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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导论

第八章 “我信耶稣基督,天主的独生子,我们的主”


第二部分  耶稣基督________


 

 
 
 
 
 
 
第八章 “我信耶稣基督,天主的独生子,
我们的主”
 
 
 
 
 
第一节  当代相信耶稣的问题
 
    在引言部分我们已对基督信仰中最困难的部分作了较为
简要的介绍;然而只有在信经的第二款,我们才遇到了困难本
身:在公元30年左右,一个名叫耶稣的人在巴勒斯坦被钉死,
他是天主的“Christus ”(受傅者、被选者),真是天主的独生
子——这种信仰宣示是所有人类历史的中心及决定性的焦
点。这样假设似乎是愚蠢而妄为的,这样一个注定要消失在
历史迷雾中的个体人物怎能成为所有历史的权威性中心呢?
对logos的信仰,即对存有的“有意义性”(meaningfulness)的信
仰,与人性理性的某种倾向切实吻合,但是信经的第二款就表
现了一个令人惊奇的含义,就是“logos”和“sarx”之间一种联
合(即意义与某个历史人物之间的联合)。在这里,支持所有
存有的意义已经取得了肉身;也就是说,它已经进入历史并且
成了历史中的一个个体;它已经不再是那仅涵容、支持历史的
背景,而成了历史中的一个点。如此一来,我们已经不再首要
地从一种凌驾于个体,凌驾于有限的而只求普遍性的精神状
态那里来寻获所有存有的意义;它(即意义)已经不再单纯地
临于理念的世界——这个理念的世界凌越于个体,而意义只
以支离片面的形式在此个体中反射出来;它(意义)要现身于
时间之中,现身于某个人的临在之中。这里使我们想起了但
丁《神曲》的感人结尾:当诗人沉湎于天主的奥秘时,在那个
“使星汉围绕、沉静同一的全能的爱”内,他非常愉悦地看到了
他自己的影子,一个人性的面容。[1]那关于从存有到意义的
转化过程,我们过后会讨论。现在,让我们注意这样一点:在
信仰的天主与哲学家的天主之间有一种统一,在讨论信经的
第一款时,我们将此种统一视为基督信仰的基本推定及基本
架构形式;然而,与此种统一并行的是另外一种统一,它与前
面的统一同样具有决定性,这种统一就是“logos”与“sarx”之
间的统一,或圣言与肉身之间的统一,亦或信仰与历史之间的
统一。历史中的耶稣这个人是天主子,而天主子是耶稣这个
人。天主通过人(或更具体地说,通过某个特定的、体现完美
人性的而同时又是天主的人)而被当作人的一员。
    或许到此为止,我们已经看到,即至在圣言与肉身之间的
双向性内也存在着某种有意义的、与logos相符合的东西。毋
庸讳言,信经的这一款乍看起来代表了人类思维中的一块绊
脚石。在这里,我们是否曾成为某种绝对实证主义的牺牲品?
我们能否将我们自己维系于历史中的某个事件呢?我们敢不
敢将我们整个存有,即整个历史建基于历史海洋中的某根草
屑呢?这种观念本身就已经够妄为的了,对古代和亚洲思维
来说都是不可想象的;就连在现在的理性气氛中,这种观念也
被认为是很难以接受的东西;或更好说,这种观念的难以接受
性因着现代学者对待历史的独特方式而有着不同的形式。现
代学者研究历史的方法是一种批判性的方法,这就是说,这种
方法受到了先前同样问题的困扰:在探寻存有及存有的基础
时,这种问题已经在物理学的研究方法中及科学探索自然的
方式中体现出来了。在前面,我们已经看到了问题的症结所
在,物理学已经放弃了对存有自身的探索,而只将自己限定于
“实证性的事物”(the positive),可被证明的事物。如此得来的
令人印象弥深的“精确性”是以放弃、牺牲真理为代价的,到头
来只会落得如此下场:在实证主义(positivism)的禁锢铁栏后
面,存有及真理本身消融了;本体论(ontology)会变得格外不可
行,甚至哲学也不得不向那研究纯粹表象的现象学(phe-
nomenology)作大幅让步。
    这样,在历史观念方面,一种非常类似的情形应运而生。物
理学的研究方法被最大程度地予以接受和应用,然而整个过程
被这样一种事实所减缓和限制:历史的检验与证明(verification)
不能以重复(repetition)为基础——检验与证明是现代科学方法
的核心,而科学命题的那种独特的确定性是以重复为基础的。
历史学家被剥夺了这种满足感:过去的历史不能再一次重演,检
验与证明必须满足于可证明的证据,历史学家也只能以这些证
据作为他理论的基础。正如在自然科学领域那样,这种方法论
的结果是这样的,只有“表象”或已经发生事情的外在层面才能
进入我们的视野;然而这种能被文字证据检验的表象层面比物
理学的实证主义更有问题,这是因为:首先,它必须依赖可用的
文献记载,也就是说依赖那带偶然性的记录,而物理学则总会有
必要的物质现实摆在面前;其次,表现在文字证据中的人性因素
没有自然的自我精确表达;它所反映的人性因素往往有失偏颇,
往往从实证的角度遮没了这些人性因素;它理解事物时对人及
其个人思维方式的牵涉比物理现象理解事物时对人的牵涉要广
要深。
    与此相连,虽然我们必须承认,历史领域对科学方法论的
模仿确实加强了它命题的精确性,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我们
也不能忽视这样一个事实:这种方法同样也涉及到了一种惨
重的真理损失,这种损失甚至比物理学领域的真理损失会更
为弥深。在物理学领域,存有隐于表象的背后,这里从很大程
度上,只有被认为有效的过去事件才被看做是“历史的”,也就
是说,被历史性方法论所验看和通过的才能称为“历史的”。
人们常常会忘记这样一个事实,历史的全面真理是不能被文
献的检验与证明所涵容的,这正如存有的真理一样,存有的真
理是不为实验性方法所限制的。因此,我们不得不这样讲,从
“历史性科学”这个词的最狭隘的意义上讲,它不仅揭示了历
史,同时也遮没历史。如此一来,后果自然就是,历史科学能
很好地看到耶稣这个人,但从耶稣内发现基督就有困难了;基
督作为历史真理的一部分,历史科学是不能通过参照文献性
证据就对其评说是非的。
 
 
第二节  耶稣基督:基督论信仰宣示的基
本形式
 
一、现代神学的两难境地:耶稣还是基督?
 
