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网友 匿名 |
2015-09-17 12:29:14 发表 |
把善与恶看作为二元观念大有问题, 因为基督信仰从来不将善与恶放在同一平面上作对称看待, 因为恶在本质上绝不能与善相提并论。
恶像寄生物一样, 依附在真实的事物上: 恶其实是缺陷, 是“美善的亏缺”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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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
2015-09-17 12:27:43 发表 |
在今次革新婚姻诉讼程序的颁布中, 教宗方济各强调圣座作为伯多禄的继承人是“天主教信仰和纪律上保持统一的最大担保人”(《主耶稣,宽仁的审判者》手谕第四节)。
因此, 教会对“婚姻不可拆散性”的信仰与引伸出来的牧民措施及纪律决无分割的理由。(意思是: 教会对婚姻的信仰, 决不会讲一套, 做又另一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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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
2015-09-17 12:26:12 发表 |
这位一直从事婚姻辅导工作的[关]神父反而希望会议的讨论能够超越“二元观念”,即“黑白对错之分”,“如果能够突破这一点,将会是一条出路”。
他指出,“有灵修深度的默观者”,他们的思维没有太强这种二元对立观,反而是两者互补,他认为“对与错都能够帮助人成长和成圣”。
关神父的突破主张可以有两种解读: 神父所指的超越“二元观念”具体上是指什么?
是指在"承认并尊重"黑白对错之基础上以"渐进律"引导再婚者倚靠天主恩宠逐步迈向成长和成圣, 还是指"不管"黑白对错只要再婚者觉得"心安"便是所谓的一条出路? 另外神父所指的“有灵修深度的默观者”究竟指何许人?
以我肤浅的认识, 那些"在教会中"有灵修深度的默观者全部都"承认并尊重"有黑白对错之事实(见 http://www.mysticsofthechurch.com/) , 不会避开这个关键课题, 而在肯定之余却强调“被天主所爱”及“与衪的丰富恩宠合作”, 这是圣人们所找到的共同出路。 神父所指的“有灵修深度的默观者”, 莫非是指他所心喜的东方宗教智者(如他的好友一行禅师), 认为“诸法空相(婚姻也只是因缘际会的"空相"?), 不生不灭, 不垢不净("超越"(=不管?)婚姻中的是与非?”(佛教心经)
再引伸出来的问题: 天主教太"执着"真理, 是“凡夫之人贪着其事”(佛教金刚经)吗? 或如超人尼采所言, 基督宗教所谓的真理实在“太丑陋”, 因它毒害了人间的情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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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
2015-09-17 12:24:21 发表 |
关神父说,“对于婚姻失败的人,不要给他们太大的枷锁”,又指出离婚再婚者终身承受犯奸淫的罪,对他们来说“实在是太过份。”
当然牧职人员面对不同境况的再婚人士在用词表达方面要明智(例: 试对比耶稣面对撒玛利亚妇人及若翰洗者面对黑落德的不同处理; 两位当事人都是婚外同居者, 但耶稣与若翰的不同“牧民”处理都让当事人接触到真理。)最重要的是教会必须"在真理上展现爱德, 亦必须在爱德上说出真理", 这才是负责任的牧民服务; 教会与再婚教友们同苦同行、一起等候上主及仰仗祂的恩宠才是正确之路。
关神父所指出的“枷锁”, 触及一个很基本的信仰问题: 究竟耶稣所亲自教导的“婚姻的不可拆散性”(玛19:9; 谷10:11), 只是一套可遇但不切实际的“理想”, 还是人必要尊重的客观现实? 主说: “你们如果固守我的话,就确是我的门徒,也会认识真理,而真理必会使你们获得自由”(若8:31-32)。
若是前者的话, 或许教会怎样对待英王亨利八世的数度再婚, 要他"终身承受犯奸淫的罪,对[他来说]实在是太过份了", 而圣费舍、圣多默.穆尔及其他反对英王再婚的殉道者们其实很“憨居”及“白白枉死”; 他们根本不应因反对国王再婚, “自掘坟墓”而“枉作”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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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惨咯饿了 |
2015-09-15 16:46:16 发表 |
敬爱的神父,婚姻不可拆散,再婚犯罪,是主耶稣亲自建立的,您不可能不知道吧!谁有胆量,敢改变耶稣的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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