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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仁大学神学论集 第52号

圣经对性爱、婚姻与家庭的启示


 
在研究一个神学问题时,圣经的启示应是我们反省的基础及出发点。圣经有关性—爱婚姻与家庭启示什么?它启示了很多,材料也很丰富。我们在本篇演讲中只能提出一些要点。首先我们来看旧约;其次,再研究新约。
(一)  旧 
 
一、人的来源
    圣经常常强调,人是由天主来的。人的诞生,他的社会生活,他的工作……等都离不开他的来源——天主。我以两个例子来说明这一点:
1创世纪一章
人是天主的肖像、朋友、代理人——创一26--30叙述人的创造,比叙述其他创造工程(像太阳、月亮;树木、蔬菜;动物……等)更为隆重,字句更多,内容更觉富。天主特别作一个决定:
26天主说:让我们造人,
照我们的肖像,按我们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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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要管理海中的鱼,
       天空的飞鸟,
       牲畜和各种野兽,
       和地上爬行的各种爬虫。
    27 天主于是照自己的肖像造了人,
       就是照天主的肖像造了人,造了男、女。
    28天主祝福他们,又对他们说:
      「你们要生育繁殖,充满大地,治理大地!
       管理海中的鱼和天空的飞鸟,
       和各种在地上爬行的生物……」
    31天主看了他所做的一切,认为样样都很好。
过了晚上,过了早晨。六天。
在所有的创造工程中,人的创造很是特殊。天主也特别作一个决定,他说:「让我们造人……」1人,这个字,在这里有复数的含义:我们可以从「他们要管理海中的鱼……」(26b)看出来2。所以,天主决定要创造「人们」。更好说:人类。人类有男的,有女的。因而,圣经也说:「造了男、女」(27b)3
    在这里我们要注意三点:
(a)人是天主的肖像:人,每一个人,包括男女在内,都是按照天主的样子,按照天主的模样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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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的。天主为什么要人做她的肖像呢?我们来看看第二点:
    (b)人是天主的朋友:人是天主的对象,而不是她的对头!在天主与人之间有一种密切的来往,天主愿意与人讲话,人也可以和天主讲话,人能够与天主相遇。每一次有人诞生时,这个人就是天主的肖像,是天主交谈的对象,天主就开始跟他发生友谊的关系。
    (c) 人是天主的代理人:天主叫人替她管理海中的鱼,天空的飞鸟,整个宇宙。天主也祝福人,表示天主赐给他们生殖力。这样,人才可以充满大地,管理一切。所以,人分享天主的创造力,他不但可以自己产生人,并可以利用这个世界,他可以创造工具,他可以开始一个文明的生活。人是所有创造物的主宰,他是天主的代理人,替天主保管这个世界。
    2 、创世纪二、三
    创世纪第二、三章对人的解释略有不同。我们在这里不能研究所有的问题,只能注意到人的四种关系,最主要的关系是:
(a)人与天主的关系——「上主天主用地上的灰土形成了人,在他鼻孔内吹了一口生气,人就成了一个有灵的生物。」(创二7)藉着天主的生气,人才变成一个生物。人的生命是由天主来的。这个人与天主的关系,我们也可以由第16节看出:天主对人说话!「上主天主给人下令说:“乐园中各树上的果子,你都可以吃;只有知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以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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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人与动物的关系——「上主天主用尘土造了各种野兽……」(19)人也是这样造成的,这是人和动物的共同点。但是动物得不到天主的生气,这是人和动物的异点。人给动物起名,表示他了解它们,也能管理它们。但人在动物中,找不到一个与他相称的助手,人还是孤独的。因此天主给人创造另外一个人。这是人的第三种关系。