    在讲过所有这些之后,我们不难理解,历史科学本身的障
碍越趋于将信仰与历史分开,神学越会以不同方式避开二者
同时存在的两难境地。如是一来,我们时不时地会遇到一些
将基督论牢牢地固着于历史层面,使其变得明白可视的努力,
这主要是通过那“精确、可证明的”方法来实现的;[2]或者我们
会遇到那更为简单的尝试,即直接将基督论减低到“可证明
的”地步。[3]第一种方法是不能成功的,这是因为,正如我们所
看到的那样,“历史性”这个词严格意义上代表了一种思维方
式,这种思维方式包含了一种对现象(可证明的事物)的依赖
与固着,因此它所提供的信仰并不比物理学所提供的关于天
主的信仰高明多少。然而第二种方法也不能令人满意,这是
因为那过去所发生的一切不能以如此方式而把握,它所提供
的作为事实的命题实际上只是个人的观点,而不是历史性方
法的纯正结果。[4]因此这些方法越来越多地为第三种方法所
补充,第三种方法试图摆脱历史性方法的两难境地,并将其视
为一种累赘而置于一边。这已经很大地在黑格尔身上实现
了;虽然布特曼(Bultmann亦译“布尔特曼”)所作的与黑格尔有
很大的不同,但有着同样的趋势。“回到理念(idea)去”与“回
到宣道(kerygma)去”当然不会是完全相同的事,但是它们之间
的区别并不像宣道神学(kerygma–theology)的拥护者所假设的
那样。[5]
    在这两个方法之间的两难境地(一方面是将基督论减低到
历史的地步,另一方面是避开历史,将其视为不相宜于信仰的东
西而完全放弃)可以被下面两种选择余地所总结:耶稣还是基
督?当代神学一直为这个两向性所困惑:当代神学开始时先是
避开基督,驻足于耶稣这个人物:他是历史上可以把握与理解
的。也只有在此运作的极点才作一个完全的转向(布特曼),然
后向相反的方向逃逸而回到基督那里。然而这种转向目前正回
到原来的从基督到耶稣那个转向上。
    还是让我们更为仔细地看一下当代神学的曲折运作过程吧,
因为这样做我们会更趋近问题的核心。第一种趋势是从耶稣向
基督的转向,这种转向在本世纪之初促就了哈奈克(Harnack亦译
“哈纳克”)的《基督教的本质》(Wesen des Christentums),这本书提出
了一种为理性的自豪与乐观所浸染的基督宗教——自由主义曾
通过“净化”将原本的信经减低到这种基督宗教。在哈奈克的书
中有这样一句关键宣讲:“如耶稣所宣讲的那样,只有父才属于福
音,而子则不是。”[6]这听起来是多么简单及富启发性啊!对子的
信仰将人们分开——基督徒与非基督徒,基督徒内的不同流派等
等,而对父的认知则重又将人们团结起来。子只属于少数的人,
而父则属于所有的人、所有的人也属于他。信仰将人们分开,而
爱则将人们联系在一起。耶稣相对于基督,这意味着“远离信条,
走向爱”。据哈奈克的说法,造成此决定性分裂的是这样一种事
实:那向所有人们启发了共有的父并将他们变成兄弟的“宣讲的
耶稣(the preaching Jesus)”被人们篡改败了要求信仰、成为信条本
身的“被宣讲的基督(the preached Christ)”。这就是说,耶稣曾宣
讲了非教条的爱的讯息,因而开始了一场伟大的革命(通过这场
革命,耶稣撕破了“法利赛式正统”的伪装),用对父的淳朴信赖、
人与人之间的兄弟关系及趋向至一爱的召叫取代了那不宽容的
正统性。这已经为人而天主的、子的信条所取代,因而含忍和兄
弟之爱(这就是救恩)就已经为一个救恩的教条所取代了,这个救
恩的教条只能代表相反的东西,并且已经导致了众多的冲突与分
裂。因此劝言是这样的:绕过被宣讲的耶稣——分裂性信仰的主
体,回到宣讲的耶稣,回到他的圣训那里:在父的领导下,与我们
的兄弟一起趋向那具团结力量的爱。我们不能否认,这些观点都
给人以很深的印象并且极富鼓动性,令人不能轻易拒绝它们。然
而,当哈奈克还在宣讲他那有关耶稣的、非常乐观的讯息时,那些
意欲埋葬他作品的人已经开始敲门了。也就是在那个时候,这些
人提供了证据,认为他所谈论的平淡、质朴的耶稣是一个浪漫的
梦幻,历史学家笔下的一个Fata Morgana,一种由渴望所引发的海
市蜃楼——越走近它,它逐渐归于虚无。
    因此,布特曼意志决绝地选取了另外一条路径。布特曼说,
关于耶稣,只有一点是重要的,那就是他曾存在过;至于其他,信
仰并不以这些无定的假设为基础,因为这些假设不能提供一种
历史确定性,信仰只能以福音的文字记载为基础,因为通过福音
记载,封闭的人性存在才能向它真正的本性开放。但是,是否一
个空虚的事件就比一个具有实际内容的事件更为容易消化呢?
当“耶稣是谁,耶稣是什么,耶稣怎样?”(who,what and how is Je-
sus)这些问题被认为没有任何意义、人被系于一个单纯的“文字
事件”时,我们从中能获取什么呢?前者当然会发生,因为它是
“被宣讲的”(preached);然而这样,它的真实性(authenticity)与现
实的内容(content of reality)都会极度模糊。
    以上这些问题会使我们明白,为什么越来越多的人从纯粹
的宣道和从历史性耶稣的苍白鬼魂那里,回到人类中最具人性
的人身上。在这样一个非常世俗化的世界里,他的人性对于人
类来说,就好像是“上帝之死”后,留下的唯一一点摇曳神性。这
种情况正在今天的“上帝之死”神学中发生,这种神学告诉我们,
虽然我们已经不再拥有上帝,但是耶稣对我们来说是一种信赖
的象征,它可给予我们前进的勇气。[7]在这样一个没有上帝的世
界里,他的人性应该是不再为人所发现的上帝的代表。但是,以
前那些极具批评眼光的人现在竟是如此的无动于衷,他们接受
这样一种没有上帝的神学,只是为了不在同时代人的眼里显得
太落伍了!也许应该有人早一点问这个问题,并且该考虑一下
是否置上帝于不顾而去研究神学(神学应该是有关上帝的科学)
的举措就已经反映了这样一种极其无动于衷(gravely uncritical
attitude)的态度。对此,我们无须赘述;就我们的问题而言,有一
点是非常确定的,我们不可能将过去四十年的工作一笔勾消;另
外,回归到一个纯粹的耶稣也是不可能的。那种绕过历史基督
性的尝试及不顾历史学家的反对而构建一个人们赖以生活的纯
粹耶稣的企图从根本上来看是荒谬的。纯粹的历史并不会生成
现在;它只会肯定过去所发生的。因此,最终看来,如那种向纯
粹文字事件的转向一样,这种浪漫地处理耶稣问题的作法对现
在或将来都注定是没有价值的。
    现代意识在耶稣与基督之间的穿梭运动——我刚刚对这个
运动在本世纪的几个主要发展阶段作了简述——也并不完全没
有意义。我相信,它甚至可以成为达于某物的指路标,即达于这
样一种事实:一个(耶稣)不能离开另一个(基督)而独立存在;恰
恰相反,一个注定要被不断地推向另一个,因为事实上,耶稣只
以基督而存立,基督只以耶稣的形式而存在。这里,我们必须更
进一步。在我们进行任何重建工作之前(这种重建工作只能产
生补充性的人为造化),我们必须弄清楚基督信仰到底讲了什
么,基督信仰本身不是一种重建也不是一种理论,而是一种临在
的、活生生的现实。然而,也许我们应该更多地信赖信仰的临
在,而不是重建的作为——因为信仰毕竟已经存立了很多世纪,
并且从本质上来讲,信仰除“理解”(理解耶稣到底是谁和耶稣是
什么)之外,也没有其他的目的;而重建的工作则有所不同,它一
意孤行,常常会远离现实。至少,我们应该试着去理解这个信仰
到底说了些什么。
 
二、信经中耶稣的形象
 
    此书中我们一直作为参考、并将其视为信仰总结代表的信
经仅用一个相当简短的句子来表达对耶稣的信仰——“我信基
督耶稣”。对我们来说,此句中令人印象最深的就是,正如圣保
禄所钟爱的措辞形式那样,原本不是一个名字只是一个称号
(“默西亚”的“基督”这个词被放在了最前面。[8]我们可以看到,
早期罗马的基督徒形成这个信经时,他们仍然完全清楚这个词
的内容的重要意义。我们可以很肯定地讲,这个词变成一个专
有名字是很早的事了,但是这里“基督”这个词仍被用来定义“耶
稣”是谁。现在,这个词与“耶稣”这个名字已经融合得相当好
了;我们正处于最后阶段,处于改变“基督”这个词的意义的时
期。
    凯坦布什(Ferdinand Kattenbusch亦译:“卡腾布什”)是一个
研究宗徒信经的专家。他用一个来自他时代(1897)的非常精巧
的例子来说明整个过程:他用“大帝威廉”这个短语作了一下对
比。“大帝”和“威廉”这两个词结合得那么紧密,以致称号“大
帝”几乎成了名字“威廉”的一部分;然而每个人都明白,这个词
不仅仅是一个名号,而且还代表了一种功能。[9]“基督耶稣”这
个短语与这个例子极其类似,展现了同样的发展过程:“基督”是
一个称号,然而它已经成了纳匝勒人的独特名字的一部分。名
与号之间的融合,号与名之间的渗透,远不该是历史所应遗忘的
又一案例。恰恰相反,这种融合正好展现了纳匝勒人信仰理解
过程的核心所在;因为信仰所要真正表达的正是这样一种事实:
就耶稣来说,我们是不可能区分职位与人(office and person)的;
对他来说,这种区分是不适用的。这里,人就是职位,职位就是
人——这两个已经不再是可分的。这里已经没有一个保有私有
空间的“我”,没有隐蔽于行动而有时可以“歇班”(off duty)的
“我”;在这里,“我”与工作已经不再分开,“我”就是工作,工作就
是“我”。
    正如信经中信仰所表达的,耶稣并没有留给人们一套可以
与他的“我”分开理解的训示。这就不同于一般的情况:我们如
果不去研究思想家们自身的人格与性情就不能真正收集和评估
他们的思想。信经并没有给出耶稣的教导;很明显,没有人甚至
能想到要尝试这样做,因为正在运作的理解指向了一个完全不
同的方向。与此类似,正如信仰所理解的那样,耶稣并没有作任
何可以从中分离出“我”并可以单独描述的工作与作为。恰恰相
反,把他理解为基督意味着这样一种观念:他已经将他自己放入
他的言语中了。这里没有一个“我”来发出言语(我们却是这样
的);他已经将自己与言语认同起来,“我”和言语已经不再是可
分的:他就是言语。同理,对信仰来说,他的作为就是他将自我
毫无保留地融入自己工作的过程与方式;他展示自我交出自我
(he performs himself and gives himself);他的工作就是自我的交
出。
    巴特(Karl Barth)曾以如下的论述来表达他对此点信仰的理
解:
 
