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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学发凡

第三章 新约书目


 
一、新约的作者
希一1-2“天主在古时,曾多次并以多种方式,借着先知对我们的祖先说过话;但在这末期内,衪借着自己的儿子对我们说了话。”
耶稣来是为成全旧约(玛五17 )使宗徒们了解经书(路廿四25)所以基督借古经显示自己的神圣使命和道理。
他把这启示付托给宗徒们,从犹太和撒玛黎雅,直到地极作证人(参宗十41一8)为此耶稣赋予宗徒奇恩的光:使他们理解,能力:使他们行奇迹;助佑:取之不竭的圣神助佑。
二、新约的著作
基督没有留下著作,只以当时口授的方式,他也让宗徒们到处宣讲,他在世时就曾派遣宗徒和门徒,如谷十六20。确实初学者做了基督生死与复活的证人,“为真道服役”(宗一21-22六4)
在服务过程中,由于犹太人煽动的迫害和散播错谬的教义或信徒间的竞争,或对基督的道理产生曲解标新立异等事,都需宗徒们,这些挂虑,也有不能亲到的远地教友,所以有写信劝告的必要,于是产生了新约经书。
至于福音,是初期信徒对耶稣敬爱的请求,时间使教友离耶稣时代越来越远,宗徒们也不能现场讲授,为使耶稣言行获得稳妥坚实的注解和默存于心,因此,有人着手编成了记述(路一1-3)
宗徒们共同协议宣讲了(迦二9宗十五22,25)也因共同的目的编了自己的书,而这些书是由六位宗徒和二位门徒编写而成。
三、著作的价值及内在的一致性
首先,宗徒在这些书中烙上了“至公”的印号,为确定所传的教理讲授(路一4)并使信基督的人获得生命(若廿31)
其次,借这些著作,阐明了耶稣言行的义理(若壹一1-4)再有,宗徒们借此要求所有人都应听从他们所写的(得后三14)。
最后,要教友们公开宣读。
这部由圣神的先知所编著的最珍贵的作品,有一致的思想,即,福音书介绍耶稣的言行;宗徒大事禄讲述基督的道理,借宗徒的服役而普及各地的事迹,书信则是诠释耶稣的道理,而默示录则预报基督的永远胜利。
四、新约正经历史的综合说明
五、正经的评论标准
由圣教会初期牧人和信徒们只承认天主教理的惟一权威,即宗徒们的权威即知,初期教友完全承认宗徒们的著作包括了基督的教训,天主的圣言,因此将他们的著作奉之为圣经,赋予这些著作以崇高地位,因这些著作出于宗徒之手,故此教会从第一代,牧者和基督信徒便搜集了这些著作并信之为圣经。
a)戴都良说:“我们要首先确定福音全集以宗徒为作者,宣讲福音的任务是由主耶稣亲自赋予他们的;如果还有宗徒们,但不是他们自己,而是同宗徒们和宗徒们以后的门徒,因为门徒的宣讲如果没有教师们的权威参与其中,甚至没有使徒们为教师的宗徒权威,可能有贪求光荣之嫌。最后,若望和玛窦委婉地给我们陈述了这个信念,由宗徒的弟子路加和马尔谷重建了这个信念。
b)从此得知,谷与路是宗徒们连接在一起的,慕辣托黎残卷也证明此点(二人是依两位宗徒的宣讲而记述的)
c)冒宗徒之名的作品,虽是好书亦不应列于圣经书目,因这些作者未被列入“圆满数目的先知之中”。
敖氏说:“不应给伪经留有余地,因为我们的先辈所定的界限不应越过”。
圣亚大纳削说“虽然有些人企图把所谓伪经收入自己的纲目内,把它们与因天主感发而著的圣经混在一起,但是我们却以确实的证据,只接受因天主感发而著的圣经,如同传给那些从起初亲眼看见和成为圣言仆役的教父们一样”。
奥斯定说:“事实上,宗徒们所写的书信,千真万确,即在宗徒时代,已为教会所传诵,而向天下万民所宣读颇具权威,那一本书能说这些书信的作者,不一定是宗徒们呢?”
德都良给一个原则说:“诚然……举凡与宗徒时代和原始教会信仰一致的一切教理,应视同原理,无疑的应坚持教会由宗徒,宗徒由基督,基督同天主所接受的真理,而一切由谎言面推测出来的学说,应视为含有相反基督和天主的宗徒以及各教会真理的意味”
结论:圣经书目的历史告诉我们:天主在圣经中揭露自己的启示耶稣显示自己的道理,“这些经书是救恩之源,凡渴求的人都可用经书中的圣言充实自己,惟独这些经书,道出虔诚的教理,谁也不能在这些经书中加添什么”——亚大纳削
借此可知,犹太人和基督信徒多么专心致地爱慕搜集和保存了圣经,为使这完整宝藏,远离异教学者肆无忌惮的谬论,教父们勤勉而热烈的顺从了宗徒们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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