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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教宗方济各:殉道真福罗梅洛提醒我们,教会绝不能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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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5-05-25 16:10:24 发表
[目的

二、因此,我很想向你们表达我对你们亲切的关怀。你们对主基督及教会所持的忠诚\,“有时需要付出痛苦的代价的忠诚\”,[1] 所带给我的喜乐是丰厚的。“因为基督赐给你们的恩宠,不但是为相信他、也是为他受苦的”(斐1:29)。尽管如此,在你们国家的教会生活中的一些重要方面仍令我感到忧虑。

        这封信无意处理涉及你们所熟知的复杂问题的每一细节,而旨在就中国教会生活和福传事业提出一些指导。从而帮助你们发现主、和导师、耶稣基督对你们的要求:祂是“人类历史的锁钥、中心和终向”。


  在这些不可放弃的原则下,我们同意与合法的政权持续冲突是不能解决现存的问题的。但同时,当政权不当地干涉教会的信仰问题和教律时,我们亦不能就此屈从。




在真理和爱德中建立的关系

七、上面提到的令人痛心的局势,就是信众教友和牧者们都被牵扯到强烈的冲突中(参见第六号)。经过仔细的分析后,发现到在导致这状况的各种原因中,若干机构扮演的角色举足轻重,他们被强加在天主教会团体之上,俨然成了教会生活的主要负责者。事实上时至今日,一个团体、个人或者宗教场所是否合法,或正式(Ufficiale),仍取决于上述机构的认可。这样,就导致了神职之间和教友之间的分裂。






大公会议也告诫我们说:“这友爱与和善不应使我们对真理及美善,变成模棱两可”。[31]  

        考虑到“耶稣(建立教会)的原意”[32] 充分显示出,某些由国家设立、并与教会体制无关的机构,企图凌驾于众主教之上,领导教会团体的生活,是不符合教会道理的。根据道理,教会是“宗徒的”,梵二大公会议也重申了的这一点。教会是宗徒的,“因为它的起源,是‘建立在宗徒们身上的’(弗2:20);因为它的训导,是与宗徒们的是一样的,因为它的体制,是由宗徒们,通过他们的继承人——主教们所训导、圣化和管辖的——他们与伯多禄的继承人共融着,一直到基督的再度来临。”[33] 因此,在每一个地方教会,“教区主教是以主的名义领导托付给他的羊群,而他是以本有的、正权的及直接的牧人身分做的”。[34] 就国家层面上,只有合法的主教团才能给自己国内整个公教团体,制定有效的牧灵指南。[35]

        上述(由国家设立、并与教会体制无关的)机构宣称自己的宗旨为:落实“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和民主办教原则”,[36] 与教会道理也是无法调和的。而天主教会按自古以来的信条是“至一、至圣、至公、从宗徒传下来的”。

        综合上面所述,牧者和平信徒们都要牢记:宣讲福音、要理讲授和爱德事业、礼仪和敬拜活动,以及牧灵上的各种策略,都只属于主教与他们的司铎。他们不断延续着宗徒们在圣经和圣传中传下的信仰。为此,不能接受任何外来的干预。









中国主教们

八、在教会——天主子民内,只有那些曾受了相应的教育和培训、并被合法祝圣为圣职者,才能行使“教导,圣化和管理”的职务。平信徒在获得主教法定的委任后,也能执行传播信仰有效益的教会职务。

        近年来,因着各种原因,主教弟兄们--你们遇到了一些困难,因为有“非圣职者”,有时甚至有尚未领洗者,以各种国家机构的名义,在教会重大的事务上操控和做决策,包括任命主教。结果是,因着一种教会观的产生,而贬抑了伯多禄与主教的职务;也由于这种观念,教宗、主教及司铎们会实质上变成无职无权的人。相反,正如前面说的,按天主教教义,对教会的圣事性结构,伯多禄及主教的职务是基本的,和不能或缺的元素。教会的这项特性是主耶稣的恩赐,因为“是祂赐与这些人作宗徒,那些人作先知,有的作传福音者,有的作司牧和教师,为成全圣徒,使之各尽其职,为建树基督的身体,直到我们众人都达到对于天主子,有一致的信仰和认识成为成年人,达到基督圆满年龄的程度。”(弗4:11-13)

        让我重申(参见第五号),共融与合一是天主公教会的基本的,和不能或缺的元素。设立一个从宗教层面上“独立”于圣座的教会,与天主教的教义是不相容的。

        我明白在上述的情形之下,你们为保持对基督、对教会及伯多禄继承者之忠贞,要面对重大的困难。在此请你们不要忘记,圣保禄宗徒曾经说过的话(参见罗8:35-39)--没有什么事可使我们与基督的爱相隔绝。我相信你们赖天主的恩宠,会竭尽己力,不惜代价地卫护教会的合一与共融。

        近几十年来,许多中国主教团的成员悉心地领导了教会,他们给自己的团体和普世教会过去作出了,现在仍在做灿烂的见证。为此我们再一次从心底向群羊的“至高牧者”(伯前5:4)发出称谢的赞颂:因为总不能忘记他们中有很多位遭遇过迫害、或被禁制执行任务,有些甚至以自己的鲜血浇灌、滋养了教会。










在信仰和信仰生活(fides et mores,圣事生活)等纯属教会专责的事务上,主教团不能向任何政权屈服。

        根据上面所述原则,目前在中国的“主教团”,[42] 仍不能被宗座承认为主教团:因为那些没有获政府认可的“地下”主教们都不在其中,而他们是与教宗共融的。相反,却包括了那些至今仍不合法的主教;且这团的规章内也含有与教会教义不相容的元素。






十、近来,因某些牧者、司铎和教友出自其牧灵神火擅自活动,不常尊重他人的工作或职权,因而出现了一些困难。

        有关此事,梵二大公会议提醒我们:一方面,“以主教团的一份子及宗徒的合法继承人的名义,由于基督的训令、应对整个教会表示关心。” 另一方面,“管理个别教会的每位主教、只对托付给他的一份天主子民、而非对其他教会及普世教会行使其司牧权。”[46]

        此外,面对一些教区近年来发生的问题,我认为有本份提醒大家教会法律的规范,就是每位圣职人员必须隶属一个地方教会或者一个修会团体,并需在与教区主教共融中执行其职务。仅在有正当理由时,一名圣职人员才能在另一教区执行其圣职,且需经两位主教事先协议,即所属教区和前往服务教区的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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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5-05-25 16:09:15 发表
中国教会的分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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