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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仁大学神学论集 第40号

修会培育新观


 

Roger Champoux SJ.著

深度心理学如何协助揭示那推动个人入会或出会的种种复杂因素?并了解个人神修价值观与个人心理的内在联系?罗马额我略大学心理系主任一九七六年布鲁塞尔,国际宗教心理学委员会,五年一度学术奖得主鲁拉神父(Father Luigi Rulla S J.),系统地陈述了司铎及修会圣召在心理上及社会方面的因素

心理学研究注意到修会生活的困难,是多年以前的事了。葛定神父(FrGodin)在r近期的著作中指出,过去二十五年来,从心理学的角度,对司铎及修会生活的研究不断在增加。纵然在许多国家做过多方面的研究,但很少有前后一致及明确的结论。因为很少是针对修会生活做专门研究;另一方面,几乎所有的研究总有方法论的和概念的差异(如对人类学和神学方面的不了解和解释)

在此情势之下,鲁拉神父和他额我略大学心理系同仁的研究工作渐渐受到重视。这些研究的方向,是把司铎及修会圣召在心理上、社会上种种因素和理论,做系统的整理,做科学性的分析成为。有助于修会培育的学说。

本文第一部份,概论鲁拉神父的圣召发展学说。第二部份讨论鲁拉神父研究至今所获致的主要结论;它与个人当初选择入会及决定出会的动机有关。最后一部份,主要是就涉及修会培育的问题加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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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论圣召发展

甲、现有不足的理论

对于「人格」的研究,可以说有各式各样的学说,例如佛洛伊德的精神分析说,史基纳的「行为论」,罗杰斯的「自我完成论」等等;但是,它们都没有足够清晰明确的立论,使我们能用以发展另一套为修会生活经验所确认的学说。尤其不可能(也尚未尝试)以这些理论,作为研究个人圣召的基础,而导致更没有科学上确定性的结论。此外,这些学说,从未把修会生活的价值列为考虑的因素,而这些崇高价值是修会圣召生活最基本的特性。

当然也有相当数量的讨论如何选择职业的论文。它们藉著人已有的一些态度,解释如何去选择事业或职业。这些学说有一个共同点:把「自我实现」,「自我完成」当作各种职业选择的基本动机。我们立刻可以问:这样的动机是否足够的尊重修会圣召?事实上正相反;追随福音劝谕,不正是叫人弃绝一切(包含弃绝自我),为的是更能追随基督吗?若把「自我完成」当作首要的事,便与以「自我超越」为基本方向的圣召生活发生冲突。

以上的情况,都成为极有意义的理由,促使鲁拉神父竭力整合修会神修的价值与心理学的见识,发展为系统的学说。概念化的过程中,自然吸收了许多学说或定理,当他们转换为具体的术语时,必要以实际的修会生活做试验。否则,这些合乎逻辑,有稳固基础的学说也只是理论而已。

鲁拉神父把影响个人入会、持守圣召,有效的发展圣召 r动机倾向j作为研究的旨趣和目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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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本书的小标题:「在社会、心理上的新观」,首先与个人心理的动力有关,这就是内在于个人,左右个人行动,抓住个人注意力的动机倾向。然后还必须在个人与社会、文化的关系上研究个人的动力来源。

乙、神学前提 

为了答覆圣召生活的困难,探讨个人隐含的动机,先该确定圣召的特质。从神学的角度,以梵二的文献为基础「对于司铎及修会圣召」有以下三个共同因素:

修会圣召首要的是「天主的邀请」,是天主藉召叫而给予人的内在恩宠(这是白白赏赐的)。

这召叫邀请人献身于司铎职务,或透过修会神贫、贞洁、服从三愿,善度福音劝谕生活。

圣召是天主对个人整个存在的召唤。它不单召叫人「兼差」,不单召叫人尽某种职务或从事某种职业。圣召是召叫人成为一个新的存在。这些信仰的因素、支配个人追随圣召的动机,也整合了个人的一切。这些信仰的因素也赋与修会圣召「自我超越」的特质。司铎和修会圣召的抉择,是愿对耶稣基督神国的绝对价值作证,做一种「全天候」的许诺。

