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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时代 |
封建时代教会的衰颓时期 |
封建时代的概述
在教会历史时间的推演下,进入新的年代、新的内容,要以第九到十一世纪的欧洲历史的推演,也就是进入封建时代。就在这个背景下,来探讨教会由盛而衰,然后走向改革的情形。
首先来看看公元第九世纪第一波的蛮族入侵的情形。查理曼的帝国,是完全寄托在皇帝的人格和能力上,因此,查理曼本人一死,帝国便土崩瓦解,整个西方又陷于争夺混乱的悲惨状态,在内战的扰攘中,又加上第二波蛮族入侵的恐怖,他们为患的情形远比过去日尔曼人还严重,这批新的蛮族,最初以劫掠为主,加洛林王朝沿海地带以及内陆河川流域,几乎没有一处能幸免,加洛林帝国的政府既没有能力保护人民的安全,地方权贵也就纷纷而起,他们只巩固各自的势力,结果呢,在第二波蛮族侵略结束后,封建制度在法兰西、在义大利已经成为固定的事实,而在英格兰和日尔曼,也在逐渐的发展。
在压迫帝国南部的是,信奉回教的萨拉森人,他们发动最早,为时最久,活动于法兰西的西南部和义大利半岛,及西地中海的海上,公元831年,攻占西西里岛,公元900年左右,征服了萨丁尼亚岛和科西加岛,东西贸易受到严重的打击,地中每的交通全部被回教徒所控制。
从第七世纪以来,以北非为基地的回教海盗,就已经开始不断扰乱地中海的西部海面,第九世纪时,他们开始转移到西地中海诸岛,从此,法兰西和义大利就不断的受到他们周期性的劫掠。公元846年,罗马城被抢劫一空,连圣伯多禄的墓地都被回教徒所亵渎,卜西诺山上的圣本笃会院也遭到蹂躏,为了巩固防守,当时教宗利奥四世筑起城墙环绕梵蒂冈和圣伯多禄大教堂,到了教宗若望八世的时候,一面以金钱向回教军队交换罗马的安全,一面建立海军以减轻义大利沿海城市所受的损害。
斯拉夫人和保加利亚人在第九世纪时,不断的扰乱帝国的东境,摩拉维亚人更不断的劫掠东法兰克王国,保加利亚人来自中亚细亚,进入巴尔干半岛,一度曾攻打到君土坦丁堡附近,还以打游击的方式侵略东法兰克,公元871年,保加利亚的国王接受了拜占庭东正教,侵略才告停止。
公元第八世纪末叶,北欧海盗日益猖獗,扰乱西欧沿海地带,他们也被称为维京人,乘着高大而迅速的帆船,出入大江小川,给西欧人民带来了空前的恐怖。公元787年开始,袭击英格兰岛,几座著名的修道院先后被洗劫,到了查理曼大帝的晚年,维京人开始扰乱法兰克沿海地带,从此,劫掠的行为一年猛过一年,人数也一年年的增加,所蹂躏的范围也逐年扩大,他们既以抢劫为主,所以,他们常绕过防守坚强的城镇,而集中力量于乡村,首当其冲的是,那些大型修道院和大教堂。圣堂和隐修院中珍贵富丽的圣髑、宝匣、烛台等圣物,是他们抢劫的对象,修士们在恐怖惊悸之下,往往只带了圣人们的圣髑逃了,圣堂、修院也只好任他们焚烧毁坏了。而王侯们又忙于同室操戈,宁愿以金钱贿买海盗们离开,而不努力抵抗,整个西欧几乎成了浑沌世界,风俗败坏是自然的。有一段话形容了当时的情境:“城郭丘墟,修院焚毁,国已不国,人皆为所欲为,天主的诫命、国家的法律、教会的规矩,都被抛弃,强凌弱众暴寡,教会财产抢劫一空,简直就是一个肉弱强食的世界。”
