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之三━━刘方济(Franciscus de Capillas 1607━1648),全名方济各嘉彼来,西班牙人,1641年到中国,先在台湾后到福建传教。刘为扩大教会势力,采用欺骗等卑鄙的手段发展教徒,特别卑劣的是,他有意发展年轻女教徒,造成许多家庭不和,夫妻离散。福安下邳村有位已订婚的青年教徒陈某,刘要发展其为“守贞女”,就诱骗她不要出嫁,威逼其未婚夫写了退婚书,随后他便无耻地把陈某拐带外逃。当地群众还反映,刘方济生活糜烂,违反天主教神职人员的基本行为准则,与当地一位寡妇通奸,并生下一私生女。刘方济的恶劣行径,激起当地群众的公愤,纷纷起来揭发刘利用传教为非作歹的丑恶罪行,并联名向官府控告。接到群众举报后,清政府遂于1647年(顺治四年)11月13日以“专事宣传邪道,煽惑良民,外装守贞不娶,其实拐骗妇女,放荡无耻,曾和城外某寡妇通奸,并且有了私生女”,将刘方济捉获归案,并于1648年处死。
魔鬼的尾巴正在瓦解公教世界。撒旦的黑暗已進入及在公教會內擴展,甚至到了它的頂峰。背教——信仰的失落——正在世界傳播,並進入了教會最高的階層。
(“The tail of the devil is functioning in the disintegration of the Catholic world. The darkness of Satan has entered and spread throughout the Catholic Church even to its summit. Apostasy, the loss of the faith, is spreading throughout the world and into the highest levels within the Church.")」
–教皇保祿六世。1977年10月13日。刊於意大利報紙 “Corriere della Sera" 1977年10月14日,第7頁
案例之三━━刘方济(Franciscus de Capillas 1607━1648),全名方济各嘉彼来,西班牙人,1641年到中国,先在台湾后到福建传教。刘为扩大教会势力,采用欺骗等卑鄙的手段发展教徒,特别卑劣的是,他有意发展年轻女教徒,造成许多家庭不和,夫妻离散。福安下邳村有位已订婚的青年教徒陈某,刘要发展其为“守贞女”,就诱骗她不要出嫁,威逼其未婚夫写了退婚书,随后他便无耻地把陈某拐带外逃。当地群众还反映,刘方济生活糜烂,违反天主教神职人员的基本行为准则,与当地一位寡妇通奸,并生下一私生女。刘方济的恶劣行径,激起当地群众的公愤,纷纷起来揭发刘利用传教为非作歹的丑恶罪行,并联名向官府控告。接到群众举报后,清政府遂于1647年(顺治四年)11月13日以“专事宣传邪道,煽惑良民,外装守贞不娶,其实拐骗妇女,放荡无耻,曾和城外某寡妇通奸,并且有了私生女”,将刘方济捉获归案,并于1648年处死。
案例之三━━刘方济(Franciscus de Capillas 1607━1648),全名方济各嘉彼来,西班牙人,1641年到中国,先在台湾后到福建传教。刘为扩大教会势力,采用欺骗等卑鄙的手段发展教徒,特别卑劣的是,他有意发展年轻女教徒,造成许多家庭不和,夫妻离散。福安下邳村有位已订婚的青年教徒陈某,刘要发展其为“守贞女”,就诱骗她不要出嫁,威逼其未婚夫写了退婚书,随后他便无耻地把陈某拐带外逃。当地群众还反映,刘方济生活糜烂,违反天主教神职人员的基本行为准则,与当地一位寡妇通奸,并生下一私生女。刘方济的恶劣行径,激起当地群众的公愤,纷纷起来揭发刘利用传教为非作歹的丑恶罪行,并联名向官府控告。接到群众举报后,清政府遂于1647年(顺治四年)11月13日以“专事宣传邪道,煽惑良民,外装守贞不娶,其实拐骗妇女,放荡无耻,曾和城外某寡妇通奸,并且有了私生女”,将刘方济捉获归案,并于1648年处死。
《揭开所谓“圣人”的面目》的署名文章,全文如下:
揭开所谓“圣人”的面目
史岩
10月1日,罗马教廷把所谓“在中国致命”的120名外国传教士和中国教徒册封为“圣人”。那么,这些所谓的“圣人”到底是些什么人?为什么梵蒂冈不顾中国政府和中国天主教会的强烈反对,执意要把他们封为“圣人”呢?