接受圣召的人,将要担负起一种新的义务。它超出那包含在每一位基督徒领洗时所接受「成主的召唤。这个新的义务,涉及个人在教会内,永恒地选择了一种特殊的生活方式。

前面简短的提示,使我们明了修会神修的价值,圣召生活中的重要性。藉著这些根本的价值,促进个人达到人格的整合与一致。而这些价值是很明显的,在实际的修会生活也格外的真实。仅就这些价值而言,一个受过洗礼的基督徒与修会士的生活并无显著的分别。福音劝谕的生活,对基督徒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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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样的真确。基本上都是要求为天主,为人喜而生活的价值观。

丙、心理学前提

从心理学观点,我们如何将修会圣召的神学基础与人心理多元性的幅度加以整合,作为研究人格的路线?在以下的篇幅中,将多次提及「潜意识」的重要,如同鲁拉神父的作品 「深度心理学与圣召」标题本身,也指出鲁拉神父采用「潜意识」(Subconcious它包括下意识unconcious及意识前 preconscious的一切——译者按)研究的成果。「潜意识」触及现实的生活,虽然大部份长上和属下不见得认识它,「潜意识」的作用,却很深的影响修会个人及团体生活。

过去如此,现在仍旧有同样的趋势,就是在考虑某人是否适合入会时,要看他或她是否有精神病,是否有高尚的品格,是否有自由选择的能力。修会团体也请心理学家协助做些测验,以婉拒有心理变态的人;这都显示修会当局已经意识到有些心理因素,可能影响到个人对修会生活的适应。撇开那些精神病患者不谈,一般人以为入会者应该有能力适应修会生活,并持之以恒,有所成长。因此对那些出会的人,往往会说他们不够努力,没有善用天主所赐的圣宠。但是,在精神病态、完全失去自由和精神健康,完全自由的两个极端情况之间,是否会有其他的情况?从非常严重的病况,完全摧毁个人运用自由的能力,到没有什么心理因素削弱自由的行使,是否还会有其他许许多多的可能?意识与潜意识之间,彼此就不能有更密切的关系吗?假使是潜意识的作用,影响了个人入会或出会——虽很难获知,但至少有某种程度的确定性;那么我们了解意识中事物状况是不够的。我们怎能不考虑潜意识的因素呢?而在对申请入会者评价及选择时,就不只研究是否有精神病徵候,也不只看他的兴趣、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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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态度、以及意识到的理想、愿望;而要注意申请人潜意识中、究竟有什么不同程度的动机」在他受培育的过程中,是否有能力将修会的神修观「内在化」,「个人化」?对于修会确定的价值体系,除了接纳申请入会者热心、诚挚的态度,向往圣召理想的表白;也要探讨行为的根源,可能是很复杂的背景,去了解潜意识中有那些需要和愿望。

众所周知,人格是由那许多不同与复杂的因素塑造而成的。我们愿从两种角度讨论:「结构」、「内含」。从「结构」的角度春,人可分为两个层次:有意识中的理想的自我与存在于意识及潜意识中的「实际的自我」。换句话说,一方面是个人愿意什么,希望成为怎样的人。另一方面,他实际上是怎样的人,他习惯如何行事(也许他自己并不知道)。

在以上的结构内,从「内含」的角度,人又可分「价值观」,「态度」和「需要」三面。人藉「价值观」表达自己最愿意达到的理想生活。而修会圣召生活的价值观就是与天主结合,师法基督、以及神贫、贞洁、服从三愿。「态度」是把「价值观」的理想,实现在具体的行动中,比「价值观」更明确、繁杂。例如修会服从愿的价值,就能以许多不同的「态度」付诸行动,如尊敬长上,有效地善尽使徒工作职责等。「态度」有表达「价值」的作用成为「价值」与行为的中介。每个人理想的自我就是由他「价值」与「态度」结合而成的。

实际的自我,除了个人惯有的行为以外,同样也包含意识与潜意识的「需要」。「需要」是每个人固有的,在器官上、情绪上、心灵上的行为倾向。现代心理学列出人有二十种根本的「需要」,如依赖、性、自主及求知的需要等。「需要」与「价值观」一样,要藉「态度」来表达。例如攻击性的需要,在拒绝接受权威中显示出来。也在不愿与人合作,批评他人的倾向中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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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把人比做一支杠杆,态度就是支点;「价值观」与「需要」支配「态度」,「态度」成为一个中心,它的行为可能来自「价值观」的推动,也可能是「需要」的驱使。「态度」可能侍奉「需要」,表达出需要而加以满足。或者正相反,「态度」会因「需要」无意识的维护自我。例如一个发展温良与顺从的态度,以掩饰攻击性的需要,这才是标准的自我防卫。

