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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仁大学神学论集 第54号

基督的救援工程是释放的工程(下)


 

温保禄讲述 叶宝贵笔录
叁、基督释放工程的解释
    本段以下列二步骤探讨基督释放工程的性质:1、基督救人之前人被奴化的情况如何?2、基督如何救人,并给予人何种自由?
    本段只讨论救援工程人可体验的一面,从人的感受探讨基督的工程对人有何影响。当然如此只可得到初步的了解,但只要我们不否认基督释放工程有其更深度的奥义,则此种方法仍然是合理的。
    本段可综合如下:基督事件所包含的启示,毁灭了奴化我们的势力而释放了我们。
    本段圣经方面的主要根据是本论释的基本原则:「谁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若十四:9)。有关启示的释放作用的根据是:「真理会使你们获得自由」(若八:32);有关启示的「战胜恶势力的能力」之根据是:「他毁灭了死亡,藉著福音彰显了不朽的生命」(弟后一:10)以及「得胜世界的胜利武器,就是我们的信德」(若壹五:4-5)。
一、基督释放人之前人被奴化的情况
(一) 人被罪恶、魔鬼所奴化
在此论及人被罪恶、魔鬼所奴役时,不需证明每一个个别的人因其明知故犯的罪成了罪人,而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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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是由恶所奴役的事实;也不使用传统的原罪论以之解释人被奴化的情况,而只解释世界及历史上的「恶」奴化每一个人的势力。
1、 罪恶的势力是人凭己力无能克胜的势力
    由前述「人对救恩的渴求」得知,假如确实有真正的个人的罪,则此罪有其无限性。此无限的罪除了天主以外;谁也不能赦(参阅谷二:7)。按安瑟莫(Anselm)的主张:人所得罪的对象,地位越高,罪债也越重;既然天主是无限的,得罪他的罪债也是无限的中;孔子也说:「获罪于天,无所祷也」。人犯了罪,绝对不能以任何有限的利益来「洗刷」而恢复原本的清白无罪,面对罪恶的势力人确实感到无能为力!
    进一步说,甚至如果有人在真诚反省之下而自认无罪,或如果未来真的有一完美全善的社会,这些本身无罪的人及完善的社会仍然被罪恶的势力所奴化。因为人生活在此充满罪恶和荒谬的世界里,是此世界的一部分,在各方面与此世界休戚相关;又因为本身无罪的人及或许未来可能建立的完善的时代,都仍然是此罪恶的荒谬的历史的一部分,所以本身无罪的人其人生意义仍然大成问题。如此历史中的罪恶仍然是控制和奴化每一个人的势力。
2、 罪恶的势力是与人为敌的势力
虽然有人以「恶」为荣,但在各种语言、文化之中普遍反映出「恶」是人的仇敌,受人摒弃,令人讨厌。就是创世纪里「原祖违命」的记载也是如此:亚当犯罪之后推托是厄娃的引诱,厄娃推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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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的引诱,似乎谁也不愿与罪有关,而将罪恶视为害人的与人为敌的劳力。因此可结论如下:
    人一方面经验到受恶势力的控制。而因此将恶势力(描写成如同极有权势的「一位」;另一方面人也体验到「恶」在不公平的社会结构中,好像取血肉而控制了人,因而令人将恶视为不同的控制人的势力。因此圣经以各种不同的位格化的名称如「掌权者」、「异能者」称呼恶势力,而述及人受此「掌权者」、「异能者」等的控制。
(二) 人被死亡所奴化
1、 死亡是一超越人能力的势力
    人生命里最无能控制的、最不可避免的就是死亡。人无论延长多久的生命,死亡仍必尾随而至。人是导向死亡的存在,人的生命落入一种人无法控制的势力的手中,死亡真是一种超乎人能力的势力。
2、 死亡势力与人为敌
