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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仁大学神学论集 第02号 |
新约中有关「教会是一个生活的团体」的观念 |
房 志 荣 小引 一个对天国的来临忧心如焚的人不会安于小成,而对现实感到满足。他除了以热烈的祈祷祈求「尔国临格」以外,还要纠合大家的力量,与大家合作,来改善目前的组织及生活方式,藉以加速天国来临的步伐。 如果世界各地教会都在求新求速,希图遵循梵二大公会议的指示,迎头赶上急剧变动的世界局势和人类文明,中国教会尤其需要检讨反省,群策群力,取人之长,补己之短。正因为我中华大国历史悠久,文化深厚,国人易于留恋过去,养成静的、保守的态度和习惯。另一个阻止我们前途的障碍是言语的隔阂,虽然传播工具的发达能使我们知道每天世界上所发生的大事,但较深的思想,较重要的。内幕实情仍旧不是电波或银幕所能传递的,仍须籍着厚厚的书——密密麻麻的字——以及复杂的思想结构才能有所领悟。 因此我觉得这次的工作小组(Workshop)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它能帮助我们战胜那双重障碍,静的、保守的态度及与外界隔绝的孤独。这是我站在中国人的立场所能说的。至于客籍教士自然也有他们的工作要做,在会议结束时希望能显露出来。 现在就让我进入我所要讲的题目。这次大家集会讨论的总题是:「教会是一个生活的团体」。其意义是:教会是一个社会,一个团体一个家庭,在这数会内天主称为父,子,及圣神;我们称教会本身是母亲,是家庭,是故乡;在教会内我们有手足之情,彼此是兄弟姊妹,应忠厚,友爱,乐于同居共处,知道同舟共济,同甘共苦。……「教会是一个生活的团体」就是指这一切而说的。我的这篇演讲的任务是要研究一下这样的一个教会,这样的一个生活团体在新约圣经里怎样透露出来。我们分两部分来讨论:一、新约用那些词句和说法来指谓这个生活的团体—教会;二、这个生活的团体—教会在新约里是怎样组织成的;末了我们才下一些结论。 一、新约中有关教会团体的基本概念和说法 1、教会团体的根由是基督的十字架,原来耶稣的死不仅是为犹太民族,也是为使那些散处于四面八方的天主的儿女聚集起来,成为一个民族(若:十一.51-52)。基督以十字架救赎了人类,赚得了人类(格前一.12-13)。 耶稣死于十字架这是给教会团体植根,而复活起来的基督才使教会团体建立起来。他明知天上地下的权柄已都属于他,因此他毫不犹疑地命他的弟子们去使万民成为他的门徒,因父及子及圣神之名给他们付洗(玛:廿八.19-20)。宗徒们应该从耶路撒冷开始,藉耶稣的名向万邦宣讲悔改,使他们获得罪的赦免(路:廿四.47)。 耶稣的名从此便成了教会生存的基础,因为耶稣以外没有任何人使我们得救,在人世间也没有另外一个名字堪称为我们的救援(宗四.12)。宗徒和弟子们在开教时,的确是用耶稣的名驱魔治病(宗:四.10,十六.18),传报天主的国(八.12),成绩卓著。 2、天主圣神在各教会所扮演的重要角色随处可见,在撒玛黎雅的教会(宗八15-17),在凯撒肋雅的教会(十一.15、17),在厄弗所的教会(十九2、6)。 圣保禄明白地教导说:从同一圣神那里有人获得了信心,有人获得了治病的奇恩,有的能行奇迹,有的能说先知话,有的能辨别神恩,有的能说各种语言,有的能解释语言(格前:十二8-10)。稍后他把这些奇恩分成以下几种:「第一、是宗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师,其次是行异能的,再次是有治病奇恩的、救助人的、治理人的、说各种语言的」(格前:十二.28-30;参阅罗十二、6-8)圣若望将圣神的任务放在耶稣的临别赠言里加以描写:他是护慰者,是真理之神(若:十四、16-17),他要把宗徒们引入一切真理(十六.13)。 3、以上所说是关于天主第二位圣子,及天主第三位圣神与教会的来由,教会的基础,教会的建立,以及教会中各种任务之间的密切关系这个教会与天主第一位、圣父之间的关系又是怎样的呢?天主圣父在新约里与教会的关系显然是以家主的姿态出现。