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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仁大学神学论集 第13号

也谈独身生活制度化


 

狄刚

(一)

当代教会最热烈的讨论的问题之一是“独身生活”,而此一问题的重点是独身与司铎间的关系。很多世纪以来,再拉丁礼的教会中实行着独身与司铎合一制度。

讨论这一问题的人否认独身生活作为天主所赐的一项殊荣(CHAIRSMA)有它特别的价值。大多数的人也都承认独身生活方式对司铎的职务非常相宜。问题的关键是为什么要法定司铎独身。我们下面要讨论的也是针对这个问题,而且我们和大家一样在承认为天主的国而独身有价值以及独身制最适于完成司铎职务的大前提下运思。

信仰基督的人知道自己和世界有什么关系,知道自己对世界负有什么责任,他也知道世界在有限时空中的短暂。他怀着希望而生活,面对着要来未来的一切,面对着天主的未来——天主的国。一个新世界,这新世界不是人类计划的成就,也不是世界自然发展的结果,而是天主所赐,为天主所开放。这种来自信仰系赖天主的希望继续不断地督促人去突破现实世界的限制,向天主展示的未来挺进。现实世界以自己为绝对,弄巧成拙,画地为牢,故步自封,基督的信仰却应在世界观所提示的要求及权利前指出其荒及其狂妄,以天主名义提出抗辩,现实世界并非人类最根本最崇高最的的生活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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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教宗若望在二届梵蒂冈大公会议之际,给了教会一个口号 “aggiornamento”可译为「赶上时代!」。这个口号意思是说:教会该适应时代,应当会应变。但是「适应」和「应变」并不是「同流」、「同化」、「随时尚」。圣保禄宗徒的话在今天还是一样有效:「你们不可与此世同化」(罗十二2)。在今天,在世界以自己为绝对、关闭自己的危机比任何时代都要钜大的处境中,教会的「适应」恐怕正是反乎其道而行,发展出一套新的结构去「应变」。现代人因为大众传播工具的日新月异,从舆论方面所受到的压力非常强大,人云亦云几成了必然趋势,个人几无法抗拒社会的「同化」力和感染力。纵然有些人感到自己有责任不去「同流」以免「合污」,也是非常困难的。—他们需要支援他们的组织和制度,支持他们的结构和力量,有了这些,他们才能够在必要时去抵抗和持异议。

(二)

    现代人大都把制度看作是个人自由的威胁。事实上,人尤其是在一个时代里遭受着他无法透视的无名力量限制时,制度才更有它积极的意义,重大的意义,因为制度化不仅不限制人的自由,反而能给人开辟一个活动场所,给人力量,给人保障,使人在这样的条件下才可以实现完成自由。制度的意义不仅在政治上如此,对社会如此,在教会内也是一样。

    独身是信仰基督的人具有对天主的未来特别强烈的信心和希望,冲破了现实世界自满自大的藩篱,为天主的国作「见证」的生活方式。独身还具有「标记」的意义,它代表着对未来坚定的信心。这个具有「标记」意义和「见证」作用的独身生活方式是天主给整个教会的一个任务,对基督的教会它有根本的、原则性的意义。固然独身生活应由个人自由作决定,但是,它不只是个人的兴趣,也决不止于为私人的心愿和努力!而是具有团体的意义于与整个教会有密切的关系。假如独身只是个人的私事与社会或团体无关,试问度独身生活的个人应如何去应付社会反对独身的舆论呢?他个人孤立无助倒是次要的事,问题可能更形严重,他的独身生活在一般人心目中会成为毫无意义的像事,或不近人情的事,而且纵然他敢于「一意孤行」,能在这样的社会中持久与否,也是很成问题的。而且我们以为即使志同道合的人结成独身生活者的团体,仍不足以解决未脱离「私事」范围的困难。我们强调的是独身生活方式有其深厚的教会神学的 ECCLESIOLOGICAL)意义,独身作为教会的一个「标记」和「见证」需要成为一种有持久性有安全保障的生活方式。为达到这个目的只有制度化。

独身生活——我们愿意再度强调  ,并不只是天主跟一个人之间的「私事」。它是天主对一个人的「召叫」,这一个人对天主的响应。决定固然应由个人自由地去决定,但是一旦决定之后,这种生活方式便超越了个人私生活的范围而有了一个新幅度,而对整个基督信友所组成的团体有了意义和价值。也因此,独身生活在教会内不仅是个人任意决定的私事,而是成了一件「公事」。我们自然不应也不可以强迫别人去做这种决定,但是当个人自由地决定为了天主的国而决心度独身生活时,这个人独身生活的成功与否,应当由整个教会负责。因为基督愿意教会内有人度独身生活,以这种独身生活为她的神国作「见证」。度独身生活的人,因为是以教会的名义独身,为教会作证,才能对一般的人类社会有所交代。这样独身生活方式因为在教会内成为一种合法的、法定的制度,才可以成为被一般人类社会承认接受的生活方式。为社会承认接受之后,社会上个别的反独身舆论及措施才能够受到制裁和约束,独身的人才可以安心地去度他认为最合理、最有价值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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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另一方面,以独身生活方式为天主的国作「见证」是基督的心愿,是基督对我们的期待。基督这一心愿和期待是向整个教会而发,我们不能只寄望于个人,更不容袖手旁观,任这些以特殊方式的为天主国作「见证」的人自生自灭,必须加以制度化,使基督的独身观念得以持续地实现,圆满地完成。当代神学家麦慈便说过:「迎合时代、文化、社会秩序需要的观念固然易于保持其存在,甚至发扬光大;但是,一旦受到了批判反对,或只赖个人的力量承担时,它们便无能为力了。」(Mettz: Zur Theologgie der Welt S. 108)他间接道出了在团体里使观念制度化的重要性。

    教会在旅途中,正走向天主。教会是在成就中的天主的国。教会并未臻理想境地,她有很多缺陷。教会像她的师主一样,时常受着恶势力的诱惑,有时会忘记自己的目标、使命,忘记人间并非天主子民的故乡,而停滞中途。教会有时会误以为自己即是天主所许的那神国,或者以天国可以在人间建立。把应当「适应」之处,认为应「同化」、「同流、「妥协」。今天教会所以面临内外对独身生活方式批评反对的严重问题,也是来自这方面。而今天应如何对独身生活方式予以新的估价,而且加强独身生活制度化,不应只是少数几个人的责任,应当是整个教会的使命。我们应对独身生活的「标记」意义、「见证」作用、「团体性」负责有加深的认识、加强的爱心。使独身生活的积极意义、实际内容彰显出来。

独身生活不仅是响应天大对人的爱的召唤,也是无保留地友爱在主内的兄弟姊妹的最高方式。为天主的国而独身妁人并不低估来自人性的爱情与婚姻生活出价值,而是愿以一己的牺牲与奉献去为更多的人!更有需要的人献身服务,同时在人性的爱情与婚姻受到肉欲主义无比的威胁时,为精纯、圣洁、伟大的爱情仍旧可能去作证。

(注)

本文大部分资料取材自R. Lettmann: “ Ueberlegungen zur Institutionalisierung des Zoelibats ” 刊于一九七一年九月廿四日, “ Rheinischer Merkur ”周刊。房志荣兄寄来,随阅随记,并参阅教宗保禄“论革新修会生活的训示”遂成此文,不敢掠美,文责自负,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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