大多数的语言中都避讳言及「死」,如台湾大多数的医院或旅熊都没有「四」楼、「四」号房间  ,乃因闽南语的「四」、「死」谐音,为避讳所以都略而不提,足见死亡真的是与人为敌!对于人而言「未知生,焉知死?」死亡是黑暗的,是人所无从懂悟的;但是「未知死,焉知生?」如果人生的终极无意义,则整个的人生也将毫无意义可言。所以无光的、黑暗的死亡犹如一股巨大的恐怖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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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人为敌。
    人由于死亡的恐怖与威胁,因而也遭受别人的威胁和奴役。谁只要拥有杀害人的势力,如「独裁者」和「恐怖分子」,就能以死亡的威胁为武器而奴化他人。
3、 结   论
    按以上所述,因为人导向不能把握、不能控制的死亡,也因为死亡是无光的、黑暗的,所以人无法认出其人生的意义。因为此死亡使人生意义不明,也因而常剥削人的活力,奴化人生。
(三) 人被法律所奴化
1、法律是一超越人能力的势力
    因真实的良心道德律及有效的教会、国家的法律,旨在指明何者为善,何者为恶,所以法律也分享了善恶的无限性。法律既然指明何者是人应不惜任何牺牲该去换取的,何者是人为了任何代价都不可做的。而人人又皆有良心,此良心处于道德律与法律之下,使人面对法律而不能为所欲为,所以人受法律的控制。
2、 在充满「恶」的世界里法律常与人为敌
本来一切真实的有效的法律都是好的、神圣的。但因人生活在充满罪恶的世界里,法律似乎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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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向生活于罪恶中的人发出天主的要求,并且宣布天主对罪恶的审判,而不表露天主的仁慈、宽恕与眷爱,所以法律似乎以天主的权威审判人、弃绝人,法律的势力笼罩著生活在充满罪恶世界中的每个人,而与人为敌。
( 四 )结   论
    如果人确实感觉到深受上述的「罪恶」、「死亡」与「法律」的控制和奴役,则人自然的渴求必定是:奴化人的仇敌被打败,而得到释放、重获自由。因此人所渴求的真实救恩讯息,似乎必然地会采用表达将人由奴役中赎出的「赎价」图像和将奴役人的仇敌打败的「胜利」图像。
二、基督的释放工程
(一) 基督由罪恶的奴役中拯救我们
    因为罪恶是人所无能克胜的恶势力,所以人深受其奴化,但因(按第三部分第一节)基督的事件启示了天主对罪人的爱,此种在基督的来临、死亡与复活之中所启示的真理,能使人深信世界虽然充满了罪恶,天主仍然深爱它,仍然愿意重新创造它。因此基督事件所启示的真理将人由罪恶的桎梏中释放;使人得到「救赎」,重获自由。
基督藉其所启示的真理,将人由罪恶的桎梏中释放的工程,也可视为基督的胜利。在此启示的光照下,人明白天主的爱超过一切的恶,任何的恶都不能使天主收回他对我们的爱;也都不能使我们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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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分离。所以基督的启示,是一种使人得到释放的胜利。
    基督由罪恶中释放我们,所给予我们的自由,并非是再犯罪也无所谓的放肆的自由(参阅:第三部分第一节),而是敢怀著信赖之心回到父前的自由(参阅弗二:18,三:12)。虽然我们身处罪恶之中,但基督身上所启示的真理,使我们知道天父仍然爱著我们,仍然会如同浪子比喻里的父亲那样仁慈且慷慨接纳我们,所以我们得到了真正的自由不再畏惧回到父前。同时,此启示之光也使我们能接受我们自己和我们所属的世界;我们常因自身的缺陷与真实的恶而不能接受自己、接受世界;但基督启示的光照使人不再畏惧而勇于接受自己接受世界而得到真正的人前、天主前的自由。
(二) 基督由死亡的奴役中拯救我们
    按第三部分第一节,基督的死亡与复活启示了天主对受苦必死的人的爱。此启示昭示人不必害怕死亡,因为人死时并不是落入黑暗空虚的深渊里,而是落在生活的慈祥的天主的手中,所以基督的死亡与复活所启示的真理将人由死亡的恐怖阴影中拯救出来。因此,基督的死亡与复活是一种「救赎」、释放我们的工程。
    既然基督的死亡与复活所启示的真理,明示天主给予人生命的能力远超过死亡的能力,所以基督的死亡与复活也是一种毁灭死亡的胜利。因著基督战胜死亡,消除了我们对死亡所怀的恐惧而重获自由。
