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蒂冈,我要控诉你!
编者按:有热心读者来信,再次请教本人是否服从并认同不平等条约。
本人的答案是:
此乱命也,概不奉诏!
出于基本的信德,本人的确应该服从,不过我也要告诉大家,公教会是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的,而不是基于强迫!
作为一名公教徒,服从是必须的。但本人也知道,根据公教会的传统教导,服从的原则是很明确的,它一定要和逻缉及理智吻合。
此次不平等条约,似乎打破了很多公教徒对梵蒂冈的信任。因为梵蒂冈的言行,与教会传统教导自相矛盾了。根据教会传统的教导,即使是天主的授权人,亦只规范于承行及免人偏离天主的旨意。若这权力偏离这宗旨,人就不需服从并该反抗!
本人曾反复强调,支持梵蒂冈合理的,有原则的妥协。几千年的教会历史告诉我们,教会从来就不会回避政治,但教会是有原则和底线的。毕竟圣教会不是世俗的政府或机构!
正如教宗圣克勉一世(ST.Clement I)在《致格林多人书》中所说:“我们宁要反对那些愚昧傲慢、狂言乱语的人,而不要得罪天主。”
今天,本人要根据天主的福音,教会的教导,圣人的言行,历代教宗训导,控诉梵蒂冈!控诉在梵蒂冈内绑架教会和教宗的自由派主教们!
因为他们背叛了天主,出卖了教会和教宗,出卖了天主的忠仆们。他们将教会变成了世俗机构,他们完全就是撒旦的仆从!
一、神圣的权柄
众所周知,天主耶稣基督钦定了圣伯多禄赋予神圣权柄,作为世上代表,众主教之首。同时,历代教宗,作为圣伯多禄继承者也拥有了此权柄。并遵照基督命令,在信仰上坚定其主教弟兄们。(玛10:2; 17:1; 26:37; 谷5:37)(玛16:13-19)(路 22:31,32)(若21:15-17)
假如此次签署的不平等条约,将基督赐与教宗的权力分享给了反基督的无神论。将天主的忠仆们出卖,立那毫无悔意的恶表为众人的楷模。那么后果实在是难以想象!
基督的真理,赐与教宗的权柄将被亵渎,教会法典将名存实亡,同时也颠覆了传承数千年圣教会的圣统制度。纵观当今全球,甚至在教会历史上,几乎从未发生如此骇人听闻的事情!
请问天主赐与教宗的神圣权力,那些可敬的天主忠仆们,怎能作为政治交易的筹码,出卖给反基督的无神论王权?
的确,天主如同一位慈父,欢迎他所有不肖的儿子们悔改归来。同为天主义子的我们,不是痛恨我们的兄弟,而是痛恨罪恶本身。所以我们也欢迎犯罪的兄弟们悔改,回归教会大家庭,共融合一。
请问某些恶表真的悔改了吗?为什么他们参与的无神论团体章程,至今还是反对教会,反对教宗?
二、圣教会的权利
圣教会的权利,绝不像一般人士所想象的,只是限于纯粹圣教事务之内。圣教会的 权利,乃是伸展到自然律全部范围之内。凡是自然律训诲,自然律解释,自然律执行,只要和伦理发生关系,视为伦理的基础,皆隶属圣教会的权利。因为按照天主上智的措置,遵守自然律,乃是人趋向超行之道。在这条道上,圣教会则是使人趋向超性的向导与警卫。
所谓教义和伦理,包括教会的生存和事业的整体:即是教会的统制,行政,规律; 因为这一切,都绝对听从创立者耶稣基督的意旨。
根据耶稣的意旨,信徒分成两极:即圣职人员和普通公教徒。又根据耶稣的意旨, 教会立有两种神权;即圣品权和统治权:而且按着耶稣所定的,为有圣品权,应领有圣品。(圣品分主教品,司铎品和助祭品)。至于统治权,教宗所有者,直接来自耶稣所定的神律;主教所有者,来自神律,然间接由继圣伯多禄的教宗而赋予。 因此,不单是普通公教徒,即全球的主教,也应该常常服属于教宗,听从命令,团 结一致。
圣教法典上,律有明文:
为评断一个圣职人员是否有适合主教职位的资格,完全属于圣座(331条第三款); 又规定主教应由罗马教宗自由选任(329九条第二款。)就在某时某地选任主教,可以有别的私人或团体参加,为使这种方式合法,都由圣座因着特别情形,在指定的 条件下,以明文将这等特权,授予某人或某团体。
凡加入反对公教的社团者,应处相当的罚;凡推行或领导此等社团者,应处禁罚。 (1374)
妨害执行职务或选举的自由,阻止行使教会权力或合法享用圣器或其它教会财产, 威胁选举人或被选举人,或执行教会权力或职务之人者,处相当的罚。(1375)
那么请问无神论王权支持的团体,大肆鼓吹反对教会,反对教宗。要求脱离罗马, 摒弃教宗,自主自办。这符合圣教法典吗?