    耶稣完全是一个职位的持有者。因此,他不是这
样的一种情形:首先是一个人,然后才是一个职位的持
有者……这里根本就没有所谓的、耶稣的中性人性
……圣保禄曾在格后5:16有过一段精彩的论述:“纵
使我们曾按人的看法认识过基督,但如今不再这样认
识他了。”这段话也可因着四个福音著者的名义来宣
讲。这些福音著者对这个人在基督职位之外所是及所
为的并不感兴趣……然而他们也记述了他的一些行
实,如他饥饿、他焦渴,他吃饭也喝水,他会觉得累,也
会休息,他曾爱过,也曾哀悼过,他显示了自已的怒气,
甚至还流过泪,但是他们在记述这些行实时,他们只是
在注意一些附带的情形,对这些情形的记述并没有表
达这样一种信息:一个独立于工作的人性,有确定的性
情、习惯和感情,而这些又与它本身不相融合……他作
为人的存有就是他的工作。[10]
 
    换言之,有关耶稣的决定性信仰基于“耶稣”和“基督”这两
个词的紧密结合,这种统一与结合包含了统一存有和使命(the
identity of existence and mission)的这一经验。从这种意义上讲,
我们完全可以说这是一种“作用性(功能性)基督论”(functional
Christology):耶稣的整个存有是“为了我们”(“for us”)的一种功
用,然而也正是因着这个缘故,这种功能也是全部的存有。[11]
    我们可以这样合宜地对此节进行总结,就我们的理解而言,
历史性耶稣的教导与行为并不十分重要,重要的是这样一个事
实:他曾经存在过——这就足够了,但是我们应该意识到,这个
事实代表了这个人的全部现实:他就是他自己的教导,他与他自
己的行为是一致的(一体的),因而他有自己独特的人格与个性
(unparalleled individuality and uniqueness)。耶稣的人格就是他的
教训,他的教训就是他自己。因此,基督信仰,即相信耶稣就是
基督,是真正的“人格信仰”(the personal faith)。这句话的意思只
能从这个角度来理解:这种信仰不是对某个体系的接受,而是对
一个是他自己言语的人的接受——是对言而人的接受,也是对
人而言的接受。
 
三、信仰耶稣的出发点:十字架
 
    如果我们后退一步,越过宗徒信经,回到基督信仰这个整体
的根源,到目前为止我们所讲的就会变得更清楚一些。今天,我
们可以这样确定地讲,“耶稣是基督”这一信仰的出发点,即“基
督”信仰这一整体的出发点,是十字架。耶稣并没有直接宣讲,
自己就是基督(“默西亚”)。这一点对我们来说确实有点出人意
料,现在它终于从历史学家们纷杂的争吵中突现出来了。即使
当我们(事实上,尤其当我们)怀着合宜的批评态度而面对当今
研究耶稣活动中的急忙排除过程(the hasty process of subtrac-
tion),以上这一点也是不可避免的。因此,耶稣没有明白确凿地
称自己为默西亚(基督);给他这个名号的人是比拉多(Pilate)。
比拉多屈服于犹太人对耶稣的指控,在死刑牌上用当时所有的
国际语言宣称,这个十字架上的耶稣是即将处绝的犹太人的君
王(= 默西亚,基督)。这个死刑牌,历史上的死刑宣判,带着一
种双向统一性(paradoxical unity)成了“信仰的宣示”,也就成了基
督信仰的出发点和植根点。它宣示了耶稣就是基督:这个作为
被钉罪犯的耶稣就是基督,君王。他的被钉过程就是他的加冕
礼;他的加冕或王权是一个将自己交付给人类的过程,是在交付
自己存有中统一圣言、使命和存有的过程。因此,他的存有就是
他的言语;他就是言语,因为他是爱。从十字架出发,信仰越来
越多地告诉人们,这个耶稣并没有单纯地做或说什么;在他内,
讯息和人是同一的;他的“是”总已经是他的“说”了。圣若望所
需的只是推出这最后的直接的结论:如果真是那样的话(这是福
音的基督论基础),那么这个耶稣基督就是“圣言(言语)”;然而,
这个人不仅拥有言语,而且他就是言语,并且他的工作与作为就
是logos(“圣言”“the Word”、意义meaning和意识mind)本身;这
个人一直都存在着,并且将会永远存在;他是世界存立的基础
——当我们遇到这样一个人时,他就成了维持我们所有的人的
意义。
    信仰理解的展现过程是比较独特的,因而基督徒们首先
接触的是通过十字架统一人格、言语和工作的过程(the identi-
fication of person,word and work through the cross)。通过十字架,
基督徒们意识到了真正的、最关键的因子,在这个因子面前,
所有其他的东西都成了次要的了。正是为了这个缘故,他们
的信仰宣示就可只限于那简单的“耶稣”和“基督”这两个词的
结合——它们之间的结合可以说明一切。耶稣被悬在十字架
上,十字架的宣讲比任何言辞都响亮:他就是基督——我们不
需说太多!上主被钉的“我”是这样一种丰饶的现实,其他一
切都可以隐入背景之中去。然后,基督徒们就开始了第二步。
人们从如此得来的对基督的理解出发,回顾了他的言语。当
人们(团体)如此回顾的时候,他们惊奇地发现,对耶稣的
“我”的强调在他的言语中也可找到;从回顾的角度看他的讯
息,他的讯息总是导向并流入这个“我”,流入言语与人格的统
一。最后,圣若望将这两步联系起来,他的福音既是从人格的
角度读耶稣的言语的过程,也是从耶稣的言语读人格的过程。
这样,圣若望一方面将“基督论”(有关基督的信仰命题)视为
耶稣故事的讯息;另一方面,他又把耶稣的故事视为基督论。
这一切都明白揭示了基督与耶稣之间的统一,这种统一对后
来的整个信仰史的形成都有影响。[12]
 