基督战胜死亡所带给人的自由,并非一种使人免于肉身死亡的自由,而是一种怀有超越死亡的希望的自由,在死亡的阴影下,人仍然敢依恃得胜的基督而乐观地追求人生的意义(参阅希二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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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的「克胜死亡」也带给人一种爱自己、爱世界的自由。虽然人仍然会死,但在基督死亡与复活所启示的父爱的光照之下,人不再怕自己的努力无意义、辛劳无代价,且更能积极地爱自己、爱世界而得到真正的自由。再者,因著使人不再害怕死亡,基督所给予的自由将是一种不怕世界的势力及其威胁的自由。世界的势力常以死亡的威胁为武器而奴化人;人如果在基督内有恃无恐,不再害怕死亡,也将不再受其威胁而得真自由。所以基督战胜死亡使我们由死亡的奴役中得释放而获真自由。
(三) 基督由法律的奴役中拯救我们
    基督的事件启示了天主怜爱罪人,此启示之真理将人由法律的奴役下拯救出来,使人获得自由。法律表达天主的要求,所以法律原本是好的,但因它不向罪恶中的人表达天主的仁慈,反而只宣布天主的审判,所以人常以它为奴化人的仇敌。又因基督的死亡与复活所启示的天主对罪人的爱,远超过天主藉法律所作的自我启示,所以基督「战胜」了法律而「救赎」了我们。
基督所给予我们的自由,并非是不再有法律的「随意主义」的自由,而是一种儿女在父亲家中的自由(参阅迦四:4-7;罗八14-17)。因为按新经的许多罪的目录(见迦:19-21),表明犯罪的人不得进入天国;圣经也有不少经文内提及「基督的法律」、「信仰的法律」、「自由的法律」,所以在基督事件所启示的父爱的光照之下,天主的法律虽然没有被取消,但它成了关心人、帮助人的指南。此爱的光照使人明白良心行善避恶的法律所包含的天主的要求,虽然是不可冒犯的天主的命令,但它并非天父最高的自我启示,而在基督身上所昭示的天主爱义人也爱不义的人的启示,才是其最高的启示。因此,当人面对自身的罪恶,面对人类历史上的罪恶而伤心失望时,仍然知道良心法律并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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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地表达出天主对人的旨意,因而陷入罪恶中的人仍然能充满希望地归向天主,开怀地接纳天主在基督身上所显示的对我们罪人的种爱。所以,基督因其所启示的父爱罪人的喜讯,将人由法律的奴役中拯救出来,并给予人存留在天父爱内的真自由。
 
肆、综合:由「赎价」、「胜利」二图像看基督的救援工程
    「胜利」与「赎价」虽然主要是为表达基督释放人而给予人自由的图像,但也确实是圣经作者在天主默感之下选用得相当合适的两个图像。它们除了共有的释放意义外,还各自有其特殊的意义。
一、胜利图像
(一) 救援论的主要意义
「胜利」图像于本论释中的主要意义是:耶稣基督藉其来临、死亡与复活战胜了那些奴化人的恶势力,而人因其信仰分享了基督的胜利,不再受罪恶、死亡、法津等恶势力的奴役也战胜了它们。所以就救援的角度而论,重要的并非是基督的下降冥府战胜魔鬼,或是藉基督的胜利人与那看不见的魔鬼关系改变,而是藉著信仰与耶稣结会的人战胜了那生活中危害人的恶势力(参阅罗八31-39)。
(二) 救援论的次要意义
由「胜利」图像可了解天国来临的救思意义。因为基督事件战胜了一切恶势力,所以基督复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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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为信仰基督的人而言世上最大的力量不再是罪恶、法律和死亡,而是天主的爱。在基督身上,人们所看到的是爱人的天主,是绝对的主。所以基督的胜利启示天主为绝对的主,基督的胜利就是天国的来临。
    「胜利」图像也有助于解释基督拯救那些自视为无辜无罪的人。很多人自视为无罪的人,因而似乎无须基督的救恩,但因「胜利」指战胜敌人,又因敌人并不必然与罪恶有关,所以胜利图像表明:基督不仅将人由自己罪恶所导致的奴役中,也将人由死亡以及与他人的休戚相关所导致的奴役中拯救出来。因此,对于那些自视为无辜无罪的人而言,基督的救援工程仍然有释放、给予自由的价值。
