能性的主体条件。知识并非认识存在事物本身,只是要到达被人类的认识条件,即所谓十二范畴(twelve categories)所限定的现象界。康德的观念是不可以被认识的,它只是纯粹理性(pure reason)的规范性原则,同时也是知识所以可能的必要条件。

在黑格尔(G.W.F. Hegel, 1770-1831)辩证性的绝对观念论(absolute idealism)主张,观念(精神,「唯心」) (thesis)藉着宇宙(自然)与历史的过程表达自己(anti-thesis);藉着这样的自我表达,观念(精神)达到更丰富的自我实现(syn-thesis)。所以无论自然还是历史,也就是绝对精神的外在表现。

十九、廿世纪的新观念论(new idealism)企图突破实证论(positivism)和经验论缺点。新观念论者经常依靠黑格尔的思想,认为所有有限物体都只是绝对精神展现在本身以外的形象而已。

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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