丁、一致与不一致

有些「需要」导致的「态度」与修会圣召的基本价值并不配合(或说有冲突)。如攻击、性及依赖等「需要」。也有些「需要」与修会的圣召价值是一致的,如克服阻碍与困难,求知及要求「秩序」的需要。

「态度」若只是表达价值观,倒容易分辨一个人是否适合修会生活,也较容易确定修会圣召价值的存在,澄清在「态度」和行为当中所要显示的价值观。修会长上对于受培育者的「态度」和行为,能够加以逻辑的解释,并帮助他们明白,接受修会生活的价值观。

但是隐藏的自我(Latent self)把一切弄乱了。「态度」不仅受价值观支配,也可能出自意识或潜意识的「需要」。换句话说,理想的自我(也许只有部份),是隐藏的自我之投射。举个例子我们就会明白,基督徒的爱德可以在许多情形下实行。如为他人服务,为传教事业祈祷,或是谦逊地接受他人的意见。这些外在的态度,可能会有与爱德相去极远的动机。为他人服务,若为满足非常强烈「依赖」的需要,正是违反爱德。「给予是为了接受」,根本不是利他的爱。尊敬他人意见,也许由于个人的不安全感,背后却是一个不能自由表达的自我。这些动机很容易逃避人的意识。某人因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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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热诚献身为他人服务,并不一定理会仍旧以自我为中心。某人在任何交谈中,自认常以恭顺的态度尊敬他人意见,分析下来,事实是他对自己缺乏信心。

事实上,理想的自我与实际的自我能有许多冲突。而这种冲突可能被意识到,可能仍在潜意识中。大体说来。建基在价值、态度、需要等动力根源的人格,可分为以下四种一致与不一致的类型:

(一)「社会上」的一致:指个人意识或潜意识中的需要,与此人的价值观、态度相配合的情况。如内心有帮助他人的需要与慷慨大方的态度配合,也把价值观中的爱德具体的实现。这种一致性被称为「社会」的,是因个人与修会(社会)环境适应的很好。此名称也能与其他名称相对照。

(二)「心理上」的一致:指个人的需要与价值观相合,但与态度并不配合。如个人有「助人」的需要与爱德的价值观很配合。但表现在外的行为、具体的「态度」可能正好相反;多少能让人意识到,此人有攻击、自我为中心的态度,这样的人在体会上有些失调,在心理方面基本上仍是一致的。

(三) 心理上的不一致:指潜意识的需要与价值、态度都不配合。例如有人潜意识有「被人帮助」、「依赖」强烈的需要?而态度走完全相反的方向。经常地帮助他人。这个人外表可能是很有爱德的会士,但心理上并不完全和谐。态度上他要表明乐于助人,心理上却是自我防卫,分析到最后,仍是「给予是为了接受」。

(四) 社会上的不一致:潜意识的需要与圣召不合;态度受需要的牵制超过了价值观的吸引。「依赖」的需要,可能产生一些与圣召不合的态度,如不断地渴求友谊,放弃私人祈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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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简表:

(一)价值:+  态度:+  需要:+

(二)价值:+  态度:+  需要:+

(三)价值:+  态度:+  需要:-

(四)价值:+  态度:+  需要:-

要评估个人在心理上,社会上的协调与否,也必须考虑到其他各面:辨别是在意识或潜意识中,以及向心性的程度。个体虽有不和谐的情况,仍可能使之自由抉择,有所进步。另一方面,潜意识的不和谐、尤其内在的需要超出了中心价值,会使会士的生活常处于守势、或迫使人出会。

我们该密切注意「需要」和「态度」如何工作,以便找到个人主要的动机倾向。不同的需要和需要程度的差异,和谐与不和谐会同时存在于个人。但我们仍能认识蕴藏人心的巨大活力,却推动人入会、出会、结出圣德果实的主要动机。

