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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学发凡

四、如何向人讲解圣经



在此我们亦稍为讨论一些有关向人解释圣经意义或宣讲圣经的原则:
在给人讲解圣经时,讲解的人首先应把握住一段或一句圣经的「字意」,明了这段圣经的思想,它成书的背景等。由此,它要求解经的人具有一些专门的背景知识,譬如他应知道那一段圣经有原文的问题,那一句圣经的思想与别的圣经章节相同;如果在解释一段圣经时,能指出经上所记载的事情的历史背景和地理环境,则更能帮助听众了解这段圣经的意义。例如在讲解若望福音第四章时,若不说出撒玛黎雅人的历史背景和雅各布伯井的来源,听众很难明白耶稣与撒玛黎雅妇人的对话;又如果人们想了解格林多书信中保禄的思想,他必须对格林多教会的问题有一点了解。最后,讲解圣经的人应按经句的字意把解释配合到人的生活上,使听众感到圣经的话与他们有切身的关系,不过,应当小心,不可把一段圣经过于主观地发挥,以致使人感到你不是在讲解圣经,而是在宣讲个人的意见。其实,圣经的话本身就富有生命和动力,在人心中,圣经的话有如种籽,若人努力寻找它的意义,有一天它必要发芽滋长。
对于学者们的意见及他们研究的结果,我们应明智地予以采纳或摒弃,注意教会对各种意见的反应和态度,但应避免过尤与不及;过尤就是不管教会的训示(自然,这些训示不是用不错权宣布的)凡新学说皆接受;不及就是故步自封,把一切合理的、有建设性的理论都摒弃于外。其实,圣经中的难题甚多,有待学者们的努力研究,以求解决,只要研究出来的结果并不违反教会的信仰,他们的贡献常有积极的价值。一九六四年四月廿一日宗座圣经委员会颁发了一个名为「福音的历史真理」训谕,是现代研究圣经的指南。[1]
梵二启示宪章第12号这样说“既然天主在圣经里是籍人并用人的方式说了话,讲解圣经的人为明瞭天主愿意同我们交谈什么,当注意寻找圣经写作人真正愿意表达的是什么,以及天主愿意用他们的话。显示的是什么。
    为探讨圣经作者的本意,在各种方法中,也当注意到「文学类型」(Genera litteraria),因为藉各式各样的历史、预言「诗歌,或其他类型,陈述的及表达的真理彼此各有不同。故此,释经者必需寻找圣经作者在固定的环境中,按他们的时代与他们的文化背景,用当时通用的文学类型,企图表白及表白出来的意思。于是,为正确地了解圣经写作者所欲陈述的,应当注意到圣经写作者的时代所流行的,以及当代习用的感受「说话和叙述的方式,也当注意到同时代的人们,彼此往来惯用的那些方式。
    圣经既由圣神写成,就该遵照同一的圣神去阅读去领悟。为正确地去探讨圣经原文的意义,尚须勤加注意全部圣经的内容及统一性,顾及整个教会活的传授,并与信德相比照(analogia fidei)。释经者的职务是遵守这些规则,努力更彻底地去瞭解圣经的意义;几乎经过这样的研究,教会的审断才臻于成熟。因此这一切关于解释圣经的原则,最后当置于教会的定断之下,因为教会担任保管及解释天主言语的使命与天职”。


[1] 圣经十讲第十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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