圣座能够将特权授予此团体吗? 加入此团体并毫无悔意的人,可以被免除惩罚吗?
请某些人(方济各教宗也)不要起哄,拿历史上的西班牙、葡萄牙、奥匈帝国和法国来类比。如此比较实在是太不恰当,因为这些国家以前都是政教合一的公教国家!
西班牙人在他们国王带领下,经过八百年不懈斗争,终于在西班牙光复公教信仰。
西班牙、葡萄牙、奥匈帝国还有法国,长期以来一直都是政教合一的公教国家,公教信仰是国家的灵魂,国王都是教宗加冕,很多主教都在受过良好教育,虔诚优秀的贵族出身的神父中脱颖而出。熟悉公教历史的人,应该对此丝毫不会感到诧异。 可就算是政教合一,主教任命还是必须由教宗批准。这些是常识!!!
一直到20世纪初,反公教的启蒙运动和无神论势力发动叛乱,才逐步实行政教分离。
正如教宗庇护十世于1906年,在《剧烈》(Vehementer)通谕谴责的那样: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5ODQxMzA0OA==&tempkey=OTc2X2puSTdtNTdFUG5sRThtYWRwTzlaSlNUSHpvMExqdC1NSDgyVG... 8/47
重重地侮辱天主,承认国家不敬奉天主的谬说,又违背性律,毁坏国际条约,侵犯教会的神圣组织,她的基本的权利和自由,违反正义,而且夺取教会合法取得的财 产,这些财产,具有双方条约的保障。政教分离,也轻慢侮辱教廷的尊严,凌辱教宗本人,侮辱全法国的主教、神父和教友。因此我们义愤填膺,竭力抗议,凡是关于这次政教分离的起草、投票、公布,我们都严重予以抗议。我们同时声明,这种法律,绝对不能束缚教会不可隔绝的权利。这种权利,将永存不变。
请问在政教合一,无神论势力被压制的时候,这些国家什么时候迫害过公教会?
请问Sinae什么时候成为过政教合一的公教国家? 请问将历史上的公教国家与无神论国家对比是否大谬?
三、圣教会的政策和纪律
对于圣教会的死敌——无神论。教宗庇护十二世曾发表多部通谕和牧函,距今已近 七十年。而后圣教会继任的数位教宗,均发表通谕、劝谕、牧函。强烈谴责无神论王权的不义行为,谴责王权团体和相关成员恶表,故意歪曲天主的真道,诬蔑教 会,侮辱教宗。并鼓励广大忠贞的公教徒不惧迫害,坚持到底。圣教会历来对 Sinae,对无神论的态度与政策都是一致的,从未自相矛盾过。
圣教会的政策和纪律并不是只是针对Sinae,而是针对全世界的教会,不存在厚此薄 彼。
记得多年前,某些新教神职人员真诚的希望回归公教会,并继续担任圣职,可他们当中很多人都有了家室子女。虽然他们确实真心悔改,诚挚盼望回归,但是公教会仍然是一视同仁,照章办事。时任教宗若望保禄二世与主教们反复权衡,最终得出了三种解决方案:
1、若未婚未育者愿悔改,回归公教会,可直接回归,并担任圣职。
2、若有妻子与子女者愿悔改,并离开自己妻子与子女,过独身的生活,那么也可直接回归公教担任圣职。但禁止其晋升为主教。
3、若有妻子与子女者愿悔改,回归公教会,但又不愿与家人分离。那么可去东仪部担任圣职,不过禁止其晋升为主教,也禁止进入拉丁礼部。
请问到底是先教宗若望保禄二世做错了,还是今天的梵蒂冈做对了?
