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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遍 圣化者天主 第二部 教会论

第三章 教会的内在动力


第三章   教会的内在动力
第十节   基督与教会
一、教会的创始者
基督建立了教会——信理
比约十二世解释说:“救主在训诲与颁布诫命时,就开始建立教会——他的奥体,当他在十字架上光荣地受难时,完成了创建工程;当他以可见方式差遣卫护者圣神给门徒时,就把这新创的教会公诸于世”(邓1821;2145)。
(一)在公开传教时期,基督奠定了教会的基础:他拣选宗徒,像父差遣他自己一样地差遣他们,,选立伯多禄为宗徒之长与他在世的代表,赋与宗徒们以启示真理与获恩宠的方法。参见第二节与第五节。
(二)在十字架上,基督完成了教会的创建工程。旧约已逝,由基督之血所结的新约开始。教父们与神学家们都以耶稣肋旁创口流出来的血和水是教会诞生的象征。如同众生之母厄娃出于沉睡亚当的肋旁,教会——第二位厄娃,藉恩宠而生活的人的母亲——诞生于那在十字架上睡着的第二位亚当的肋旁。水与血象征二种主要的圣事——洗礼与圣体;这二种圣事是教会的二个要素,因此表示教会本身。参考邓480,奥斯定In Joan. , tr. 9, 10; tr. 120, 2; Enarr. in Ps. , 40, 10. 神1:92,3;3:64,2-3。
(三)在圣神降临日,基督以圣神的超性力量坚固了教会,圣神降临于教会,领导她开始传教活动,正如基督自己在训诲活动之始,圣神曾以有形方式降临在他身上,引他就默西亚的巨任。
二、教会的元首
基督是教会的元首——信理
教宗鲍尼法斯八世在“唯一至圣”(Unam Sanctam,1302)剌书中宣布:“教会是唯一的奥体,其首脑是基督”(邓468)。特伦多大公会议诏示我们:“基督耶稣继续向成义者倾赐力量,正如首脑对肢体,葡萄树对果实所作的”(邓809)。
圣保禄作证:“他(基督)是身体——教会的头”(哥1:18;厄5:23)。“他(基督)是元首,本着他,全身都结构紧凑”(厄4:15等;哥2:19)。按照这些经文,基督对信众的关系正如首脑对肢体的关系。
教宗比约十二世步圣多玛斯的后尘(神3:8,1;真理论29:4),将基督元首的道理建立在他的卓越性,他对教会的管理,他和人具有同一性体,他恩宠的圆满性以及施惠的活动上:
(一)正因首脑占人体的最高地位,人而天主的基督占人类的惟一卓越地位。以天主性言;他是一切受造物以前的首生者(哥1:15),就人性言,他是自死者中复活的第一人(哥1:18);以人而天主言,他是天主与人之间的惟一中保(弟前2:5)。其卓越性的最后与最深基础是二性一位的结合。
(二)正如头部在人体中赋有最高能力,它指挥全身的其他肢体,基督也以一种无形的非常的方式,亲自影响光照,坚固人们的精神与心灵,尤其是教会首长们,从而领导、统辖与管理整个基督信友的团体。透过他所立的圣统,基督以平常方式间接领导教会。
(三)头部与全身各肢体具有同一性体,同样的,基督在降世时取了我们所有的人性,具有同样的弱点,一样地能受苦和死亡,因而他成为我们的兄弟。
天主成了人,为使我们——他的弟兄参与天主性(伯后1:4)。
(四)正如头部是所有感觉的中枢,而身体的其他部分只具有触觉(按:这是中古时代的想法),基督藉着二性一位的结合,拥有圆满的超性禀赋。若1:14:“充满恩宠和真理”。圣神居住在他内,他所具有的恩宠的圆满性已到无以复加的地步(若3:34)。
他领受了统治一切人的权柄(若17:2)。他具有智慧与知识的一切宝藏(哥2:3),其中包括面见天主的知识。
