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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十六世纪 |
教会内的生活 |
文艺复兴时代的教会是历史上相当重要的大时代,也是世界历史上相当重要的时期,前面的章节很详细地说明了这个时期的教宗与当代的各个西欧国家,在政治、经济、社会和宗教角度上的来往关系,以及他们相互之间许多错综复杂的关系。下面的章节我们要从高层的教廷和教士们的生活环境,进入到一般平民百姓的圈子里,看看他们宗教生活的情形。
十四到十五世纪的西欧,还是一个属于基督教的世界,一般平民百姓的思想和生活,都在教会的信条和教会的法律控制之下,从外表看来嘛,宗教活动是有增无减,无论是个人、家庭、社团和国家全部都笼罩在基督教的气氛之下。但是,这种外表的宗教活动,对教友个人的内心生活,对社会的健全和安宁究竟有多大的影响呢?无可讳言的,宗教生活更加的形式化、更加的机械化,缺乏潜移默化的力量,宗教似乎成了市场上的一种交易活动,这话是什么意思?教友们在生活中和天主讨价还价,他们参加各种宗教活,已不是发自内心出于
真诚,而是希望天主赐给他某种恩惠,或是避免某种灾祸。这是不是像是市场上的交易活动呢?是不是在和天主讨价还价呢?因此许多的宗教活动也就近乎迷信的行为了。做了某种善功,或是念了某篇经文,就保证可以获得自己的心愿,这种信心,从某种角度而言,固然可以说是一种类似赤子热情的流露,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它却减低了基督教的真正意义和价值。基督宗教常常是以外表的行动来表达内心的真诚,而十四到十六世纪的欧洲基督徒,似乎已经失去了内心和外表齐头并进的平衡了。
要说明那时候基督徒的生活,失去了内外平衡,最好的例子就是宗教游行和朝圣的活动了。为了庆祝教会里重要的节日,像圣体瞻礼、圣母升天瞻礼等,或是是本城、本镇、本村的主保圣人的生日或殉道的纪念日,再有嘛就是祈福消灾了,每座城或每个村镇都有场面非常壮观热闹的宗教游行。举办游行的机会很多,比方说公元一千四百年左右,日尔曼的科隆城,每年总要举行将近一百多场游行,几乎是平均每三天一次,一四一二年的巴黎,从五月到七月,每天都有游行,由不同的工会、商会、宗教团体、男女修会分别举办。游行的原来意义是说:“某个地区用具体的行动来表达信友内心的宗教热忱”,但是想一想,那种三天一市、五天一集的游行,已经流为例行公事,失去了它原有的严肃而神圣的意义了。更何况,在游行之后,往往大吃大喝,甚至还又唱又跳,前后的活动显得相当不调和。朝圣这种宗教活动,起源于中古时代,具有苦行赎罪的意义,长途跋涉,沿途托钵乞讨,到一个遥远的地方,尤其是巴勒斯坦去朝圣,绝对不同于现代的观光旅游。耶路撒冷一直是教友们朝圣的热门地点,十四到十六世纪的巴勒斯坦虽然是在回教徒的控制之下,但是教友前往朝圣的数目还是相当可观,此外,在西欧本土上,也有不少朝圣地,吸引从各地去的朝圣者,当然了,最令基督徒向往的就是罗马,罗马是教廷的所在地,是基督徒的中心,罗马不仅有千余年的教会传统,何况还有圣伯多禄和圣保禄的坟墓。公元一千三百年以后,罗马更增添了吸引朝圣者的理由。