明知无神论是教会的死敌,其支持的王权团体至今都是反教会的。明知王权团体内 某些成员是有情妇,有子女的。有的成员还在国际上公开誓死反对、侮辱教宗,没有半点悔意。还有的成员毫无圣德可言,甚至被广大公教徒唾弃。
可梵蒂冈掌权的这些自由派主教们不为所动,仍然怂恿教宗承认那些臭名昭著的恶表成为合法主教,还要求广大公教徒顺服。
根据圣教法典,对于公开发表异端言论,反对教宗者(1364,1369,1370等)。 其作风为教会共融带来严重伤害或扰乱者,面对堂区内正直庄重之信徒,已失声誉,或遭其反对。(1741)都应该立刻辞职谢罪,或是驱逐出圣教会。
难道梵蒂冈内这些自由派的主教们不知道圣教法典?
难道他们不知道自己言行不但是自相矛盾,并且已经违法?
难道他们不知道让广大公教徒支持他们的违法行为是罪加一等?
假使在每事上,人人可以任意援用已经失效的成例——因为圣座已另有规定 ——圣教会的纪律将何在?
四、天主的忠仆们
再看看那些被不平等条约出卖的忠贞神长与不屈的公教徒们,他们为了信仰忍辱负重数十年。其实只要他们愿意屈服,便不用再受苦,还可以高官厚禄,荣华富贵!
例如著名的一位枢机(龚品梅枢机,签署邪议前一天晚上,我处有一位教友得一神梦:先梦见本人<卑微软弱无能无名的神父>,然后龚枢机主教出现在梦中!显然,天主借此光照指引我们,要走龚品梅枢机的走过的道路!),他命令所有信徒不可屈服于无神论,否则即背叛教会。无神论对其颇为头疼,于是软硬兼施,提出的条件不可谓不优厚,可仍然遭拒。对方恼羞成怒,丧心病狂的罗织罪名将其捕获,又对他说:“你可以不说话,只要你点头即 可重获自由。”
可得到的答复却是:“你们可以砍我头,但夺不走我的信念。” 结果导致其被囚长达三十三年,最终客死异乡。
其他的忠勇之英灵就更多了。可他们都拒绝了唾手可得的高官厚禄,荣华富贵。他们宁可选择饮基督的爵,受基督的罪,走基督的苦路。他们付出了极其惨痛的代价。有的主教死后连一块墓碑都没有,很多司铎至今都未入土为安。
因为天主的敌人恨他们,对他们恨得咬牙切齿,如同恨基督一样。这验证了圣经上 所说:“世界若恨你们,你们该知道,在你们以前,它已恨了我。若是你们属于世界,世界 必喜爱你们,有如属于自己的人;但因你们不属于世界,而是我从世界中拣选了你 们,为此,世界才恨你们。(若15:18-19)”
他们为何愿意付出如此惨痛的代价?因为他们知道,若自己想分享基督祭司的光 荣,那么必须要有基督那样,将自己作为祭品的决心。——基督是祭司也是祭品!
只有作为天主的忠仆才会明白这个道理!
所以,即使再苦再难,也不曾动摇他们对基督的爱,不曾动摇他们坚定的信仰。他们对天主,对教会的忠诚获得了全世界的认可与尊敬,他们堪称天主的忠仆。正如 耶稣基督所说:
“人若为自己的朋友舍掉性命,再没有比这更大的爱情了。(若15:13)”
某些自诩忠贞的人,不是总是开口闭口爱爱爱,说天主是爱吗?如果你们否定了这些天主忠仆的大爱,是否等于否定了天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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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蒂冈,我要控诉你!