(c) 人与异性的关系——天主用人的肋骨,或者用人的一半(希伯来原文的sela有这两种意思),来形成另一个人。这种表达方式(所谓的拟人法)说明男人和女人属于同类,就是人类。男人很高兴地赞扬天主的工程,说:
    「 这次才真是我骨里的骨,我肉中的肉;她应该称为“女人”,因为她是由男人取出的。」  一直到今天,人们常常唱这首欢迎词,感谢天主,给他那么好的伴侣。
    「助手」这两个字,没有奴隶的意思,女人是男人的「相称的助手」(18)也可以说:男人是女人的助手。按照原文表示,助手是互相关系,互相帮忙,生活在一起,同甘共苦。人不再是孤独的。  所以第24节应这样翻译:
「为此,男人(ish)将离开自己的父母,依附自己的妻子,二人成为一体。」  在这里,我们应该注意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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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第24节没有规定,男人应该离开父母。
Ⅱ原文写「离开父母」,而没有写:「离开父家」,所以,男人不必搬出家去。
    Ⅲ「依附自己的妻子」也可以反过来说:妻子依附自己的丈夫。意思是说:结婚以后,孩子不再依附父母,因为他现在开始一种新的生活;一种很密切的关系:丈夫和妻子之间的关系,爱情的关系。
(d)人与尘土的关系——人与尘土的关系共有三种:
Ⅰ他是由灰土形成的(二7)。
Ⅱ他得到看守乐园,耕种田地的使命(二15,三23)。
Ⅲ他死了以后要归于灰土(三19)。
    创一、二章的文笔虽然很不相同,但是它们都强调:人是受造物的高峰,人能够与天主相遇。男女在一起才是真正的人,「人单独不好」(创二19)。人有一个使命:繁殖、种田、管理世界。
二、家庭生活
     1以色列的社会制度
一般说来,每一个以色列人都属于多种社会组织,最基本的社会单位是家庭;以色列人称之为「父家」(beth-ab)。比较大的社会组织是「家族」,也叫做「宗族」。平常是二十个有亲戚关系的家室形成一个家族。家族的人数总共可以达到六千人。接下来比较大的社会单位是「支派」。最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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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单位是「以色列家」,或「以色列」。这是由十二支派组成的联朋皿。充军巴比伦之后,以色列没有政治自由,它最大的社会单位是所谓的「以色列全会众」,它负责宗教问题,由大司祭和长老们所领导。
    2家庭生活习俗的发展及演变
    以色列的家庭形式是父系社会的家庭形式。中国人常说「五代同堂」,在古代以色列是「四代同堂」,人数会达到三百人。曾祖父或祖父是大家庭的家长,自己的孩子、孙子、媳妇、奴仆,连自己的妻子都称家长为「主人」。家长的权力很大:连已经结了婚的儿子也要服从他。古代时,家长的权力范围大到可以决定生死:例如犹大曾因他的儿媳塔玛尔被控通奸,而判她死刑(创三八24 )。  
    以色列定居客纳罕之后,社会环境改变而影响了家庭生活制度。城市的居住条件限制一个家室的人数。因为房屋小,所以几乎只有未婚的儿女才与父亲同住。
    王国时代,以色列的家庭制度经历很大的危机。家族内的休戚相关愈来愈松弛,个人渐渐地脱离家室的束缚,而产生很多社会问题,这便是先知们所常常批评的(依一17;耶七6-8等)。
三、婚 
    在研究旧约关于婚姻的启示时,我们首先发现,希伯来文没有「婚姻」这个名称。(古代的中文也是一样,婚姻是较新的字汇!)
1以色列的婚姻型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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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不是一个独立的组织,因为新娘加入新郎的父家,为了增加它的人数。男人又怎样得到妻子呢?未婚夫给未婚妻的父亲所谓的「聘金」,以后妻子依赖丈夫,如同未婚儿女依赖自己的父亲一样。妻子称丈夫为「主人」,是丈夫的家产,犹如仆人、婢女、牛和驴一样(出二十17)。
    创二21—24显示出一夫一妻是符合天主的旨意,除了国王和贵族以外,一夫一妻制仍居首位。
    在以色列中,婚姻是一件纯粹世俗的事情,不需要任何宗教仪式。丈夫很容易可以休妻,但是妻子不能离婚。一般说来,女人的地位比男人的地位低,以色列人重男轻女。
     2爱 
    在这样社会背景下,男女之间的爱情是可能的吗?是可能的!
