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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遍 圣化者天主 第三部 圣事论

戊、病人傅油礼


 
第一节    病人傅油礼的概念与圣事性
一、概念
病人傅油圣事,就是生病的信友藉圣油的敷抹与司铎的祈祷,获得天主的恩宠,以利灵魂的超性救赎,有时也能使病体痊愈。
二、圣事性
(一)信道:
病人的傅油礼是基督所建立的一种真正而狭义的圣事——信理
中古时代的若干离异支派(卡达里派,华尔道派,威克利夫派,胡斯派)的信者不重视病人傅油礼,并疏忽领受它。新教人士否认它的圣事性,他们认为这是源自教父的一种习俗,并无天主的规诫作基础(Apol. Conf. Aug. , Art. 13, n. 6),他们还称它为“一项虚构的圣事”(sacramentum fictitium见喀尔文基督教的原理,4:19,18)。
特伦多大公会议针对新教人士的意见,定断如下:“如有人说最后傅油并非真正狭义的由主基督所制定而由圣雅谷伯所颁布的圣事,并说它只是教父所传授或人所虚构,当受绝罚(Si quis dixerit, extremam unctionem non esse vere et proprie sacramentum a Christo Domino nostro institutum et a beato Jacobo Apostolo promulgatum, sed ritum tantum acceptum a Patribus aut figmentum humanum, A. S. 邓926)。圣比约十世谴责了现代派的下列见解:圣雅谷伯无意在他的书信中,颁布基督所建立的圣事,而史将它推荐给教会,当作一项虔诚的习俗而已(邓2048)。
(二)圣经的证据
谷,6:13所云的病人傅油预示了病人傅油圣事;雅,5:14-15予以推荐与颁布(Commendatum et promulgatum. 邓908):“你们中间有患病的么?他该请教会的长老们来;他们该为他祈祷,因主名给他傅油。出于信德的祈祷必要救那病人,主必要使他起来;并且如果他犯了罪,也必给他赦免”。
雅谷伯的书信给我们指示了,傅油礼具有真正圣事的一切要素:
(1)它是恩宠的外在记号,即给病人傅油(材料)与长老们的祈祷(形式)。
(2)内在的恩宠功效也被说出,这恩宠功效实现于罪的赦免和恩宠的传予。从经文的上下文与语法(参考雅,1:21;2:14;4:12;5:20)看来,病人的得救与振作至少不只是在身体方面的康复,抑且首要地指灵魂因天主的恩宠而免于永久的沉沦,并得以振作而不陷于颓丧与失望。
(3)由基督所建立:虽然经文并未直接地以“因主的名”等字句(即出于主的命令与权威——参考5:10——或呼求主的名),表示由基督所建立,但是可以引伸出来。惟有天主或人而天主的耶稣基督能藉着自己的权威,将恩宠的传予与一项外在的礼节相连结。宗徒们只自视为“基督的服务员和天主奥秘的管理人”(格前,4:1)。
十二与二三世纪的许多士林派神学家(如圣维克多的休格、彼得·隆巴、Summa Alexandri、圣文笃)都承认傅油圣事由宗徒们所建立。其实他们的意见所表示的是:由天主或圣神间接地建立,亦即由基督间接地建立。但自从特伦多大公会议(邓926)宣布以后,此一见解已不可接受。
雅各伯(5:14-15)的经文并不表示病人奇异地被治愈,如喀尔文所主张的。因为在初期教会里,行奇事与长老们的职务并无必要的连系(参考格前,12:9,30)。在傅油与祈祷的效果中,灵魂的痊愈比身体的痊愈所占份量更重。特伦多大公会议已宣布喀尔文的意见为异说(邓927)。
三、传承的证据
教父们所提供的傅油圣事的证据并不多。奥力振引用雅,5:14-15,论及罪之赦免,但并未将它与忏悔圣事中的赦罪加以区别(In Lev. , hom. , 2, 4)。罗马的圣依玻理所撰教会规律中,有一个祝圣圣油的简短祷词,其中祈主“赏赐能力给一切施用它的人,赏赐健康于领受它的人”。由人们从病人傅油所等候的功用,可以看出圣油也用于给病人傅抹,虽然用途不限于此。在特摩伊的塞拉俾(Serapion of Thmuis 约360年卒)的祈祷书中,有一个较详细的祝圣祷词,其中提及傅油的效果是病者的自由,体弱者的痊愈,驱魔,传予恩宠与罪之赦免。
