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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湖南娄底天主教堂被天主教爱国会:“转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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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5-04-23 11:00:59 发表
娄底天主教的神职人员和湖南主教呢!为什么会被爱国会的卖点教会产业,这中间有问题吧,爱国会掌握教会的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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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4-12-12 06:03:41 发表
网友 845160574 的原文:

网友 匿名 的原文:

网友 张怀阳 的原文:

网友 匿名 的原文:

现在不讲依法立国吗!期望我们的教友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研究法律!将娄

底爱国会告上法庭!法人代表就是爱国会的主教!这需要一定的时间为代价,我们过去

的一些行为就是没有利用法律这个武器!包括浙江拆教堂和十字架的时间,我们教友可

以组织起来,写状子告到法庭,如果国内法庭不受理,可以告到联合国人权理事会!

想法是好的,但是没有可能性。首先教友不是教会财产所有人(虽然大家都说教会是我们大家的,从法律角度看教会财产属于爱国会或者教务委员会,绝对不属于教友),所以你根本没法告他。这就比如你看到你邻居家孽待老人,你没权利起诉他,最多是报警和向社会媒体反映。再比如有网友揭发李亚鹏的嫣然天使基金会账目不清,他也只能通过媒体和基金会主管机构的民政部反映问题,而没有权利起诉李亚鹏,因为基金会不是网友的,你没权利起诉。

这件事,也只能找宗教局和省爱国会乃至全国爱国会反映。

关键还是你是否有证据证明是被主教转卖的!个人是无法告到法院的,但这事侵犯公众利益,也就是侵犯了公众的信仰自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民众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当然他的信仰场所由于几十年的存在也是不能被突然取消的!那么在这种况下,可以告到法院进行公诉,可以是某级人民政府进行公诉,也可以是人民团体(在民政部门登记过的),哪怕是天主教知识分子联谊会也是可以告到法院的而进行公诉!

有哪个人说是主教卖的?他没有那个权力!我一直以为娄底没有教堂,害的我在娄底的时候跑去长沙望弥撒!三年!

财产怎么有可能属于爱国会呢?爱国会只是政府与教会的一个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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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4-12-12 06:00:53 发表
教堂是天主教的财产,爱国会有什么权利将之出让,难道魔鬼比天主还打?不会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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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845160574
2014-12-11 09:46:01 发表
网友 匿名 的原文:

网友 张怀阳 的原文:

网友 匿名 的原文:

现在不讲依法立国吗!期望我们的教友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研究法律!将娄

底爱国会告上法庭!法人代表就是爱国会的主教!这需要一定的时间为代价,我们过去

的一些行为就是没有利用法律这个武器!包括浙江拆教堂和十字架的时间,我们教友可

以组织起来,写状子告到法庭,如果国内法庭不受理,可以告到联合国人权理事会!

想法是好的,但是没有可能性。首先教友不是教会财产所有人(虽然大家都说教会是我们大家的,从法律角度看教会财产属于爱国会或者教务委员会,绝对不属于教友),所以你根本没法告他。这就比如你看到你邻居家孽待老人,你没权利起诉他,最多是报警和向社会媒体反映。再比如有网友揭发李亚鹏的嫣然天使基金会账目不清,他也只能通过媒体和基金会主管机构的民政部反映问题,而没有权利起诉李亚鹏,因为基金会不是网友的,你没权利起诉。

这件事,也只能找宗教局和省爱国会乃至全国爱国会反映。

关键还是你是否有证据证明是被主教转卖的!个人是无法告到法院的,但这事侵犯公众利益,也就是侵犯了公众的信仰自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民众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当然他的信仰场所由于几十年的存在也是不能被突然取消的!那么在这种况下,可以告到法院进行公诉,可以是某级人民政府进行公诉,也可以是人民团体(在民政部门登记过的),哪怕是天主教知识分子联谊会也是可以告到法院的而进行公诉!