这120名所谓“圣人”,大体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作为近代殖民主义、帝国主义侵略中国工具的外国传教士;一类是作为那些劣迹斑斑的外国传教士的帮凶和追随者的中国教徒;还有一类是在由于外国传教士凭借不平等条约规定的特权,横行乡里,欺凌百姓,激起人民反抗中死于非命,而成为帝国主义侵略战争的殉难者和殖民地教会势力的牺牲品的中国教徒。具体地说,这些所谓“圣人”中17人是在清朝“禁教”期间因违犯禁令被处死的,15人死于鸦片战争至1900年期间的一些教案,86人死于义和团运动,2人死于1930年。其中外籍传教士33人,中国籍教徒87人。
历史是任何人都无法掩盖和篡改的。让我们先来剖析几个所谓“圣人”中的外国传教士的典型案例。
案例之一━━“圣人”马赖(Auguste Chapdelaine,1814━1856),又名马奥斯多,法国巴黎外方传教会的神甫。法国强迫清政府签订的《黄埔条约》规定,法国传教士可以在中国五个通商口岸进行传教,但不准私入内地活动。1852年,马赖擅自潜入中国内地湖南、贵州等地活动,1855年又潜入广西西部偏僻地区西林县进行非法传教活动。在传教中,马赖破坏当地风俗,勾结贪官强盗,勾引奸淫妇女,留下斑斑劣迹。广西壮族自治区许多历史档案中都有记述。马赖视祀奉祖先的风俗为异端,严令受洗的教徒拆除家中的祖先牌位,不准上坟拜祖,还规定教徒及教徒子女必须娶嫁教徒,因而造成许多家庭和宗族的纠纷。为扩展教会势力,马赖曾多次潜往贵州,通过当地教徒与黔桂边境的土匪拉关系,利用他们来扩大自己的势力,左右地方绅士及官员。为收买土匪为自己卖命,马神甫通过贿赂地方官,强行干预司法,将杀人凶手土匪林某无罪开释。西林定安等地群众揭发,马赖违反天主教戒律,常带着一个年轻漂亮的寡妇曹某传教,名义上是帮助传播福音,实际上是他的姘妇。此外马还千方百计引诱长相较好的妇女入教,时常单独和这些妇女在一起鬼混。教徒结婚时都是由他做结婚弥撒,而他就利用这种机会奸污新娘。1856年,由于马赖的种种恶行引起当地百姓的强烈愤慨,将他告到官府,新任知县张鸣凤秉公执法,将马赖处死。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西林教案”,法国借此勾结英国发动了侵略中国的第二次鸦片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了更深重的灾难。
案例之二━━“圣人”郭西德(Albericus Crescitelli 1863━1900),意大利传教士。至今提起郭西德此人,陕西燕子砭一带的百姓仍然是义愤填膺。1898年郭西德到燕子砭地区传教,他欺压百姓,霸占田产,强迫捐献,掠夺财富,生活淫荡,无恶不作。为了扩充教会势力,郭不仅大量拉拢吸收当地恶霸、地痞、流氓之流入教,还强行霸占临近土地和民房建教堂,并强迫教民给教会交租、服差役。郭西德还规定教民之女出嫁前必须到教堂去“领洗”,犹如西欧中世纪的“初夜权”一样,凡去者,皆遭他蹂躏奸污。当地教徒潘长富、郑干仁、举人杨海等人的妻子在出嫁时均遭郭西德的奸污。1898年,燕子砭一带遭到特大水灾,清政府拨出一批赈灾款,委派天主教汉中教区拔士林主教进行救济,拔士林购买粮盐等物品后送燕子砭交郭西德向灾民发放,郭却借机放高利贷,收买农民土地,并以入教者可多得救济粮来劝民入教。1900年夏,年景稍有好转,郭西德及其爪牙李占鳌等就为收回借贷,放纵一些无赖教徒在农民田地里抢收小麦、豌豆。当地村民姜凤翔对教会及教士的劣迹十分痛恨,便在教堂墙上写了几句骂教士的话,郭就勾结地方官,硬逼姜把15岁的女儿送到教堂去做“修女”。在郭西德的长期奴役下,燕子砭地区广大群众终于在光绪二十六年某日傍晚,自发地组织起来,将罪恶累累的郭西德杀死,百姓闻之大快人心。