四、耶稣是基督
 
    从以上所讲的来看,我们或许可以明白,在何种意义上,到
什么程度,我们可以接受布特曼的论述行踪。这里确实有着对
耶稣存在这一事实的强调,也有着对一种巧妙融合的强调——
有关耶稣的事实与信仰基督之间的融合——他最具特色的言语
事实上就是他自己,但这实在意味着布特曼相当轻率地略过了
哈奈克所提出的问题。那么我们又如何解释与基督论对应的一
面(关于天主父的讯息)呢?我们又该如何对待那超越信仰界域
的博爱呢?是否它已经被一种基督论性的教条主义所吞没了
呢?在这个重新定义早期教会及所有时期教会信仰的尝试中,
由自由派神学所提出的重要因素不是再一次被推入隐约背景
中、为一种导致爱被遗忘的信仰所遮没吗?这是能够发生的,事
实上在历史上也不止一次地发生过。对于这一点,我们都很清
楚。然而,这一点并不是这样的信仰概念的目标。
    任何能从耶稣那里(只有从他那里)认出基督的人,任何能
意识到耶稣是基督的人及任何能把“人格与作为”的完全统一性
视为决定性因素的人,事实上都已经放弃了信仰的排它性及信
仰对爱的反对性;他事实上已经合二为一,认为这二者是不可分
的。耶稣–基督之间的短线,人与作为之间的不可分性,一个人
和其牺牲奉献行为之间的统一,这一切都代表了爱与信仰之间
的短线。耶稣的“我”(他的人格)的独特性基于这样一种事实,
这个“我”不是排它的及独立的事物,而是一个大有(Being),这
个大有完全来自于父的“你”(the“Thou”of the Father),并且为人
类的“你们”(the "You" of men)而生活过。它是logos(真理)与爱
之间的同一与结合,因而将爱融入了logos这一人类存有的真
理。因此,从基督论出发的信仰的本质就是进入普遍开放性的
无条件的爱(the entry into the universal openness of unconditional
love)。因为信仰一个救世主(基督)只意味着将爱变成信仰的内
容,这样从这个角度我们可以完全地讲,信仰就是爱。
    这与耶稣最后判断的比喻里所描绘的图景是相对应的:当
主坐在审判者的权位上时,他要求一种信仰宣示,这种信仰宣示
就是在最小的众人中即那些需要我的帮助的人中发现基督(玛
25:31–46)。从这里出发宣示对基督的信仰意味着,我要认出
那需要我帮助的人,并将其视为此时此地与我相遇的基督;这就
是说,我要把爱的挑战视为信仰的挑战。在这里,我们将基督论
性的信仰宣示重新解释为无条件的服务于人和互相帮助,然而,
我们不能就此将其视为对合宜信条的逃避;诚然,这是耶稣–基
督间短线的一种结果,是基督论的核心所在;然而,让我再重复
一遍,这个短线同时也是信仰与爱之间的一个短线。因此,我们
也可以这样说,不是爱的信仰(没有爱的信仰)也就不是真正的
基督信仰。这一切似乎只能意味着这样一种事实,此番理解的
信仰与基督论应该有助于批驳两种极端:对天主教会信仰概念
的教条主义误解(the doctrinalistic misunderstanding of the Catholic
concept of faith)和由路德因信成义观点而来的爱的世俗化作法
(the secularization of love which proceeds in Luther from the notion of
justification by faith)。[13]
 
第三节  耶稣基督——真人和真天主
 
一、问题的表达
 
    这里还是让我们回到狭义上的基督论的问题吧,这样我们
所说的就不会只建基于假设性命题之上,就不会给人一种在侥
幸辩解中寻求出路的印象。我们前面已经确立,基督徒们对耶
稣所讲的“是”肯定他就是基督,也就是说,他就是“人格与伟业
(作为)同一”的那位;从那里,然后我们又遇到了“信仰与爱同
一”的问题。因为基督信仰将我们引离于纯粹的理念,引离于任
何孤立的教导体系,引我们走向耶稣的“我”,所以它将我们引向
这样一种“我”:完全的开放、完全的“言语”,完全的“子”。另外,
我们也已经考虑了这样的事实,“言语”与“子”这些概念意在表
达这个存有的活力特性,它的纯粹现实(pure “actualitas”)。言语
从不会自我存立,它来自于别人,会被听到,因此它是“为了别
人”。它只能在“从……来”(from)和“向(为)……去”(for)所组
成的整体性中存在。此外,我们在“子”的概念中也找到了同样
的意义,“子”也表现出了“从……来”和“向(为)……去”之间的
张力。到此为止,我们可以如是总结:“基督信仰不是与理念相
连,而是与一个人,一个‘我’相连:与一个被定义为‘言语’与
‘子’的人相连,即一种‘完全的开放’(total openness)。”但是这又
会导致一种双重后果,在这个后果里,信仰基督(在一种相信耶
稣是基督即默西亚的意义基础上)的戏剧和这个戏剧的历史必
然发展结果(对子的信仰即对耶稣的真正天主性的信仰)同时亮
相。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如果这个“我”真被信为“纯粹的开放”、
来自父的存有,如果因着这个存有的全部是“子”——纯粹服务
的现实(actualitas of pure service);换言之,如果这个存在不仅
“有”而且就“是”爱的话,那么它与天主不就同一了吗(因为只有
天主自己是爱)?那么,耶稣,天主之子自己不就是天主了吗?
那么,“圣言与天主同在,圣言就是天主”(若1:1)不就是正确的
吗?但是与此相反的问题也会应运而生,因此我们必须说:如果
这个人是他自己的作为,如果他立于他所说的背后,如果他全是
“为了别人”并且在此自我奉献中仍能完全保持自我,如果他是
那位在失去自我中仍能寻获自我的人(参考谷8:35),那么,他
不就是人类中最具人性的一位、人性概念的完美实现吗?那么,
我们是否能将基督论(研究基督的学问)融入神学(研究天主的
学问)呢?那么,我们是否必须不遗余力地宣称耶稣为人,将基
督论视为人文学和人类学呢?那么,是否这个真正的人(正因为
他完备、合宜地“是”这样一个人)就该是天主并且天主该是这个真
正的人呢?那么,是否这就应该是可行的呢——最激进的人文
主义与对天主的信仰融入彼此?
    我认为,这些曾在最初五个世纪震撼了教会的问题是由基
督论性的信仰宣示所引起的;那个时期关于这些问题的戏剧性
论争促使当时的大公会议对所有三个问题作肯定性回答。这个
三重肯定构成了传统基督论性信条的内容与最后形式——这个
信条只意在与那平白的、原本的信仰宣示(耶稣是“基督”)保持
完全一致。换言之,这个经过发展完善的基督论信条表明,耶稣
的彻底基督性(the radical Christship of Jesus)包含他的圣子性(the
Sonship),并且圣子性包含了天主性(Godship);只有这个信条被
如此理解了,它才是合理的(logos–like),才是一个理性命题;如
果没有这个逻辑连贯性,我们就会陷入神话的泥潭。同样,这个
信条也决绝地表明,在耶稣彻底的服务精神中,他是人类中最具
人性的一位,真正的人;因而这个信条赞成了神学与人类学之间
的统一与合并——从那时起,“基督”信仰真正动人的部分也就
寓于这种统一内了。
    但是另一个问题也应运而生了,即使我们必须承认刚刚讨
论过的问题的合理性,接受信条的内在逻辑性,但是这里还有非
常重要的一步:审视对照事实。我们曾否将自己凌驾于某个精
彩的理念体系,而置现实于脑后——体系有不可批驳的连贯性
而为我们却没有多大用处,一切只因基础不在?换言之,我们必
须问这样一个问题:圣经的发现及其对事实的关键启示是否能
帮我们,以我们刚才所进行的方式及基督论信条所进行的方式,
理解和把握耶稣的圣子性呢?今天,一般的人给予这个问题的
答案是更为决绝、更为自明的“不”;对很多人来说,“是”似乎是
一种不具批评精神的表现(the“yes”seems to have sunk to a pre-
critical position),不太值得一提;这里,我愿向人们证明,如果我
们不想陷入理性主义者的琐碎不休中,也不想陷入神话性的“子
的观念”中(实际上,它们在很久以前就已为圣经对子的信仰和
早期教会解释此信仰的方式所化解了),我们不仅能而且也必须
对上面那个问题作肯定回答。[14]
 
