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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仁大学神学论集 第01号 |
十子架或天秤?救援论中的「赔偿理论」 |
资料室 在本「论集」的书评里,温保禄神父对以「赔偿理论」来讲救赎奥迹表示不满。也许限于篇幅,他未能加以发挥,本刊编辑室愿在此略加补充。 「赔偿理论」源于坎特布里的圣安瑟尔莫(公元一O三三~一一O九左右),建立这理论的目的是要证的耶稣如此救世是一个必须,他所引的理由可综合如下:人犯罪作恶是破坏正义的秩序,开罪至尊的天主,这破坏及开罪的恶果是无法弥补的,因为所得罪的对象是无限的天主,正像得罪一个乞丐和得罪一位皇帝,轻重大不相同一样。人有无限破坏的能力,却没有能力做出无限的赔偿工夫,因为用他有限的能力所做出的一切常是有限的。只有天主自己能恢复被人所破坏的秩序。可是天主不愿以皇恩大赦的方式来恢复(他固然能如此做,但这样终究未触及事情的本身),而愿以无限天主的身份下降为人,再以人而天主的资格来做无限的赔偿工夫。这样一来,全部的救赎工程既出自天主的恩龙,又合乎正义的要求,而两全其美。 这一理论果然有不少可取的地方,它的立足点坚实可靠,那就是信经上所说的「他(耶稣)为了我们人类,并为了我们的得救从天降下」。然而这一理论的缺点,却在于它的严格的及机械式的法律系统,使天主的本像反而被蒙蔽,被歪曲。这个问题所牵涉的范围很广。首先就不该把基督本身和他的事功完全隔开,好像他做了无限的赔偿工夫就万事皆了,他本身可以留于局外。但最重要的还是关于十字架的意义问题,让我们在下面较详尽地讨论一下。 十字架不是一具天秤,人欠天主多少,便该偿还多少,人欠的无限,所以也该付出无限的赔偿。这样去看十字架自然要把天主看成铁面无情的 但是圣经里所含的十字架神学完全是另一回事。在其他宗教里赔偿,赎罪果然是人所做的事,用以恢复神人之间破坏了的关系,但新约圣经的说法却不是如此,不是人到天主那里去做陪偿的工夫,而是天主到人这里来与他和好,天主的公义就是恩宠。这就是基督信仰给世界宗教史带来的革命,新约里不说:人去同天主和好(虽然本来应该如此,因为错处在人,不在天主),却说「天主在基督内使世界与自己和好」(格后五19)。 可见根据新约,十字架是一个由上而下的行动,不是人要给震怒的天主献上什么,却是天主出于至爱下到人间来拯救人类。果真如此,那么基督徒的存在及他的敬礼生活便和其他宗教有著不同的新方向:他的朝拜,主要是以感激的心接受天主的救恩,因此基督徒的主要敬礼是弥撒,即感恩祭。在这个祭祀里不是人带来什么礼品或功绩献给天主,而是人甘心接受天主的恩惠。我们光荣天主不是幻想我们真能赠与天主什么——我们的一切所有不都是天主的吗?——而是让天主将越所有的赐给我们,藉以承认他是唯一的主宰。 参阅J.Ratzinger: Einfuhrung in das Chrislentm Kosel- Verlag, Munchen.1968, pp.186-189; 230-2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