    连枯燥无味的法典曾顾及男女之间的爱。例如仆婢法这样规定:「假使有人买一个婢女定为自己的妻子,但是后来再娶另一个,那么,他对前妻的饮食、衣服与合欢之谊不可减少」(出二十一7)
在旧约中有不少感人的爱情故事,例如,雅各伯对辣黑耳的爱:拉班有两个女儿;大的名叫肋阿,小的名叫辣黑耳。肋阿双眼无神;辣黑耳却相貌美丽。因此,雅各伯喜爱辣黑耳,便回答说:「我愿为你的小女儿辣黑耳服事你七年。」…….雅各伯为得到辣黑耳服事了拉班七年;由于他喜爱这少女,看七年好像几天(创二十九16—20)。此外,厄耳卡纳对亚纳的爱情也是令人感动的例子:厄耳卡纳有两个妻子,第一个有孩子,第二个名叫亚纳,却没有孩子。厄耳卡纳安慰亚纳说:「亚纳,你为什么哭,不肯用饭?为什么伤心?难道我对你不比十个儿子还好吗?」(撒上一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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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句话,我们不但看得出来厄耳卡纳对亚纳的爱情,同时也可以明白,生孩子不一定是婚姻最主要的目标。
    婚姻时常是双方家长所安排的,婚姻之后才发生恋爱。依撒格和黎贝加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依撒格便领黎贝加进人自己母亲撒辣的帐幕,娶了她为妻,很是爱她。依撒格自从母亲死后,才有了安慰。」(创二十四67)
    有的时候,女孩子主动爱上一个男人。撒乌耳的女儿米加耳便是一例(撒上十八20)。在雅歌这本情诗集中,女孩子好像比男孩子更主动,时常「自献殷勤」。
    恋爱的婚姻很自然地趋向一夫一妻制,这可以从智慧文学看得出来:
    「你的泉源理应受祝福!
      你应由你少年时的妻子取乐!
      她宛如可爱的母鹿,妩媚的母羚;
      她的酥胸应常使你畅怀,
      她的爱情应不断使你陶醉。
      我儿,你为什么要迷恋外妇,
      拥抱别人妻室的胸怀?」(箴五18—20)在箴言中我们也有一首著名的「贤妇赞」(参阅箴三十一10—31)。
3、婚姻的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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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色列对婚姻的危机很敏感,因为四周的异民把性神化了。在他们的神庙中,有庙倡举行神圣婚姻。梅瑟法律和先知很严肃地禁止这样的行为(参阅申二十三18—19;欧四12—19等)。因为这表示事奉异神,并且上主禁止所有的私通和奸淫(参阅出二十3、14;创十九1—13等)。
    法律也禁止同性恋和其他不正常的行为(肋二十13,十八23;申二十二5等)。
    不结婚也被视为不正常,且可耻的事。先知们在哀悼以色列时,常用「处女」来称呼她(参阅亚五2;岳一8;哀一15,二13等)。因为「处女」这个名称能代表不结婚、不生育的悲剧(参阅依四1)及耻辱(参阅创三十23)。神命耶肋米亚先知「你不要娶,不要有儿女。」(耶十六2);这是我们常见的有关先知的所谓「象征性的行为」。未婚独身生活的孤寂象征以色列将来的孤苦和绝望(参阅耶十六1—4)。
四、后 
    古代以色列的家庭、家族和支派是最主要的社会组织,所以父母和孩子之间的关系很是重要。
1多子多孙的希望
以色列总不会视孩子为负担,相反的,早生贵子,多子多孙,是每一对以色列夫妇的希望。生育繁殖很具体的证明天主的祝福(参阅创一28。以色列一直希望繁多,如天上的星辰,如海边的沙粒(参阅创十五5,二十二17,二十六4等)。然而,不生育常常被视为一种考验与磨练(参阅创十六2,二十五21,三十1—2等)。以色列人主要希望获得儿子,因为儿子继承产业、世系和家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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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 
教育是父母的责任。母亲特别负责幼童和女儿的教育。有一句格言说:「有其母,必有其女。」  (则十六44)但是儿子也常被劝告,要接受母亲的教育:
      「我儿,你应听你父亲的训诲,不要拒绝你母亲的教导。」(箴一8,参阅六20等)男孩脱离儿童期后,父亲负主要的教育责任。父亲在教育儿子时所扮演的角色是那么重要,所以一位教导人的司祭(参阅民十七10,十八19等)、先知(参阅列下二12,六21等)和老师(参阅箴四1,十三1等;见格前四14—16,格后六13,十一2),都被称为「父亲」;师徒之间的关系来表达。