二、现代关于“历史中的耶稣”的僵化理解
 
    这里,我们必须稳步前进。那么,纳匝勒人耶稣到底是谁
呢?他对他自己持有什么样的观点呢?根据时下流行的观
点——今天,作为现代神学的庸俗化样式,它正变得日趋流
[15]——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历史性耶稣被视为一种先知性
训导者;在当时充满末世色彩的犹太宗教气氛中,他出现在历史
的屏幕上;他顺应当时的末世社会气氛,宣讲了天主国度的临
近。在开始时,这种观点被完全从时间的角度来理解:天主的国
度,世界的终结,马上就要来临了。但是耶稣的教导对此“现在”
十分强调,任何更深一步看待“将来”因素都不再被视为基本的
和首要的;这似乎会使人依下面的召叫作出决定——即使耶稣
也曾考虑“将来”,也正在考虑天主的国度——人的全部责任与
义务都只在“现在”,这个“现在”无论在什么时候都会使自己临
于人身上。
    现在我们最好不要停下来,浪费时间考虑这样一种空洞的
讯息(根据这些说法,这个讯息意在表达一种对耶稣的理解,这
种理解甚至比耶稣对自身的理解更为全面)怎会对任何人产生
任何正面的影响。还是让我们听一听下面发生的事情吧。因为
某些现在已不能妥当成立的原因,耶稣被判死刑,他的死似乎是
一种失败。然后,以一种现在已不能想象的方式,复活的信仰应
运而生,耶稣曾以这种复活的观念为生活支柱,这种观念也切实
说明了某种东西。逐渐地,这种信仰得到加强,一种理念也就随
之发展成形(这种理念在其他地方以类似的方式也曾出现过):
耶稣在将来会以人子(die Son of Man)、默西亚的身份重新降来。
下面一步就是将这种希望重又投射到历史性耶稣身上,人们将
其放于耶稣自己的口舌上并对他作相应的重解。这样,图景被
再一次重置,看起来好像耶稣已经将自己宣讲为将要来临的人
子或默西亚。根据我们时下的观点,很快地,这些潮流从犹太世
界传向了罗马、希腊世界。这种扩散与传播导致了以下一些后
果,在犹太世界,耶稣被从犹太的思维路线加以解释(人子,默西
亚);而在罗马、希腊世界,这些范畴是难以理解的,因而罗马、希
腊思维方式被应用到对耶稣的诠释中。犹太世界“人子”、“默西
亚”等概念被罗马、希腊的“神性人格”(divine person)“神而人”
(God–man,theios aner)等概念所代替。
    但是罗马、希腊的“神而人”概念有两个特性:他是一个行奇
迹的人,并且有神性根源;后面这个概念意味着神在某个意义上
是他的父;正是他的半神、半人来源,使得他成了一个“神而人”,
一个有神性的人(a divine man)。这种对神性人范畴的应用产生
了一种后果,那就是,刚才我们所提的那些属性也可被移植到耶
稣的身上。因此,人们此时开始把耶稣看成一个行奇迹的人;童
贞降生的“神话”也就此而生了。童贞降生的概念再一次地将耶
稣描述成天主子,因为此时天主以一种神秘的方式,以他的父的
身份出现。这样,罗马、希腊世界对耶稣的神性人的解释及其不
可避免的附带现象终于将效似天主的现象(the phenomenon of
proximity to God,这本是耶稣的属性)变成了“本体论性”的生于
天主(the“ontological” descent from God)。自那以后,早期教会的
信仰就沿着这些具神话色彩的思维模式,向前迈进,最后这一切
在加采东大公会议(The Council of Chalcedon)上所形成的信条内
得到了正式承认,而得到承认的是“本体论的儿子身份”(the on-
tological sonship of Jesus)这一概念。因着“耶稣本体论性来源于
天主”这一观念,上面的神话被此次大公会议变成了信条,因为
这个信条被赋予了太多的难解奥义,最终它成了正统思想的习
惯标准;这样,出发点就被颠倒了。
    对那些习惯于历史性思维方式的人来说,这个理论体系是荒
谬的,虽然今天有很多人相信这个理论体系。对我来说,我必须
承认,就基督信仰及我对历史的熟悉来看,我认为相信“天主降生
成人”比相信“这些假设代表真理”更容易。从我们这里所拥有的
空间来看,我们恐怕不可能对相关的历史性问题作非常细致的讨
论,因为这需要全面耗时的研究工作。恰恰相反,我们必须(也能
够)着眼于问题的关键点:耶稣的圣子地位(the Sonship of Jesus)。
如果我们从语言学的角度来仔细研究,并且不把那些原本不连贯
的事物左右逢源地混在一起,我们可以建立如下一些观点。
 