大致说来,北欧挪威人攻击苏格兰、爱尔兰以及附近岛屿,以后又远至冰岛、格林兰岛和北美洲;丹麦人活动的地区是西欧的沿海地区,从北海南下到直布罗陀,没有一处能够幸免,此外,还包括英格兰;至于瑞典人,则采取东方路线,从波罗的海经过俄罗斯的各个河川直达黑海,一度还曾到达君士坦丁堡,和经由直布罗陀而东来的维京人相会。总而言之,整个欧洲,只要是船只可到之处,没有能幸免于这班通称“北蛮”或“维京人”的威胁。直到第十世纪,法兰克人改用以夷制夷的对策,将塞纳河下游地区以后,又扩大到包括现在诺曼地在内的地区,割让给维京人的酋长罗鲁和他的部属,后来罗鲁和他的部属百姓改信基督教,成了法兰克国王的附庸,从此逐渐的被同化,终止了一百多年来维京人在西欧的侵略。
北蛮不仅接受了基督教和希腊罗马文化,而且,又是热心的传教士和文化的传播者,公元一千年左右,由于他们和其他传教士的努力,整个北蛮的故乡,斯堪地那维亚半岛投入了耶稣基督的怀抱,而成为基督教世界的一部份。
封建时代的社会关系
查理曼大帝死后,加洛林王朝也就步向衰退,代之而起的是封建列国,由日尔曼蛮族和罗马因素混合而成的中古社会,称为“封建社会”。封建制度,使得中古社会不同于过去的罗马社会,也不同于以后的近代社会。欧洲历史上的封建制度,影响到当时的各种生活方式,例如经济、社会、政治、司法,当然啦,也包括了宗教。
当时的政府无力捍卫人民抵抗侵略,人民便自己投奔于大地主的保护下,地主负起了保护的责任,乡村农民及工人对这些领主发誓,效忠于地主,这种新的社会制度便这样在欧洲逐渐形成,这就是历史上所称的“封建制度”。每人都隶属于一个领主,而领主往往又都属于更高的领主,一切领主在名义上仍然隶属于一个国王,领主们为了保卫领地而有“骑士”为他效命,为了酬谢“骑士”,又以土地作为“采邑”。总之,封建制度下,人与人之间,因着土地的从属关系而形成阶级,每一个领主所辖区域内的行政几乎完全独立,不受干涉,可以自己铸造钱币、征募军队,征收赋税,审断诉讼,其至是为自卫而宣战。封建制度,可以说是,因应当时的需要而产生的,当时的教会,自然也被卷入了这种制度之内,当人民被侵略的怒潮所追迫,而自动投奔修道院或主教跟前,请求保护时,修道院或主教当是怀着怜悯的心,负起保护的责任,这种保护便无形中成了封建的契约。当主教或修院投奔一位更高、更强大的领主,而接受他的保护时,也便成了更高更强的领主的附庸。在封建时期,主教和规模比较大的隐修院的院长都成了领主,他们也一如世俗领主一样,有他们的领主,因此,也得委任官吏治理他应保护的辖区,所他们也都有属员,有农奴,也审理诉讼,他们几乎都是身兼教会的神长和世俗的长官。教会和当时的封建社会之间关系,是如此的混淆不清,自然也就难免陷于利害的冲突而来的磨擦之中,教会若能影响封建社会,是一种幸运,封建社会若影响了教会,便祸乱不停了!
在所谓领主内,还残存着蛮族侵略者的势力和粗暴,教会常努力设法化除他们的粗暴习俗,当然那不是一蹴而就的事,要想改善一个民族的思想习俗,真是谈何容易啊!教会用道理去熏陶、去说服、去感染,希望能杜绝一切抢掠劫夺,以及领主之间的战争中,所发生的恐怖暴力行为。
封建贵族的首要任务是战争,是为了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而战争,可是,实际上,却大都是为私利或私仇而战。私战是封建时代最大的灾祸。土地界线的争论、附庸关系的破坏、家仇、私怨、贪婪,甚至还有在闲极无聊时,都足以掀起彼此间兵刀相见。中古骑士的战争,伤亡的成份少,但财产破坏的成份多,而受损最严重的,当然是乡村的贫苦百姓。除了战争中双方彼此厮杀之外,庄稼被破坏、农奴被骚扰、被蹂躏,全身披挂着甲胄的骑士们,既不易为刀剑所伤,交战双方也都宁愿活捉敌人,好能换取赎金,总之,在贵族来说,战争是一个“有厚利可图”的行业,胜利者可以获得丰厚的战利品,既使是失败者,也可以压迫农奴分担自己的损失,何况,来日方长,可以等待一个更有利的报复机会。