戊、自我超越

自我超越概念的表达,总括了整个理论。修会圣召是要求个人自我超越。从接受天主的召叫起,开始追寻超越了自我的价值,而非走向自我实现。会士所追求的,首先是在他人及自己身上使「天国及其正义」实现,「其他的自然会赐予我们」。福音劝谕召叫我们去爱,把自我给予他人,弃绝自己、因此价值观,会士的「理想自我」便建基在爱德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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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著教会及私人对爱德的要求,也假定有天主的圣召,会士便会以「许诺」作为生命的答覆。这种抉择的能力,是建基在和谐的基础上,显示理想的自我与实际的自我融洽一致。若潜意识的需要,并不支持态度实现价值观的要求,那么只有外在的价值,并不保证个人在圣召道路上能持久,并有效地实现圣召的理想。

己、价值内在化

有一个基本的观念:圣召生活的成熟,假定会士能生活于福音价值中,对价值有内在化的能力。就心理学而言,成熟的过程,经常呈现出个人逐渐整合塑造自己的不同成份。一个成熟的人,是假定他或她在自由地抉择中,不论意识到的或潜意识中充沛的驱使力,已经有足够的把握。圣召的成熟也是一样,呈现情感与神修的整合。这就是基本的观念,为我们说明情绪的需要与神修价值的配合,使圣召生活继续成长。价值内在化是圣召成熟很明显的过程,内在化是使培育老因天主的召叫,修会价值的吸引,在受培育的阶段,整合于相合价值的动机体系中。

「价值」与「需要」之间的不一致,「价值」无法与个人的动机体系整合,能造成理想的自我与实在的自我之间的分裂。在这种情形下,由于他选择圣召价值是急于防卫自我,以反对潜意识的冲突,或者为了满足潜意识的需要、个人对圣召价值的皈依,将只是很外在的。他追随圣召的价值,若继续要满足需要或防御自我的冲突,圣召的价值对他而言,将继续是外在的。这个人会自信受了信仰的薰陶,确实长大成熟,而这些看似明显的成长,可能纯粹是外表顺从长上,或与团体认同的结果。论外表顺从长上,指他愿意受长上或团体的影响,并不是真的信服,而是为获致某些酬报,如获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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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晋铎、或避免处罚等。论与团体的价值认同,指他因个人缺乏安全感,想藉对自我与他人、团体之间因建立某种确定的关系,以补足他摇摆不定的个性。因此,他接受会规和修会的价值观,是想藉此关系满足和确定自我。

无论如何,内在化是假定圣召价值与申请入会者表里一致的理想吻合。在个人实现他内在的价值时,也显出他真实地接受了圣召的价值。只有这样的内在化,才能使入会者不受家庭、环境、会宪的压力或潜意识的需要而左右,对圣召生活自由地抉择。达到内在化的能力,当然视人格和谐的程度而定。修会传统的培育方式,主要是藉讨论、避静等神修方法,提出修会圣召的价值,假定个人有能力把圣召的价值内在化。对那些尚未具备内在化能力的人传统的培育方式,并没有打算增加他们内在化的能力。这种情形可帮助我们了解一些现象,就是有些人在初学或晋铎前,热心的像个小圣人,而离开初学神师和外表不再维持热心的环境后,在很短的时期内,就有令人痛心的转变。这些可见的改变,大都限于外表行为的层次,或停在意识状态的理想,始终没有触及人格深处、强大的动机力量。

庚、理论中超越文化的特点

既然考虑过个人入会、出会,可能为满足需要,避免冲突,价值与需要不一致的种种因素,也就能看出这一套理论超越文化,超越环境的性质。这种超越环境的特点,可在人格的「内含」、「结构」中察觉。

人格基本的「内含」曾在「价值」、「需要」中讨论过。修会生活的五个基础价值是:

最终价值:与天主结合及师法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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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用价值:神贫、贞洁和服从。

因时代、文化的不同,实现这些价值的生活方式能有所不同,但它们始终是修会生活主要的、不变的意义。至于「需要」,本来是人性内在之因素,因此也是不变的。依据社会与历史的情况,「价、值」、与「需要」的外在表达,及某种「价值」或「需要」实现的程度,能有极大的转变,但内在于人的「需要」是不变的。如攻击性、依赖性、性、知识、克服阻碍和困难的需要,始终存在于人心。