教宗依诺森一世(401-417)在致欧古比的台钦西(Decentius of Eugubium)的书翰(邓99)中,表示应当对雅,5:14等作如下解释:此经文系指患病的信友而言,主教应祝圣圣油;不仅司铎可给病人傅油,主教也可以施行此礼。病者的傅油是一件“圣事”(genus est sacramenti)。圣依诺森所云的私下给病人傅油(一切信友昀可施行),应视为非圣事性的病人傅油礼。亚尔的凯撒里(Caesarius of Arles +542)劝告信友们,在生病时勿求援于占卜者或魔术者,勿采用魔法以求愈,但须前往教会,领受基督的体与血,并用司铎所祝圣的油来傅抹。如此他们将会像雅各伯书信(5:14)所云,获得身体的康复与罪的赦免(训道辞,13:3;50:1;52:5;184:5)。凯撒里告诉我们,病人通常自己傅油(参考训道辞,184,5)。可敬伯特(Bede the Venerable +735)以及卡洛林时代(Carloringian era)的其他人士都给司铎替病者傅油的史实作证,正如圣雅各伯所要求的。然而伯特与圣依诺森一世意见相同,认为信友们可以私下傅用主教祝圣过的油(Expos. Ep. Jac. , 5:14)。自卡洛林时代起,主教们与地区性会议都劝信友勿疏忽于病人的傅油礼。后来人们不常领受这一礼节,是由于某些过份的措施(如过多的献仪),与错误的思想(领受傅油礼后不得再有夫妇间的肉体关系,不能食肉,不能赤足走路等;参考累要堡的培道特Berthold of Regensburg 著七件圣事训道录)。
希腊正教与自第五世纪起分袂的东方支派(除奈斯多利派与亚美尼亚派外,但这两派早先都曾采用傅油礼),都知道并施行傅油圣事。参考亚美尼亚宗主教若望·曼达古尼(John Mandakuni +480以后)在其第廿五篇演讲中的作证。
第二节         傅油礼的外在记号
一、材料
傅油礼的较远材料是油——信理
所谓油(雅,5:14)就是从橄榄树果子中提出来的橄榄油。亚美尼亚人所颁布的文告(1439年)告诉我们:“它的材料是主教所祝圣过的橄榄油”(Cujus material est oleum olivae per episcopum benedictum. 邓700;参考邓908)。按照一项古老的传承(参考罗马的圣依玻理),此油须由主教祝圣,或由宗座所委任的一位司铎所祝圣(法,945)。若用未经祝圣的或由一位未受宗座委任的司铎所祝圣的油,圣事的有效性即成问题(参考邓1628-29)。
傅油礼的较近材料是以祝圣过的油来傅抹病者。给病者傅油时,只要在一个感官或更好在额上擦油,便足以使圣事有效(法,947,第一节)。
二、形式
傅油礼的形式是司铎在傅油时为病者所作的祈祷——信理
拉丁教会所用的祷词是:“因这神圣的傅油礼,并因天主的无限仁慈,祈望天主宽赦你由视觉、(听觉、嗅觉、味觉与讲话、触觉、步履)所犯的一切罪过。啊们。”Per istam sanctam unctionem et suam piissimam misericordiam indulgeat tibi Dominus, quidquid per visum (auditum, odoratum, gustum et locutionem, tactum, gressum) deliquisti. Amen. 邓700,908;参考1996)。
雅,5:14指示,形式必须是为病者所作的一个祷词,这一祷词清清楚楚地说明傅油礼是一项宗教行为。最恰当的是祈求式的祷词,然而从前所用的叙述式与命令式与祷词通过施行圣事者的意向,也能具有祈求的意义。
第三节    傅油礼的功效
为亚美尼亚人所颁布的文告称傅油礼能治愈灵魂,在某些情况下也能治愈病体:Effectus vero est mentis sanatio et, in quantum autem expedit, ipsius etiam corporis. (邓700)。特伦多大公会议列举傅油礼的功效如下:赋予恩宠,赦免罪愆,消除罪的余孽(reliquiae peccati),宽慰病者,在某种情形也能治愈病体(邓927,909)。
我们现在遵循为亚美尼亚人所颁文告的指示,分别讨论傅油礼的两种功效:
一、灵魂痊愈
(一)傅油礼把圣化恩宠给予病者,使他振作和坚强——信理
傅油礼既是在恩宠境界者所领受的圣事,它本身会增加圣化恩宠。所给予恩宠必符合圣事的目的,具有治愈、振作、坚强病者灵魂的能力和使命;它一面使病者信赖天主的仁慈,一面给予他力量来忍受疾病与临终的痛苦,并且只抵御魔鬼的诱惑;如此使病者能战胜灵魂上所剩罪的余孽(reliquiae peccati)——伦理的弱点(邓909;参考Suppl. , 30, 1)。与圣化恩宠一起莅临病人的,是接受现恩的权利;这些现恩是病人在疾病与临终时,处于身体与精神上的极度痛苦中所需要。
傅油礼赦免未曾宽赦的大罪与小罪——信理
