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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仁大学神学论集 第12号 |
圣体圣事在人类文化中的准备 |
房志荣神父 导论:圣体圣事确是一个信德的奥迹:除非借着信德,不易懂悟,不易接受。饼酒如何变成血肉?这岂不是迷信或魔术吗?困难不是今天才发生,由教会初期开始人已感觉到,因此有鱼的暗号,有玛七6的借意解释,不许望道者参与圣体礼仪等等。如何解释这一困难?先天来说,圣体既为基督所建立上定有他的道理。但我们这里要作一番后天的探索;在各文化中找具体的事实,看看圣体圣事是否合乎自然,是否合乎人性和人情? 一、纵的一面:由初果到祭祀 1. 初果的原意:初果是指初熟的果实,按照人不同的生活件能够是合乎时令的鱼,或初熟的田产,能够是首生的家畜,或最先挤出的牛奶或羊奶。人在饮食前将一部分酒菜投入火中、或置诸一旁,也有这种初果的意义(注一)。给神献初果是人表达自己信神的一个基本宗教态度,借着献初果的行动,人承认自己的生命有赖于神,并象征自己接受神的统制,这就是人面对神的依赖和自谦的态度。献初果这件事本身内并没有任何经济的打算,而只是一棵树的初果,一头兽的头胎,或一个人的长子常会受到人的特别重视,因为这里生殖的奥秘开始显露,生物的精力好象在此集中而有所发泄。向神献初果就是出于人的这种感悟。在我国古籍中常提到社稷之神,也无非是将田地的出产归与神的功能。孝经说:“社者土地之主,稷者五谷之长”(注二)。礼记中的曲礼赵氏注有:“社所以祭五土 —179— 之神,稷所以祭五谷之神。稷非土无以生,土非稷无以见生生之效。故祭社必及稷,以其同功均利以养人也”(注三) 2. 意义的进展:被献上的初果变成了礼物,礼物又是什么呢?礼物是借着一件东西将授受者双方互通交流起来,这东西成为授与者的一部分,而对接受者有一种约束的力量(注四)。这样人给神献礼,里面便隐伏着一种危机:将礼物变成红包,用以逼迫神予以还报。魔术的基本意义就在这里:人施行某些法术,认为会自动地由神那里得到报酬或感应。不过献礼的更高贵也更普遍的一面是感恩:人除了向神自认不如以外,也是为了感谢神的恩德而献礼。这正是我国古书上所说的“抱本返始”。大学衍义补有言:“臣按祭祀之礼皆所以报本反始,而郊祀上帝而以祖配,此又报本反始之大者”(注五)。 3. 礼物的毁灭:神不需要现世物质的礼物,人又能将所献的礼物取回。为表示决意将礼物献给神,永不返悔,人于是将礼物毁灭。另一个理由为:神是不可见的,为使礼物进入不可见的领域,便予以毁灭,将之化为轻烟,袅袅上升。至于流血的礼仪是出于对血的信仰,甚至对血的迷信,因为血被视为生命之所在,而杀生流血被认为有特殊的价值,能赎罪消灾,能使人与神媾和。将初果毁灭当做献礼的方式,有时是从血的意义发展而来的。 二、横的一面:由庆祝到奥迹 1. 庆祝与礼仪:人觉悟并接受自己与他人及整个宇宙是一体。这种横一方面的透视能补充纵一方面的感悟。在觉悟与接受之馀,人还要表达自己在宇宙间的崇高使命,表达的方式就是庆祝和礼仪。 —180— 庆祝及表演的方式每每是来自远古的神话,或一些原始的文化,如台湾山胞的丰年舞,印度的新春舞等等。「文献通考」在「论祭天之数」时便指出春夏秋冬的不同祭天礼仪:「程子曰:古者一年之间祭天甚多:春则因民播种而祈谷,夏则恐旱叹而大雩,以至秋则明堂;冬则国丘,皆人君为民之心也。凡人子不可一日不见父母,人君不可一岁不祭天」(注六)。 2.礼仪进餐:庆祝方式中意义非常清楚而透澈的一种便是礼仪进餐。这种进餐给人指明,一切存在及一切生命互相流通及互相依赖的事实。这种进餮礼也可以视为「首次进食」的一再体验,人藉以维持自己的生命。若由这个横面再走入上段所说的纵面,那么进餐的需要显示出一切生命有赖于生命之源,即赐给生命的神。易经鼎象里说享上帝为亨,说养圣贤为大亨就是这个道理。人需要进餐,上帝所需的不是供物,而是诚心。「象曰鼎,象也,以木巽火亨饪也。