公元1300年,教宗鲍尼法斯八世第一次举行圣年的庆祝活动,公元1343年,教宗克勒孟六世又规定从公元1350开始,每隔五十年就举行一次圣年,以后的教宗又改为每三十三年举行一次,然后,又改为每二十五年举行一次圣年活动。这种圣年活动就一直沿用到二十世纪的现代,距离我们最近的是一九七五年的圣年,当然公元两千年也会是一个圣年,不知这一年我们中国人有多少去朝圣了。为了吸引教友到罗马参加圣年朝圣,教会颁发大赦,凡诚心悔罪告解而又履行善功的教友,能获得罪罚之赦,按照教会传统的道理,人若犯了罪,就必须接受因所犯的罪而应该受的罚。罪能在告解圣事内获得宽赦,而罚呢,仍然得需要实行某些善功才能抵消,否则的话,就必然会在死后在炼狱中补行。许多善功中的一种就是“金钱”,拿钱给教会帮助教会去推行各种传教事业和慈善工作。由于宣讲大赦的某些神职人员在观念上有偏差,往往把捐献说成是获得大赦的重要条件,而一般的教友也以为向教会提供某些捐款,就能够获得大赦,因而忽略了,内心的悔罪和生活上、行为上的改过迁善,才是更重要的条件。历代教宗所颁的大赦愈来愈多,而颁布大赦的理由也愈来愈世俗化,所以,也就造成了教会内很多的弊端,可是大赦所造成的最大毛病,倒不是经济上的问题,而是宗教生活的形式化和机械化。只要教友履行教会规定的某项仪式,似乎就可以保证获得预期的效果,而宗教所要求的内心改革反而被置之高阁略而不提了。
另外一种反映出这时代宗教的形式化和机械化的,就是对圣人圣女的崇敬,这种习惯本原本在初期教会时代就已经盛行,在教难的时代,许许多多的教友,不分男女老少,更不分贫富贵贱,为自己的信仰而抛头颅洒热血,以生命为主证道。这种殉道精神,对其他的教友而言,是一个很大的鼓励,殉道者因此也就得到教友的崇敬,而被尊奉为规范。除了殉道者之外,还有不少信友,虽然没有流血壮烈牺牲,但是他们每天过着圣善的生活,虔诚祈祷,也成为信友的楷模,随着时代延长,圣人圣女的数目也就跟着不断增加,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几乎天天都在纪念一位或好几位圣者。圣人圣女之所以被人崇敬,对信友产生吸引力,是因为这些圣人圣女也都跟我们一样有血有肉,也都饱经人间痛苦,所以也就容易了解一般人的痛苦,而对世人富有同情心。他们的成功,正是一般教友对来世永生的希望,圣者们既然富有同情心,那么对世人的痛苦,自然会有一份特别的关怀,只要我们向他们祈祷,那么任何困难都会有一位主保圣人为我们向天主祈求,困难也就容易解决了。我给您举些个例子,您就更明白了,像圣女阿波罗尼亚殉道的时候,行刑者敲掉了她满口的牙齿,她就成了害牙病者的主保。普通一般的病则求圣费亚克,而疑难杂症,尤其是瘟疫,就该求圣洛克不可了,圣碧岳能治跛子,圣安东尼诺则治风湿病,各行各业也都有各行各业的主保圣人。
原本,崇敬圣人的目的是为了激发自己效法他们的芳表,热心恭敬天主,到十四、十五世纪以后,反而被祈福避祸所取代了。而且在态度上,一般的教友往往是以一种交易的态度来崇敬圣人。只要是我履行了某些宗教仪式,我所祈求的也必然要应验才对。当然可以看出来,若是抱持着这种态度,不就是迷信的行为吗?这种宗教仪式和态度也就成为以后有心改革宗教的人,攻击教会的另一个焦点。虽然如此,但是仍然要跟各位说明另一个正面而积极的事实。的确,崇敬圣人也说明了当时的教友中,仍然有不少人富有赤子般的信心,度着单纯而又诚朴的宗教生活。从崇敬圣人推而广之,因而也崇敬圣人们的遗骸和遗物,这跟我们现代人珍藏先人留下来的纪念品的心情一样,而当时的教友们珍藏圣人的遗骸和遗物,实在不是我们现在的人所能想像的。圣人的遗物,竟然变成商场上交易的货品,我们现在也有买卖古董的,但是,当时的情形已经到了超乎人能想像的程度。比方说,耶稣在最后晚餐时所遗留下来的一块面包,竟然没有人怀疑它的真实性,被高价买卖呢,多么不可思议的事啊!公元一四五三年,君士坦丁堡沦陷以后,流亡到西方的希腊人带来无奇不有的遗物到处兜售,充满生意经的商人竟然假造仿冒圣人的遗物,在市场上销售,为的是满足教友们收藏的嗜好。