三、基督论性信条的内容
 
    1.“神性人”的问题
    这个神性人(the divine man)或神而人(God–man,theios aner
[希腊语原文])的概念并没有出现在新约中;另外,在古籍中,“神
性人”也没有被描述成“神(天主)之子”——这是两个重要的事
实。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这两个概念并没有任何联系;不管是从
语言上还是从内容上它们之间都没有交融的地方。圣经根本就
不知道“神性人”,古籍也不知道诸神中有“天主子”这个概念。事
实上,最近的研究结果也显示,就连“神性人”的概念也很难在基
督前这一时期找到,它不过是后来才出现的。[16]虽然事实是这样
的,但“天主子”这个名号及这个名号所代表的意义不能从“神性
人”的名称与内容上加以解释;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这两种思维方
式完全不同于彼此,它们之间并没有任何联系。
    2.圣经中的有关术语及其与信条的关系
    这里我们必须用新约的语言对“天主子”的描绘和“子”的
描绘作一次严格的区分。对那些不用精确语汇来作研究工作
的人来说,这两个概念似乎意味着同样的东西;事实上,从某
种意义上讲,这两个概念确实有交错的地方,但从根源上来
讲,它们属于非常不同的背景,有不同的来源,并且表达不同
的意义。
     (1)“天主子”
    “天主子”这种说法来源于旧约中的“君王”神学(the“king”
theology),而旧约“君王”神学本身则建基于对东方“君王”神学的
“剔秘”运作,最后这种旧约“君王”神学变成了以色列的“选民”神
学(the“Chosen people”theology)。这个运作过程(即从东方“君王”
神学转借并将其作圣经性剔秘而变成“拣选”的概念的过程)的典
型例子是咏2:7,也正是因着这处章节,这个运作过程成了基督论
性思维的一个出发点。在这节圣咏里,一个神谕被传到了以色列
君王那里:“我要传报上主的圣旨:上主对我说:‘你是我的儿子,
我今日生了你。你向我请求,我必将万民赐你作产业,我必将四
极赐你作领地。’”,这种表述属于以色列君王登基的范畴,然而正
如我们所说的那样,它原本来自东方古时君王登基的礼仪;在这
个礼仪中,君王被宣为神所生之子(the son begotten of God),只不
过“生”这个概念的全面含义只在埃及那里得以保存。在埃及,君
王被认为是一个由神所生之子(即有相关的神话传说),而在巴比
伦,这种礼仪被从很大程度上非神秘化(剔秘),并且“君王是神之
子”这个概念已被认为是一种法律权力的授予。[17]
    当这个观念被达味王朝采用时,这种神话色彩被完全弃置一
边。那种“君王是神所亲生”(a physical begetting of the king by the
godhead)的观念被“君王此时此地成了子”的观念所代替;“生”的
行为是由天主的“拣选”这个行为组成的。君王成为子并不是因
为他已为天主所生,而是因为他由天主所选。这里,参照点不是
一个生理事件,而是天主意志的力量,只有天主意志的力量才能
造化新的存有。在如此形成的“子的地位”的概念内,“选民”神学
全都集中在这里。在圣经的一些较早章节里(如 出4:22),以色列
作为一个群体被称为雅威的首生爱子;后来在列王时期,这种说
法被移到了统治者身上,这意味着,以色列的圣召集于达味继承
者的身上:他代表以色列,在他自己内集中了临于以色列的各样
奥秘:预许、召叫及爱。
    这里还有更深一层的意义。正如我们在圣咏里所看到的那
样,这种将东方王朝礼仪应用于以色列君王的作法对以色列当时
的情形来说一定是一个非常残酷的嘲弄。当人们对王位上的法
老或巴比伦王说:“愿万邦作你的产业,四极作你的领地;你将用
铁杖将他们击碎,击碎他们就如陶作的器皿。”这番话是有一定意
义的,因为这番话与这些君王对世界权力的拥有是相对应的。但
如果将这些对巴比伦和埃及王权有意义的话应用于熙雍山上的
那位君王时,这些话就会变成不折不扣的讽刺,因为世上的君王
并没有伏于他前,颤栗不已;恰恰相反,他反倒在这些君王面前颤
栗。掌管世界——正如那个孱弱王子所表达的那样——听起来
一定很可笑。换一种说法就是,那转借自东方王朝礼仪的、圣咏
所描绘的披风对熙雍山上的真正君王来说显得太大了。因此从
历史的角度来看,下面的情形是不可避免的:这个从当代的视角
看来不可容忍的圣咏会渐渐变成一种希望的表达——总有一天,
有关这个君王的一切会成真的。这就是说,“王朝”神学(the“roy-
al” theology)最初源自一种造生神学(a theology of procreation),后变
成一种拣选神学(a theology of election),到此又经变化,从拣选神
学变为对一个欲来君王的“希望”神学(a theology of hope in the king
to come)。这个王位的神谕越来越成为对预许的重复:有一天,那
个君王会来临,关于这个君王我们可以这样恰如其分地说:“你是
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了你。你向我请求,我必将万民赐你作产
业。”
    在这里,最早期教会团体对此章节的重新应用开始了。圣咏
的词汇被首次应用于耶稣很可能是在相信他要复活的框架下进
行的。当时的最初团体相信,耶稣从死者复活了,这一事件被他
们看做是圣咏所描绘情形的实现。这里的矛盾之处也不是可以
忽视的,那死于哥尔哥达(骷髅)的人同时也是圣咏言辞所描绘的
人——这是何等的矛盾!那么这种对圣咏的应用意味着什么呢?
它意味着,人们知道,以色列的“王天下”希望(royal hope)在这个
死于十字架、从死中复活的人的身上得到了实现。这表达了这样
一种信念:正是对这个死于十字架上的人,正是对这个放弃所有
世上权力的人(这要与“颤抖”及被击碎的国王对照来看),正是对
这个放下自己的剑、没有要求别人去死(如世上的国王那样)、反
为别人牺牲自己的人,也正是对这个把人类存有的意义视为“为
别人而存在”、而不是权力与自恃的人(事实上,正如十字架所显
示的那样,他的存有是为了别人的存有)——正是对这样一个人,
也只有对这样一个人,天主曾如是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
了你。”在这个被钉的基督身上,那些相信者会看到那个神谕的意
义,也会看到被选的意义:不是自私的特权与殊荣,而是服务于他
人。在基督内,被选这个故事的含义及王权的真正意义变得明朗
了——它一向瞄向“为别人而存立”,“为别人而代权”( being“rep-
resentation”)。这里,“为别人而代权”,在意义上有了一些变化。
正是关于这个人,一个完全失败的人——被悬于十字架时脚下无
寸土之地,人们就其衣服抓阄,似乎他也被天主所抛弃——神谕
如此说:“你是我的儿子;今日——在此时此景——我生了你。你
向我请求,我必将万民赐你作产业,我必将四极赐你作领地。”
    这种形式的天主子的概念(通过圣咏第二首对十字架及复活
作解)成了对纳匝勒人耶稣的信仰宣示,然而它与希腊、罗马观念
中的神性人概念没有任何联系,所以也就不能从那里出发对其进
行解释。恰恰相反,它是对东方王权概念剔秘过程中第二发展阶
段的产物,它是一个在旧约中已经部分剔秘的概念。这个概念把
耶稣定义为宇宙的真正继承者,也把耶稣视为预许的承继者——
这一点曾是达味神学的中心与顶点。同时,这也清楚显示,君王
这个概念被以子的名义应用到了耶稣的身上,从而也就与仆人的
概念联系在了一起。作为一个君王,他也是一个仆人;作为天主
的仆人,他也是一个君王。这种交错对基督信仰来说是非常基本
的,这种交错早在旧约中就已有了预示,而希腊语本的圣经又从
语言上对此作了准备。希腊语“pais”后来被用来指代天主的仆
人,但同时也指“孩子”;在基督故事的引导下,这种模棱两可的意
义一定会成为一种指向标,使双重角色在耶稣身上汇聚。[18]
    子与仆人之间的互换性及由此产生的荣耀与服务之间的互
换性代表一种对君王和子概念的全新解释,这种互换性的最佳表
达莫过于《致斐理伯人书》的第二章5至11节,这封书信完全出自
巴勒斯坦基督信仰的土壤。这里面问题所涉及的章节直接指向
了耶稣基督所怀有的态度,并将其作为一个基本的范式——在这
里,耶稣并没有满怀妒忌死死不放他与天主的平等地位(这个地
位本来是属于他的),而接受了谦逊仆人的地位——一言中的直
指那种完全的自我空虚(the complete self–emptying)。在这里,拉
丁圣经用了“evacuatio”来与此译法相对应,从而指代这样一种观
念:他空虚自己,放弃“为自己的存有”(existence–for–himself),进
入“纯粹的为别人的过程”(the pure movement of the“for”)。也正
是从这里开始,此处章节继续指出,他已经成了万物的主人,整个
宇宙之主;在他面前,宇宙与万物施行属于真正君王的降服与朝
敬之礼( proskynesis)。因此,这个忠实的臣民却以世界统治者的身
份出现;他谦逊了自己,以致彻底地空虚了自己的存有,因而成了
这个世界的统治者。在前面我们对“三位一体天主”所作的反省
与研究在这里也有了不同的思维形式:那不恋恋不舍地持守于自
己的人,是一种纯粹的相关性(pure relatedness),他与“绝对者”相
吻合,从而成了主。在这个主面前,万物都向其屈服,然而这个主
就是被戮的羔羊,纯粹实现、纯粹“为别人”的存有的典范。宇宙
间的敬礼——普世的朝拜全都围绕着这个羔羊(《默示录》Apoc第
5章)。
    现在还是让我们再一次回到“天主子”这个名号及其在古时
的地位这个问题上。我们必须要看到,事实上,在希腊–罗马世
界只有一个词与其相对应,然而这个对应并不是“神性人”的概
念,这个概念与其并无任何联系。耶稣被描述成天主之子(the
Son of God),这种表述方式表达了一种对权能、王位、拣选及人性
的全新理解。在古时真正与此对应的词出现在对皇帝奥古斯都
(Augustus)的描述中,他被描述成“神之子”( son of God,theou huios
=Divi [Caesaris]filius)。[19]它与新约描述纳匝勒人耶稣时所用的词
切实一样。在对罗马皇帝的崇拜中(不是在此之前),我们于较后
的古时典籍中看到了“神之子”这个名号的复出,不过是与东方的
君主概念一起出现的——如果没有东方君主制,“神之子”这个名
号本并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因为“神”(god)这个词有太多的含
义。[20]这个概念只来自东方君主观念并且与其一起重现。换言