编者按:有热心读者来信,再次请教本人是否服从并认同不平等条约。
本人的答案是:
此乱命也,概不奉诏!
出于基本的信德,本人的确应该服从,不过我也要告诉大家,公教会是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的,而不是基于强迫!
作为一名公教徒,服从是必须的。但本人也知道,根据公教会的传统教导,服从的原则是很明确的,它一定要和逻缉及理智吻合。
此次不平等条约,似乎打破了很多公教徒对梵蒂冈的信任。因为梵蒂冈的言行,与教会传统教导自相矛盾了。根据教会传统的教导,即使是天主的授权人,亦只规范于承行及免人偏离天主的旨意。若这权力偏离这宗旨,人就不需服从并该反抗!
本人曾反复强调,支持梵蒂冈合理的,有原则的妥协。几千年的教会历史告诉我们,教会从来就不会回避政治,但教会是有原则和底线的。毕竟圣教会不是世俗的政府或机构!
正如教宗圣克勉一世(ST.Clement I)在《致格林多人书》中所说:“我们宁要反对那些愚昧傲慢、狂言乱语的人,而不要得罪天主。”
今天,本人要根据天主的福音,教会的教导,圣人的言行,历代教宗训导,控诉梵蒂冈!控诉在梵蒂冈内绑架教会和教宗的自由派主教们!
因为他们背叛了天主,出卖了教会和教宗,出卖了天主的忠仆们。他们将教会变成了世俗机构,他们完全就是撒旦的仆从!
一、神圣的权柄
众所周知,天主耶稣基督钦定了圣伯多禄赋予神圣权柄,作为世上代表,众主教之首。同时,历代教宗,作为圣伯多禄继承者也拥有了此权柄。并遵照基督命令,在信仰上坚定其主教弟兄们。(玛10:2; 17:1; 26:37; 谷5:37)(玛16:13-19)(路 22:31,32)(若21:15-17)
假如此次签署的不平等条约,将基督赐与教宗的权力分享给了反基督的无神论。将天主的忠仆们出卖,立那毫无悔意的恶表为众人的楷模。那么后果实在是难以想象!
基督的真理,赐与教宗的权柄将被亵渎,教会法典将名存实亡,同时也颠覆了传承数千年圣教会的圣统制度。纵观当今全球,甚至在教会历史上,几乎从未发生如此骇人听闻的事情!
请问天主赐与教宗的神圣权力,那些可敬的天主忠仆们,怎能作为政治交易的筹码,出卖给反基督的无神论王权?
的确,天主如同一位慈父,欢迎他所有不肖的儿子们悔改归来。同为天主义子的我们,不是痛恨我们的兄弟,而是痛恨罪恶本身。所以我们也欢迎犯罪的兄弟们悔改,回归教会大家庭,共融合一。
请问某些恶表真的悔改了吗?为什么他们参与的无神论团体章程,至今还是反对教会,反对教宗?
二、圣教会的权利
圣教会的权利,绝不像一般人士所想象的,只是限于纯粹圣教事务之内。圣教会的 权利,乃是伸展到自然律全部范围之内。凡是自然律训诲,自然律解释,自然律执行,只要和伦理发生关系,视为伦理的基础,皆隶属圣教会的权利。因为按照天主上智的措置,遵守自然律,乃是人趋向超行之道。在这条道上,圣教会则是使人趋向超性的向导与警卫。
所谓教义和伦理,包括教会的生存和事业的整体:即是教会的统制,行政,规律; 因为这一切,都绝对听从创立者耶稣基督的意旨。
根据耶稣的意旨,信徒分成两极:即圣职人员和普通公教徒。又根据耶稣的意旨, 教会立有两种神权;即圣品权和统治权:而且按着耶稣所定的,为有圣品权,应领有圣品。(圣品分主教品,司铎品和助祭品)。至于统治权,教宗所有者,直接来自耶稣所定的神律;主教所有者,来自神律,然间接由继圣伯多禄的教宗而赋予。 因此,不单是普通公教徒,即全球的主教,也应该常常服属于教宗,听从命令,团 结一致。
圣教法典上,律有明文:
为评断一个圣职人员是否有适合主教职位的资格,完全属于圣座(331条第三款); 又规定主教应由罗马教宗自由选任(329九条第二款。)就在某时某地选任主教,可以有别的私人或团体参加,为使这种方式合法,都由圣座因着特别情形,在指定的 条件下,以明文将这等特权,授予某人或某团体。
凡加入反对公教的社团者,应处相当的罚;凡推行或领导此等社团者,应处禁罚。 (1374)
妨害执行职务或选举的自由,阻止行使教会权力或合法享用圣器或其它教会财产, 威胁选举人或被选举人,或执行教会权力或职务之人者,处相当的罚。(1375)
那么请问无神论王权支持的团体,大肆鼓吹反对教会,反对教宗。要求脱离罗马, 摒弃教宗,自主自办。这符合圣教法典吗?