试图消弭领主之间的战争,是教会一直努力的目标,教会先试图建立所谓“天主的和平”,禁止某些阶级、某些地方打战,例如,不可攻击神职人员、商人、乡民或贫穷的人,或是非战斗人员,以保障他们生命财产的安全,可惜效力不彰。到了第十和十一世纪,教会又规定了所谓“天主的休战”,指定一年之中的某些日子停止战争,若有违规者,就应开除教籍,那么,那些日子应该休战呢?像是,每星期从星期三晚间到星期一早上;每年的“封斋期”、“将临期”以及“大瞻礼日”,这两种禁令,始于私战最频繁的法兰西,然后传播到欧洲其他各地,传到英格兰后,这两种禁令就由国王来执行,效果也比较好。无论如何,我们明白了教会在这方面的苦心,就可以想像私战所造成的灾祸。教会虽然厌恶流血,始终难以消弭一切私战,唯一有效的方法,只有增强国王的权力,才能制止封建战争,或是结束这种战争。消除私战的真正有效力量是12世纪以后,王权的扩张,但是,整个封建时代,私战始终是一个不能完全解决的问题。教会所推行的“天主的和平”、“天主的休战”,的确减少了许多争斗。别外呢,教会也推动了一项“骑士制度”,也减低了不少战事的残酷。骑士普通多是贵族出身,顾名思议,当然是一位骑马的武士,当他到达成人的年龄时,由一位贵族为他举行隆重的授剑礼而成为骑士,原本是一种世俗的组织。为了能做一位骑士先应当接受训练,学习作战的技术,然后受到教会的影响,礼节趋向宗教色彩。骑士在准备接受骑士锡封典礼的前一天晚上,准骑士应先行沐浴,这不仅是指身体的清洁,沐浴,在当时是件不太寻常的事,也象征心灵的清洁,然后就到教堂去守夜祈祷,第二天清晨先参加弥撒,由主祭者祝圣他的佩剑,准骑士宣誓忠于教会决不怯懦,保护穷人和孤儿寡妇,要勇敢、正直、决不抢掠,并且忠于自己的宣言,然后穿上新的甲胄,佩上宝剑和马刺,跪在主祭者面前,接受按颈的仪式,最后,这位新骑士走出教堂,上马急奔,用长枪投向系在柱子上的盾牌或枪靶,骑士的“锡封典礼”才告完成。这是一般的骑士“晋升典礼”。在特殊情形下,因为侍从的出色表现,也有在战场上立刻被领主或国王晋封骑士的,不过,这是例外,不是常规。
骑士,是绅士,因此,礼貌是他的美德,是指仪表和态度上的合乎宫廷礼节,最重要的一项,是对妇女尊敬慇勤,有助于使封建社会的生活,随着从简单粗糙进到温文优雅,因于崇尚女性,以及妇女的社会活动范围的逐渐扩大,影响了贵族生活趋向礼节和斯文。骑士是一位标准基督徒,所以他在生活上不仅应该恪守教规,而且,应该是一般凡大俗子的模范,因为他是军人,他应该保护教会,抵御强敌,因为教会在当时环境下,需要一批忠于职守,信仰坚定的骑士来安定动荡的社会。
封建时代教会内的阶级
封建社会里的另一个领导阶级是教士。所谈到的教士,采取的是广义的说法,那就是包括在俗的教士,以及隐修院的修士们。在俗教士们是在社会上工作,与俗人为伍,所以,称之为在俗教士。除了教宗以外,下有总主教,主教,教卿,他们被称为高级教士,下有堂区神父、辅祭、副祭及其他基层神职,而修士,则是退隐在修道院内,与世俗隔绝,原则上不直接从事传道工作,这时候的修士,以本笃会为主。到第十世纪初,才有克吕尼等类似的修道院。中古时代的教士,尤其是高级教士和修道院院长,他们不仅是宗教领袖,又是政治上的领导人物,换句话说,他们不仅是人们灵魂的领导者,而且,也是肉体的统治者。推究其原因,是因为教会封建化,高级教士成了政治上的贵族和经济上的地主。教会拥有广大的土地,其中很多是来自王公贵族所赠送的土地,他们赠送土地的目的,有的是为纯宗教的服务,例如为施主及家属祈祷献弥撒等,有的呢,也是纯俗世服务,和一般采邑没有分别。