案例之三━━刘方济(Franciscus de Capillas 1607━1648),全名方济各嘉彼来,西班牙人,1641年到中国,先在台湾后到福建传教。刘为扩大教会势力,采用欺骗等卑鄙的手段发展教徒,特别卑劣的是,他有意发展年轻女教徒,造成许多家庭不和,夫妻离散。福安下邳村有位已订婚的青年教徒陈某,刘要发展其为“守贞女”,就诱骗她不要出嫁,威逼其未婚夫写了退婚书,随后他便无耻地把陈某拐带外逃。当地群众还反映,刘方济生活糜烂,违反天主教神职人员的基本行为准则,与当地一位寡妇通奸,并生下一私生女。刘方济的恶劣行径,激起当地群众的公愤,纷纷起来揭发刘利用传教为非作歹的丑恶罪行,并联名向官府控告。接到群众举报后,清政府遂于1647年(顺治四年)11月13日以“专事宣传邪道,煽惑良民,外装守贞不娶,其实拐骗妇女,放荡无耻,曾和城外某寡妇通奸,并且有了私生女”,将刘方济捉获归案,并于1648年处死。
至于罗马教廷在封圣时提到的曾在山西太原活动的富格拉主教(S.Franciscus Fogolla),他在中国曾搜刮了很多“礼物”,有铜像和银器,并曾经带着40箱珍贵的古董物品到意大利。一个传教士聚敛和带走了这么多中国文物,还用此“换了不少银钱”。他是在利用传教盗卖中国文物。
下面,我们再来看看几位所谓“圣人”中的中国教徒的劣迹。所谓“圣人”吴国盛(1768━1814年),贵州遵义龙坪人。为了向其主子献媚,他依仗着洋人和教会的势力,大耍淫威,强迫他人入教。但凡他认识的人,只要经过他家门口,被其看见,皆被强迫进屋念经学道,无一幸免,连三尺小童亦不放过。由于他用威势逼人入教,遭至反感而引起了龙坪场一方百姓的痛恨。被梵蒂冈列在“圣人”第一位的赵荣(1746━1815年),贵州务川县人。他加入天主教后,为向洋主子献功,把佛道教等其他一些宗教视为眼中钉、肉中刺,不断进行谩骂和攻击。有一次赵荣路过一佛教寺庙,见到殿堂里供奉的佛像,便认为是触犯了天主教不拜偶像的戒律,是对天主至上的挑战,于是大怒,不由分说几棒就把佛像砸碎了。庙里的和尚认出他是个有洋人撑腰的天主教神甫,敢怒而不敢言。当地百姓见到赵荣也像见到阎王一样躲避他。所谓“圣人”罗廷荫(1825━1861年),贵阳人。罗廷荫入教后以为自己不再是中国人了,连当地的民族风俗也横加干涉,气焰十分嚣张。某日,贵阳郊外青岩地方民众按当地习俗,纷纷走出家门上街“游百病”(“踏青”),适逢一群小孩高唱民谣经过天主教修院门口,罗廷荫和当时在场的4个传教士见状无端怀疑此举有辱天主教,便仰仗自己有修道院院长法国传教士伯多禄为后盾,竟然对这群不懂事的孩子大打出手,致使多人受伤,引起当地群众的愤怒。
在中国人民反抗殖民主义、帝国主义侵略的斗争中,有一些中国教徒丢掉了性命,成为“牺牲品”。但是若干教民被杀,总是引起了外国侵略者更疯狂的报复,造成更多的中国民众被杀,中国民众为之付出了惨重代价。最大的受害者始终是中国人民。
翻开中国近代史,依仗不平等条约的“治外法权”为非作歹的外国传教士,罪行累累,历历在目。梵蒂冈非但不就此向中国人民忏悔,反而歪曲历史,对其丑恶行径进行美化,为他们树碑立传。尽管梵蒂冈口口声声说“封圣”是向中国人民表示“敬意”,但是,再动听的言词也掩盖不住梵蒂冈借翻历史定案、借宗教问题为反华政治目的服务,企图重新控制中国的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利用宗教问题干涉中国内政的图谋。相反,只能更加暴露其虚伪性。这种无力的辩白,完全是自欺欺人,欲盖弥彰。梵蒂冈借“封圣”搞反华的行径,必然受到世界上一切善良和正义的人们的鄙夷。
甘保禄,这是你们爱国会的魔刊《中国天主教》2000年增辑专刊刊载的。
你这爱国会的奴才,说说谁是说谎者,谁是造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