圣座能够将特权授予此团体吗? 加入此团体并毫无悔意的人,可以被免除惩罚吗?
请某些人(方济各教宗也)不要起哄,拿历史上的西班牙、葡萄牙、奥匈帝国和法国来类比。如此比较实在是太不恰当,因为这些国家以前都是政教合一的公教国家!
西班牙人在他们国王带领下,经过八百年不懈斗争,终于在西班牙光复公教信仰。
西班牙、葡萄牙、奥匈帝国还有法国,长期以来一直都是政教合一的公教国家,公教信仰是国家的灵魂,国王都是教宗加冕,很多主教都在受过良好教育,虔诚优秀的贵族出身的神父中脱颖而出。熟悉公教历史的人,应该对此丝毫不会感到诧异。 可就算是政教合一,主教任命还是必须由教宗批准。这些是常识!!!
一直到20世纪初,反公教的启蒙运动和无神论势力发动叛乱,才逐步实行政教分离。
正如教宗庇护十世于1906年,在《剧烈》(Vehementer)通谕谴责的那样: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5ODQxMzA0OA==&tempkey=OTc2X2puSTdtNTdFUG5sRThtYWRwTzlaSlNUSHpvMExqdC1NSDgyVG... 8/47
重重地侮辱天主,承认国家不敬奉天主的谬说,又违背性律,毁坏国际条约,侵犯教会的神圣组织,她的基本的权利和自由,违反正义,而且夺取教会合法取得的财 产,这些财产,具有双方条约的保障。政教分离,也轻慢侮辱教廷的尊严,凌辱教宗本人,侮辱全法国的主教、神父和教友。因此我们义愤填膺,竭力抗议,凡是关于这次政教分离的起草、投票、公布,我们都严重予以抗议。我们同时声明,这种法律,绝对不能束缚教会不可隔绝的权利。这种权利,将永存不变。
请问在政教合一,无神论势力被压制的时候,这些国家什么时候迫害过公教会?
请问Sinae什么时候成为过政教合一的公教国家? 请问将历史上的公教国家与无神论国家对比是否大谬?
三、圣教会的政策和纪律
对于圣教会的死敌——无神论。教宗庇护十二世曾发表多部通谕和牧函,距今已近 七十年。而后圣教会继任的数位教宗,均发表通谕、劝谕、牧函。强烈谴责无神论王权的不义行为,谴责王权团体和相关成员恶表,故意歪曲天主的真道,诬蔑教 会,侮辱教宗。并鼓励广大忠贞的公教徒不惧迫害,坚持到底。圣教会历来对 Sinae,对无神论的态度与政策都是一致的,从未自相矛盾过。
圣教会的政策和纪律并不是只是针对Sinae,而是针对全世界的教会,不存在厚此薄 彼。
记得多年前,某些新教神职人员真诚的希望回归公教会,并继续担任圣职,可他们当中很多人都有了家室子女。虽然他们确实真心悔改,诚挚盼望回归,但是公教会仍然是一视同仁,照章办事。时任教宗若望保禄二世与主教们反复权衡,最终得出了三种解决方案:
1、若未婚未育者愿悔改,回归公教会,可直接回归,并担任圣职。
2、若有妻子与子女者愿悔改,并离开自己妻子与子女,过独身的生活,那么也可直接回归公教担任圣职。但禁止其晋升为主教。
3、若有妻子与子女者愿悔改,回归公教会,但又不愿与家人分离。那么可去东仪部担任圣职,不过禁止其晋升为主教,也禁止进入拉丁礼部。
请问到底是先教宗若望保禄二世做错了,还是今天的梵蒂冈做对了?