父亲的主要教育责任包括两种:一是职业教育。从古代(参阅创四20—22)至耶稣时代(参阅玛十三55;谷六3),职业平常是父传衣钵,子绍其裘,儿子在父亲的工作地点学习这些技能。有一位著名的经师 Rabbi Jehuda曾说:「父亲如果不能传授儿子谋生的技能,便会让他沦为盗贼。」父亲的第二种教育责任且最神圣的任务,乃是宗教教育。创十八19大概是最古老的经文。上主论及亚巴郎说:「何况我拣选了他,是要他训令他的子孙和未来的家族,保持上主的正道,实行公义正道……」。更著名的章节是申六7。在以色列的「信经」(「你当全心、全灵、全力,爱上主你的天主」)之后,立即加上劝告家长的话:“你将这些话灌输给你的子女,不论你住在家里,或在路上行走,或卧或立,应常讲论这些话。”父亲应该把上主在以民历史中所行的奇能传给他的儿女(参阅出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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咏七八等),并把宗教的礼俗解释给他们听(参阅出十二24-27,十三8等)。
3冲 
    父母与子女之间会发生冲突,原因很多,其中之一是祖先或父亲的罪(参阅耶二5,三25等)。因此有时孩子有不听从父母的责任:“我在旷野中向他们的后代说:你们不要追随你们祖先的习惯,不要遵行他们的惯例,也不要为他们的偶像所玷污。”(则二十18)当然,子女也会犯罪,不孝敬父母(参阅申二十一18-21),拜异神(参阅耶五7等)。但是圣经更严格地批评父母,不尽教训子女的责任:达味听他儿子强奸的事,虽然“十分生气,但他不愿伤他儿子阿默农的心,因为他是长子,格外爱他。”(撒下十三21)④达味也没有责备他儿子阿多尼雅的野心。所以列王纪第一章批评达味说:“他的父亲一生从未责骂过他说:你为什么这样做?”(一6)玛拉基亚先知希望在厄里亚第二次来临时,父母和儿女之间的关系会好转:“他将使父亲的心转向儿子,使儿子的心转向父亲,兔得我来临时,以毁灭律打击这地。”(拉三24)
五、婚姻的象征意义
    在圣经中婚姻、新郎、新娘、爱人等图像时常具有象征性的意思。
1.以色列是天主的情人
先知们很喜欢引用男女之间的爱情来描写天主对以色列的态度。耶肋米亚先知陈述天主多么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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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青春的爱情:“我忆起你年轻时的热情,你订婚时的恋爱;那时你在旷野里,在未耕种的地上追随了我。以色列成了上主的圣民,成了他收获的初果,凡吞食她的,都要有罪,灾祸必要因此降在他们身上!——上主的断语。”(耶二2-3)
    但是以色列放弃他青春的爱情,而找另一个爱人:异神(参阅耶二4-37)。
    在欧瑟亚先知书中,象征性的婚姻扮演着一个很重要的角色。天主爱以色列,但是以色列时常不忠实,更喜欢嫁给别的神(例如欧二4-19,十一1-11;依五十四5-6,六十15等)。
2.默西亚是新郎
    熙雍女子、耶路撒冷女子、以色列女子,常常代表以色列子民。上主是她们的新郎:
    「熙雍女子,你应欢乐!
      以色列,你应欢呼!
      耶路撒冷女子,你应全心高兴喜乐!
      上主你的天主在你中间,
      他是一位施救的勇士,
      他必为你喜不自胜,
      对你重温他的爱情,
      且因你欢跃喜乐,
有如在庆节之日。」(索三14、17;见匝九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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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著名的例子是咏四十五,这是一首祝婚歌,但是以色列从开始就把这一篇圣咏视为「默西亚君王祝婚歌」:君王是默西亚,新娘是以色列。
3.婚姻与盟约
    有时男女的结合叫作盟约。在玛拉基亚先知书二14,青年时所娶的妻子叫作「结盟的发妻」,而上主是证人。厄则克耳叙述一个寓言(allegory)来说明,以色列是上主的净配:「我经过你身旁时,看见了你,见你的时期即怀春期到了,我就向你展开了我的衣襟,遮盖了你的裸体,也向你发了誓,立了约——吾主上主的断语——你遂成了我的。」(则十六8;见耶三十一32)
综 
旧约启示给我们:天主创造人类有男性、女性,男女彼此需要,因为「人单独不好」。然而婚姻与家庭生活经过很多的演变,一夫一妻制愈来愈普遍。旧约也时常采取爱情和婚姻的图像来描写天主对她选民的爱护,这表示对爱情和婚姻的重视。新约将引用并更发挥这样的图像。
 
(二)  新 
 
一、时代背景
1 厄色尼(Esse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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厄色厄人是一种宗教社团,住在死海附近谷木兰的厄色尼人,终身不婚;在世的团员可以结婚,但是假如一个人死去了,丧偶者不能再结婚。一夫一妻制为他们是应该的。
2巴肋斯坦的犹太教
    以上所提的厄色尼人是极少数人,为当时的一般老百姓来说,一夫一妻制也是理所当然的。但是按照经师们的看法,假使第一个妻子在十年内不生育,丈夫应该休妻而另娶。若翰洗者的父母没有这样做,而若翰自己正是为了保护婚姻的神圣性而殉道(参阅玛十四3-12)。
