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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仁大学神学论集 第36号

耶稣的复活


 

房志荣

耶稣死于十字架上,好像一切都完了。事实上,那正是一个新的开始,他分散的弟子不但又相聚,并且建立了一个团体、一个教会,先向犹太人,后向异邦人宣讲。他们的成就是无法用宗教、政治、心理、社会的任何理由解释的,只有在新约圣经中可得到解释。新约的每一部书,都肯定耶稣的弟子,在老师死后很快就出外宣讲:天主使耶稣又活过来,那位被钉死的耶稣显现给他们,并派遣他们到全世界去传报这个喜讯:他还活著。

弟子们并不是很容易就接受了这一事实,他们的疑虑困扰,加增他们作证的可信性,更何况他们都以抛头颅洒热血作证!不过,新约留下的复活见证是很复杂的,不像苦难史,四部福音大体随著相同路线记述,复活的见证却有两股不同的潮流:一是复活的宣信(初传引起的);一是复活事件的叙述,二者之内还有其他的不同。因此我们分三部份讲:一、复活传统的辨认,二、复活传统的解释;三、复活信仰的内涵。

一、复活传统的辨认

复活喜讯是经由新约中两种见证传下来的,一是宣信,一是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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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活的宣信,是一些固定的、紧凑的句子,它们可从上下文中游离出来,比新约的一般著作更古老。那不是个别弟子的报导,而是整个团体的宣信方式,因此是信与不信的关键,意义非常重大。最老的宣信句子,大约是路加福音廿四章34节的话:「十一门徒及同他们一起的人,彼此说:主真复活了,且显现给西满了」。其次便是格前十五章3-5节。保禄说他接受了这一传统而传给格城的信友。这是一个极古的宣信格式,四十年代时已有了,甚至在三十年代末期、离耶稣的死亡和复活还十分近时,已用于耶京或传教地区,如安底约基。此类的其他宣信句子,在宗徒大事录及书信里记载著:宗十40;弟前三16(二者讲不同的显现),罗一3;斐二6-11(二者都是保禄归正以前即已存在)。此外还有一个更古老的教理格式:致罗马人书信十章9节。宗徒大事录的前几章,有很多这类关于复活的宣信如二章32节。宗徒大事录以外,则有罗马人书十一5-8节,厄弗所书信四章7-12节,伯多禄前书三章18-22节,四章6节。

基督与门徙共餐,让门徒摸他的伤痕(路廿四13-43,若廿19-29;二十一),显然是一种扩大的描写,但有它的神学意义。(1)宣信中常将伯多禄列为第一位复活见证人,叙述中却列出其他名字,连一些妇女也包括在内。(2)宣信中从不提空坟,叙述中空坟却占重要角色。(3)复活后的显现原是指向加里肋亚,但空坟的故事非在耶路撒冷不可。因此,今日神学界的问题是:福音的这些复活叙述,是一些历史事实,或者只是一些故事,用以表达对复活的信仰呢?

传统的答案是:先发现空坟,后有天使的报告,最后有复活者的显现及弟子们的作证。今日也有学者,以历史批判方法证明这一传统答案的正确,如Campenhansen。但是今日学者更普遍的看法(如Kasper, Ratzinger)是:在复活的宣信中,复活的种种「叙述」是比较次要的。叙述是为护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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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写出,纠正一些过度神性化的趋势,指出复活的事实及复活与肉体的牵连。不过,这些叙述影响?后世对复活的全部信仰,引起了一个极大的神学问题:耶稣的复活是否可以在今世的现象界找到痕迹?这就是空坟的问题。关于这问题,福音的传统如下:

1)马尔谷十六1-8节是最古的复活叙述,其他所有叙述传统都与之有关,因此玛窦、路加与马尔谷相同的地方,彼此也相同,与马尔谷不同的地方,彼此也不同。所以首先应分析的是马尔谷的叙述,分析的结果,得知谷十六1-8并不是历史报导:当时及当地并没有埋葬后,再去搏油的习俗,至于妇女们在路上才想起无人为他们搬运大石头的问题,一般而言,他们不会如此的没头没脑这一切不是历史情节,只是一种铺陈,引起人的注意,激发人的兴趣,然后很巧妙地引向天使所说」话:十六6-7。但最后又出现一件令人惊奇的事:妇女并没有把所听到的,向门从报告。这是马尔谷的典型手法。

2)天使的报告是马尔谷的手法,其重点在于复活的信仰,不在于空坟,空坟只是复活信仰的个记号。这记号当然有其说服力。不但信耶稣的人,会在空坟四周行礼纪念,反对复活信仰的人,也不能否认空坟的事实,只是给与不同的价值罢了。这一记号是历史现象中,可捉摸的事实,是很古老的传统,马尔谷以天使报讯的手法,将这老传统与复活信仰相连,这是将超越信仰与历史事件相连的第一步。

3)围绕著空坟的记号,四部福音搜集了许多传统,彼此绝对无法协调。妇女上坟是四福音共有的,但马尔谷十六1和路加二四10说有三位妇女(彼此的名字却不同),而玛窦二八1说有两位妇女,若望(廿1)则说有一位,但在廿2节又记说「我们不知道……」。妇女上坟的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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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同:马尔谷和路加说是去给尸体傅油,玛窦说是去看看坟墓。所见天使的数目也不同,玛窦(廿八25)及马尔谷(十六5)说一位天使,路加(廿四3)及若望(廿11-13)说是两位天使。可见复活清晨的事无法重建,这些叙述不是历史性的报导,都是指向复活的信仰。复活的信仰,只能在现象界留下记号,绝不能从现象界加以证明。

可见关于耶稣的复活,的确有两个不同的传统,它们都是很古老的,最初是独立的、分别的存在著。马尔谷是将二者相连的第一人:他写说天使嘱咐妇女告诉弟子,尤其是伯多禄,许下他们要在加里肋亚见到复活的基督(十六7)。马尔各这第一步的相连,还是相当松懈的:耶稣的显现不在耶京,而在加里肋亚。以后的记述就越来越紧了:路加将显现移至耶路撒冷(二四36-49),若望更进一步说复活的基督,即刻在坟边显现给玛达肋纳(廿14-17)。最后若望把耶稣显现给宗徒的事,既放在耶京(廿19-2324-29),也放在加里肋亚(二一1-23),完成了两传统决定性的合一。

虽说传统不同,但是所有传统都肯定一点:就是耶稣在他死后,的确显现给他的门徒,证明他还活著,并派他们出去宣讲他从死亡中又活过来了。不错,新约圣经没有一处肯定任何人,会直接看见「复活」这件事本身,但这正证明新约报导的可靠性,它不以不可能的事,当做肯定的对象。比较晚的伪经福音就不同了,它们开始大事渲染。

新约对于耶稣复活的记述,还有另一个特点:所肯定的事实及「如何」肯定无法分开;换言之,肯定的内容与肯定的方式不能分开:耶稣的复活与为这复活所作的见证,结下了不解之缘。这一特点说出了复活信仰的重要:耶稣的复活不仅是一次完成,从此永远关闭的过去事件,还是一件目前的、与作证的人在此时此地息息相关的事件。历史事实像空坟墓之类,只能是这信仰的一个记号,一个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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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绝不能是一个证据。为耶稣复活作证的那些人,他们用生活和死亡所作的见证,及其可信性,比一般所追求的所谓历史事实重要的多。

二、复活传统的解释

由以上所说得知,耶稣复活的见证人所说的,是超乎历史的事,也可以说是释经学及历史学二者边缘间的一件事。现在的问题,完全在于我们如何能体认一个超越历史的幅度(metahistoric dimension),并把它划归可觉察的历史事件中。这便是复活传统的解释所要答覆的问题。

