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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学发凡

第五章 圣经中的绝对真理


 
 
(对圣经各部分的实际运用)
为了解和运用真理于圣经各部分,应注意:真理是在圣作者以自己的名义所说一切和每个字句的深处。但这些是根据圣作者本人所愿意和确实所表达出来的意义,是真实的。
庇护十二说:“解经的最高法则就是借此法则透视和断定著作家想说什么”。
我们相信,圣作者无论写了什么,是天主要他写的,都是用天主所光照的明悟,而正确的构想出来,以不可错误的真理表示出来的。
 
一、圣作者引用他人说话的真理
别人说话本身是真是假,经受默感的作者写出来,只显示,这些话实在说过了,决不表示这些话是被圣作者承认为真话,所以要辨别:
1)圣作者的意识或信念是相信以天主的名义所说和他自己所说的一切话,都是最真实的,因为这些话为人的永远的救恩有裨益,但要分辨,先知不是尽职蛤也有时不真实。如:撒下七3-4宗廿25
2)引证的话,除非他表示或暗示过,赞同或遣责。如:若九31
3)引证的话若损及圣德和真理,应认为作者攻击那言词。一些称许的言词有时虽引的是外教人的,却具有天主的真理。如:宗十七28铎一12若十一50
4)引证的信札或上谕,除非圣作者将那些话据为已有,或适应自己的思想,这些话本身真或假,要看作者引用的目的为标准。如:撒下十一15编下卅二9厄上一1等。
5)新约作者引用旧约的大意时,圣作者是叫人知道旧约的某节,其意义不根据形式,而是据原文加以解释。
二、根据文学类型而有的特别法则
为断定圣经的真理,要注意圣作者的意识,那么作者如何表达此意识:是借文学类型故书中的真理也系于同一书所用的文学类型。
圣经中的文学类型,不但是文学的,也是宗教的,因与天主默感的奇恩密切相连,在天主的感发下,圣作者自己选择了叙述方式,因此,我们由内在或外在判明圣经的性质和文学体裁,但应承认,在此事上决定性判断,应留天主道理的真实解释者教会。(有关圣经的真理,有的是科学真理,有的是通俗的真理,有的是来自历史,有的出于譬喻,有的在诗中,有的在教诲的陈述中寻找……)
A、有关自然界的真理:是用通俗的方式,科学是追求事物的内在特性和法则,所以:
1)圣经不是教人深密的科学知识,而是以宗教为目的。(若五39罗十五4弟后三16—17)
2)是适合当时人智力的道理。有时也有观察错误:肋十一6约卅九14廿16等。
3)多按照现象外观表达,属于觉官事物。
4)有的为陪衬啬文字的美(诗体)如:约廿六11卅七18咏廿四2一0四2依四十22
B、历史书中的真理
圣经的性质和外型,显示出历史特征,这是圣作者为叙述神圣历史的事件,才选了历史文体,犹太教和天主教会的传统解说时常保留这些书中的历史叙述。
所以,历史书中的语句在字面意义上是真实的:因为历史的最大原则是,所记述的一切,必须与实在发生的事故相合。
可能有一种特殊的情形,在此情形下,若没有禁止坚持圣经原意的理由,或若没有被近放弃原意的需要,决不放弃圣经字面的,明显的意义。
1)创世纪前十一章的历史真理
此段圣经的历史性质与古典文学体裁不同,与其他圣经史书体裁也不相同,所以,教会称为“太古史”
这“太古史”应列入何种文学类型,尚未有确实的和科学上的解决,但“这十一章以无饰和象形的文词,适应未受教育之人的理解能力,陈述了我们宗教的基本道理,同时以通俗的说法,描写了人类和选民的起源”
从内部分析有两点清楚的看出:
——圣作者有意对人类的起源和选民有所记述
——说明宗教的基本真理
这十一章是据历史真理所有的概念,或据圣作者本人所采用的文学类型。
圣文德说:“基督也是导师,在肉体上虽然谦卑,但在天主性上却无上尊高,因此相宜地,他和他的道理在言词上有所屈从,但言论上却具有深奥意义,就如基督被裹在襁褓里,这样天主的智慧在圣经里被包在一些朴素的语词里”这就是金口若望说的“圣经的屈尊就卑”
2)四部福音和宗徒大事录
圣经本身常要求保留客观和历史的真理
所以在福音中圣史没将耶稣的一切言行记下(若廿一25)只是概要的写出,并把一些情形略去;圣史按自己逻辑次序把耶稣在不同情形下所讲的道理搜集一起。(路的天主经与玛天主经位置等)至于言论放在什么位置都无关紧要,圣史最注重的是那些言论是耶稣说的;其格式也不求统一。
虽然如此,历史的真理仍是完整的。
《宗》引证旧约时,也保持了同样的格式,圣热罗尼莫说:“四圣史和宗徒们在解释旧约圣经时,是寻找意义,而不是措词,只要明悟能懂,也不重视次序和语词”。
C、论先知书中的真理
——从文学角度看,先知书中的预言、神视、劝谕是真实和原义的预言、神视和劝谕,这一切是借天主的通传,注入先知身上的(如:借有形可见的景物,或借客观的图像或借悟性之光等)