二、耶稣基督
1婚姻与天国
结婚生育是每一个犹太人的神圣任务。不结婚是不正常,甚至不孝。耶稣却没有结婚,也要求某些人不结婚。我们可以想像,耶稣的对手一定会批评这一点。玛十九12也许原来是耶稣回答犹太经师对他不结婚的批评:「有些阉人,从母胎生来就是这样;有些阉人是被人阉的;有些阉人却是为了天国而自阉的。」有些人完全自由地放弃结婚的机会(这是「自阉」的意思。)为什么?耶稣提出一个条件:「为了天国」⑤。不结婚并不是进入天国的必须条件,结了婚的人也可以进入天国。只有少数人得到独身生活的特恩(参阅玛十九11)。「为了天国的缘故而不结婚」这句话也并不表示,那些独身的人可以更自由地、更专门地为了天国的福音而努力。玛窦福音第十九章上下文都没有提到什么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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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福音的工作(格前七32-35的内容不一样)。「为了天国」这句话若解释为:为了配合天国及更完美地象征天国的精神,就更好了。
    借着耶稣的宣传,天国来到人间,旧的时代过去,一个新的时代开始了,这就是末世时代。这个新的时代有一种新的精神,传统的价值观不再是绝对价值体系。在玛十九中,圣史把三篇原来个自独立的叙述集会在一起,其目的是给读者描绘三种有代表性的人物,这三种人物最能象征天国的精神:独身者、小孩子、贫穷人。当然耶稣不禁止夫妇、成人或有钱的人进入天国。但是天国的价值观是与世俗价值观相反的。一个穷人在世俗中没有地位,但假使他「在天上为自己积蓄财宝」(玛六20),他便是天国模范的居民。小孩子在世俗中没有地位,因为他依靠别人,还没有独立。假如一个人像小孩子一样完全靠天主的话,他便是天国的模范居民。不结婚、不繁殖,在世俗中算是可耻的事;但假使一个人为了天国的缘故而不结婚,他便证明而具体象征天国的子民「不是由血气,也不是由肉欲,而是由天主永生的。」(若一13)。为了天国而不结婚,预期复活后永生不死的情形:「他们也不娶,也不嫁,甚至他们也不能再死,因为他们相似天使;他们既是复活之子,也就是天主之子。」(路二十35-36;见玛二十二30;谷十二25)
    这并不是说,耶稣否认婚姻制度,耶稣曾参加加纳的婚宴(参阅若二)。按照教父们的看法,除它象征的意义之外,这证明耶稣很看重婚姻。但是在新约时代里,婚姻如同家庭、金钱、地位、学位等传统价值一样,不再是最主要的东西。现在,耶稣基督所宣讲的福音以及他所带来的天国才是绝对的价值:「如果谁来就我,而不是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兄弟、姊妹,甚至于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十四26)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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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耶稣不要求所有的人不结婚,但是他很严格的要求所有的人应该爱他在万有之上,甚至对父母、妻子、儿女的爱都不能超过对他的爱。
    婚姻虽然不是一个绝对的价值,而且是一个暂时性的制度(「因为人从死者中复活后也不娶、也不嫁」谷十二25),但是耶稣还是保护婚姻的神圣性:「你们一向听说过:不可奸淫!我却对你们说:凡注视妇女有意贪恋她的,他已在心里奸淫了她!(玛五27-28)。耶稣也很严厉批评不孝敬(就是不供养)父母的藉口(参阅谷七10-13)。私通、邪淫等行为,使人污秽(参阅玛十五19-20)。另一方面,耶稣也怜悯那犯了奸淫的妇女(参阅若八1-10)。
    一夫一妻制,对耶稣来说是理所当然的;不能休妻,也不能再娶一个被休的妇女。关于这个问题,我不必多讲,穆宏志神父将专门发挥。
2耶稣是新郎
    在旧约中,以色列是天主的情人,上主是选民的新郎,将要来临的默西亚是耶路撒冷女子的新郎。耶稣引用这样的图像来解释自己的使命:耶稣自称为新郎,他的门徒是伴郎(参阅谷二19-20;玛九15;路五34-35)。若翰洗者为了解释他与耶稣的关系,也采取同样的图像:若翰是「新郎的朋友」,耶稣却是新郎、默西亚;若翰给耶稣准备婚宴,并鼓励人们参与耶稣的婚宴(参阅若三25-30)。
天国像一席婚宴,无论谁接受耶稣的邀请,都可以参加这个婚宴(参阅玛二十二11-14,二十五1-13)。按照若望福音,耶稣在加纳的婚宴开始他公开的生活。婚宴表示默西亚时代到了,玛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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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征新娘、新子民:耶稣的教会。
    默示录更发挥婚宴的图像:在天上的婚宴中,耶稣基督是羔羊,他的教会是新娘。
    「让我们欢乐鼓舞,
      将光荣归于他罢!