至于我们提出的另两个观念:「理想的自我」与「实在的自我」,及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属于人格「结构」的特点,它也超越时空的限制。当然,非洲人与美国人理想自我的形象与价值必定不同。同样的,一位青年会士与一位隐修院年长的修女潜意识的想象与需要当然也不同……但是,这个理论也不愿涉及因人而异的不同理想,和实在自我的具体内容。我们愿集中讨论人性和修会圣召,在结构内的因素。因此,我们可以超出一些范围(如「历史的转变」、「一切都是相对的说法」、「不同的神修道路」),达致一些结论。

二、研究结果

甲、入会并持守修会圣召

经过前面一般性的探讨,对于影响人会及坚守圣召的因素,我们仍愿问些问题。鲁拉神父及 其研究同仁仍在对以下的五个问题继续研究:

(一)申请入会者选择圣召道路,是否主要地依据个人自认是怎样的人?或自己愿意成为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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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二)是否必须完全相信申请人所宣布的动机?,或者也要考虑潜意识可能的动机?

(三)假使所意识到的动机,不是个人全部的动机,那麽它占有什麽角色?再者;潜意识的动机究竟占多少?个人意识和潜意识动机的特性是什麽?

(四)个人的精神动力,在申请入会时,展望未来的修会生活,是否会有持续不变的倾向?

(五)影响个人入会的精神力量,是否也影响他离弃修会生活?或者使圣它的成长受损?

    本文不讨论收集与分析资料的方法细节;根据几百位教区修士,男女会士和美国在俗学生研究完成的结果,我们先简短地回答以上五组问题。

乙、入会的意识动机

    有了一个清楚的趋势,望会者比较以自己的理想(自己将来可能成为怎样的人),而非以一意识到的自我为准,选择修会生活。望会者多少把修会会规理想化,概念化之後,做此选择。看起来,他们理想自我的本身已经归属於会规。

    理想自我对入会的决定广泛的影响,超过实在自我的影响。这种紧张状态实有助於个人发展圣召生活,对恩宠的开放,完成传教使命。然而,人不只受到理想的推动。

    丙、入会的潜意识动机

    一般而言,望会者有强烈的倾向,把自己和修会理想化,因此,在入会时可能不够实际。而潜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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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的不和谐,会加强这种不实际的现象。不够现实的情况,是个人潜意识的需要与他所说出的理想不合有关。换句话说;决定入会不只受个人理想催迫,做出自由的抉择,也是潜意识需要促使。当然;个人并不一定知道他入会是为了满足某些需要、或解决、防止一些困难。暂且不论望会者不容置疑的诚恳和慷慨,对於意识中自我和动机的描述,并不能视为充份的根据。也要考虑到潜意识的因素,也许个人受到潜意识精神力量的驱使,产生了幕识中对自我和动机的叙述。

如同前面所说,对於自我和修会会规某尽围度的理想化是正常的,有益的。因为它表达了个人渴望成长,对恩宠的开放。但是,只有在理想与实际的自我没有潜意识的冲突时,某种程度的理想化不是无害的。

    在这种角度下,使望会者延期入会是很普通的措施。延期入会有明显的益处,特别是望会者尚未解决某些困难。但是延期入会对望会者的潜意识冲突是否有实益?在社会上的工作经验是否真的影响个人?影响到什麽程度?更可以预见的,无论在何时何种环境中,个人仍会在保护自我、躲避冲突或满足需要的行动中,显露潜意识的不和谐。而止於望会者内心的不合谐,产生种种自我防卫的态度,使他对修会和自我过度的、不实际的理想化,仍会持续不断。

    丁、潜意识的普遍动机

    请大家严肃地反省以下的研究结果:百分之六十到八十,占有极大比例的入会申请人,他们的圣召动机,主要的是为了满足潜意识的需要。因此决定入会者的潜意识动机是非常重要的因素。此外,潜意识动机中,有些需要,如攻击、自贬、和自我辩解的需要,更是有特别切身的关系。我们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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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料,这些与圣召价值不一致的因素,在持守和有效地实现圣召理想时,能造成很消极的影响。