教会被称为「天主的子民」或天主的团体」这两个称呼都来自旧约。前者在新约里并不多见(见伯前:二.10,希:四.9,十一.25);后者保禄有时用来指个别的教会(格前:一2),有时用来指全体教会(格前:十五.9,迦:一.13)。 此外,基督徒是「被选者」(罗:八.33,哥三.12,伯前:一.1,二9),是「蒙召者」(罗:一6、7;八28;格前一、14犹1)。谁简选?谁召叫?自然都是天主父简选召叫,这就是若望所说的除非蒙父的恩赐的,谁也不能到父那里去(若六65)。在福音的传统里,我们有国王为太子办婚宴的比喻(玛二十二1-14),也有家主培植葡萄园的比喻(玛二十一33-40)等等。国王,家主都是指天主父而言。 最后基督徒还有一个意义深长的称呼:「圣者」,这个称呼也能指个别的教会,或较广泛的教会(格前:一2;斐:一1;格后.一l;罗:一7;哥一2),而特别是要指出弟兄间互助的精神及友好的关系(哥一4;费5;罗十二13),因为他们是同一个天父的子女。 4、除了以上所提出的对教会及基督徒的直接称呼以外,圣保禄还在格林多前书里用一连串的比喻来阐明教会这复杂的事实,使人通过这些意象或象征而更深领悟那藉普通的言语所不能懂悟的。 保碌把教会比做一棵树,种植的人不算什么,灌溉的也不算什处,唯有使它生长的天主值得人敬仰(格前三6-9)。保禄又把基督徒比做一个建筑,一座圣殿。这建筑的基础是耶稣基督,这宫殿的住留者是天主圣神。除了基督这个基础外没有任何其它的基础,而天主圣神的宫殿也不容任何人加以毁坏(格前三9-17)。 保禄所用的最长也最生动的比喻是把教会比做人的身体(格前十二12-26),这和我们把弟兄间的亲密关系称为手足之情是同一道理。不过保禄在这里用身体的比喻,其重点在于指出教会内奇恩的不同。就像人身的四体百肢有贵、贱、高、低,同样教会内的奇恩也有高低上下的不同。但是肢体的贵贱与每一肢体的是否重要无关,同样教会内奇恩的不同等级不但不互相排挤,还互相辅助,互相补充。在教会内不应该斤斤于彼此所受奇恩的不同(奇恩不是为炫耀自己,而是为他人、为教会服务的),却应该追求那更大的恩赐,即超越一切,永存不朽的「爱」。 5、由以上所讲的教会与天主父,天主子及天主圣神之间的密切关系,不难看出组成教会的各份子,即基督徒彼此之间应有的连系和统一。保禄在格前里特别强调一个身体(十17),那是指在圣餐中大家同享一个饼、因之合而为一。这一个身体是被钉者之体(σώμα του Χριστου),和受举扬者之体(συμχ του κυριου)。这为基督徒都有深义,他们的确是有乐共享,有苦同受。 为保持团体的和谐一致,必须有一定的生活秩序,不依仗自己所受的奇恩而制造混乱(格前:十四.26-33)。新归正的外邦教会和耶路撒冷的基督徒团体也合为一体。前者为耶京的弟兄所作的大量募捐就是一个很好的外在表示(格后:八—九)。但连系一切基督徒的最坚强的锁链是耶稣基督的福音。因此保禄要把他所讲的福音带到耶路撒冷去,让那里的宗徒批准免得他白白地奔跑,徒然地跋涉(迦:二2)。在这一点上保禄既然对自己非常严格,对那些传播另一个福音的人也就直言不讳,他他们把「被钉者的喜讯」说成了一堆空话,他他们的态度拖泥带水,不像自己的光明磊落(格后:十一4、13;斐三18-19)。 圣若望将这基督徒彼此之间的合一,以及他们与耶稣及与圣父的合一更说得毫无保留。他为我们写下了耶稣的临别祷词,其中有一段说:「父啊!愿他们在我们内合而为一,就如你在我内,我在你内:我在他们内,你在我内,使他们完全合而为一」(若:十七.21、23)。若望福音里的葡萄树与葡萄枝的比喻(十五),若望书信的强调弟兄的互爱与合一,都指着合一与互相关联的基本道理而言,此处不赘。 二、生活的团体——教会在新约中的组织与管理 1、谈到新约中的组织与管理,首先有耶稣的榜样和教诲为基本的原则,这个原则用一句话说出,就是「为人上者应以服事他人为己任」。这句话我们今日听来,不足为奇,但在耶稣的那个时代并非如此。在希腊的文明世界里有自由人与奴隶之分。服侍人,为人服役是奴隶做的事,自由人不屑为之。犹太人的传统对人有比较平等的看法,并有:「爱人如己」的诫命(肋:十九18、34),不过这条诫命本来只限于本国本土的人。