领有采邑的教士,对赠送土地的施主而言,是他的附庸,有他的各种权利和义务,因为有些义务,像军役,就不是教士能够亲身履行,这项义务是违反教会法令法规,虽然主教率领军队参加战争的例子也不少,在这种情形下,教士于是将土地分给其他贵族,以获得军事上的服务,这么一来,主教就成了领主,就有了领主的各种权利和义务,主教既然是如此,修道院的院长亦复如此,他们都有“宗教领袖”和“封建领主”或附庸的双重身份。此外,其他的教士,从都市主教座堂的教卿,到穷乡僻壤的神父都接受一种类似采邑的“赐地”或“俸给”,以维持自己的生活,当然也必须履行某些义务作为交换条件,比如说,一位领主在自己庄园捐地建造教堂,附加一块耕地,耕地的收成和教堂所收的十分之一的税,足以维持一位神父的生活,中古农村的教堂大多是这样开始的,服务于这种农村堂区的神父难免要受到施主的控制了。封建时代是一个强调人际臣属关系的时代,教会内部的组织也受到封建制度的影响,主教要求他的教卿或是其他教区内修道院院长的服从,同样,一个更有权势的教卿,又可能另有一个教卿成为他的附庸,而乡村神父又往往称附近修道院的院长为领主,因此,这时期的教会,不仅和俗世贵族发生封建上的关系,他自己与各级教士之间的关系也都已经封建化了。
教会封建化和教士卷入封建关系之后,首先产生的问题是:“如何来调和一位教士的两种不同身份?”一位教士如何履行封建义务,而又不影响他原本属于宗教的任务呢?更具体来说,一位主教,如何能忠于他善牧的神圣职守,而又做一个合乎当代封建理想的领主或是附庸?这些都还是表面上的问题,它们背后还隐藏着一个更基本的问题,那就是:“教士的任命,以及他就职后的行政,是否能够完全独立,不受俗世力量的左右呢?”这是封建制度下教会的核心问题。十一世纪中期以后的“俗人授职的冲突”,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而发生的。
实际上,由于教士的任命不能完全自由,所以产生了,教会神职任用非人的现象,同时由于教士的任命往往操在俗人的手里,因而又发生了买卖神职的弊病,教士生活腐败和买卖神职,是封建教会的两大祸毒,也是十一世纪中期,教会企图改革的对象。
无论如何,封建化了的教会,虽然产生了许多弊端,因而影响教会组织的健全。一般来说,稳定封建社会的力量,仍然还是教会。诸如,私战的减少、骑士精神的提倡、妇女、孤儿、弱小的保护等,都在教会的推动下逐渐完成,而且整个封建制度是树立在,领主和附庸两者之间互许的信誓上的,而信誓的神圣和约束力量,则又靠教会来维持。因此,如果没有教会,整个封建制度势必瓦解。再说,在政治分裂,经济闭塞的封建社会,统一这个社会的力量也是教会,仅管封侯骑士各自为政,他们都属于同一个教会。查理曼的“基督教共和国”虽然是昙花一现,但是,它的理想,还是继续存在,而第十世纪,神圣罗马帝国,就是这个理想的再现,这时的社会逐渐基督教化。从第十世纪后,欧洲社会又得到一个新的名字“基督教社会”或“基督教世界”。统一这个分裂封建社会的还是“封建化”的基督教会。教士,既然是领主或附庸,所以教士的任命,当然就成了很重要的问题。我给各位举个例子说明一下,那就会更清楚了。比方说,某教区的主教,也是某领主的附庸,对领主来说,他决不愿意一位仇家来做该教区的主教,因此呢,他必尽力给予影响,甚至要控制主教的人选,换句话说,在任命教士担任某项职位时,教会无形中丧失了它的独立和自由。其他教士的任命,影响或不至太严重,如果,主教及院长的任命,落入俗人之手,其后果是可想而知了。俗世政权选择教士的习惯,并不起源于封建时代,地主捐献土地为盖圣堂,选择教士来主持,这种惯例可以追溯到初期教会的“堂区制度”,至于主教和修道院院长呢?教会法律规定的程序是选举,主教是由所在地的教士和教友们推选,院长则由该修院的修士推选,主教人选决定后,再由罗马教廷批准任命。