      因为羔羊的婚期来近了,
      他的新娘也准备好了;
      天主又赏赐她穿上了华丽而洁白的细麻衣;
      这细麻衣就是圣徒们的义行。」(默十九7-8,参阅二十二17、20等)。
三、初期教会
    对初期教会的基督徒来说,结婚是十分正常而最普遍的事——宗徒们和长老们都包括在内。保禄指出,结婚像吃饭一样那么正常,所以他必须说明他自己是以外的:「难道我们没有取得饮食的权利吗?难道我们没有权利携带一位为姊妹的妇人,如其他的宗徒和主的弟兄并刻法一样吗?」(格前九4-5)
所以结婚在初期教会中是一件平常的事:宗徒结婚,长老结婚,教友也结婚。初期教会也不反对丧偶者第二次结婚(参阅罗七2-3;格前七15、38;弟前五11-15)。但有三个例外:主教、执事和录用的寡妇:「监督(episkopos=主教)必须是无可指摘的,只作过一个妻子的丈夫。」(弟前三2;见铎一6)。「执事应当只作过一个妻子的丈夫」(弟前三12)。「录用一个寡妇,年纪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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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六十岁,且只做过一个丈夫的妻子。」(弟前五9)
    教友夫妇帮忙传教(参阅宗十八26;罗十六3等),最著名的一对是普黎斯加和阿桂拉。当地的教友在他们家中聚会(参阅罗十六5;格前十六19)。新约还提到其他所谓「家中的教会」(参阅哥四15;费二。这种「家中的教会」并不是私人家庭的事情。「家中的教会」这种说法,按照罗十六5,格前十六19;哥四15;费二是指在私人的家中所举行的教会公开礼仪。宗二46是很好的例子:「他们每天都成群结队地前往圣殿,也挨户擘饼,怀着欢乐和诚实的心一起进食。」一个家庭在家里所做的其他事情、并不是「家中的教会」的事情,例如:「你们聚集在一处,并不是为吃主的晚餐,因为你们吃的时候,各人先吃自己的晚餐,甚至有的饥饿,有的却醉饱、难道你们没有家可以吃喝吗?」(格前十一20-22,见34,十四35)。
    当时的基督徒受到两种极端思想的影响:第一个主张完全的自由。保禄驳斥他们说:「人的身体不是为淫乱,而为主,主也是为身体……你们不知道,你们的身体是基督的肢体吗?我岂可拿基督的肢体作为娼妓的肢体?断乎不可,你们不知道,那与娼妓结合的,便是与她成为一体吗?因为经上说:‘二人成为一体’。但那与主结合的便是与他成为一神。你们务要远避邪淫。人无论犯什么罪,都是在身体以外,但是那犯邪淫的却是冒犯自己的身体。难道你们不知道,你们的身体是圣神的宫殿,这圣神是你们由天主而得的,住在你们内,而你们已不是属于自己的了吗?你们原是用高价买来的,所以务要用你们的身体光荣天主。」(格前六13-20;参阅十23)
第二种思想认为,婚姻、性和所有的物质都不好。弟茂德前书反对这样的看法:「他们禁止娶嫁,戒绝一些食物;这些食物本是天主所造,使那信仰而认识真理的人以感恩的心所享用的。因为天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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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造的样样都好,如以感恩的心领受,没有一样是可摈弃的,因为样样都是藉天主的话和祈祷祝圣了的。」(弟前四3-5;见希十三4)
所以对初期教会来说,婚姻不但是十分正常的事,而且也是很好的事。但是很奇怪的是,我们都不知道,早期的基督徒怎么结婚,是男女自由选择,或者家长安排的。更奇怪的是:我们都不知道他们怎么举行婚礼,用教会的礼仪,还是用普通世俗的方式。关于这些问题,新约都不提供什么材料。
四、保
    在保禄书信中有两处比较详细讨论婚姻的问题。第一是格林多前书第七章,第二是厄弗所书第五章。
1、格林多前书第七章
在第七章中保禄讨论五个问题,即婚姻的价值(1—9),跟异教人结婚和离婚(10—16),信友的身份(17—24),婚姻与独身(24—38),寡妇再婚(39—40)。与本篇演讲最有关系的是婚姻的价值(1—9)。 
