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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传播工具法令(IM)

第一章 善用传播工具的规范


 教会与传播工具  

    3 天主公教既是我主基督亲自创立的,目的在于分施救恩于众人,又因传扬福音的急务所催追,确认利用大众传播工具传扬救恩的消息是其当尽的天职,教导人们善用这些工具是其无可旁贷的责任。不论是何种大众传播工具,祗要是有益于教育信徒,有利于牧灵事业,教会都有使用及拥有的天赋权利;教会牧人应教育教友,指导教友,使他们也能利用这些工具,以追求其本身及整个人类家庭的得救和成全。 

    此外,在俗教友尤当以人道及基督的精神,作为此类工具的灵魂,俾能完全符合人类的期望及天主的圣意。
 
    4 为善用这些工具,使用的人必须完全明瞭道德的规范,并忠实地使之产生效果。所以教友当按照每一种工具的性能注意其所传播的事项内容,同时详察其一切环境,如目的、人、地、时间等,因为上述环境能影响到事物的正直性或使其全部改观;且不可忽略每一种工具动作的方式,即是说它有何种威力来影响社会,尤其是当社会人心尚未有相当准备的时候,人们很难觉察,很难控制它,在必要时,亦难摆脱它。 

    使用传播工具的正确意识  

    5 极重要的是关于这些工具的使用,尤其有关某些我们时代争论最激烈的问题,从事的人员要有正确的意识。 

    第一个问题,即一般人所说的采访消息及传播消息的问题。明显地,因为今日社会的进步,人与人间的密切联系,消息之传播不但是有益的,有时还是必需的。公开及迅速地传播新近发生的事件,教人们继续不断地获得更正确的消息,以便有效地为公益有所贡献,并易于促进社会进步。 

    所以对于那些为个人、为社会、依照每个人的处境合宜的消息,在人类社会里有传播的权利。不过为行使这种权利,传播的对象当是真的,在正义与仁爱的条件下是完整的,而且传播的方式还当是正直的、适当的,这即是说,不可违反道德规范与个人合法的权利及地位。采访消息时当如此,传播消息时也当如此。知识不一定样样是有益的,‘惟爱德有建设性’(格前:八,1) 。  

    道德的优先  

    6 第二个问题,是有关所谓的艺术的权利与道德规律之间的关系。此点争端日趋激烈,大都由于若干道德与审美谬论中产生出来的。大公会议宣布:人人必须尊重客观道德秩序的首要地位,因为唯有道德秩序能合宜地使一切人事臻于和谐,一切其他人事,艺术也不例外,不管它是如何重要,有何种地位,道德秩序常是居高临下,远在其他一切之上:因为祗有道德规范是真正涉及人性,人是有理性的受造物,有一个超性号召;如道德秩序忠实地和完善地受到尊重,则人的至善与幸福,才可获致。 

    7 最后,凡属罪恶性的陈述,描写或表演,当然能藉大众传播工具获得对人更深刻的认识与探讨,以戏剧的功效发扬真和善的伟大;可是,为免予人灵害多于益,尤其是那些不宜过度暴露的事情,或对受原罪创伤的人易受情欲激动的事情,道德法律必须遵守。 

    8 目前的舆论,既然对每一阶层的人及公共生活有极大的影响和威力,人人当守的正义及爱德的法律,自然要伸展到本问题上去。所以当藉大众传播工具,形成并发展正确的舆论。 

    9 收受传播的人要注意,以个人自由之撰择,从这些工具上获得消息的人,不管是读者观众或听众,皆有特别责任。正当的选择,必须视该项工具是否有利于道德、知识或艺术等为标准;凡能造成精神有害的因素和机会或不良之恶表而引诱人堕入危险,或阻碍好消息而传播坏事者,都当弃若蔽屣:常见提供的商人仅把大众传播工具当作赚钱的工具,祗要有钱可赚,道德与不道德则置若罔闻。 

    为忠守道德规范,接受传播的人,务须及时知晓有关当局对此事所做的指示,且要凭良心遵守它。为易于抗拒不甚良好的影响,要尽量从良好的影响中取得利益,并以适当的方法引导和陶冶自己的良心。 

    10 收受人,尤其青年人在使用这些工具的时候,更当养成取舍有度的习惯,务使所见、所闻、所阅读的,都彻底瞭解;当与师长及精于该项事理的人们讨论,以期学得这些事物的正确判断。作父母的要记住自己的职责,督导子女,凡有妨害信仰或风化的戏剧书刊及其他类似事物,决不让其进入家中,也不让子女去参加这类事。 

    传播人的责任  

    11 正当使用传播工具的特殊道德责任,涉及新闻记者、作家、演员、布景人、制片人、导演、展出人、发行人、 推销人、评论家,以及所有与制作及推广传播题材有关的人。显然的,在今日的人类环境中,上述人员应负何等重大的责任,因为他们的报导和推动,可以使人类向善或向恶。 

    所以,他们的经济、政治或艺术计划,必须不与社会公益有所抵触;为顺利达到这一目的,他们最好参加所属职业公会,其会员有责任在所属业务上遵守道德法律,在必要时,并遵守道德公约。 

    常要记得,大部分的读者、听众及观众都是青年人,他们需要能够提供正当娱乐,并能引人向上的刊物和影剧。尤应注意使有关宗教题材的传播,要委托给称职的专家去主持,并以应有的庄重去完成。 

    行政当局的责任  

    12 政府当局关于此事,当负起特殊责任,使大众传播工具的使用均为谋求公共利益;因为执政者的任务,尤其对于出版物,是保护真正的及公正的报导自由,这自由为现今的社会绝对不可缺少;促进宗教信仰,推行文化鼓励最佳艺术等,都是执政当局应尽的责任;还要保护收受人,使其自由地享受合法的权利。此外,执政者还要支持有利于青年的设施,因为此类事业非有政府的援助是无法办到的。 

    最后,执政当局对国民之康乐有应尽的天职,因此当制定法律并严格执行,以免大众传播工具被妄用而作罪恶的宣传,致使民间风气堕落,社会进步受阻。管制这些工具并非抹杀个人和团体的自由,遇负责使用大众传播工具的人缺少有效防范时,政府的管制尤为重要。 

    应当特别保护青年,勿使在他们的年龄上,受到印刷品和影剧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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