但是,早在帝国时代,西方的皇帝,已经间接以政治力量来左右选举;东方皇帝则是直接安置自己的人选。后来,日尔曼人所建立的各国国王,都采直接任命主教的方式,修道院院长的任命,虽然不是直接受制于皇帝,但是,创立修道院的望族,往往保留任命院长的权力。总而言之,无论大自主教、院长,小至乡村神父,除了他们的宗教领导力量之外,都拥有相对的经济和政治力量,俗世政权绝不会等闲视之,而不想加以利用的;利用的最好方法,就是控制教士的任命,“加洛林王朝”时,国王任命主教,已经是大家默认的惯例,到了第十世纪末和第十一世纪初,这样的惯例,已经普遍的被罗马教宗和地方主教所接受了。
在封建时代,任何一种持用权,一块土地、一项权利,或一个职位,都借用一件物质的东西来做这个持用权授受的象征。当一位教士,被俗人任命为某教堂主持人,某教区主教,或某修道院院长时,所举行的典礼就称为“授职礼”。在“加洛林王朝”时,授予主教职位的象征是“权杖”,以后又加戴“权戒”。在任命一位主教时,有两种必须举行的礼节,一个是“祝圣礼”,是纯宗教仪式,使某人获得主教的身份;另一个是“授职礼”,本来也是宗教仪式,使某人获得具体的职权,做某一教区的主教。自从教会被卷入封建制度后,主教的职权,不仅包括宗教方面的“神牧权”,而且,也已包括俗世方面的“领主”,“授职礼”因而也包括“神牧”和“领主”两种职权的授予,而且,逐渐由俗人来执行,换句话说,“祝圣典礼”和“授职典礼”分了家,“祝圣礼”由教会举行,而且,“授职权”由俗人来举行,所以称为“俗人授职礼”。
俗人不能举行“祝圣礼”,在这方面,教会是完全自由。可是,俗人可以利用“授职礼”来影响一位主教的任命,连带的也影响到,一位主教候选人是否能够获得祝圣。因为俗人可以预先表明自己的立场,他喜欢的、受他欢迎的,他就为这位主教举行“授职礼”,不欢迎的,就拒绝举行“授职礼”,所以俗人“授职礼”问题的焦点是:主教和其他教会职位的人选,是否脱离俗人的控制,而能完全自由安排教会内的神职人员,何况,事实上,国王和其他领主,往往毫不犹豫地,直接推出自己的人选。再有就是,接受任命的教士,对他的领主有效忠和服务的职责,借所谓的“臣服典礼”来表示,而“臣服典礼”本身就含有隶属的意义,那么神权属于俗权,则成为很自然的结论。教会,是否永久接受这种政教关系呢?这就是俗人授职所产生的又一个严重的问题。俗人控制神职人员的人选,还产生一些严重的道德问题,如果,一位领主在任命一位主教或院长时,能以教会的需要和好处为前提,考虑到候选人的学识、品德、才能等条件,那么连最支持教会行政独立的人士都还可以勉强容忍,但是,在历史上,事实并不是这样,封建时代神职的分配,就和普通采邑的分配一样,往往就变成了政治上或是经济上的交易,领主所考虑的是政治和经济上的利害,而不是考虑教会职权的神圣性和候选人的资格,是否符合所应负的责任,所以呢,领主往往把主教的职位授给自己的亲戚,或酬劳对自己有功的部属,甚至变成公开的买卖,能出高价钱的就得到主教的职位,当一位以高价买得主教职位的人,他就职以后,当然就会在最短期内,收回自己的成本,因此在他以下,又开始了一连串的“神职交易”,参与这种“神职交易”的人,往往会为自己辩护,认为自己所买卖的,不是教会的神职,而是物质财产,当然,这只能说是一种诡辩。从最高的国王到最低的乡村神父,直接或间接都被卷入这种漩涡中,其中有的,或许没有直接从事神职贸易,但是以广义而言,他们授受神职,是以个人利益、家庭关系、政治目的,来做为取舍人选的标准,在当代卫道者心目中,这种取取舍人选的标准,实际上和以金钱来买卖神职,没有任何的区别。