明知无神论是教会的死敌,其支持的王权团体至今都是反教会的。明知王权团体内 某些成员是有情妇,有子女的。有的成员还在国际上公开誓死反对、侮辱教宗,没有半点悔意。还有的成员毫无圣德可言,甚至被广大公教徒唾弃。
可梵蒂冈掌权的这些自由派主教们不为所动,仍然怂恿教宗承认那些臭名昭著的恶表成为合法主教,还要求广大公教徒顺服。
根据圣教法典,对于公开发表异端言论,反对教宗者(1364,1369,1370等)。 其作风为教会共融带来严重伤害或扰乱者,面对堂区内正直庄重之信徒,已失声誉,或遭其反对。(1741)都应该立刻辞职谢罪,或是驱逐出圣教会。
难道梵蒂冈内这些自由派的主教们不知道圣教法典?
难道他们不知道自己言行不但是自相矛盾,并且已经违法?
难道他们不知道让广大公教徒支持他们的违法行为是罪加一等?
假使在每事上,人人可以任意援用已经失效的成例——因为圣座已另有规定 ——圣教会的纪律将何在?
四、天主的忠仆们
再看看那些被不平等条约出卖的忠贞神长与不屈的公教徒们,他们为了信仰忍辱负重数十年。其实只要他们愿意屈服,便不用再受苦,还可以高官厚禄,荣华富贵!
例如著名的一位枢机(龚品梅枢机,签署邪议前一天晚上,我处有一位教友得一神梦:先梦见本人<卑微软弱无能无名的神父>,然后龚枢机主教出现在梦中!显然,天主借此光照指引我们,要走龚品梅枢机的走过的道路!),他命令所有信徒不可屈服于无神论,否则即背叛教会。无神论对其颇为头疼,于是软硬兼施,提出的条件不可谓不优厚,可仍然遭拒。对方恼羞成怒,丧心病狂的罗织罪名将其捕获,又对他说:“你可以不说话,只要你点头即 可重获自由。”
可得到的答复却是:“你们可以砍我头,但夺不走我的信念。” 结果导致其被囚长达三十三年,最终客死异乡。
其他的忠勇之英灵就更多了。可他们都拒绝了唾手可得的高官厚禄,荣华富贵。他们宁可选择饮基督的爵,受基督的罪,走基督的苦路。他们付出了极其惨痛的代价。有的主教死后连一块墓碑都没有,很多司铎至今都未入土为安。
因为天主的敌人恨他们,对他们恨得咬牙切齿,如同恨基督一样。这验证了圣经上 所说:“世界若恨你们,你们该知道,在你们以前,它已恨了我。若是你们属于世界,世界 必喜爱你们,有如属于自己的人;但因你们不属于世界,而是我从世界中拣选了你 们,为此,世界才恨你们。(若15:18-19)”
他们为何愿意付出如此惨痛的代价?因为他们知道,若自己想分享基督祭司的光 荣,那么必须要有基督那样,将自己作为祭品的决心。——基督是祭司也是祭品!
只有作为天主的忠仆才会明白这个道理!
所以,即使再苦再难,也不曾动摇他们对基督的爱,不曾动摇他们坚定的信仰。他们对天主,对教会的忠诚获得了全世界的认可与尊敬,他们堪称天主的忠仆。正如 耶稣基督所说:
“人若为自己的朋友舍掉性命,再没有比这更大的爱情了。(若15:13)”
某些自诩忠贞的人,不是总是开口闭口爱爱爱,说天主是爱吗?如果你们否定了这些天主忠仆的大爱,是否等于否定了天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