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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学导论 |
第十一章 中世纪神学家对推理功能的肯定 |
在前面三章里,我们已经分别地讲了神学实证功能的性质、目的、分类和程序。我们要讲神学的另一个功能,就是推理功能。现在,这两章我们先讲中世纪神学家对推理功能的肯定。
在第七章,我们说过神学的实证功能是划分清楚信仰的对象。也就是在圣经和教会传承中的启示资料,加以整理,系统化。指出为了我们的信仰,天主曾经启示过什么?教会曾提供过什么?
推理功能是加深对信仰的领悟
信仰的领悟
信仰的领悟是说,不只是理性上明白,也是心灵上的接受。比方说,在理性上我们知道耶稣是谁,祂是道路、真理和生命,可是,如果我们在心灵上没有领悟这个事实,那么,理性上的明白是不够的。连神学家也承认信仰有可以领悟的一面,而且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泉源,可是,有些信仰的核心,并不是我们在世界上所能钻研得进去的。从初期教会和教父时代,就已经开始了,譬如依来内(IRENAEUS)、克来孟(CLEMENT)、奥力振(ORIGEN)、奥斯定等教父,都曾经对信仰的领悟下过推理的功夫。因为当时,教育程度较高的基督徒为了解决当时的难题,抵抗当时的异端,他们出来说明,和对方争辩或驳斥,像这类在早期教会和教父时期偶尔采用的活动,到了中世纪,神学家便把这些有系统地拓展起来,当作教会正常的作业。可是,有时候,圣经和教父的著作不足以解决问题,还需要有另一种耐心的推理功夫。从此以后,给中世纪的神学家开辟了一个新的探讨园地。
对信仰有系统的理性反省
对信仰有系统的理性反省工夫,在十二世纪的时候有安瑟莫(ST.ANSELMO),和伯铎.隆巴(PETER.LOMBARD),十三世纪有圣文都拉和圣多玛斯等人,继续采用。
这些中世纪的教父们继承了亚里斯多德的学术观念,亚里斯多德认为学术是一种演绎的知识,是确定的。于是,教父们根据神学的推理功能为神学下了定义,认为神学的任务是从启示真理中,演绎出某些结论,结论是说,既然实证功能不是演绎法的,所以,实证功能在当时,只是附属的角色。因此,如果说,中世纪的神学是一门学术的话,指的就是推理神学。那时候,推理功能不但得到充分的发展,也已经享有真实学术地位。
中世纪时,实证的历史方法,还在萌芽时期,即使引用历史,也常常缺乏批判性,所以得不到学术上的地位。这样,我们不难发现,当时的神学家实在低估了实证工作的价值,因而失去考据的宝贵成果,这是很可怕的。幸好,今天,我们对学术有了更广阔的看法,让我们更清楚地看到实证和推理功能,对神学来说同样重要,也都和神学的本质有密切的关系。
在中世纪的时候,神学家根据神学的推理功能为神学下定义,认为神学的任务是从启示真理中,演绎出某些结论。在中世纪所通行的神学,除了它的定义之外,也有一些建树,那就是研究出演绎的程序——事实上,这个演绎程序,可以由三种方式来加以了解和实践。
神学的演绎程序
从启示的前提下,推论一个新的结论
比方说,基督真的是一个人,但每一个人都有理智和意志,所以,基督有人的理智和意志。或者,由一个信仰前提和一个理性前提,推论出新的结论。举一个例子,譬如,在若望第十八章第37节,启示的基督是真理又是君王,但每一位君王都有权利判断和惩罚他们的属下,这是理性的真理,所以,新的结论是——基督有权判断和惩罚人。
这种演绎法,是不是全部的神学家都赞成?或者他们都采用这种方式,来领悟天主的启示呢?