我们不谈论精神病学的个案,虽然有些情况显示个人心理不够成熟,我们更加注意个人情绪和圣召的成熟问题。这些使人成熟的因素,在入会以前就存在,所以不是起因于修院教育。

戊、圣召不和谐因素的持续性

下意识的活动,下意识的冲突,因为很不容易被察觉,就具备持续不断地特性。因个人用自卫机能掩饰困难和挫折的根由,只从外在行为和经验,学习不到什么。个人虽用各种方法——如改换工作、环境、参加新式避静,试用新的祈祷方式,寻求新学说理论——但因没有触及冲突的真面貌和根源,下意识的冲突仍继续存在。

事实上,在对一群男女会士所做的研究结果,显示四年的修院教育并没有使他(她)们的情绪更成熟。无论修士、修女、各只有百分之二的人,在情绪上的成熟方面获得了修院教育的益处。在对自我是否彻底了解方面,同样也只有些许进步,86%的修士和87%的修女入会时,对自己主要的冲突或是部分、或是全部的无知、四年修院陶冶后,83%的修士、82%的修女对那些冲突仍茫然无知。

有趣的是下意识冲突持续性也可以从转移的现象显示出来。会士与权威或同辈的现有关系中,会重现他幼年期或青春期与父母亲友的关系。这种过去经验的复苏、使人重复地「往后看」,也增强原有的不和谐。实际上,研究结果显示,69%的男性会士和67%的女性会士,在修会陶冶的过程中,确定有关系转移的现象。此外,这种关系的转移是与个人及家庭内的冲突连结在一起。在转移性的关系中,个人所表, 露的不过是承继、重复家庭内的冲突,这些就是所谓的个人要面对的恶性循环,若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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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清转移性的关系,原有的冲突就会永远保存,而且加强自我防御以抵抗内在的冲突。

研究结果提出了一个重要问题:假使四年的修会教育,不能让个人在情绪上的成熟有些根本的转变,那么修会陶冶究竟有何实益?值得向大家报告,我们是遵照梵二的新指示,在一九六九至一九七二,四年之间完成此项研究。

每个人本身有能力,并配合天主的助佑,以改变自我,完成自我。但研究结果指出、相当多数的修道者受了下意识不和谐的控制,不能发挥内在的潜力。

己、还俗的动机

过去十多年来,许多司铎离职、男女会士出会的现象,能够用以下几个原因加以解释:个人与圣宠的合作问题;个人与团体的磨擦,会规、会宪以及修会结构本身问题;大概受到社会、文化历史环境的影响,怀疑教会结构的功能;个人人格的特殊原因、我们研究注意最后一个因素,即影响个人入会、最后又放弃圣召心理方面可能因素。

研究结果指出、推动个人入会与迫使他出会的心理原因不必一定相同。入会时,理想的自我是受价值、态度的诱导。但理想本身并不保证个人能坚持到底。

为解释出会的现象,必须考虑心理方面另一股力量,即价值、态度、需要之间的一致或不一致形成心理平衡或不平衡;我们也可称为,「可预知的内在化能力」。价值、态度、需要之间愈一致,内在化的能力愈强,坚守圣召的能力也愈强。研究结果显示,个人结构内不和谐,与后来的出会有重大关联。因此,和谐或不和谐决定个人对价值内在化的能力。而内在化能力之强弱成为个人持守圣召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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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的因素。

圣召价值若没有内在化,下意识不和谐的情况未加以调整,个人对修会的诺言(发愿)是可怀疑的。个人下意识愈不和谐,对未来愈充满不实际的理想与不能实现的幻想、理想自我与实在自我之间的矛盾,伴随个人对现状极不满意的情形,会助长原有的冲突。人愈来愈不满意的真正原因,并不很容易全盘了解,这是因为个人内心的冲突属于潜意识;而且如果人一旦知觉他内心冲突的真像,很可能会因为严重地伤害自尊,使他无法面对。对自我的不满意,也会投射到教会和修会的结构上。随之而有的现象可称为「知觉上的歪曲」,即遇到外在的事件,它阻碍人做正确、客观的判断,曲解圣召价值、态度的正确意义,而以个人奇特的想法重新解释。长此以往,当他有一天发现被修会团体隔离,自己与团体疏远到无可挽同的地步,似乎合理的结论就是离开修会。