(五)正如神经自头部分散到全身各肢体,并把感受与活动传递给它们,基督也是如此。作为元首的他,继续不断地向奥体的各部输送恩宠,用此方法给予他们超自然的启迪,并且圣化他们,以天主性言,他是主动因,以人性言,他是恩宠的工具因。若1:16:“从他的满盈中我们都领受了,而且恩宠加恩宠”。他决定每一个人承受恩宠的程度(厄4:7)。作为信德的创造者和完成者,他灌输人以信仰的光明(希12:2);特别赋予牧导者与教师以知识,内审与智慧等恩惠,并且领导与光照大公会议。他给予人以完成得救善工的超性力量(若15:5:“离了我,你们什么也不能作”。)尤其给予奥体内最重要的分子以超见,刚毅,敬畏与孝爱等恩宠;作为第一赋予者,他在灵魂里造成圣事的效果,以他的血和体来喂养得救的人(若6:56),使人的身灵增加恩宠并赐以光荣(若6:55)。
三、教会的保存
我们的救主以神力保存他所建立的团体——教会(比约十二世语)
基督与教会的联系是如此深切,以致基督与教会结合成为一个奥秘的位格(quasi una persona mystica神3:48,2-1)。作为世界审判者的基督正式宣布他和教会及其分子是一体:“我饿了,你们给了我吃的;我渴了,你们给了我喝的”(玛25:35),当他从天上对扫禄讲话时,他说:“扫禄,扫禄,你为什么迫害我?”(宗9:4)。圣保禄根据这些话,直接称契合着基督的教会为基督。格前12:12:“就如身体只是一个,却有许多肢体;而且身体的一切肢体虽多,仍是一个身体;基督也是这样”。
圣奥斯定说:“基督(教会)宣扬基督,身体宣扬首脑,首脑保护身体”(训道辞354:1)。按照圣奥斯定的意见,领受了洗礼的人不仅是基督信友,抑且变成了基督:“让我们高兴并感恩吧!因我们不只作了基督徒,而且变成了基督……应当惊讶,兴奋,我们变成了基督。因为如果他是头,我们是肢体,那么整个的人就是他和我们(In Joan. , tr. 21, 8)。身体和头形成整个基督”(In Joan. , tr. 1, 2; De unit. eccl. , 4, 7)。
基督与教会密切契合形成一个奥秘位格(mystical person)的内在基础,一方面是因为基督把他的使命委托给宗徒们和他们的继承人,所以基督通过他们来付洗,训诲、教导,束缚和释放,奉献和牺牲;另一方面基督使教会分享他的超性生命,因为他的神力渗透了整个教会,并按照每一分子在奥体中的地位,基督喂养与保存他们,恰如葡萄树使与它相连的枝芽获得营养而开花结实一样(若15:1-8)。
四、教会的救主
基督是他的奥身——教会——的救主(比约十二世语)
圣保禄说:“基督是教会的头,他又是这身体的救主”(厄5:23)。基督虽为“世界的救主”(若4:42),“全人类的救主”(弟前4:10),他更是组成教会的“信友的救主”(弟前4:10),这教会是他用自己的宝血换来的(宗20:28)。他不仅在十字架上为她作了赎罪祭,堪得恩宠的功绩,而为她完成了救赎工程,并且,用他在十字架所得到的救赎恩宠来圣化她,使她自罪恶中解脱出来。他在天国的荣耀中以继续不断的转求,来贯彻他在十字架上所开始的使命。参考罗8:34;希7:35;9:24。
第十一节     圣神与教会
一、教会的灵魂
圣神是教会的灵魂——共同意见
教宗良十三世在“神圣的那件”(Divinum illud,1897)通谕中宣称:“只此一语已经足够:基督是教会的元首,圣神是她的灵魂”。比约十二世在“奥体”通谕中更加强这一教理的力量(邓2288)。圣神是教会生命之原,一如灵魂之对肉体。圣神使教会的各分子彼此团结,与元首基督密切契合,因为圣神整个地在首脑内,也整个地在奥身的各肢体内。圣神帮助并支持教会的圣职者践行训诲,牧导与司祭的责任。圣神也以恩宠催促与坚强奥身各肢体得救活动。奥身的生命与成长完全来自寓居在她内的天主的生命之原。
