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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礼部

增添弥撒内圣体经文(1968)


一九六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陈雄为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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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耶稣说:「你们应为纪念我而这样行」(格前:十一,24…),圣教会为遵循此道命令,在举行弥撒大礼时,藉圣体经文,惯常对于基督在最后晚餐中所行的予以重演,并为了在基督身上关于救赎的节约方法完成的奇事,而感谢仁慈的圣父。为使这事能更丰富而更多采多姿的举行,许多的主教、信友及礼仪专家希望拉丁礼教会,除了传统而高贵的罗马行祭常典外,也采用其他的圣体经文,一如其他礼的教会似的;至于所说的罗马式行祭常典,自然继续仍属适用。 

    因此,礼仪宪章实施委员会,奉教宗之命,准备了三种新的圣体经文,并增添了更多原属圣体经文部份的颂谢引(颂谢词),以更明显的发挥和报道礼节年度内的救赎奥迹。 

    由礼仪宪章实施委员会所拟就的原文,经礼仪圣部的审定,蒙教宗保禄六世批准和许可出版,俾能于一九六八年八月十五日即圣母荣召升天节,在拉丁礼的各教堂内开始使用。 

    但本地语的译文,依照礼仪宪章33条第三与第四项,以及「为妥善实施礼仪宪章」训令29及30节的规定,应由主教会议批准。至于议案及这些译文,应依照常例呈送上述的委员会,以便得宗座的批准或认可。 

    凡与本部令相反的一切事宜,都告失效。 

    一九六八年五月二十三日耶稣升天节发于罗马 

    礼仪圣部部长兼礼仪会主席    古德枢机 

    礼仪圣部秘书长领伊甸克总主教衔   安东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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