避祸求福,原本就是人的天性,崇敬圣人和圣人们的遗骸遗骨,教友的用意也多是为此,虽然带有迷信的色彩,但是并不违背教会的信仰,可是相信除了天主以外,还有其他一些超自然力量,控制着人类的祸福,那就是直接违背教会的信仰,真正是迷信无疑了。教会当局虽然一再重申严格的禁止星象和巫术,整个的中古时代和文艺复兴时代,星象和巫术仍然盛行不衰。星象学相信人类的命运是受到天空中各种星辰的控制,因此只要知道星辰的方位,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相对的关系,就可以避祸得福了。已经归化于基督信仰的欧洲,还深深相信星象对人类的活动具有深远的控制能力,当时欧洲各个帝王公侯的宫廷里或是旅途上,都有星象家在他们左右,随时侍候着,事情无论大小,都要先征求星象家的意见,连教会人士也不例外。比方说,教宗格肋孟六世,曾先征求星象家的演算推测,才敢决定十字军出发的日子,而一般民间,对婚丧之事,也多会请求星象家指算所谓的黄道吉日。教会信德的道理,相信有魔鬼存在,同时也相信魔鬼不能加害于人,除非有天主许可,可是在当时,混乱多难的时候,一般信仰浮浅的教友往往忘了自己的信仰,认为与魔鬼建立友善的关系,就可以避祸得福,或是利用魔鬼的力量来打击自己的仇人,所以巫术大行其道。十四、十五世纪的巫术相当盛行,文献上曾有这么一段话说:西欧有三分之一的地区受到巫术影响,大公会议和地方教会会议都把巫术当成是异端,在法庭上,凡是被告有巫师嫌疑者,都交给宗教裁判所处理,当宗教裁判所查明属实之后,又交给一般政府法庭执行死刑,当时都是火刑,被火活活烧死。公元一四二八年,法国的一个名叫鲁埃雪的地方,就有两百个巫师被判处死刑,十年以后,另一个名叫勃里安桑的地方,也有大批的巫师死于火刑。公元一四四零年,教宗欧杰尼第四曾经公布诏令,明令巫术是迷信,但是民间巫术的流传并没有因此而衰弱。
文艺复兴时代的欧洲一般教友的宗教生活有这么两个特点,那就是宗教生活趋向形式化和机械化,教友的精神普遍缺少了、丧失了初期教会时代的那种内在活力,这固然是受到时代社会和经济背景影响,但是对形成这种现象,应负最大责任的是教会各领导阶层,上自罗马教宗,下至低级教士,一旦教会的各层领导者,也被卷进到时代的漩涡中而不能自拔时,当然也就无法领导一般的教友了。下面我必须毫不避讳地谈谈教会中领导阶层腐败的状况,以及在教会内面对各种腐败的情况所产生的一种神秘运动。
罗马教廷的各种财政措施,造成了各阶层教士的腐败,教士们为教友所做的各种服务,所要求的献仪,像是求大赦和许可啦,接受教职啦,都需要缴纳一定的捐献,更使得一般教友产生一种错误的印象,金钱竟然变成了宗教活动的主要因素,同时,主教的任命往往成为教廷对亲友和功臣的酬劳。这样的结果是,教区的领导者往往是一些既无才又无德、或者是些没有服务精神的人,他们把神圣教士的职务,当做是获得财产和权势的资源,却忽略了以身作则传扬福音、为人群服务的责任,甚至还有一个人担任好几个职务的现象,或是终其一生,没有亲自前往职所在地的情形。教区的主教如此,各堂口的本堂神父,也大同小异。当然啦,我们也不可否认,文艺复兴时代,还有不少认真而又尽职的主教和神父,不过根据各种文献的证明,我们得承认当时神职界的素质的确是每下愈况,情形相当地严重,潜藏着好大的危机。各个修道院的情形又如何呢?他们也不见得乐观。以贫穷生活为号召的方济会道明会,自从十三世纪初期创立以来,一直是教会的新力军,挽回了中古教会的颓势,可是,到了文艺复兴时代,他们也经不起时代的考验,逐渐的,也和在俗教士一样,同流合污了,十四、十五世纪时,他们成为人文学者攻击嘲讽的题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