封建化以后的教会,教士的任命大权落入了封建领主之手,使得俗人掌握了教士的授职,国王和其他的领主,往往毫不犹豫的直接推出自己的人选,这么一来,主教及其他教会职位的人选,始终无法脱离俗人的控制,教会失去了完全的自由,接受任命的教士,又得对领主效忠和服从,那么也就隶属于领主,也就造成了“神权属于俗权”的事实。另外,俗人控制神权的人选,产生了严重的道德问题,因为领主们所考虑的是政治、经济上的利害,他们将主教的职位授给自己的亲友,或是酬劳有功的部属,甚至公开拍卖,出高价者,就得到神职,开始了一连串的“神职交易”,换句话说,他们所授受的神职,以个人利益、家庭关系、政治目的,来作为取舍的目的。
内忧外患的教会
下面谈谈由俗人授受神权、买卖神权,所组成的教会,出现了那些流弊,对教会构成了那些威胁?可以说那真是教会史上的黑暗时代,下面就欢迎您收听,教会史上黑暗时代的林林总总。在封建时代中,教会也跟着封建化了,所以无论用什么方式,俗人控制教会职位的任命,都产生许多相同的流弊。选贤与能,原本是教会的一贯原则,但在俗人控制教会的情况下所产生的教士,要求他们既贤又能,这谈何容易!这种陋习导致了神职人员道德水准的低落,许多没有圣召而贸然接受神品的人,仍然继续度他们的世俗生活,因此“教会法典”对神职人员的要求,也逐渐成为具文,甚至有不少神父忽视拉丁教会好几个世纪以来的禁令,有公然结婚生子的,有私生活糜烂不堪描述的,根本就忘了自身的神圣使命,还有一人数职,或是缺职、怠职等流弊,神职界道德的堕落,自然是不在话下,教会的一切,已经与封建制度混而为一了。教会的地产也一如采邑一般,自由处理,主教、院长、神父、修士等,有供给骑士,甚至还有亲自领军,或服从领主去参加封建战争的事情。教会的使命原本是要改造社会的,反而被俗化、被同化了!俗人干涉教会内政,教士之被迫参与俗务,以及教士们素质的低落,仅只是封建化的教会,所面临的许多问题的一部份,至于因而产生的“反教士情绪”,低级教士嫉妒仇视高级教士,以及异端邪说之流行等,影响所及,可以说是既深且远。封建时代的教会,正面临着种种的危机!这些危机,因为罗马教廷本身的混乱,而更为严重,导致了教会的颓废腐败,封建时代教会的腐败,固然是由于当时的政治和经济等背景所造成,而罗马教廷没有能力领导,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领导“基督教共和国”的是查理曼本人,而不是罗马教宗。查理曼死后,帝国也就开始崩溃,“基督教共和国”也连带的受到影响而呈现了衰落的现象。被称为“虔诚者的路易”和继承人洛塞,虽然有保护并控制教会的雄心,但是,他们究竟不是查理曼,缺乏实力来执行。接二连三的战争,诸侯的分立,查理曼大一统的理想,绝对不是他们所能维持的。第九世纪的许多学者,都一致认为罗马教宗应该负起这个责任,很不幸,这个时代的教宗却大多又是庸碌之辈,不能发挥领导的作用,逐渐形成教宗权威的低落,第九世纪中,值得一提的教宗,有利奥四世、尼各老一世。下面,我就为各位分别叙述这两位教宗任内的作为和绩效。
教宗利奥四世在位的时间是公元847年到855年,首先防范萨拉森人的攻击。公元846年,罗马城遭到洗劫,利奥四世为了便于防守,修筑城墙环绕梵蒂冈和圣伯多禄大教堂,公元849年大败萨拉森人于奥斯迪亚附近。