之,“神之子”(son of god)这个概念属于罗马的政治神学。正如
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政治观念为新约的“天主之子”的概念提
供了基本的参考背景。事实上,这两种不同的表述方式都生自
同样的土壤,并且都回指到同样的根源,只不过它们的发展路径
不一样罢了。如是看来,不论是在古东方,还是在罗马,“神之
子”这个概念都是政治神学的产物。在新约里,以色列人用拣选
和希望神学来重解这个名号,因而它走上了一个不同的思维发
展路径。这就是说,从完全相同的根源却生长出了完全不同的
事物;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在“承认耶稣是神之子”和“承认罗
马皇帝是神之子”之间的冲突也代表了被“剔秘”神话与未受剔
秘神话之间的冲突(a clash between demythologized myth and myth
that has remained myth)。这个罗马的“神而皇帝”(god–emperor)
认为自己有绝对的权力,当然也就不可能允许,一种变化的“王
权”与“皇帝”神学(相信耶稣是天主之子的神学)与他的自诩权
力并行存在。如此一来,“martyia”(作证)注定要变成“martyri-
um”(自我牺牲,殉道),对政治权力自我神化的挑战(the chal-
lenge to the self–deification of political power)。[21]
    (2)“子”的概念
    耶稣将自己描述成“子”,这与我们刚才所讨论的“神之子”
的概念有着相当大的区别。“子”的概念有一个不同的语源,属
于另外一种术语,这就是奥暗的比喻的语言,耶稣从以色列先知
和智慧圣者那里沿用了这种语言。在这里,这个短语并未出现
在公开的宣讲当中,而只出现在耶稣与其贴身宗徒之间的对话
里。它的真正来源可能是耶稣的祈祷文;它成了耶稣向天主讲
话时的新自然定式,“阿巴”。[22]通过仔细研究与分析,耶勒米亚
斯(Joachim Jeremias)向人们显示,希腊语新约传给我们几个词,这
几个词是耶稣的母语(阿拉美,Aramaic),它们对理解耶稣原来的
讲话模式有着特别重要的提示作用。听到这些词的人都感到它
们非常奇特新鲜,并且也反映了主的独特性,因而听到的人都能
将它们逐一记下;在这些词语中,我们仍能听到耶稣在亲自讲话。
    早期教会团体保留了一些耶稣用过的阿拉美语词,因为这
些词特别能反映耶稣的个性与人格,所以早期教会就没有翻译
它们。其中的一个就是“阿巴——父啊”。这种讲话模式与旧约
中所有的讲话模式都不同,因为“阿巴”这个词反映了某种亲密
关系(这有点像我们日常生活中的“老爸”、“爸爸”等称呼);[23]
个词中所反映的亲密关系使得犹太人不敢将这个词与天主联系
起来;这种对天主的亲密讲话方式在人内是不可能的。然而,耶
稣以此种方式祈祷,在与天主对话时他用了这个词,这表达了一
种只有他才有的、与天主的特殊亲密关系——这也正是深深感
染早期基督徒的东西,从而使这些基督徒们保留了这个词的原
有发音方式。
    正如我们前面所讲的,这种讲话方式在耶稣将自己称为
“子”的表述中找到了定式。这两个词表达了耶稣祈祷的特殊方
式,也表达了他对天主的认识——不管以何种有限的形式,他都
愿他亲密的朋友们对此认识有所了解。如果说,正如我们所看
到的那样,“天主之子”这个称号来自于犹太人的默西亚观,并且
是一个具历史及神学内容的短语,那么我们这里所遇到的东西
则是全然不同的,它更为简洁但同时也更为亲密、更为深奥。在
这里我们通过耶稣的祈祷经验,看到了耶稣与天主的亲密关系。
他与天主的亲密关系和别人与天主的关系有所不同,但他与天
主的这种关系并无意具有排他性,而有意将别人涵容进这种关
系中。这种关系希望将别人融进自己对天主的认识与态度中,
因而人们可以与耶稣一起、并在耶稣内对天主讲“阿巴——父
啊”,在人们之间再也没有距离;人们必该被这种亲密关系所拥
抱——这种亲密关系在耶稣内是现实。
    耶稣的这种自我描绘在前三部福音里只出现了几处,大多
是在耶稣训导宗徒们时出现的;但圣若望福音却将其放在了耶
稣形象的中心。这与此部福音的基本趋势相吻合——圣若望福
音比其他三部福音更具“内向性”(more“inward” in character)。
耶稣将自己称作“子”的描述现在在此成了描绘主的导向性线
索;同时,随着福音的逐步拓展,这个短语的全面意义得到了展
示。因为有关于此的重要层面都在我们讨论三位一体的信条时
得到了论述,这里我们只要看一下我们在前面得出的结论就够
了。
    对圣若望来说,“耶稣是子”的描绘不是耶稣自我权能的表
达,而是他存有的全部相对性的表达。当耶稣被放入这个框架
中时,这意味着,他的存有被解为完全的相对性,除“来自……存
有”和“为……存有”之外,他什么也不是;在此相对性的整合内,
他与“绝对”吻合。这样,“子”的名号与其他的表述如“圣言”
(the Word)与“使者”(the envoy)相吻合。当圣若望以依撒意亚
先知书中天主的格言来描述主时,“我是……[ 真理、生命] ”(I
am [it]),这意味着同样的东西,即与自有者的全面合一(the total
unity with the“I am”)——这来自一种全面自我奉献的态度。这
就是圣若望的“子基督论”(the Son–Christology),它在对观福音
中及历史性耶稣(“Abba!”)内的前提与基础我们已经讨论过了;
“子基督论”的中心在于我们已经意识到的、所有基督论的出发
点:作为与存有的同一、行为与人格的同一、人格在工作内的完
全融合、行为与人的完全吻合——这个人并没有为他自己保留
什么,而在作为中将自己全面给出。
    从这种程度上讲,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在圣若望福音内有一
种“本体化的过程”(the ontologization),即从事件“现象性”到其背
后的存有的深入过程(the reaching back to the being behind the
“phenomenal”character of the mere happening)。这里已不再是简
单谈论耶稣的言、行与教导的问题了;恰恰相反,从根本上,他的
教导就是他自己。作为一个整体,他是子、圣言,也是使命;他的
行动与作为达至了他存有的基础并且与其合一了。耶稣的独特
性也正是在此“存有与作为的同一”内。这种激进化命题及包括
本体论因素的作法,对那些了解内容与背景的人来说,不意味着
对以前所得结论的抛弃,更不意味着某种荣耀基督论(triumphal-
ist Christology of glorification)取代了服务基督论(the Christology of
service)——这种荣耀基督论根本与被钉的、服务人的那一位无
关,并且想发明有关天主的另一本体论性神话(the ontological
myth)。恰恰相反,任何恰切理解观念逻辑发展过程的人都一定
会看到,在这里,前面所提的观念层面被展示出全面的奥义。
“仆人”的层面不再被解为行为,在此行为背后站着耶稣这个人;
实际上,它是用来拥抱耶稣整个存有的,这样他的存有本身就是
服务。作为一个整体,这个存有只是服务——也正是因为这个
缘故,这个存有才是子。到此地步为止,基督宗教对价值的重估
才达到了最后的目的;只有到这里,有一点才变得完全明了:将
自己完全投入于服务他人、完全投入无我及空虚自我的人会切
实成为这些事物——这样的人才是真正的人、具将来的人、人神
的结合。
    这会引我们走向下一步:尼西亚(Nicaea)和加采东(Chal-
cedon)大公会议上的信条的意义就变得明朗了。这些信条实际
上只意在表达服务与存有之间的这种同一,在这种同一内,“阿
巴——子”(Abba–Son)的祈祷对话关系的内容也就变得清楚
了。这些信条的内容以及它们的本体论性基督论并不是有关
“降生”的神话学性概念的重复与延伸(not prolongations of mythi-
cal notions of begetting)。任何作此假设的人都只说明,他根本不
了解加采东大公会议,也根本不了解实体论的真正意义,甚至不
了解与它们相对的神话学性概念。这些信条并非出自有关降生
的神话学性概念,而是出自于圣若望的见证——他的见证只代
表耶稣与父之间对话的延伸、代表耶稣的“为别人”的存在(甚至
都到了在十字架上牺牲自己的地步)的延伸。
    如果继续沿此联系探寻下去,我们就不难发现,第四部福音
中的本体论及早期的信经中的“本体论”表达了一种比现今任何
贴有“实现主义”(actualism)的东西还“实现主义”的思想。这里,
我只想举一个例子,这个例子是布特曼就耶稣圣子地位所发表
的见解:“正如教会(ekklesia)——那个末世性的团体——只在
事件(event)当中是真正的教会,基督的主性(lordship)及天主性
(Godship)也一直是事件(event)。”[24]在此种形式的实现主义中,
耶稣这个人的真正存有在“天主–存有”“主–存有”这些事件背
后保持静止,就如任何人的存有一样。耶稣的存有基本上不受
“事件”的影响,并且只有当某一个人偶然听到圣言时,与天主的
真正相遇才能成为现实。正因为耶稣的存有静止于行为的背
后,所以人的存有只能偶尔地受天主的影响,受某些“事件性”东
西的影响。在这里,与天主的相遇(encounter)也只能在转瞬即
逝的事件中进行;“存有”被圈于这种相遇之外。对我来说,诸如
此类的神学在面对“存有”(what is)的问题上表露了一种绝望;
在“存有自身能成为行为(实现)”(being itself could ever become
act)的问题上,它们没有留下任何希望。
    另一方面,圣若望及教会信经的基督论在它自身的彻底性
中,走得比那些神学要远得多。它把存有自身看成是行为,并且
如是说:“耶稣就是他的工作。”在此背后就不存在一个丝毫不受
影响的人。他的存有是“从……来”和“向……去”的纯粹的实现
(pure actualitas)。正因为这个存有与它的实现不可再分,它就与
天主吻合了,因而同时也就成了范式人,将来的人;通过这个人,
我们可以清楚意识到,人从很大程度上仍是一种形成中的造化,
一种仍有待实现的存有(man is still the coming creature,a being
still waiting to be realized);朝着自身存有的方向,人刚刚迈出了
一小步。当我们理解了这些之后,我们就会明白为什么现象学
与存在主义分析对基督论来说是不够的;它们达至的深度不够,
因为它们没有触及真正存有的范畴。