传统神学中,对于复活见证的解释,实在太疏忽了。人们将福音所叙述的一切,当做历史事实,以其字面意义相传。但近代人对历史的懂法,是它必须与其他类似事件相比,并在这此一事件的整体中去了解它。复活事件既然无可比拟,又不属其他事件的整体,在历史的角度下就很难了解,一切想使复活信仰「理性化」的假设,都终归失败,教会的护教学,若不跳出这圈子(历史问题),也不会成功的。

那么,复活信仰应如何了解及解释,才算正确呢?应按照圣经,视耶稣复活为全部信仰的中心奥迹,而不将它作为证明信仰的一个外在动机。复活不是一件用来证明信仰的事实,而是一个必须相信的对象。复活本身不是一件可在历史层次上觉察出来的事实,可觉察的只有见证人的信仰及空坟,但这些并不是证据,让人非信不可,而只是记号,引人去相信。

为了对复活信仰能有这样的懂法,首先须按照FSchleiermacher    WDilthey的主张,将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在了解的方法上所有的区别分清楚。自然科学中的认识,是主体(人)与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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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之间的关系,在人文科学里,就不是主体与客体,而是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关系,它所要解释的是人的生活表现。信仰的见证便是属于这一类的,无法把它当做一个客体、一样东西去觉察、去证明,只能有主体之间的相遇和共鸣。

其次是WMarxenRBultmann之后)所提出的历史与神学之间的差别:历史的事实只有得到充分证明后,才能肯定,信仰不能创造历史事实,但信仰可以给历史事实一个意义。耶稣的复活,既然无法证明,所以严格说来,不是一般所谓的历史事实。那么是什么呢?是一些人认为在耶稣死后,确实会经看过他,因此他们说:耶稣复活了。「耶稣复活了」,这句话不是一个历史性质的肯定,而是他们见过耶稣后的一个解释。我们不可将这样一句反省性质的话(神学界的),变成历史界的肯定。这并非否认耶稣复活,而是更进一步地说:「对我而言,耶稣还活著!」

这种神学与历史的关系在WPannenberg 的许多著作中,得到新的解泽,他问说:关于历史的问题,在神学里究竟有什么意义?比如说:只肯定复活信仰,不谈复活本身,这样的信仰,与纯主观的肯定,又有什么区别?P氏因此一定要在历史的耶稣身上,找出信仰的根据。对P氏而言,复活事件是天主保证、批准耶稣的所作所为,及他末世性的全权要求。P氏肯定耶稣复活能在历史中证明,空坟这一事实,在神学中有其重要性。P氏受到很多人的批评,但他有一个很可取的立场即:事实与其意义互相联系、相依为命。他愿避免两个极端,即停留在历史事实的证明上,或消解于信仰的意义上。

目前的天主教神学,是藉「记号」(标记)这一范畴来解决复活的问题。历史事件本身或是不说什么,或是能有多种意义,只有在一个更大的上下文里,靠著记号才能将历史事实的意义清楚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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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出来。反过来也一样,若只有话,没有事实予以作证,那话能成为空话。因此,不必说历史的证明,应该说记号的作用,空坟就是一个记号。所以,梵二启示宪章二号所记载的话,特别适用于复活的信仰。

现代神学家,不论是基督教的(如 WPannenberg JMoltmann),或天主教的(如 KRahner, JRatzinger),都从人学或人的现象,看复活信仰,他们所达到的结论都一样:人生的意义(希望、正义、自由、爱),在历史圈子内,绝对得不到圆满的答覆,只有在末世层次里才得到答案。人在他所有的基本行动中,隐约地受著一个问题驱使:生命及其最后意义何在?这一问题只有在人类历史终结时,才能有其答案。但人现在已经可以在历史内注意听、注意看是否其中能遇到一些记号,略窥末世终结的轮廓,甚至那终结已在记号中预先来临。这些历史中的记号,当然能有多种意义,但信仰能使意义划一。反过来说,信仰也须在历史中确定自己。只有在这样广润的视野中,我们才能领悟初期教会及以后的教会传统,所作的见证的真实意义。