教宗尼古老一世,从公元858年起至867年,担任教宗的职位,因着他的努力,罗马教廷暂时负起了领导的责任。例如,由于保加利亚的隶属问题,以及拜占庭宫廷助理巴氏被京都宗主教依纳爵开除教籍,因而使依纳爵遭到革职放逐的命运,同时任命俗人佛西乌斯继其位,依纳爵遂向教宗尼古老一世请愿,教宗尼古老一世立刻提出抗议,宣布佛西乌斯的当选为非法,并且开除了佛西乌斯的教籍,他这种不屈不挠的卫道精神,的确表现出他是整个基督教会的领导者。尼古老一世另外一次维护教会法规的努力是加洛林王国的国王洛塞的离婚事件。洛塞是查理曼的曾孙,他遗弃了王后,公然和情妇由同居而正式结婚,不但一般法兰克的主教们不以为不好,连受命处理这件事的教廷代表,也因接受贿赂而声明他们的婚姻是合法的。教宗尼古老一世在知道了这事件的经过后,就在863年把洛塞罢免,还把参与这件事的人开除教籍,皇帝路易二世虽然施展政治的压力,教宗始终不为所动,僵持了好几年,最后还是洛塞让步,痛悔前非。尼古老一世为了维护教会的纲纪,竟而不惜触犯国王的气焰,真是这时代前后两百年中所仅见的,因而他有厄里亚第二的赞誉。在他任内,还使好几位已经离开的主教重新服膺教宗。第三件值得一提的是,当时布尔加人在多瑙河下游定居,接受了基督的信仰,教宗尼古老一世派遣教士去布尔加人中讲道,训诲布尔加人,而讲道的内容,直到现在,仍然具有神学上的价值。
教宗尼古老一世的成就,仅仅只是他个人的成就,从公元867年到1049年,罗马教廷已经完全为外来势力所包围,坠入混乱的陷阱,连自保都已不可能,也就甭提领导地教会了。包围罗马教廷的外来势力,其中之一是罗马贵族的专横,任意的拥立教宗,控制了教廷的内政,以达到他们各自的私人利益。第二个势力,来自第十世纪中叶以后,日尔曼皇帝的政策,他们希望籍教会的力量,来复兴查理曼的“基督教共和国”,这是教会历史上最混乱、最黑暗的一段,我只作简短的描述,为的只是作为说明到了十一世纪中叶,教会革新的背景。
查理曼帝国的逐渐瓦解,固然使义大利陷入孤立的局面,但是,更不幸的是,义大利本身又没有能够产生一位,足以维持权威和秩序的人物。路易二世,他是查理曼帝国最后一位在义大利稍稍具有实力的皇帝,但当时回教徒不断骚扰半岛的沿海地带,使他消耗了大部份的精力。路易二世去逝以后,北部的法兰克贵族和南部的伦巴贵族分地割据,各自为政,同时回教海盗继续洗劫沿海地区,而马札儿人也在第九世纪末,深入到半岛的内陆,在这种内战、外乱交织的情形下,罗马教宗权力的衰落,还是必然的结果。教宗尼各老一世虽然一时振兴了教宗的威望,但已是积弱太久,回生乏术了,义大利的贵族,对教宗本来就不很尊敬,这时,他们更乘机侵占教会的土地,甚至还不断劫掠罗马城。在过去,教宗可以向法兰克王乞求救援,可是,第九世纪的后半期,法兰克王自顾尚且不暇,那里还有余力来兼顾保护罗马教宗呢?当教宗若望八世,迫请西法兰克王“秃子查理”来义大利时,查理除了接受教宗为他加冕的皇冠以外,就匆匆北归,回去对付他国内的叛变,教宗既缺乏强有力的外援,就只有就地寻找有力的盟友了,结果是合纵连横,被卷入了义大利以权术为主的党派政争之中。教宗必需依附强有力者以自保,而各个权贵,也以教宗的职位为猎物,只要能控制罗马教宗,当然也就能成为义大利半岛的盟主。我就以公元891年到896年之间,在位教宗福尔莫索斯的遭遇,来说明这个时期罗马教宗所处的困境。教宗福尔莫索斯为了打击敌人,他邀请日尔曼国王阿奴弗到罗马来,接受教宗为他加冕。公元896年,阿奴弗一如过去的“秃子查理”一样,除了加冕以外,别无贡献,但是,这件为阿奴弗王加冕的事件,引起了罗马贵族的反感,阿奴弗北返以后不久,福尔莫索斯也就去逝了,鲍尼法斯六世在位仅仅两个星期,史提芬六世继位,在各方面的压力下,竟然对已故教宗举行审判尸体的惨剧。福尔莫索斯的尸体被抬到公堂上,聆听罪名,接受判决,尸体上教宗的衣冠,一件件剥除,象征革除他的神职,教宗用以祝福的右手三指,也被割去,然后游行示众,最后,教宗的尸体被丢进台伯河里。不久,史提芬六世自己也被勒死在监狱中。像这种惨无人道的事,竟出现在号称神圣的罗马教廷,那么,罗马教廷声望之低落已是不可言喻了!