耶稣的作风和训诲才真是有革命性的,把服侍人与受人服侍的关系完全颠倒过来。三位对观福音的作者都给我们记下了耶稣这段精彩的训词:「你们知道:外邦人有首长主宰他们,有大臣管辖他们。在你们中却不可这样;谁若愿意在你们中成为大的,就该作你们的仆役;谁若愿意在你们中为首,就该作你们的奴仆。就如人子来不是受服侍,而是服侍人,并交出自己的生命,为大众作赎价。」(玛:廿.25-28;,谷:十42-45;路:廿二25-27)。这就是耶稣所立的新标准,新规范。他自己以身作则,先做给人看:「是谁大呢?是坐席的,还是服事人的?不是坐席的吗?可是我在你们中间却像是服侍人的」(路:二二27;参阅若:十三1-15)。 2、初期的教会把耶稣所说的为人服役施诸实行,这首先在于「为真道服役」(宗:六4),即给人宣讲天主的圣言,不仅给尚未相信基督的人讲,也给教内的人讲,即给基督徒讲(宗:四33)。另一个为人服役的具体方法,是把自己的财产取出,供那些有急需的弟兄姊妹们享用(宗:四34),这样充分地表现出他们彼此之间的连系和互相关切。这一物质上的服役以后特别交给六品施行(宗:六1)。 宗徒们执行他们的职权也在于重要的决断,决断做得好,本身就是一个重要的服务行动。这样在耶路撒冷会议中宗徒们决定了由外邦归正的基督信徒不必再肩负梅瑟法律的重担。而所以禁止他们取用某些食品,是要他们与犹太基督徒之间保持友好的关系(宗:十五28-29)。同样,在安提约基雅城,保禄坚持无论是外邦人或犹太人,大家应该在一起用饭。这里的一同用饭就像耶京的财产共有,极富亲密往来、互通声息的意义。因此在这一点上保禄竟敢当面指出刻法(伯多禄)举止的不当(迦:二12-14)。 3、保禄自己又是怎样行使他的职权呢?首先他明言他的职权是主所赐与的,但这个职权不是为破坏而是为建树(格后:十8;十三10),而纠正信徒们的过失及恶习的确是建树,不是破坏。 保禄说他应被人视为基督的下属(hyperetes)及天主奥秘的管家(oikonomos)(格前四1),他的宗徒使命就是服务教会团体。服务之道最重要的在于光明正大,毫无掩饰地说出天主的道理。保禄很坦诚,他他不以狡猾行事,不给天主的道理打折扣,他一心一意地只想宣扬真理,显示真理。这样他能坦然无惧地在天主前,让众人凭着良心去判断他。他何尝不是宣扬基督,愿大家认基督为主?他的确是为了基督的缘故而甘愿作众信友的公仆(格后:四2、5)。 为真理服务的目的是要使世人与天主和好。原来天主曾藉基督先使保禄与自己和好,以后再把这个使双方媾和的职务交给了他,让他出双方可接受的话。如此宗徒保禄实在是代替基督来做天主的大使,天主要借着他来劝勉世人。所以保禄才说:「我们如今代替基督请求你们:你们与天主和好罢!」(格后:五18-20)。以上是保禄宗徒对教会的职权所有的基本看法。 4、我们若将以上所说作一综合,那么宗徒们的职权,也就是他们为教会服务的范围不外乎以下几种: a、制造一个「初传」(kerygma)的形式,把耶稣的生活及道理放入一个简明的格式里,让人相信他是救主,一如宗徒之长伯多禄在宗:二,14-36所做的。 b、已经信奉主基督的人,仍旧需要继续的培养, 言进一步培养弟兄的任务便也落在宗徒们的肩上,他们以言语,以行动完成这一任务。那些领了洗的人「专心听取宗徒的训诲,时常团聚,分饼,祈祷」(宗:二,42),「宗徒们以大德能,作证主耶稣的复活,在众人前大受爱戴」(宗:四,33)。 c、借着财产共有,使信仰基督的人团结一致,和衷共济。「在他们中,没有一个贫乏的人,因为凡有田地和房屋的,卖了以后,都把卖得的价钱带来,放在宗徒们脚前,照每人所需要的分配」 (宗:四,35)。 d、在洗礼后,给信友们分施圣神,用我们今天的话来说,就是给他们付坚振。伯多禄和若望由耶路撒冷到撒玛黎雅就是为完成这一任务(八,14-17) e、作权威性的决定:什么是基督信仰中的重要部分,什么是当实践的规诫(十五,18-29)。在以上几种任务上我们不难看出,伯多禄普通占着特殊的位置。 在这种以奇恩为主的领导方式,及宗徒们过世后教会内渐渐兴起的制度化的领导方式之间并没有任何冲突可言,因为无论是督导(罗:十二,8 ),或是管理(格前:十二,28),或是宣讲福音,从事圣化(弗:四,11-12)。都是同一圣神在教会所做的工作(格前:十二4-11)。