当然不能下结论说:内在有冲突的人,早晚要出会。从一方面看,价值、态度、需要一致的人,在经过一段试探期后,发现不能答覆自己计划要实现的理想,他能做客观、成熟的决定,选择其他生活方式。另一方面,内在不一致的人,也可能不顾下意识的冲突,继续留在修会中。例如修会生活提供其它地方不能给的安全感。若是如此,在修会使徒工作的效率上,就要遭受此人圣召缺乏成熟的损失。

三、研究结果与有关问题

甲、成圣与人格成熟

研究结果为修会培育提出了一些严肃的问题,我们愿进一步解释这些问题。首先,我们愿对成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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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人格成熟做更适当的了解。

圣德是天主爱的临在于人的效果。圣德全赖天主白白的赏赐和个人自由地答覆。无论个人心理习性如何,圣德清楚地假定人有点自由。潜意识因素有可能限制住自由的范围,使恩宠的行动受阻。因此,我们可分主观与客观的圣德。主观的圣德,不在于个人心理上的成熟程度。客观的圣德,是在基督内有了生命的转变,与个人情绪与人格的成熟有关。

恩宠的力量必然超过潜意识的限制,彻底的改变个人。但是这种神迹式的转变,最好当作一种例外。研究的结果显示:天主尊重人的自由和改变的法则。我们也很难看出为什么天主平常不尊重耐自己创造的人心理活动的自然法则。

会士人格及圣召的成熟,必然也是传教工作的重要因素。成熟的会士能成为天主有效的工具,敏感传教的需要,成为基督价值令人信服的见证人。如果会士几乎没有内在化神修价值的能力,基本的态度会催促他更顺应个人的需要,而非走向自我超越的理想。在福音、礼仪、教会中、他聆听及传播天主圣言的才能,明了现实深刻意义的能力,都将使他濒于险境。他很难处置自己,也没有能力为了更大的爱弃绝自己。

 

乙、圣召的实在危机

我们的研究对圣召的真实危机究竟说些什么?「危机」可在多人出会,而很少人入会的情况下探讨。关于出会还俗的问题,研究结果透露了一些有趣的观点。虽然我们也必须考虑极多的社会文化因素。但出会的事实显示,部份归因于潜意识不和谐因素的存在、和圣召理想不一致因素继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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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消极影响。

这些不和谐的因素并不限定在某些特定的国家或年代。为什么过去十年来出会者如此众多?这是受到社会与文化方面因素的侵入,在修会的结构中,发生了重要功能。在过去十多年来,修会结构显然失去了它的重要性,个人在其中得到更多的自由和责任感,对会士个人就要求更大的适应力。但是修会并没有给个人真正的心理准备,使会士能以成熟的态度善用自由。若是不一致的情况遍及个人生活,对修会会规等只有僵硬的忠诚,修会结构会增强他的顺从,支持他的摇摆不定,协助他持续圣召。当此种结构消失,那些始终在环境压制下,严重损害会士自由和圣召选择之不协调需要,开始寻求表达。因此,圣召缺乏成熟的人,这是原因之一,让相当数目的会士没有能力接受使用个人自由的挑战。

必须附加说明,重新恢复过去的修会结构并不是还俗原因的解答。坚守圣召的毅力能加以创造,产生效力,但依靠的是个人对圣召理想内在化的能力,而非会规外在的约束,或只简单的推崇圣召价值。

丙、入会候选人的选择与培育

我们该如何选择和教育要入会的人?我们是否必须婉拒所有潜意识不协调的人?那么,按资料调查,只有10%至15%的望会生够资格留在修会中,修会团体人数会慢慢的减至几乎零。潜意识有冲突,是否等于此人没有圣召?或者说他自己愿意修道也可能是天主召叫的一种方式?这些假设变得非常重要,修会当局除了要分辨是否有不协调的因素,也有责任在协助望会生分析、解决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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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而易见的,修会必须保存训诲的教育方式,如避静、讲授会规、会宪研究等。但也不能忽略研究结果所指出的:大部分初学生,尤其内在化能力较弱的人,修会的传统教育方式不会产生效果。