在第七章中,保禄不是写一篇有系统的论文,而只是临时回答一些向他提出的问题。第一句话就是这样的被教友提出来的难题「论到你们信上所写的事,我认为男人不亲近女人倒好。」按照原文也可以这样翻译:「关于你们给我的信所提的:“男人不亲近女人,这对他是好的”,我现在来回答:不过,为了避免淫乱,男人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人当各有自己的丈夫。」(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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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禄赞成「男人不亲近女人倒好」这句话;虽然是旧约「人单独不好」(创二18)这句话的反面。借着耶稣基督的来临,旧约价值体系改变了,婚姻不再是绝对的价值。这并不是说,婚姻没有价值。婚姻生活或独身生活完全靠主的召叫:「主怎样分给了各人,天主怎样召选了各人,各人就该怎样生活下去。这原是我(保禄)在各教会内所训示的。」(七17)
    保禄自己得到独身的特恩.—但他并不排除别人:「我本来愿意众人都如同我一样,可是每人都有他各自得自天主的恩宠(charisma,通常译为「特恩」):有人这样,有人那样。」(七7)
    因此独身生活与婚姻生活都来自天主的特恩。
在第七章中,保禄对婚姻的看法是消极的:为了避免淫乱。保禄的这个说法没有错;但是我们也不能说,这是一个完美的婚姻神学。这也不是保禄的目标,他要临时回答一些具体的问题。保禄也有一些积极的意见:「丈夫对妻子该尽他应尽的义务,妻子对丈夫也是如此。妻子对自己的身体没有主权,而是丈夫有;同样,丈夫对自己的身体也没有主权,而是妻子有。你们切不要彼此亏负,除非两相情愿,暂时分房,为事务祈祷;但事后仍要归到一处,免得撒殚因你们不能节制,而诱惑你们。我说这话,原是出于宽容,并不是出于命令。」(七3—6)
保禄在这里所强调的是:除了特别的情况之外(暂时祈祷),夫妇不要彼此亏负;为什么呢?,「因为妻子对自己的身体没有主权,而是丈夫有。同样,丈夫对自己的身体也没有主权,而是妻子有。」(七4)这句话的含义是:「二人成为一体」(创二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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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厄弗所书第五章
    在此我不必多加发挥,因为张院长会仔细解释婚姻与独身的关系。
    厄弗所书分为两大部份:教义部份(一—三)和伦理部份(四—六)。在伦理部份,保禄提出五个劝告:应保持教会的合一(四1—16),脱去旧人穿上新人(四17—五5),在社会上的道德行为(五6—20),基督徒的家庭生活(五21—六9),与黑暗势力争战(六10—20)
    在第五章21节至第六章9节中,保禄讨论家庭里面的三种关系:丈夫与妻子的关系(五21—33),子女与父母的关系(六1—4),奴仆与家长的关系(六5—9)。首先保禄提出一个原则:「你们应该怀著敬畏基督的心,而彼此互相顺从」。(五21)所以,在基督内,大家都是平等的。然后保禄采用旧约和新约的一些图像,如婚姻、新郎、新娘等来发挥他的婚姻神秘神学。男女之间的结婚象征基督与她的新娘——教会——的结合。夫妇之间的彼此顺从,表示互相的结合。「正如教会顺从基督,作妻子的也应该在一切事上顺从丈夫。你们作丈夫的,应该爱妻子,如同基督爱了教会,并为她舍弃了自己,以水洗,藉言语来洁净她,圣化她。」(五24—26)
    保禄毫无疑问地接受当时的社会制度及它的价值观:重男轻女。「作妻子的应该在一切事上顺从丈夫」(24)「妻子应该敬重自己的丈夫」(33)「丈夫是妻子的头」(23)
    但是,在这个传统的价值上,保禄加上一个新的幅度——爱。不但夫妇之间的爱,而是基督对教会的爱:「你们作丈夫的,应该爱妻子,如同基督爱了教会,并为她舍弃了自己。」(25)
然后保禄引用创二24:「因此,人将(不是「应」!)离开自己的父母(不是「父家」!),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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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自己的妻子,二人成为一体。这奥秘真是伟大!」(31—32)
   保禄知道,男女之间的结婚本来已经是伟大的奥迹。但是保禄在创二24中看到一种预言,所以他马上加上一句话说:「婚姻的奥迹是指基督和教会的关系说的。」(32b)
    因此从基督与教会的密切关系来看,婚姻最深的含义才会真正显示出来。教友夫妇的结合象征并具体的实践基督与教会的结合,而这种结合的核心就是爱情。
    独身生活象征期待基督第二次来临。婚姻生活象征基督现在与教会的结合。基督徒的婚姻反映基督对教会的爱。基督徒的家庭是一个小规模的教会。  
结 
圣经对性、爱、婚姻与家庭的启示不一致。旧约与新约的共同点是:性、爱、婚姻与家庭是好的。旧约和新约的差异有三点:
    (1) 旧约各书对一夫一妻的婚姻没有一致的看法。
        新约很清楚地主张一夫一妻的原则。
    (2) 旧约各书对离婚没有一致的看法。
        新约的立场很清楚:婚约不可废弃。
    (3) 旧约中独身没有价值。
        新约中,假如来自天主的特恩,而且是为天国的缘故,则独身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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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我们」这个复数式有什么涵意?有四种解释法:
    a暗示天主圣三的奥理。这是从基督宗教信仰的角度来解释创一26。但是该处的作者不会想到圣三的奥理。
    b天主与他的朝臣商量。旧约其他经文有时有类似的想法,例如约一6(见约三十八7;咏二十九1,八十二1,八十九7等),但在创一章都没有提到天主的朝臣或天使。
    c「我们」是所谓威严复数。拉丁文有这样的威严复数,但是希伯来文根本不认识这样的表达方式。
    d按照希伯来文法,最好的解释法是:「自我反省复数」(Pluralis deliberationis),也叫做「议决复数」(pluralis exhortationis)。在旧约希伯来文有很多例子,比方:创十一7--8;撒下二十四14;依六8等。
    请参阅:P.Jouon,S.J.,Grammaire de  I,Hebreu Biblique(Rome:Institut Biblique Pontifical、1923),§ 114e。
(2)思高圣经没有把原文的复数翻译出来。
(3)希伯来原文没有写「一男一女」,最古老的七十贤士译本和其他译本都不是如此懂。新约引用创一27b也没有写「一男一女」(见玛十九4;谷十6)。思高圣经为什么加「一」字,笔者无法了解。
(4) 希伯来原文只写:「达味王听说了这一切事,十分生气」一句。思高圣经还加上一句:「但他不愿伤他儿子阿默农的心,因为他是长子,格外爱他。」这句话是古老的希腊和拉丁译本加进去的。
(5)天国这个概念很复杂,它的涵意很丰富。请参阅圣经神学辞典。圣经神学辞典编译委员会译(台中:光启出版社,民国六十四—六十七年)第二五七号。
(6) 思高圣经的翻译保持路加的古典闪族语气,也许是耶稣亲口所讲的话。比照路加和玛窦的记载是很有意思。
以下我试着把原文的韵律表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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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玛十37—38               路十四26—27
       谁爱父亲或母亲            如果谁来就我
       超过我,                  而不恼恨自己的父亲
       不配是我的;              母亲妻子儿女
       谁爱儿子或女儿            兄弟姊妹
       超过我,                  甚至自己的性命
       不配是我的。              不能做我的门徒
       谁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      不论是谁若不背着自己的十字架
       而跟随我                  在我后面走
不配是我的。              不能做我的门徒。
 
从以上的对比,我们可以看得出来,路加不但保持闪文的风格,而且他比玛窦更极端:按照路加的记载,耶稣不但要求「恼恨自己的父母和儿女」,甚至「恼恨自己的妻子……兄弟姊妹甚至自己的性命。」
    参考书:
    关于创一、二,请参见:房志荣编著。创世纪研究。神学著作编译会丛书之三,台中:天主教神学著作编译会,光启出版社联合出版,民国六十一年,页四五至一五二。
    关于家庭、婚姻等问题,请参阅:罗兰德富著,杨世雄译。古经之风俗及典章制度,台中:光启出版社,民国七十年,页一至六十六。
    关于庙倡请参阅:圣经辞典。思高圣经学会编著(香港:思高圣经学会,一九七五年)第2335号。
    关于厄色厄请参阅:圣经辞典,第1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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