三、复活信仰的内涵

1、耶稣的复活是天主能力的最大表现

圣经中描写耶稣复活的用辞,主要的有两个:唤醒及起立或使之起立。二者都是隐喻,即由睡梦中醒过来,或站立起来。新约很少说耶稣自己复活起来(只有得前四14;路廿四7;若廿9),大多用被动语态,暗示天主使耶稣复活(谷十六6;路廿四34,若廿一14,罗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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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六49;七4;八34;格前十五4121620;弟后二8)。多次更将耶稣复活直接归于天主(格前六14;罗十9……)。由此可见耶稣复活是天主能力和光荣的表现,是天主之神的功行(罗八11;伯前三18)。「使耶稣从死者中复活的天主」这一说法,成了新约中天主的一个属性和尊称(罗四24;八11;格后四14;迦一1,弗一20,哥二12)。

因此,耶稣复活是天主末世性的自我启示,决定性地启示了天主是谁:天主的能力延伸到生命和死亡,延伸到存在和不存在,天主能创造新生命。耶稣的复活,就是耶稣所宣讲的天国的启示和实现。相信耶稣复活的基础,是相信天主的创造能力及天主的忠信。复活的信仰,是相信天主及耶稣基督,所不可或缺的一环。

2、耶稣复活就是耶稣受举扬

复活表示耶稣的人品及事业,获得决定性的首肯。这不仅指谓他是生活的模范,还说明他没有停留在死人中,而是仍旧活著。这作何解释?复活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复活后的身体又是怎样的呢?第一个问题——复活是怎么一回事?可以用新约中,最古的宣信格式来客覆:格前十五3-5节,这一宣信由两个平行的诗节构成,每一诗节有两句诗:

基督照经上记载的,为我们的罪死了,且被埋葬了,又照经上记载的,第三天复活了,且显现给刻法,以后显现给那十二位。

这两节诗是平行的,所以可用第一诗节的模式来解释第二诗节。第一诗节首先肯定一个历史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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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死了),其次说出这一历史事实的救援意义(为了我们的罪),最後将这一切视为旧约的许诺或天主计划的完成(照经上记载的)。至此是第一诗节的第一句;第二句(且被埋葬了)是一旁证,因为按犹太人的观念,下葬是死亡的最後一步和鉴定,死人被埋了,表示他百分之百的死了。

将第一诗节的模式用在第二诗节上,我们便可肯定耶稣复活也是一个历史事实,这一事实的救援意义,是借用一个神学解释(Theologumenon)说出:「第三天」。这里也用圣经来证明:「又照经上记载的」。显现给伯多禄及那十二位,则是此一救恩史实的旁证。

「第三天复活了」的「第三天」,不是一个历史性的肯定(新约中有「第三天」、「三天後」、「第三天以後」等不同的说法),而是犹太经师的一种神学解释,即雅威不会让以色列民或义人,受苦受难超过三天以上。旧约的根据是欧六2:「两天後,他必使我们复生,第三天他必使我们兴起,生活在他面前」;以及约纳在鱼腹中度过三天三夜(纳二1)的故事。当然,这与历, 史事实并不冲突,即事实上空坟的发现,或耶稣显现的确是在第三天。如果是这样,附带地固然肯定了这一历史事实,但主要的肯定对象是神学性的:「第三天」是说:雅威使耶稣复活起来,救了义人脱免痛苦;耶稣复活是一救恩事件,藉著这事件,圣经的许诺得以完成。这在救恩史里是一个有决定性的转捩点,彻底证明了天主的忠信、正义及大爱。

上面已经说过,耶稣复活不是一个普通的历史事件,无法用一般历史学方法证明,但这并不是说耶稣复活,发生在人类历史之外,因为复活的确发生在那个被钉死、被埋葬的耶稣身上。这就是格前十五章,3-5节这段宣信所有的重大价值:复活事件在纳匝肋的耶稣、那个被钉死、被埋葬的人身上,有它历史的落脚点,不让复活事件变成一个纯信仰的产品。这被钉的耶稣及复活起来的耶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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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有一个延续性及认同,这延续和认同,完全建立在创造的天主,及盟约的天主的仁爱与忠诚上,使耶稣复活不能与世间任何事件相比,复活为人类历史带来一个全新的纪元。