有哪个人说是主教卖的?他没有那个权力!我一直以为娄底没有教堂,害的我在娄底的时候跑去长沙望弥撒!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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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4-12-11 02:13:59 发表
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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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4-12-10 23:13:08 发表
爱鬼会叛徒祸害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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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4-12-10 14:28:16 发表
可怜了娄底的教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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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4-12-10 13:08:23 发表
网友 张怀阳 的原文:

网友 匿名 的原文:

现在不讲依法立国吗!期望我们的教友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研究法律!将娄

底爱国会告上法庭!法人代表就是爱国会的主教!这需要一定的时间为代价,我们过去

的一些行为就是没有利用法律这个武器!包括浙江拆教堂和十字架的时间,我们教友可

以组织起来,写状子告到法庭,如果国内法庭不受理,可以告到联合国人权理事会!

想法是好的,但是没有可能性。首先教友不是教会财产所有人(虽然大家都说教会是我们大家的,从法律角度看教会财产属于爱国会或者教务委员会,绝对不属于教友),所以你根本没法告他。这就比如你看到你邻居家孽待老人,你没权利起诉他,最多是报警和向社会媒体反映。再比如有网友揭发李亚鹏的嫣然天使基金会账目不清,他也只能通过媒体和基金会主管机构的民政部反映问题,而没有权利起诉李亚鹏,因为基金会不是网友的,你没权利起诉。

这件事,也只能找宗教局和省爱国会乃至全国爱国会反映。

关键还是你是否有证据证明是被主教转卖的!个人是无法告到法院的,但这事侵犯公众利益,也就是侵犯了公众的信仰自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民众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当然他的信仰场所由于几十年的存在也是不能被突然取消的!那么在这种况下,可以告到法院进行公诉,可以是某级人民政府进行公诉,也可以是人民团体(在民政部门登记过的),哪怕是天主教知识分子联谊会也是可以告到法院的而进行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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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4-12-10 08:59:47 发表
娄底的几百教友只能是死一个少一个,教堂没必要有了,反正是没人管没人过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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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张怀阳
2014-12-09 09:18:54 发表
网友 匿名 的原文:

现在不讲依法立国吗!期望我们的教友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研究法律!将娄

底爱国会告上法庭!法人代表就是爱国会的主教!这需要一定的时间为代价,我们过去

的一些行为就是没有利用法律这个武器!包括浙江拆教堂和十字架的时间,我们教友可

以组织起来,写状子告到法庭,如果国内法庭不受理,可以告到联合国人权理事会!

想法是好的,但是没有可能性。首先教友不是教会财产所有人(虽然大家都说教会是我们大家的,从法律角度看教会财产属于爱国会或者教务委员会,绝对不属于教友),所以你根本没法告他。这就比如你看到你邻居家孽待老人,你没权利起诉他,最多是报警和向社会媒体反映。再比如有网友揭发李亚鹏的嫣然天使基金会账目不清,他也只能通过媒体和基金会主管机构的民政部反映问题,而没有权利起诉李亚鹏,因为基金会不是网友的,你没权利起诉。

这件事,也只能找宗教局和省爱国会乃至全国爱国会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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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4-12-08 16:51:40 发表
现在不讲依法立国吗!期望我们的教友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研究法律!将娄

底爱国会告上法庭!法人代表就是爱国会的主教!这需要一定的时间为代价,我们过去

的一些行为就是没有利用法律这个武器!包括浙江拆教堂和十字架的时间,我们教友可

以组织起来,写状子告到法庭,如果国内法庭不受理,可以告到联合国人权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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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4-12-07 18:36:10 发表
问题的结症在教会的领导权上面,爱国会这个组织我们没法取缔,因为政府总要有这个机构。就看谁在爱国会里面做主。如果是教会的神职人员,情况就比较好。如果是教友掌握爱国会,财权全在手里。总有扯不完的麻烦。不信你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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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4-12-07 16:42:19 发表
湖南天主教会很不健康,长沙天主堂省会都那样,下面的教会教友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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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4-12-07 16:22:31 发表
爱国会权力大得很,确实在领导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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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4-12-07 14:43:03 发表
爱国会卖教产,外教人打修女,湖南教会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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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等会
2014-12-07 13:12:41 发表
应该是邱六安,胡祖新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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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4-12-07 12:09:17 发表
卖是娄底政府卖的。上届爱国会主任邱六安没有原则签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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