傅油礼既是处于恩宠境界者所领受的圣事,通常以已赦免大罪为先决条件。但是,如果病人犯有大罪,而病势严重,不能领忏悔圣事,或误信自己没有大罪时,因傅油礼是基督所建立的一件圣事(雅,5:15),它也能附带地赦免大罪。赦免罪的必要先决条件,是罪人以一种经常有的不完善的痛悔内在地离开罪恶。傅油礼也除免暂罚,但暂罚的赦免,随病者的内在境况而异。
许多士林派神学家中,特别是司各脱斯派学者,认为赦免小罪是傅油礼的首要目的。圣多玛斯拒绝这个意见,因为在忏悔圣事之外,又假定另一个赦免小罪的特别圣事,似乎并无根据(Suppl. 30, 1)。
按照神学家们的一般意见,在恩宠的障碍消失以后,有效而不妥善地领受的傅油礼,能恢复其功效。
二、身体的康复
若有益于灵魂的得救时,傅油礼也能使身体的健康恢复——信理(邓909)
身体的康复并非直接地以奇异的方式完成的,而是间接地产生的;由于身体与灵魂的相互作用,灵魂的受振作与坚强会使身体痊愈。但这一效果以痊愈的自然可能性为先决条件(Suppl. , 30, 2)。
第四节    傅油礼的必要性
以傅油礼本身言,它对得救并无必要性——确定意见(法,944)
傅油礼对得救无必要性的理由是:恩宠境界的获得与保存不需要傅油礼。但有时它对处于大罪而不能告解的信友,却也可能是必要的。
关于领受傅油礼的必要性,我们找不到天主所明示的规诫(praeceptum divinum explicitum),然而,这既是为重病者与临终者而建立的一项特别圣事,这件事实包括天主要我们运用这一圣事的隐含诫命(praeceptum divinum implicitum)。
基督徒的自爱与对圣事的尊敬使病者有领受此一圣事的重大义务。而病者周围的人,则有使病者易于领受此一圣事的爱德责任。特伦多大公会议宣称,蔑视此一圣事将是“一个重罪,一种对圣神的侮辱”(邓910)。
第五节    傅油礼的施行者
惟主教与司铎能有效地施行傅油礼——信理
新教人士以为“长老们”(雅,5:14)一词的意义是信友团体中年事较高的份子,针对这一意见,特伦多大公会议宣布,“长老们”指点主教祝圣过的司铎:Si quis dixerit, presbyteros Ecclesiae……non esse sacerdotes ab episcopo ordinates, sed aetate seniors in quavis communitate, ob idque proprium extremae unctionis ministrum non esse solum sacerdotem: A. S. (邓929)。
在中古时期盛行由数位司铎同行傅油礼的习俗,今日希腊教会仍然如此,这种共同施行的傅油礼是许可的,但不因“长老们”(presbyteros雅,5:14)一词的复数字样而成为必要。
生病的信友自己傅油或信友给其他信友傅油的习俗,在中古时期是很盛行的;圣依诺森一世早已提及此事(邓99)。然而这种傅油礼不能被视为一件圣事,而只是一件类圣事。
第六节    傅油礼的领受者
只有患重病的信友能有效地领受傅油礼——信理(邓910)
惟有领受了洗礼,患有死亡危险的病(雅,5:14等),并且达到了理智年龄的人(确定意见)始能有效地领受傅油圣事,因为从傅油礼的目的与效果看来,它是忏悔圣事的一项补充(Consummativum poenitentiae; 邓907),所以,像忏悔圣事一样,须以犯罪的可能性与理智地领受它为先决条件(法,940,第一节)
病人傅油礼可以重复。在同一病症中,只能在病情有较机以后,而又重新陷入死的危险时始得重复(相对的可重复性)。邓910;法典940条二节。
若干早期士林派神学家(lvo of Chartres, Gottfried of Vendome, Magister Simon)主张,病人傅油礼一生中只能领一次。但这一见解与这件圣事的目标相违,而且在圣经与传承中昀无依据;因此几乎遭到一致的反对(petrus Venerabilis, Hugo of St. Victor, Petrus Lombardus)。不宁唯是,根据中古前期的圣事典章(如Gregorianum等),我们知道当时有一个传布颇广的习惯,那就是七天工夫连续地举行病人傅油礼并给病人送圣体。礼仪所规定的这项在同一个死亡危险中所重复施行的病人傅油圣事,我人殊难怀疑它为无效。
要有效地领受这件圣事,必须有领它的意向。必要时隐含的习惯性的意向已属足够。要妥善地领受这件圣事,一般需要有恩意境界。必要时则有习惯性的不完善痛悔已属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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