[1] 请参考但丁《神曲》的Paradiso XXXIII,从127节至结尾,特别见第五部分,130节以后:Dentro da se del suo colore istesso/Mi parve pinta dela nostra effige/Per the il mio viso in lei tutto era messo。
[2]  这是以W. Pannenberg为首的一组人的方法,请参见W. Pannenberg, Grundzuege der Christologie,2nd ed.,Guetersloh,1966,特别是第23号的定义:“因此基督论的任务就是以历史中的耶稣为基础来看待耶稣的重要性……”
[3]  这是早期自由派神学的方法;它的典型表达见于A. v. Harnack, Das Wesen des Christentums(新的版本由布特曼Bultmann编辑),Stuttgard,1950.英语版本:What is Christianity?(Lectures 1899–1900).由T.B.Saundens翻译,1958。
[4]  这样一点是由A. Schweitzer在其Geschichte der Leben–Jesu–Forschung (Tuebingen, 1906; Eng. trans. The Quest of the Historical Jesus, 1922)中所提出的,下面让我引用文中的一段话:“对耶稣生平的研究没有带来多少结果。纳匝勒的耶稣以默西亚的身份出现,向人们宣讲了天主国的伦理道德,在世上建立了天国并以死亡祝圣了他的业迹,这是一种错误的形象。这个形象由理性主义(rationalism)所描画,由自由主义(liberalism)所活化,并由当代神学加以历史性研究方法。这个形象尚未从外面加以摧毁;然而,它却从内里垮掉了,被实际的历史问题所动摇、劈开……”(引用于W .G. Kummel,Das Neue Testament.Geschichte der Erforschmig seiner Probleme,Freiburg and Munich,1958,P.305)。
[5]  这一点在布特曼关于耶稣的问题上所作的宣讲体现得很清楚:Das Verhaeltnis der urchristlichen Christusbotschaft zum historischen Jesus,Heidelberg,1960;在他的弟子H. Braun的作品中更多地体现了这一点,在上面那本书中,布特曼常与之有着很近的联系。
[6]  请见Wesen des Christentums ,新版,1950, p. 86,哈奈克后在一个注脚中(183)特别对此点强调("I have nothing to alter in it"),另外还强调,这句话仅仅对“耶稣宣讲的”福音有效,而对“保禄和福音书著者所讲的”福音无效。
[7]   请参见G. Hasenhuettl,“Die Wandlung des Gottesbildes”,载于Theologie im Wandel (Tuebingen Festschrift,ed.by J.Ratzinger and J.Neumann),Munich,1967,PP .228–253; W.H.van de Pol,Das Ende des konventionellen Christentums,Vienna,1967,PP .438–443。
[8]  在英语中往往不是这样的;在汉语中也不是如此。——译者注
[9]  参考Kattenbusch,II, p.491;另参考pp. 541–562。
[10]  参见K. Barth,Kirchliche DogmaEik,Vol.III,2,Zurich,1948,pp.66–69;引于H. U. von Balthasar,“Zwei Glanbensweisen”in Spiritus Creator,Einsiedeln,1967,PP. 76–91;引用于89页以后。Balthasar整部作品应该对此作相应对比。
[11]  参考H. U. von Balthasar,见前揭,特别见90页;idem,Verbum caro,Einsiedeln,1960,PP.11–72,特别见32后及54后。
[12]  参考E.Kaesemann,Exegetische Versuche und Besinnungen,Vol.II,Gottingen,1964, p. 47,  Kaesemann指出,圣若望将他的初传写成一部福音这一事实说明了很多东西。
[13]  参考P. Hacker,Das Ich im Glauben bei Martin Luther,Graz,1966,特别是“Saekularisierung der Liebe”,pp. 166–174. Hacker以大量的引用材料证明,作为一个改革者(大约从1520年以后),路德将爱归于“外在生活”,“第二块石板的功用”,归于不属天主的生活,而属“人的生活”,因此爱属于世俗的范畴,属于今天所谓的“纯粹俗物”,因而属于“法律的公义”。如是一来,路德将爱世俗化,将其排于圣宠和救恩范畴之外。这样,Hacker就充分地证明,Gogarten的世俗化程式可以天经地义地建基于路德之上。显而易见,正基于此,托利腾(Trent)大公会议不得不划下一条明显的分界线,并且还认为,无论哪里爱被世俗化了,这个分界线都应如从前一样继续起作用。关于Gogarten,请参考A. V. Bauer对其所作的研究与评价,Freiheit zur Welt(Saekularisation ),Paderborn,1967。
[14]  当然,这里并不意味着,我们将要以多余的附录形式,重新拾起那早已被认为不可行的、对信仰作历史性构筑(the historical construction of faith)的尝试;这里我们所关心的只是向人们显示信仰的历史承续性(the historical legitimacy of faith)。
[15]  这里,当我们讲“当代神学的庸俗化样式”时,它自身已经显示,在学术界某些专业化的领域里,人们的出发点往往不一样,并且在看待事物时在细节上常会出现很大的不同。然而,难题与僵局是一样的,也正是这个原因,那流行的借口“事情没那么简单”是站不住脚的。
[16]  参见W. v.Martitz,“hyios im  Griechischen”,载于Theologisches Woerterbuch zum NT(ed.by Kittel–Friedrich),Vol.VIII,pp.335–340,特别见p.339以后。
[17]  参考H. J. Kraus,Psalmen I,Neukirchen,1960,P .18(on Ps.2.7)。
[18]  参考J.Jerernias, “pais theou”,载于Theologisches Woerterbuch zum NT, Vol.V,pp.653–713,特别见p.702以后。
[19]  参考W. v. Martitz,见前揭,PP.330,336。
[20]  正是为了这个原因,一些类似的成语也包含了某一些认定的因素。参考W. Bauer,Woerterbuch zum NT, 5th ed.,Berlin,1958,P.1649ff.,另见W. v.Martitz,见前揭。
[21]  参见A. A. T. Ehrhardt,Politische Metaphysik von Solon bis Augustin,2 vols,Tubingen,1959;E.Peterson,“Zeuge der Wahrheit”,载于Theologische Traktate,Munich, 1951,pp .165–224;N.Brox,Zeuge and Maertyrer,Munich, 1961。
[22]  关于此点,F. Hahn曾对此作了很好地证明与论述,请见Christologische Hoheitstitel,3rd ed.,Goettingen,1966,pp. 319–333;另见J. Jeremias, Abba. Studien zur neutestamentlichen Theologie und Zeitgeschichte,Goettingen,1966,pp. 15–67。
[23]  参见前揭,Jeremias,58–67页;而在Theologisches Woerterbuch zum NT,Vol.V,p. 984以后,他对他早些时候的观点作了修改与补充,原来他认为,“阿巴”这种讲话方式是一种纯粹的孩子式结巴;但基本的观点并没有变,还是正确的:“对犹太人的思维方式来说,用这个亲近的词来对天主讲话是有失谦敬的,同时也是不可想象的。耶稣居然敢如此妄为,这真是前所未有的事……耶稣祈祷文中的‘阿巴’反映了他与天主关系的核心。”
[24]  参见Glauben und Verstehen,Vol. II,Tubingen,1952,p. 258;另外参考G. Hasenhuettl, Der Glaubensvollzug.Eine Begegung mit.R.Bultmann aus katholischen Glaubensverstaendnis,Essen,1963,P.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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