圣经屡次证明圣神在教会中的内在而隐藏的工作,可作上述教理的根据。圣神代替基督,与基督的信众永远同在(若14:16)。圣神住在他们内,如同住在宫殿里(格前3:16;6:19)。圣神使他们合成一体(格前12:13);他教训他们大家,把耶稣对他们说过的话提醒他们(若14:26;若一2:27);他为耶稣作证(若15:26);他领导他们认识一切真理(若16:13);当他们被带往审判所时,他在他们心里说话(玛10:20);当他们承认耶稣为主时,他在他们内工作(格前12:3);他帮助他们忠于委托给他们的信仰之遗产(弟后1:14);他赐予异常的恩惠,并如他所愿分施各人(格前12:11);他使信友成为天主的居所(厄2:22);他成就罪的赦免(若20:22等),重生(若3:5),精神的更新(铎3:5);他赐予天主义子的地位(罗8:15);他在信友心中倾注爱(罗5:5);基督信友因他而修成一切德行(迦5:22);他引领教会的神长们(宗2:28);在他们的职务上,他指挥他们(宗15:28);他怜悯我们的软弱,与我们一同求父垂顾(罗8:26);我们因他之助,而称天主为“阿爸,父啊”(迦4:6)。
教父们给圣神与教会的深切联系作证。圣依来内说:“教会在那里,天主的神也在那里;天主的神在那里,教会和一切恩宠也在那里”(反异说3:24,1)。圣奥斯定将圣神在教会内的工作比拟灵魂在身体内的工作:“灵魂对人体的关系,就是圣神对基督之体——教会——的关系。圣神在全教会内工作,正如灵魂在人体的各部分工作”。恰像灵魂使各肢体有活力,把固定的功用给与每一肢体,圣神也是一样,他以恩宠使教会各分子有活力,将某一活动分配给每一位,用以替整体服务。他藉某人行奇迹,藉某人宣讲真理,在某人身上他保持童贞,在另一人身上他维持婚姻的圣洁。由于灵魂与割离了身体的肢体没有关系,同理,圣神也不寓居在那些离开了教会的分子内(训道辞267,4,4)。
士林学派神学家继承圣奥斯定的思想,例如圣多玛斯在他对宗徒们经的注释中就是如此(a,9),在另一处,圣多玛斯称圣神为教会的心(Cor Ecclisiae),这一称呼是基于对亚利斯多德的思想;心是人体的中枢,生活力从它流贯全身。圣神与之相似,它是普遍的根源,超性生活的力量即恩宠从它那里流传到整个教会——头(人性的基督)与各肢体去。正如心的一般效力是无形的,圣神在教会内部给与活力与联合的效力也是无形的。因此将圣神比拟心是再恰当没有了。而基督鉴于他具有可感觉的人性,比之头部,也是非常恰当(神3:8,1-3)。圣多玛斯论到圣神与教会的关系时,没有用比喻,他说:圣神联合、坚固、教诲,圣化教会,居住在她内,使信友们彼此通功(神2之2,2,9-5;3:8,1-3;3:68,9-2;In I Cor. , c. 12 let. 2)。
二、教会的身体和灵魂
圣神是教会的灵魂,具有合法的组织且可见的信友团体是教会的身体。两者合成一个彼此相依为命的整体,正如灵魂和身体组合一个人。格前12:13:“我们众人因一个圣神受了洗,成为一个身体”。由此看来,恶意地滞留在教会之外者,不能与圣神相通,也不能参与圣神所赋予的恩宠生活。圣奥斯定说:“惟有基督的身体赖基督的精神而生活:你愿意活于基督的精神么?那么参与基督的身体吧!”(In Joan. ,tr. 26, 13)。“圣神不和离异的肢体在一起”(训道辞267:4,4)。自另一方面言,由于天主救赎愿望的普遍性与真诚,我人可以推知,那些不认识基督的真教会而不可抗拒地陷于错误的人,也能获得圣神和圣神在教会以外所赐的超性生命的恩宠。然而这样的人至少应具有归属基督教会的隐含愿望。同理,实际上无法获得洗礼的人,只要具有受洗的隐含希望,也能分沾洗礼的恩惠。参考邓1647,1677;并参考教会论第二十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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