圣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养圣贤。本义:享帝贵诚,用犊而已,养贤则饔飧牢礼当极其盛,故曰大亨」(注七)。 3.奥迹庆祝的出现:进餐、饮食能维持人的生命于一时,但最后人还是逃不了一死,这和人人都有的常生不死的欲望实在大相径庭。因此自古以来,各民族、各地区都有很多谋求常生不死的事实和方法,如访仙炼丹,求神拜佛,以及秦始皇遣童男童女去求不死之药等。古代近东也有一种很普遍的求不死的方式,那就是奥迹的庆祝:仿效古代某一典型英雄的生和死,及转死为生的过程,表演生和死,及死而复生的普遍循环。古代近东的人认为这种表演能引人走入真生命的道路。这些礼仪有时也杂入不纯的,及低级的成分(注八)。 我国古籍中固然没有奥迹庆祝这一类的记载,但却有以祖配天,以父配帝,以及设明堂以通神灵,感天地的种种习俗和礼仪,未尝不是整个人类同一倾向的一种特殊表达方式,今录两段如下,以 —181— 供参考。大学衍义补(注九): 「孝经子曰: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则周公其人也……臣按古老圣人之于天尊而远之,故祀于郊而配之以祖,亲而近之,故祀于明堂而配之以父。盖一岁之间而有二祭。既于岁首一阳初生之月,祭天于泰坛,而以祖之有功者配祀,又于季秋万宝告成之后,祀帝于明堂,而以宗之有德者配食。郊而日天所以尊之也,尊之则祀之,唯以其诚故坛而不屋,以其形体称之曰天,配天以祖亦所以尊祖也。明堂而曰帝,所以亲之也,亲之则祀之,必备其礼,故屋而不坛,以其主宰称之曰帝,配帝以父亦所以亲父也。」 关于立明堂,白虎通辟痈里则有以下的解释(注十): 「天子立明堂者,所以通神灵,感天地,正四时,出教化,宗有德,重有道,显有能,褒有行者也。明堂上圆下方,八窗四闼。布政之宫,在国之阳。上圆法天,下方法地,八窗象八风,四闼法四时,九室法九州,十二坐法十二月,三十六户法三十六雨,七十二牖法七十二风。」 三、纵与横的综合:祭祀、奥迹、圣体 1.祭祀的原意:祭祀两字在中文方面有以下的解释(注十一):(周礼、地官、鼓人)以雷鼓、鼓神祀。(疏)天神称祀、地祗称祭、宗庙称享。 (周礼、春官、大宗伯)以吉礼事邦国之鬼神示。(注)事谓祀之祭之享之。 (孝经、士章)然后能保其禄位,而守其祭祀、盖土之孝也。(疏)祭者、际也、人神相接、故曰际也。祀者似也、谓祀者似将见先人也。 —182— 在宗教的观点上来说,祭祀是将一物毁灭或致死,以表达对神的崇拜和隶属。祭祀是有神论(给神献初果),魔术迷信(献礼而求自动的酬报),及宇宙一体观(人与万物有关联,并承认自己在宇宙间的地位)——三者所同样实行的。后二者可说给祭祀以「礼仪技术」(如何杀生流血……),而有神论则赋以礼物的含意:人给神献礼行祭祀无非象征人的自献。原来完整的祭祀必须出自人的内心,而祭祀的本意可用下面的几句话说出:「人心的自由抉择有形地表达出来,用说出的话及(或)象征的行动,借着献上物质世界滋养人生命的礼物,在一群因同一的目标联合在一起的人之中」(注十二) 2.奥迹式的祭祀:有些文化和宗教礼仪中,是某一神明祭献自己而得到常人所不能得到的效果,藉以满足人常生不死的欲望。在这些奥迹式的祭祀中,人或神走了,又回来了;死了又得到一个新生命,这生命能够仍是现世的生命,也能是一个永存的生命。死像是一种最深的睡眠,只须有一种特殊的能力,可以把人由深沉的睡梦中唤醒(注十三)。这种种礼仪与神话的纠合,固然道出了人心的想望指向何方,而同时也隐约指出,人心的这些想望似乎不应该落空。人的一生都循着天理人情徐徐前进,耳有声,眼有色,肚腹有饮食,事事物物,各有其用,各得其所。假如只有人心最深切的一个想望反倒要落空,那岂不使全部人生成为荒诞不经吗? 3. 圣体:各宗教礼仪尝试的综合:人的最深欲望:常生不死,及为满足这一欲望所用的方法和所作的尝试都在圣体里得到了兑现。首先圣体在多种意义下是给神所献的初果,藉以感恩,藉以表达自谦和信赖。其次圣体是一种庆祝,一种进餐,将人与人,人与宇宙整合为一体,造成一种各种存在间生命的交流。