从教宗福尔莫索斯之死到公元960年的60年间,控制罗马教廷的是德菲拉家族。德菲拉原是拖斯古龙地方的贵族,在第九世纪末,受命管理拉温那城,自称罗马元老。他的夫人和女儿玛罗琪亚控制了整个罗马教廷,这期间的教宗大多由母女二人所造成,其中教宗若望十一世还是玛罗琪亚的儿子。公元932到954年,罗马的风云人物是玛罗琪亚的另外一个儿子亚尔培利克,他自称是全罗马人民的君主和元老,临死以前,还留下遗嘱,要他的党徒拥立自己的儿子为教宗,他就是若望十二世,是所有教宗当中最微不足道的几位之一。
公元962年以后,罗马的政治有了新的变化,而教宗所受的外来压力也改变了来源。为了摆脱罗马贵族的控制,以及对抗义大利王培伦格的侵略,若望十二重复加洛林王朝时对教廷的政策,向日尔曼国王鄂图一世乞求援助。若望为鄂图一世加冕,这就是历史上所谓“神圣罗马帝国”的开始,给久已深陷于混乱的罗马,又增添了新的混乱因素。在鄂图受封以后不久,若望十二忽然改变初衷,转而联合鄂图的仇敌,企图推翻自己所立的皇帝。鄂图兵权在握,立即召开教务会议,将教宗免职,另外立了利奥八世。不久,鄂图离开罗马,若望十二又乘虚而入,召开会议,声明利奥八世为非法的。几个月以后,若望去逝,本笃五世继位。一个月后,鄂图率军回罗马,扶持利奥八世复位,而将本笃五世充军到现在德国境内的汉堡,以终余年。从963年的十一月到次年的六月,竟有若望十二、利奥八世、本笃五世等三人先后担任教宗之职。从公元963年到1049年中的二十多位教宗,不是罗马贵族的产品,就是日尔曼国王所一手造成,教宗之选举如此,教会行政之不能自主,我们也就可想而知了。
从公元963年到1049年中的二十多位教宗,不是罗马贵族的产品,就是日尔曼国王所一手造成的。而这二十多位教宗,大多数又都是庸碌之辈,不足以领导教会。鄂图一世和鄂图二世都曾干预宗座事务,但是他们都因中年早逝而无所成就,鄂图三世缺乏坚强个性,然而他能利用先祖们所遗留的皇冠与尊荣,比前两位皇帝有更大的建树。公元996年,教宗若望十五去逝,鄂图三世赴罗马,罗马人要求他指定一位新教宗,鄂图三世那时才十六岁,虔信基督,曾经受到当代名师的熏陶,是一位幢憬古罗马帝国的热情而有理想的人。他任命他的宫廷司铎,也同时是亲戚的堂兄勃鲁诺为教宗。新教宗只有二十四岁,也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与鄂图三世志同道合。他继承教宗职位后,取名为额我略五世。很不幸于公元999年,正当迈向锦秀前程的时候,撒手归天。鄂图三世接着又任命了他自己的老师为教宗,他呢,就是西尔物斯德二世。他是法兰西人,曾经是兰斯与拉凡那主教,学识渊博,是那时候著名的学者和教育家,有“魔术师”的雅号,也是一位理想主义者,可与额我略五世相比美。他之所以取名为西尔物斯德,是要影射自己和鄂图三世的关系,就好像公元第四世纪时的教宗西尔物斯德一世和君士坦丁大帝的关系。无疑鄂图和西尔物斯德两人,都有改革教会、复兴基督教共和国的雄心。可惜,合作的时间过于短促,没有留下什么持久的影响,而西尔物斯德毕竟是出于鄂图的任命,罗马教宗之隶属于日尔曼神圣罗马帝国,并不会因为两人的师生关系而有所改变。鄂图三世的继承人也以他的政策为蓝本,控制教会,任命教宗,尤其是亨利三世为最严重。1045年,亨利曾将三位教宗解职,而代之以自己的人选,在当时这是一件不得已的事,但是,教会内部的问题却必须借助皇帝来处理,也就可见教宗领导权的衰微与教廷组织的不健全,而这种急需革新的局面,已经是有目共睹的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