   圣经中多次称复活的事实为受举扬,如斐二9,尤其若望福音把十字架、复活、受举扬、派遣圣神都放在一起?这样苦难节、复活节、升天节、及圣神降临节,构成一个分不开的奥迹,一个主的过境(逾越),就是耶稣经过死亡,走向生命,其间他藉圣神赐给我们这个新生命。

耶稣受举扬并不是离开世界,进到一个世外空间,而是身为人类一份子的耶稣,如今生活在天主那里,有份于天主的大能与光辉。受举扬不是远离世界,而是用一种新的方式,生活于我们之间:就是耶稣这个人,用天主的方式与我们同在,这就是圣经中两个图像说法的意义:「坐在天主的右边」(宗二34),及「他常活著,为我们转祷」(希七25)。耶稣是在十字架上受到举扬(若望福音),藉著这个十字架与复活的奇妙合一,天主的大能和大爱,便完全且绝不反悔地进入人的存在中,连死亡也不例外。同时人(藉著耶稣基督)也毫无保留地,完全服从,整个归顺天父的旨意。二者是同一件事的两面。十字架与复活共同构成「主的逾越」。

另一个问题,「复活后的身体是怎样的?」它不可用士林哲学的推理来解答,应用圣经对身体的了解来客覆。圣经中的「身体」是人所不可或缺的(格后五1-10)、是天主所造的,它指整个的人,不是仅指人的一部份。人的身体是人与天主及人与人交往的媒介,没有身体便没有交往的可能。交往或好或坏(在安老院服事老人,或到人家里偷东西)都须借用身体。因此,保禄说须用我们的身体事奉天主(罗十二1)、光荣天主(格前六20)。交往好,身体便被称为属神的,交往不好,身体便被称为属肉的。保禄在格前十五章所说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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稣复活的身体,就是属神的身体,不是指结构而言,而是指关系,这身体与神的关系完全受天主之神的指挥。复活后仍有身体,是说整个的主、耶稣基督完全在天主那里,同时又继续跟我们、跟世界在一起。但现在是用一个新的方式,一个天主的方式和大家在一起。最清楚的机会,就是在圣体圣事中。

以上所提圣经中的看法,在今日人学的研究中得到旁证:身体并不等于物质,而更是人的渗入世界中,成为世界的一份子。身体是人与世界之间的桥梁。人与世界是分不开的,并不是先有人,然后才与世界发生关系,而是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了他的身体,即他与世界的关系。

因此,耶稣复活后的身体状况,是完全进入天主的存在领域,同时又以一个新的方式,即天主的方式,完全在世界上、在我们中间、与我们同在,「直至今世的终结」(玛廿八20)。因了耶稣的复活及受举扬,一小部份世界已决定性地达到天主那里,决定性地为天主所接受,这即是一般所说的天堂。把天堂看做空间,是神话的看法。神学意义的天堂,是受造物决定性地,达到天主那里。天堂并不在什么地方,当一个受造物决定性地到达天主那里时,天堂就开始出现。在耶稣的复活与受举扬上就有天堂。耶稣并不进入天堂,他复活后的属神身体就是天堂。

保禄(弗一10,哥一15-20)及若望(一1-10),把耶稣的主权权至整个宇宙,并追溯到创造的开始。这无非是耶麻的生命、死亡及复活的自然后果。假使历史的完成是在耶稣身上,假使一切在他身上得到满全,那是因为在一开始,一切的一切都是为基督而受造的。天主首肯耶稣及他的工程,就是首肯整个事实界,就是世界的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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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耶稣的复活为人带来救恩

