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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仁大学神学论集 第14号 |
耶肋米亚先知所预报的新约——耶肋米亚第卅至卅一章诠释 |
导 论 1、关于这两章圣经的作者问题 上一世纪及本世纪初的唯理派学者(Movers, De Wette, Hitzig, Stade, Smend Duhm, Schimdt)曾否认这两章圣经出自耶肋米亚的口,他们的理由,Condamin在其一九二O的耶肋米亚诠释里撮述如下:a、这两章圣经与依撒意亚四十章等非常相似,因此二者应该出自同一来源;b、在耶三、6—四、4与耶卅~卅一章之间有互相冲突的地方上前者既属于耶肋米亚,那么后者就不属于他;c、在耶卅—卅一章里放逐这回事好像早已成了过去,而这两章的作者又像是巴勒斯坦的居民,这都不容许耶肋米亚是它们的作者,因为耶肋米亚在耶京被毁后不久,就退到埃及去了;d、这两章的作者认为复兴时刻很快就要来临,而耶肋米亚却深信放逐要延伸一个相当长的时间。 不过以上这些理由已不能使今日的解经学家折服,他们——连非天主教的在内——大多主张这两章预言出自耶肋米亚本人。下面是这些学者的名字和他们著书的年代:Condamin 1920 Volz 1928, —1— Rudolph 1958, Dennefeld 1946, Penna 1954, Bright 1965。最后这一位基督教学者在讨论这两章的作者问题后结论说:虽然晚期可能有人将耶肋米亚的思想稍加改动以迁就当时的情况,但大体上并没有把先知的思想改得走了样(Jeremiah.The Anchor Bible 21, p.285)。 2、文学及历史的脉络 这两章圣经记载著耶肋米亚的安慰讯息,在这两章以一前,有巴路克所述关于耶肋米亚的悲惨命连,他怎样警告国王、人民,及假先知(廿六—廿九章)。在这两章以后的两章。即卅二~卅三章将安慰的讯息继续下去,而再后的两章,即卅四—卅五章仍是巴路克叙述耶肋米亚的事。可见这两章圣经,或这四章圣经(即卅~卅三),在全书所占的位置非常恰当,它们为未来的惩罚和耶京的被毁做准备,使人忆及天主许下的来日的复兴,而能怀若希望去阅读下面即将叙述的亡国之祸。在心理和神学上,这种布置也有其意义,因为如此便显出惩罚的目的不是死亡和毁灭,而是要经过洗涤和锻炼来达到新的生命。 这两章圣经的历史脉络却不容易决定。有些批判学家(如 Rudolph)认为它们全是针对已灭亡的北国以色列而发的,预告北国的复兴,因此这两章圣经应在尼尼微毁灭以前,即公元前六一二年以前写成。但这种解释很难自圆其说,因为它没有充足的理由,要在好几个地方把“犹太”两字剔去(卅3-4;卅一23-24,38-40)。剩下来的还有两个可能,一是公元前五九七年,拿步高将第一批犹太人掳至巴比伦以后(见列下廿四10-16),一是公元前五八七年,耶京被毁,第二次犹太人被掳至巴比伦以后(见列下廿五8-31),耶肋米亚才说出这两章中的预言。如果第一个可能是事实的话,那么 490 由廿六章至四五章(卅五——卅六两章除外)便都是按照历史的顺序编排起来的,如果第二个可能是事实的话,历史的顺序固然没有遵守,但神里的道理却因这一更动而更有力地实现出来。 3.内容及分段 这两章圣经的主要内容是有关以色列来日复兴的预言,就是他们将由巴比伦的奴役里解放出来,回到自己的木土巴勒斯坦。除了这个预言以外,耶肋米亚在这里还说了两个神学意义深长的道理。一是解释天主惩罚的原因及其目的,另一点是预告来日的那个复兴不只是已往事态的重复,或放逐前的那个社会的重演,而是一个新秩序,回归巴勒斯坦仅是一个开端,它的全部完成尚须等待救主基督的来临。 因此这两章圣经可以按照内容分为两部:第一部可名为「经由痛苦,走向光明」,因为在这一部里还每每提到惩罚,人民必须先受苦恩的磨链,然后才能达到复兴的目标。第二部可名为「新的盟约」,因为关于「新约」的预言确是这一部分的中心思想。其他更仔细的分段见下文的诠释。 诠 释 引言 第卅章的1至4节是卅~卅一两章的引言,这几节圣经(即第三节)简短地说出了这两章的内容。即以色列将回归故土,从事复兴。「我必转变我人民以色列和犹大的命运」,这是笼统地说出将 491 来要有复兴这回事。下面再具体地的说出复兴的途径,那将是一个新的「出谷」,分两个步骤。由奴役中解救出来,然后进入给祖先们所许的那块地,加以占领(见申四,37-38,廿六,8-9)。