当时有的神学家认为把这种演绎程序,用在神学上是很恰当的。这种对神学的看法,在圣多玛斯若望(John of St.Thomas)、高谛(Gotti)、毕吕亚(Billuart)的著作中,所表现的衰落的士林主义里面都可以看得到。而且,士林主义在十四到十六世纪中,已经逐渐进入人的思想里。当然,也不是全部的神学家都这么认为,譬如十三世纪的圣多玛斯和圣文都拉的看法,就不是这样。这种演绎法原来是一种学术的方法,如果,我们把神学只看成一种寻找结论的学术,那么,就等于停留在神学的边缘,还没有进入神学的殿堂。
士林主义是来自士林哲学。而士林哲学Scholasticism,这个字是从Schola 也就是学校、学院,和Scholasticus也就是学院里的人,两个字合并而来的。所以, Scholasticism的意思是学院里的学术。实际上,这个字指的是中古时代,学院里所形成的哲学和神学,也有人翻译成经院哲学。因为士林哲学始终和基督宗教有关,同时,也关心人类的基本问题,慢慢地,形成了具有固定基础、问题和方法的独立学术。此外,士林哲学也尊敬传统,使古老的思想遗产,在独立思考的进展下熔化,成为有创造性的发展。
士林哲学一向的特点是尖锐地提出问题所在,概念清楚,推理的时候,应用逻辑的方法,用词也一丝不苟。
士林哲学的产生有三大源流。首先是教父哲学,而影响最深远的是圣奥斯定。第二个源流是新柏拉图主义,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塑造力量,却是来自亚里斯多德。新柏拉图主义主张道德论,认为人类必须借灵魂的净化以及节制物质生活,以求与神接近,而且厌弃现世生活,成为基督信仰神秘主义的泉源之一。
士林哲学在什么时候最盛行呢?
士林哲学的发展可以分为准备期、早期、全盛期和后期等四个阶段。准备期是在第八、第九世纪,以建立观念论和泛神系统的伊利基那(JS.Erigena)为最著名。早期士林哲学包括十一、十二世纪,以号称「士林哲学之父」的坎特布里的安瑟莫最有名。士林哲学的全盛期是第十三、十四世纪前半期,这段时期著名的哲学家,有海尔斯的亚历山大、波那文都拉、大亚尔培、多玛斯亚奎纳,尤其是多玛斯,他是士林哲学全盛时期,最伟大的思想家和系统学者。后期的士林哲学是在第十四到十五世纪,这时的士林哲学造成各种不同的修会学派,对自然科学也颇有贡献。不过,这时候已经逐渐丧失了创造力,而拘泥于形式和枝节的小问题,其中,威廉奥卡姆的唯名论,使得士林哲学一蹶不振。唯名论是逻辑学上的名称,主张普遍的概念不实在,只有个别的事物才是实在的,这就是前面所说的,拘泥于形式和枝节小问题,虽然士林哲学有它的限度,可是,士林哲学所建立的概念,能够从事物内部照明事物本质结构,对现代的人来说,仍然有启发和指导的价值。
用一项信仰真理,来澄清另一项信仰真理
用来澄清另一端真理的信仰真理,叫做原则,被澄清的真理,称为结论。譬如,基督复活的奥迹,这是一项信仰的真理,由基督复活的信仰可以演绎出,世界上每一个人都要复活的信仰。所以,基督复活的信仰叫做原则,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复活,这是结论。神学用这种演绎法,是为了探求一项信仰跟另一项信仰之间的联系,并指出我们所信仰的真理是彼此连贯的,用这种演绎法来从事神学研究工作的代表人物是圣多玛斯和圣文都拉。
三段论
中世纪所用的第三种演绎法,叫做三段论法的演绎法。所谓的三段论,简单的说,就是如果甲等于乙,乙等于丙,结论是甲等于丙,比方说:我是人,人是有灵性的,所以我是有灵性的。
神学家为什么要用三段论法呢?神学是研究信仰的学问,信仰可以用推论的方法来作结论吗?
神学家用三段论法,是想愈来愈深入信仰的核心,也就是说,由信仰的外围逐渐到信仰的核心,这是推理功能的目标。至于信仰可不可以用推论的方法,得到结论呢?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信仰有它可了解的一面,因此,人可以用一切理性思考的工具,去思考、了解。而中世纪的神学家们用推论的方法来从事神学的研究,自然有它的贡献和任务。当然,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承认信仰并不是用人的理性思考,就可以完全了解,或者找到结论的,因为信仰本身有它的超越性。至于推理功能有什么任务,下一章我们会详细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