耶稣的复活及受举扬,不是孤独的事件,是死人复活的开始和先声,因此,圣经称耶稣是复活的首生者(格前十五20,哥一18;宗廿六23)。耶稣复活不仅是一件过去的事,也是向未来开放,使世界有它的未来的一件事。耶稣复活已包含著人的整个完成,已包含著新人类、新世界。

犹太人的默示录文学,固然肯定世界有一个末日,那时所有的死人全要复活,但却从不提在此之前个人的复活。新约所传报的耶稣复活,改正了默示录的世界观:世界的未来,在于一个耶稣基督的未来;基督论给末世论指出方向:耶稣基督是我们的未来,是我们的希望。给人希望的天主(罗十五13)不是抽象的神,是有具体的人形,他就是那个为我们而舍弃自己的人——耶稣基督。

圣经中以不同的方式,描述在基督内的新存在:生命、正义、解救、平安、宽恕……。今日人最喜欢的说法则是基督徒的自由!而这自由对我们来说,就是耶稣的复活及其实现方式?

基督徒的自由是三方面的:由罪恶中得到自由,身体、物质、世界本身都是好的,但若人不以其为用,反为其所用,就是罪恶。基督徒不为其所用,而在基督内直趋天主(罗六11),这便是他的自由。

其次是由死亡中得到自由.死亡不是由外在制定的惩罚,而是罪恶的内在后果(罗八13,迦六8)。谁战胜罪恶而得到自由,就由死亡得到自由。真正的自由一定克胜死亡,因为人应该死是最不自由的事。基督徒当然还要受苦、死亡,但谁在基督内生活,死亡为他是另一回事:没有焦虑,只有希望,这希望并不因受苦和死亡而消失,因为世上没有任何东西,不论是生命或死亡,能使他与耶稣基督身上所显现的天主的爱分离、(罗八31-39)。人自感无能的时候、也正是耶稣复活的能力,有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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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武之地的时候(格后七10;十二7-9)。

最后是由法律中得到自由(罗七6)。法律能引起人的欲望,守法能使人自夸,而不归功于天主。爱能使人由内心满全法律,但又不受法律的连累,这就是由法律得到自由。上述的爱在耶稣的复活中获得全胜。谁用信仰接受复活的功能,便能获得不受法律控制的自由。

在世的耶稣,会给群众讲道,会召集一批门徒,与他们同发共饮,死前又特别和他们举行最后晚餐。这一切都是「教会的痕迹」,复活后这一切又都成了建立教会的砖石:复活后的显现,及其中派遣宣讲并付洗的使命(玛廿八19),就是教会团体的起步。事实上,建立教会的宗徒的宣讲及圣体聚餐,是复活显现的主要内容。由于耶稣的死亡,聚餐的团体曾一度解散,耶稣复活后又与门徒聚餐,他用一个新的方式,在聚餐的记号下,与他的人同在。所以,许多的复活显现都与聚餐相联(路廿四3036-43;若二一9-14)。圣体也像圣言一样,是与复活的耶稣相遇的标准处所。

门徒们会因否认耶稣,四散逃跑而中断了与耶稣的交往,复活后,耶稣照样和他们同桌进食,这是耶稣宽恕的记号。这样,耶稣的复活建立了罪恶的赦免,及末世性平安的基础。若望特别强调这一点:耶稣初次显现给重新相聚的门徒时,就将自己的赦罪权授给他们(若廿23)。这表示谁重新被接受到门徒的团体,是他被天主接受的记号,这就是日后忏悔圣事的特征。忏悔及圣体两件圣事,虽不是耶稣个别创立的,但却与耶稣复活及显现同时成立,从此之后,它们便是耶稣以新的救恩方式临在信友间的记号和表达。不仅是这两件圣事,整个教会也是一个末世性的团体,有份于耶稣复活所开启的新纪元。耶稣基督所讲的天主救世真理,是在教会内并经过教会,向普世宣报的。耶稣基督在人类历史中的临在,也是经过教会的信仰、宣讲、礼仪、圣事、及其整个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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