最后圣体是祭祀和奥迹,有礼仪式的流血礼,有除罪媾和的效用。这不是来自魔术或迷信,而是来自基督的自我牺牲,自我奉献,以及他将奥迹变成人类历史中的事实。归根结底,这一切 —183— 超过人力,满足人心最深欲望的能力和功效,还是经过基督来自天主自己。 结论:很久以来,教会信仰似乎以圣体圣事为一项非常特殊的道理,不易给人讲解。信友们对这道理,或更好说,对这事实,心里固然相信,但总难免有一种「不足为外人道」的感觉。圣体圣事真是那样一件难懂难讲的事实,或者与自然,与人情事故难以调协的道理吗?在稍稍研究过圣体圣事在人类文化中的种种准备以后,我们发现并不如此。圣体圣事固然依旧是一个信德的发迹,但相信以后,我们慢慢会发觉,在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中所表现的人对神、对宇宙、对他人,对自己的许多态度和欲望,最后竟在圣体中得到了完成和满全。无怪乎置身于现世的旅途中的教会要以圣体和弥撒庆祝为整个基督徒生活的中心,而一切信仰基督的天主教团体都由圣体中汲取他们生命的活水。 附 注 (1) 请参阅J.Haekel: “Erstlingsopfer” , Lexikon fur Theologie und Kirche, III, 1959, Sp. 1054 f. (2) 见《古今图书集成》,文星版第60册,341c ,350a (3) 同上346c。 (4) Hans-joachim Kraus: Worship in Israel . Acultic History of the old testament. Oxford, Basil Blackwell P. 113: “The word dare means to place oneself in relation to. And the to participate in . A second person by means of an object, which however is not actually an “object” at all, but a part of one’s own self (G. van der leeum: Religion in Essence and Manifestation, 1938.p.351) “The gift is powerful: it has binding force” (ibid. p.3523) “We both giave and receive, and it is quite impossible to say who is catually donor and who recipient” (ibid.p.353 f). (5)《大学衍义》为宋贞德秀之作。《大学衍义补》为明邱浚撰,共160卷。 (6)文献通孝,见《古今图书集成》,文星版,89册584b。 (7)同上573a。 (8)请参阅Karl Prumm, S.J.: “Phenomenologie des Mysteres” , Dict. de la Bible, Suppl. vi, col. 151-173 (特别155-156) (9)《大学衍义补》见《古今图书集成》,文星版89册594a。b (10)同上674a.b. (11)见《中文大词典》第24册,页五五,「祭祀」条。 (12)参阅Ott Sennelroth, S.j.:”Concept of Sacrifice” ,Sacranentum Mundi V, 388-390 (13)参阅R. Foller: “Les nysteres consistent en rites et actions symboliques ayant pout but l’obtention d’une vie plus assuree”,DBS,VI, 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