这里天主命耶肋米亚要把他所说的话写下来,不是说出来,因为这个安慰的信息是指向放逐在巴比伦的同胞,耶肋米亚无法向这些遥处远方的人说话,只有藉著书写给他们宣讲。 二、第一部:「经由痛苦,走向光明」(卅5~卅一1) 这一部预言以民的回国,但回国前还要受完惩罚。作者或编辑人用三次「上主这样说」这句话将这一部很清楚地分成三段(见5、12、18节)。 1、第一诗段(5—11节)在经过一段考验的时期后,人民将会获得救恩。以色列固然要惊惶恐惧(5-7节),但迫害他们的敌人有一天终将被毁(8、11节)。那时以色列将要得救,坐享安乐,因为他们要回到福地来(10节),在那里侍奉天主,受默西亚君王的统治(9节),从此以后再不必畏惧其他的民族,受他们的统御(7、11节)。在得救之一前所有的这个恐惧?是他们要受的最后一次惩罚(7、11节),因为人民在未彻底炼净,并全心归向天主以一前,是不应该进入福地的(11节)。 有人以为第八第九两节是编辑人增补的,因为这一部分的其他各节都是诗体,只有这两节是用散文写的,特别因为这两节提出默西亚君王(如Rudolph),又有学者以为第十第十一两节应予勾消,因为这两节和耶四六,27-28完全一样,又和第二依撒意亚的一些段落(依四一,8-10,四三,5)极其相似(如:Condamin, Dennefeld, notscher这几位天主教学者)。但那四节圣经(8-11节)都可以保留!特别是因为它们和上下文都配合得根好。 —492— 2、第二诗段(12-17节)这一诗段是第11节的解释。在第11节里先预言以色列的敌人将要遭受毁灭,但以色列自己也难免于罚。在这一诗段里次序反过来,先说以色列所受的惩罚(12-15节),再许给他将要来临的救恩(16-17节)。 12-15节将以色列所受的惩罚加以生动的描写:他所受的灾患是腐烂了的创伤,已不可救药,人民无法医治自己,旁人既不能,也不愿加以医治(12-13节),只有一个天主能治愈他,但正是这个天主打击了他,甚至以一种幸灾乐祸的姿态看看人民消瘦下去,就像击败了敌人的胜利者那个样子。这里提出以色列的朋友,只有加增他的愁苦,因为这些朋友都弃之不顾(14节)。为何现在发生了这一切呢?那都是因为以色列太不义,他的罪恶有增无已(14b、15b节)。这未了的 15b节就是这一小段的高毕,由11节以后的各节都是朝著这个巅峰前进。最后还有一声钟响结束这一小段,那就是末了的一句。「我才这样对待了你」。 以民这样在自己罪恶的深渊里受苦,为一切的人所遗弃,并好像毫无希望地为自己的罪孽呻吟欲绝时,以严刑峻罚鞭挞他的天主,忽然出乎意料之外地给他带来了救恩,这的确是「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所描写的意境了。16、17两节就是把这种意境分两方面写出:先是以色列要从敌人手中解救出来,敌人自己倒要受他们加给以色列的种种处罚(16节),然后以民要受到天主的治疗,这一痊愈就像惩罚一样,常是天主的工程(17节)。17节未了的两句话「因为他们称你为弃妇,无人过问的熙雍」和前一小段的第11节遥遥相对,在那里(13节)越是悲惨凄苦,在这里(17节)也就越发悦耳中听,因为事过境迁,痛苦已经换来了一乐。 在这第二诗段里,有些关于「罪恶」及「归正」的神学道理是颇值得注意的。天主见到以民所受 —493— 的罚,所吃的苦,好似无动于中,甚至喜形于色,这不是他残酷无情,幸灾乐祸,而是因为以民的归正和得救有两个绝不可少的先决条件或准备:一是对自己的罪过应有的意识;另一个是深深感到自己的孱弱和无能。为获得这种心灵上的准备,痛苦和侮辱是非常有效的工具,此外它们还能视为所犯诸罪应得的处罚,藉以炼净人心。 3、第三段(卅18~卅一1节)就像第二诗段是把第一诗段末了的思想继续发挥,同样,如今第三诗段是将上一段末所说的救恩加以充分的发挥。将来复兴时所有的种种现象这里一一加以描写:由牧人的微贱帐幕转入通衢大邑的宫室(18节),人民将歌乐升平,向天主唱赞颂和喜乐的歌曲(19a节)。总之,天主的祝福要彻底转变以色列民族的命运:战争的祸乱及异族的迫害使他们人数减少,到那一天,他们要增多,已往他们曾受人践踏;到那一天,天主却要抬举他们,使得整个以色列(「他们的子孙…他们的会众」)恢复他们往日的状态(19b-20a节),同时他们的敌人却要受到惩罚(20b节)。这样天主也给以民许下政治的独立,他们将不再受外邦元首的统治!却有一位出自本地本土的领袖来管辖他们,他是天主所特选的,将往来于天主及人民之间(21节)。