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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仁大学神学论集 第07号

言语、意义,与历史


 

资料室

    「天主的话」或「天主的言语」在言语的物质一方面来说,是拟人的说法(anthropomorphic),其本身必须懂成一种意义的表达。永远的言语就是表达天主的意义。至于历史,因是天主创造的言语;使人对天主的意义获得一个类比的认识,原来「神圣的」常超越我们对它所能的任何认识。若将历史看做受造界的整体,看做整个宇宙中自然因素及超自然因素动的意义的总集,那么历史就是天主单独所说的言语,和人们用笔、用喉舌表达自己完全一样。历史所有的最后意义,无非是「说出」这个历史的天主赋给它的意义。

    天主的言语借着意义的能力,建立(创造)、支持,并改变历史(救赎)。基督,因是天主要的言语,将历史—这个天主的语言译成人的语言,是传达了历史的意义。经过信仰解释的历史有一层新意义,这层新意义来自加入的超自然成分,但不是借数学的加减程序加入,而是借改变历史的及人的成分,给二者一个新意义,而不必是一个新的物质事实。

    为把握意义,意义本身要求人的发展,人是经过自己的行动从历史中获得意义。历史给人多种的发展潜能,那就是在于人的活力或良知,教人要明理见性,要合情合理,要敢于负责(指爱而言)。不遵这些训令就是拒绝历史的意义。但事实上人的结构就有在历史中追寻意义的活力,而在每一个追寻中都隐约地有一种自然的欲望,想知道最后的意义。每日经验促成理论的出现,理论激起批判,批判产生方法。任何一处的发展,引起另一处的发展,而尘世各界都是神灵或神圣界的媒介。

参阅:JOHN NAVONE, S.J.: “Ongoing Collaboration: The Fitst International Lonergan Congress”, Gregorianum 51 (1970) 552-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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