——预言的物质掩饰
多玛斯说:“我们应该知道,先知们的理智是不齐全的工具所以,连真正的先在也不能明了天主圣神在他们的想象中,或者言行中所指示的一切”。
借此,我们知道,先知们为使自己的听众懂得他们宣讲的事,使梅瑟法律和以民历史上既定的方式,即:以物质的期待向往默西亚时代的祝福。
(撒上下记述达味王国如何借天主的特别照顾而得以生存,人民的幸福以人民对雅威的忠贞来决定;编上下以忠于盟约的观念而著成的;智慧书讲论想得到地上祝福的须遵守天主颁布的法令;圣咏表现了期望,和对默西亚时代所宣告了一切,也只限于物质的福利。)
所以,先知们的言论,应以旧约中的思想去评量,从这方面看,先知们所说的话,实在是天主的圣言,所用的文体也没有任何欺骗,因他们依据旧约的措辞来表达的。
的确,先知们的言语是不成全的,但他们曾清楚的预言过,将来要有一项新的,神圣的、永久盟约的实现,圣文德说的好:
“预许现世幸福的法律产生了弱点,因为由暂时到永远,由肉躯通往神体是不容易的。所以才有先知时代作桥梁,准备人心易于接受神圣的盟约。”
(借此我们明了为何法人对默西亚的期待与耶稣的形象……)
D、训诲书中的真理
所传授的是有关宗教教义,即天主智慧的诫命,在少数书中该寻求的是有关道德秩序的真理。如:咏十五、廿四、八二、一0一、一一九等。
训诲书以诗体和表象文词著述,其主题是训诲的,故应除去诗的外衣,以了解所教授的教义真理,和道德真理及陈述的历史。
(关于真理:箴八15论天主圣言;智四7-15论灵魂不死不灭;十八15-18论非受造的智慧。关于历史:智十——十二咏一0五是咏史诗,智十六——十九有叙事诗的例子)
1)约伯传中的真理
问题:书尾天主推崇约伯的话,而约伯在与三友人辩论中,近乎侮骂天主公义的话,三位对天主怀敬意的友人却受贬责。
首先要了解本书由两个不同部分编成:序言和结论是历史,其他则是诗文,二部分互不归属,没有诗文部分,而天主的赞美归于受苦的约伯,人还可以接受,因他的苦太大了。
至于诗文,只是为激起问题,所反映的有关义人受苦的思想,其结论显露了圣作者的思想:“天主使义人受苦的理由,就人的智力而言,是不能理解的,实际上,所有受苦的义人,借着信德忍耐依靠天主,并且必将由天主领受报酬。
2)圣咏中的真理
问题:一部祈祷的书,赞颂天主的书,为何其中却流露出仇恨的情绪,和残酷的愿望?
首先,要了解古时爱的诫命就要求“爱你的近人,恨你的仇人”(撒下十九17)
其次,以民憎恨所有“异邦人”他们是被法律诅咒的,是以民的绊脚石和毁灭,与外邦人接触后的自洁本身就孕育仇恨。
再说,热心的以民也仇恨不义的以民,他们的喜乐寄望于法律,只要自己违犯了法律,就自认不洁,不义。他们所推崇和维护的是天主的公义,所以天主的惩罚是为让人悔改。
最后,圣经中任何一部书含有仇恨,盛怒和辱骂的一切文字都完全一致,并符合法律,这法律成了以民的教育,法律,甚至看似可怖的法令是因感发而写的,目的使人忠于盟约的精神和以民的崇高使命,这法律对粗野的时代是必要的,这也是天主在历史中启示默西亚恩许的唯一有效方法。
所以,圣经上的文句据圣作者的思想是真实的,圣的,他们所记的恨与报仇,根据法律精神是求天主的最大光荣。
3)训道篇中的真理
问题:本书说天主所造的万物是虚的,并视吃喝和短暂的玩乐超过一切,是悲观主义、唯物论、宿命论等都在此书找立论。
支配本书的文字程序是借用论题和反证论题,所以运用经验和考察,必然观察的是表面。
另外作者考察时,也是偶然的,相对的,即一个经验后下一个新经验会有所改变和补充。如:一17-18二15-17/七12-24;三1-8/三11,14-15;二17六3/十一7
所以,圣作者的方法阻止其思想停留或终止在单一的孤立意见里,而是要书中的一切意见与相反的意见相比较,同时予以综合,而这样的综合意见,会常反映出该书及圣作者的精神,因此,这意见是正确的、真实的。
4)雅歌中的真理
问题:一本圣的书,为何还有蛊惑淫荡的尘世爱情措词?
这些表达夫妇和自然爱情的字句,要知道,在阿拉伯人和埃及人的恋爱诗中是常见的,因古代东方人为表达自己的概念与我们今日的方式不尽相同,这种表达对他们是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故圣作者亦会采用此方式。
再者,措辞和比喻中含有寓义,这为雅歌一书特别有效,这也是犹太人从开始就列入圣经书之中,教会也只接受这寓义,即:雅威与以民间的爱。基督与教会的爱,基督与善灵魂:与圣母间的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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