最后的一个许诺已包括世上所有的人:在那时候——上主的断语——我将作以色列各宗族的天主,他们将作我的人民」(卅一,1)这一节圣经不但巧妙地把本诗段引入最高峰,并且也为整个的第一部分做了一个乐观的结束。第一部之首(5节)是阴森可怖,不见天日的,这里却充满了光辉及和平的气象。 我们跳过卅章的22-24节,是因为一般解经学家都认为这几节日后增添的附注,以强调以色列的敌人所要遭遇的判决。其中23-24的两节几乎与廿三,19-20相同,只不过在廿三章里这两节圣经与上下文配合恰当,在这里却有些格格不入。相反,若由卅,21节跳到卅一,1节,后者确实为第三诗段,及整个第一部分做一个很好的收尾,一如上文刚刚说过的。 —494— 三、第二部:「新的盟的」 (卅一,2-40节) 这一部由2节至22节都讲北国以色列命运的好转,由23节始才提到犹大,耶路撒冷,及整个以色列民族来日的命连。下面所分的六个诗段,除了第5段即31-34节以外,都是以「上主这样说」,或「上主的话」为开始。放在四方括弧里的节数是较晚的,且用散文写成,而六个诗段里的节数所用的都是诗体: (1)2-6:天主要使厄弗辣因重新住在撒玛黎雅的山上。 (2)7-9:天主要引归雅各伯——以色列——厄弗辣因。 (3)10-14:天主要加于以色列的福祉。 (4)15-22:因了厄弗辣因的归正回来,民族之母辣黑耳将终止哭泣。21-22节里规劝以色列处女归来。 [23-26:犹太的得救,27-30:整个民族的得救]。 (5)31-34:新的盟约。 (6)35-37:以色列的救恩永无止境。 [ 38-40:耶路撒冷城的重建]。 以上各诗段中,2-6及15-22最早写成,大概是约史雅王从事宗教革新(公元前前六二二以后),并在政治上略有成就的时候,这两段无疑是耶肋米亚自己的话。7—9及10-14两段无论在思想上或 —495— 在格调上都与依撒意亚第二部分极其相近上 可能是因为耶肋米亚的一些预言,受过一番改窜,以迁就巴比伦放逐的情形。末了的一段,即35-37,应该是卅章5节以来所开始的这个诗集的总结,在散文部分,即23-30及38-40加入以前,已经存在,没有什么理由教我们否认它出自耶肋米亚的手笔。即便散文部分仍能出自先知自己,虽然时代较晚。至于31-34,前一半是散文,后一半是诗体,这就是说,天主用来订立新约的话是用诗体写出的: 33b 我要将我的法律放在他们的肺腑里, 写在他们的心头上, 34a 那时谁也不再教训自己的近人或兄弟说: 「你们应该认识上主」。 34b 而是人人认识我, 不论男女老少——上主的断语 33c 我要作他们的天主, 他们要作我的人民。 34c 因为我要宽恕他们的过犯, 不再记忆他们的罪恶。 34a :「或兄弟」一词是重复而多余的。 34ab是33b的后果,因此33c移到后面,下文还要讲出这一移动的其他理由。 34bc:「人人将认识我…因为我要宽恕他们的过犯!」两句似乎前后不连,因为普遍的认识天主, —496— 是天主的法律写在人心上的效果。至于天主宽恕人罪,那将使人重与天主交往,重建新约:「他们要作我的人民」(33c),「因为我要宽恕他们的过犯」(33c)。 33c:这两句话所说的就是「新约」的内容,所用词句仍和从前一样,但现在有两个新的基础:一是认识天主(33b,34ab),另一个是罪恶的赦免(34c)。为使这层关系显露出来,我们才把33c与34b连在一齐,换句话说,把33c移到34b以后。还有一个理由是:如此34c不再是一个无关紧要的附句,而却成了这一神论的隆重收语。这样调换次序并不是新奇的事,希腊文的耶肋米亚书就有卅一37、35、36三节的调动。 综上所述,耶肋米亚所宣讲的新约的「新」字可归纳为三点:一、天主自动宽恕人罪:34c;二、个人的由责任和报酬29-30;三、宗教著重内心,法律不再是一纸空文,而是达到人心的一种内在灵感:33b-34ab(见廿四,7;卅二,39)。以上这些意思,在放逐中的厄则克耳,及依撤意亚最后十几章还要继续不断地讲(见则卅六,25-28;依五五,3;五九,21;六一,8),他们的重要也如耶卅一、35、37一样,说这个新约是永存不废的,他们最后所指的自然是基督所立的新约(玛廿六,用及平行文),使徒们则宣称这一切的确在基督身上完成:格后三、3;罗十一、27,希八、6-13,九、15-16,若一、五、20。 —497(4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