此外保禄宗徒本人,虽然非常看重先知的奇恩,但他仍然以为须借着其它的圣神奇恩加以真假的辨别(diakrinein)(格前:十四,29),免得那些真正由圣神来的恩宠反而被抹杀(罗:十二,6b)。 5、最后我们可以看看新约里管理教会的种种方式和职务。我们常遇到的「长老」(presbyteroi)一词似乎并不是指他们年龄的长幼,而更是指他们在信仰生活上的年龄。实际上就是指那些成熟的教友而言。至于司祭(hiereus)一词在希伯来书信里是指受举扬的基督(希:五,5及很多其它地方),而在默示录里每每用以称呼整个信仰基督的人民(默:一,6;五,10;廿,6),但很奇怪的,新约从不用这个字来称呼任何教会的职员。 在教会职务和管理方式上,十二位宗徒有其特殊的地位是很容易了解的。在两次重要的情势下特别提出“十二位”来,以表明他们的职权和责任。一次是宗徒宣讲的开创:伯多禄就同十一位宗徒站起来。高声向他们说 ……(宗2:14)。另一次是六品制的建立,这一新规定也归于他们「十二位」的决策(宗六:4)。在宗徒大事录以外,保禄特别提出耶稣复活后会显现给「十二位」,要他们去为复活的主作证(格前:十五:5)。最后在默示录里,十二宗徒成了新耶路撒冷城的十二块基石(默:21:14)。 三、结论:新约中的教会与今日的教会 1在耶路撒冷的基督徒团体——教会,当时坚持着两个原则,认为是天主所启示的: ①福音应该先向以色列宣扬(宗:2:39;3:26;5:31)。 ②「主的再来」所以延搁,只是为等待以色列全体接受基督(宗3:19—29)。 保禄果然依照这两个原则去做,但是结果以色列人很少接受福音,倒是外邦人更容易信服,保禄是在厄弗所失败以后(宗:十九:8),才改变了他的主张:主的再来固然要等以色列归正,但在以色列归正以前,外部人先要归正(罗:十一:25—26;罗马书信写于五六年)。这一改变使保禄成了外邦人的宗徒,他的使命一直伸展到我们今天。 2宗徒们在外邦所建立的教会就是天国的降临下土。教会既是进入天国之门,那么拒绝教会,就是拒绝天主的国。这个教会与天主的国之间的关系是宗徒大事录里所再三提及的(见宗:十四:22;十九:24;二十:25)。 这一层关系在玛窦福音里显得更加清楚,因为玛窦福音是在路加福音及宗徒大事录以后写成,他除了马尔谷福音及耶稣言论集(Q)以外,还有宗徒教会的经验可作资料,那些经验就是耶稣升天后三十年的教会生活。 这样教会与全世界及全人类的关系便在新约的观点下建立起来:福音是为向全人类传扬的,而教会所到达的地方,人们应该予以接受,否则便是自绝于天主国的大门之外。下面我们要看天主是根据什么原则、用什么方法要人接受福音,加入教会。 3在初期教会的历史里有一个很明显的事实和原则,就是复活后的主的旨意是:人必须借着别人方可得救。最好的一个例子是外邦人科尔乃略领洗进入教会。路加在宗十——十一章里加以详细的叙述,就像他叙述保禄绿化一样的仔细。科尔乃略虽然在领洗前已接受了圣神(宗:十44),但仍须从人的手里领受洗礼。以后伯多禄在为自己辩护时会经说出理由。那就是主耶稣所说过的,宗徒们都已领过若翰的洗礼,以后籍着圣神降临而完成(宗十一16)。现在科而乃略先领受了圣神,那么还要借着洗礼而完成。 另一个很明显的例子是保禄宗徒自己的归正。他虽然见过复活的基督,但仍旧需要领教于人。路加会再三予以描述(宗:九1—19;廿二4—16;廿六12—18);而关于直接受到基督的启示,并见到复活的基督一事,保禄在他的书信中确曾明言(迦:一15—16;格前:九1;十五8)。 从此可见,教会内的权力果然是来自复活的基督,但这个权力的执行还是在人的手里。这就等于说教会确实是一个超性的奥迹,但同时也是一个可见的社团。初期教会如此,今日也如此。 4原则已如上述,但初期教会用什么方式向外拓展,劝人接受福音呢?这虽是一个实际行动的问题,但它的根子是在神学里。由希腊文化归正过来的基督徒于是便建立起他们的初步神学。他们先根据希腊文圣经建起一种简单的信证学,以证明耶稣基督确是旧约里先知们很久以来就预言过的默西亚—人类的救星。其次他们建立起一种「名号」的神学。耶稣基督得了「主」(Kyrios)这个名号,因为它就是天主,就是雅威(这个希伯来字在希腊文圣经里译为Kyrios)。