数年来,修会教育当局也强调各种试探的价值,尽可能提出各种机会,让青年会士体验不同的角色,如派做老师,往大学读书,参与为穷人服务的工作,从事创新方式的传教工作,参加各式的祈祷会等等,但是,因为个人内在的冲突,无力从各种试探中获益上 些体验人生价值的机会又有何用?体验不同的角色,并不能让人自动的跳到成熟的地步,正相反地,成熟是靠个人有内在化的能力,才能从不同的体验中获得实益。我们固然可看出「试探」使人工作的范围,和可能性扩大:大学文凭能使人教书成功,社会工作经验让会士了解穷人的真实困难和解决方法等。但这些经验本身是否保证传播福音的工作更有效?传教的效果是不能与工作效能相混。前者是基督徒价值可见的证明,指向福音的价值;后者的方向却局限于那些角色本身,换句话说,不同角色及工作的体验,若不奠基于先存的精神动力,使之内在化圣召的价值,在个人神修及传教成熟方面,不会有任何长进。如果受试探的会士不以角色为工具去实现福音的理想,而以角色本身为目标,将会养成固定的习惯,以角色的或职业来鉴定传教的效果。这人除了教书或在某市担任某项要职,他就不能侍奉天国。

所以,会士为了要使福音价值在生命中落根,必须有内在化的能力。要想从不同的人生体验中获得实益,也必须有内在化的能力。那么要如何发展个人内在化的能力呢?

丁、心理学在修会培育中的职分

圣召的一般困难可分为四种类型:一、神修的困难(如对信仰及理论生活的怀疑)。二、心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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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所产生的正常困难之结果。三、潜意识圣召上的不和谐。四、精神病理学的困难。

前两类型的困难不难解决。可是,有时候它们是不和谐或某些症状的表达。在这种情形下,要解决困难,必先解析不和谐及症状的滋扰。但研究结果指出一些常用的方法(如神修辅导、良心的考察、重体动力、不同的生活体验),均不能解决不和谐的情况和下意识的冲突。因此,采用心理学来贡献出培育的新方法是必需的。

到目前为止,修会团体采用心理学家的贡献,仅限于以下两个功能:「淘汰」或「治疗」。审查不合适的望会生依然是必需的。但更好在入会之前举行。严格而论,对精神病患的治疗,不是圣召陶冶本有的功能。在修会陶冶中,心理学的角色有以下三个功用:教学性的、预防性的、整合性的。心理学的贡献,特别在协助会士发展内在化圣召价值和态度的能力;注重预防治疗。事实上,个人入会时,已经能够发现将来会遭遇到的困难之来源。我们何必非等那些困难发生、扩大、甚至不可挽回才想办法。更恰当的是从起初就了解、并克服那阻碍人格、神修成熟不协调的因素。因此,不能把心理学与神修学一分为二。修会培育应提供必需的神修滋养,也要保证个人消化,内在化这些营养品的能力。假使修会培育的过程中、个人的神修与人格没有整合,本来能有令人欣慰的成长,却成为遭受挫折和孤立的来源。

为了要协助受培育者,在对自己有把握中,发展神修生活,修会需要「新式」的陶冶者。对于修会中负有教育会士责任的人,我们提出两个新的条件。首先,培育会院的导师必须了解并超越了自己的冲突和心理困难,以免把自己的困难和冲突投射到受培育的人身上;也避免按个人的喜好或主观奇特的见解注解会规,会宪和修会传统,不根据修会的圣召价值,却以多少有些折衷或妥协的态度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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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现代的培育者应有能力识破受培育者的诡计,即有意无意地把深藏在内心的冲突屡次「关系转移」到培育老身上。第二、培育者也应有能力,当与受培育者来往时,敏锐地察觉与潜意识冲突有关的问题。而且能当机立断,把握恰当的时机向受培育者点明。

以上第一种新培育者要有能力助人辨别圣召的冲突。第二种培育者要有能力协助别人,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而这些困难,问题的潜意识本质,要求负有培育重任者接受深度心理学严格的教育。

我们说「新」的培育者,并不是指他的角色与传统的神修指导、初学导师,暂愿导师不同。使他「新」的因素,是他除了要帮助善意的初学者发展意识中的神修生活,能帮助初学者整合神修与潜意识生活,从各种冲突、需要的牵制中获得自由。二能帮助会士增强内在化的能力,更真实地生活于圣召价值中。鲁拉神父及其研究同仁认为急需向大家提出这些结语。

 

本文原著Roger CHAMPOUX SJNew Perspectives in Religious Formationin Supplement to Doctrine and Life, JulyAugust 1977,PP203-224In French: Vie Consacree 49197786—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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