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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记 |
第十二章(31) |
圣所唯一 12:13 你应小心,不可在你所见的任何地方奉献你的全燔祭; 12:14 只可在上主由你一支派中所选定的地方,奉献你的全燔祭,行我所规定的一切。 12:15 但是你可在各城镇内,依照上主你的天主所赐与你的降福,随意杀牲食肉;不洁和洁净的,人都可以吃,如吃羚羊和鹿肉一样; 12:16 只有血,你们不可以吃,你应将血和水一样泼在地上。 12:17 你所收的五谷、酒、油的十分之一,你的头胎牛羊,你许愿献的供物,或自愿献的供物以及你手中的献仪,都不可在你的城镇内吃, 12:18 只可在上主你的天主面前,在上主你的天主选定的地方,你和你的儿女、仆婢,以及在你城镇内的肋未人一起吃;在上主你的天主面前,为了你的一切事业而欢乐。 12:19 你要留意,在你的地域内,永不可忘记肋未人。 12:20 当上主你的天主,照他对你所许的,扩展了你的疆域时,你若说:「我想吃肉,」你既然想肉吃,你可以任意吃肉。 12:21 若上主你的天主选定建立自己名号的地方离你太远,你可照我吩咐你的,宰杀上主赐给你的牛羊,在你的城镇内任意吃, 12:22 全如吃羚羊和鹿肉一样;不洁和洁净的,人都可以一起吃。 12:23 但应记住:不可吃血,因为血是生命,你不可将生命与肉一起吃。 12:24 你不可吃血,应将血和水一样泼在地上。 12:25 你不要吃血,好使你和你的后代子孙能享幸福,因为你行了上主眼中视为正直的事。 12:26 至于你所献的圣物和许愿的祭品,应带到上主所拣选的地方去; 12:27 将你的全燔祭、肉和血全献在上主你的天主的祭坛上;至于其它的祭献,应将血倒在上主你的天主的祭坛上肉可以吃。 12:28 你应谨慎听从我吩咐你的这一切事,好使你和你的后代子孙永远享福,因为你行了上主你的天主眼中视为善良和正直的事。 禁行异民礼仪 12:29 当上主你的天主,将你所要进占之地的民族,由你面前铲除,而你占领了他们的地方,住在那里的时候, 12:30 你应小心,不要在他们由你面前消灭以后,你自己反受迷惑,去仿效他们;也不要探究他们的神说:「这些民族怎样事奉了他们的神,我也要怎样去做。」 12:31 对上主你的天主,你不可这样做,因为凡上主所憎恨的可恶之事,他们对自己的神都做了;甚至为自己的神,用火焚烧了自己的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