如此旧约和新约便连成了一气:旧约里的天主——雅威,在新约里成了人—耶稣基督。耶稣在世完成了他的工程以后,又获得了「主」的名号,显出他是天主——雅威。 不过耶稣回到父那里去,不是单独的回去,而是带着他所救赎的人民一同回去。世人要想和耶稣一同回去,要想和耶稣音同受荣,必须先和他一同受苦。受苦受辱固然是达到幸福的路,但最后的原因还是因为受苦受辱是爱情的要求。真正的幸福无非是永洹的相爱,而真爱必须受到苦辱的考验。因此初期教会的神学特别注意耶稣是「上主的仆役」(ebed Jahveh)这个角色,而建立了服役的神学,及十字架的神学,在新约各著作里随处可见,这为宣扬福音是最好的一条路:基督徒如同基督一样,是为给人服役,是为在世受苦这样才能为人类带来真幸福,带来永久的幸福。这与今日的所谓「开发神学」(Theology of development)不但不冲突,还相辅相成,因为「服役」和「受苦」常是一切开发工作中不可或缺的因素,或多或少,也与开发的成果成正比。 5由上述种种可以看出,新约中的教会的确是一个生活的团体,有其内在的活力和组织,有其向外发展的原则和方式。但另一方面,教会也确实随着外界的需要而更动其非属于福音本质的因素。由犹太教归正的基督徒仍旧守他们的梅瑟法律,但由希腊文化归正的基督徒就不必遵守。同样在行使各种职权的形式上,以及职员的分配与指定上,在新约里,直到宗徒时代的结束,还在不断地更动与进展。 因此要想知道,教会的基本组织和管理方式究竟能有多大的改变和进展,只靠新约中所能知道的宗徒与初期的教会组织尚嫌不够,而应该继续研究在以后的各世纪里教会对自己的意识如何,这就是下一次演讲的主要对象。 今日的基督徒,因受着整个人类文明进步的影响,对人的尊严以及人的自由意志的至高价值非常重视。另一方面他们对「教会是天主的子民,是一个生活的团体」这个意识急剧加强,因此以往那种过度强调权威的教会观念已显得过时,不为人所欢迎,并且实际上也不再有效。教会的治理方式可说也在走向「民主化」的路。 这个趋势及动向合乎宗徒教会的精神及耶稣的训导吗?由以上所讲过的种种看来,我们的答复应该是肯定的。在福音由希伯来文化转入希腊文化时,那些人为的属于某时某地的个别文化背景便露出他们的本态:为忠于基督的福音,那些人为的成分不是必要的,可以,并且应该随时随地而制宜。 参考书目 Principal articles: DELLING,Gerhard: “Merkmale der Kirche nach dem NT”, New Testament Studies 13(1966s) 297-316. Secondary articles: BOURKE, Myles M-; “Reflections on Church Order in the New Testament ” , Catholic biblical Quarterty 30( 1968 ) 493-511. BOVIS , A. : “ Le people de Dieu et sa mission prophetique”,Vie Spirituelle 117(1969)275-288. CONGAR,Y.M.J.: “L’Eglise,Sacrament universel du salut”,Eglise Vivamte 17 (1965)339-355. DEJAIFVE, G. : “ L' Eglise , A Propos d'un ouvrage récent”, [ H. Kűng:Die Kirche], Nouvelle Revue Théologique 89 (1967) 1085-95. GAIDE, G.-BUIT F.M. Du: ( Des apôtres aux pasturs). Les functions ecclésiales dans l'Eglise primitive. Evangile 64 ( Paris 1966, Ligue Ctholique de l'Evangile 5-73). TCHAO, J. : Le Christianism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