    「胜利」图像可修正「赎价」图像表达时的偏失。「赎价」图像易于引起付出「代价」赔偿魔鬼的损失的误解;但是按「胜利」图像,魔鬼得不到任何赔偿,反而遭受败绩。所以「胜利」图像可补  「赎价」图像之不足。
    「胜利」图像也可表达基督救援工程的伟大。旧约中天主最伟大的救援工程是出谷事件,古经作者于描述此事件时采用了「胜利」图像(参阅出十五、1-9)。由新经作者采用同样的图像以表达基督的救援工程可知,按新经作者的看法,基督的救援工程与出谷事件平等,甚至超越旧约中天主最伟大的救援事件。
三) 基督论方面的意义
1、        新经以「胜利」图像描绘基督的救援工程表明初期信友视基督
为默西亚,因为默西亚在古经  里指战胜敌人的「胜利之王」(参阅咏二、1-9,一一0:5-7)。所以描述基督「战胜」最大仇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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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经文,也隐含基督为默西亚。
    2、「胜利」图像表达基督在其生命旅程中与恶势力真实的奋斗与得胜。
(1)基督与魔鬼的奋斗及其得胜
    新经基督三退魔诱的记载(玛四:1-11),表明基督受试探时真宣地与魔鬼奋斗。路加福音表达基督的受试采不仅仅在传教伊始的三诱,也在其苦难之中。因为路加福音在叙述基督成功地三退魔诱之后,特意按上一伏笔:「魔鬼用尽了各种试探之后,就离开了他,再等时机」(路四13),这话暗示耶稣尤其在苦难中与恶势力奋斗,因此耶稣被捕时说:「我天天同你们在圣殿里的时候,你们没有下手拿我,但现在是你们的时候,是黑暗的权势」(路廿53)。
    耶稣三退魔诱和苦难史表明「胜利」图像奋斗的一面,而耶稣的驱魔行为则表明「胜利」图像凯旋的一面。比如「他巡行各处……治好一切受魔鬼压制的人」(宗十38;另见谷一21-28)。
(2)基督与死亡的奋国及其得胜
基督与死亡的奋国于多处经文之中(希五7-8,若十一:33,十二:37-38,十三:21)可见其端倪,而山园祈祷的记载(见谷十四:32-42)更是表达得淋漓尽致。至论基督复活死人的记载(如复活会堂长雅依洛的女儿及复活拉匝禄等),也表明基督战胜死亡。下列两段经文也表明基督的胜利:「天主却解除了他死亡的苦痛,使他复活了,因为他不能受死亡的控制」(宗二24);「我是生活的;我会死过,可是,看哪,我如今却活著…我持有死亡和阴府的钥匙」(默一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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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督与法律的奋斗及其得胜
    当基督与法律主义者(如法利塞人等)辩论时,基督与法律奋斗(参阅谷七:1-23);当天主复活基督时,基督「战胜」了法律。因为对犹太人而言,基督按法律应该死(参阅若十九7),而天主却使他复活了,因此可说:基督复活时「摒弃」判他死刑的法律而「克胜」了它。
(4) 基督的胜利与其至高无上的尊严
    「胜利」图像也存在于基督高于一切势力的经文里:「天主极其举扬他,赐给了他一个名字,超越其他所有的名字,致使上天、地上和地下的一切,一听到耶稣的名字,无不屈膝叩拜」(斐二:9-10),再也没有任何格式能比此桥式——「上天、地上和地下的一切…无不屈膝叩拜」——更能表达基督至高无上的尊威了。
(5) 综   合
「胜利」图像在基督论中明示:基督于其生命旅程中真查地与使人畏惧的恶势力奋斗,其奋斗过程也一如常人般地接受试探。无论罪恶、法律、死亡或其他的一切势力,都不能使他与天主的爱分离,也不能使他放弃他在人间昭示天主是爱的使命。基督藉其对天主的信任,藉其在苦难之中的忠实,战胜了使人与天主,与近人分离的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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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教会论的意义
    「基督的胜利」是教会不可被消灭的根据。因为基督已经战胜了死亡与恶势力,又因为基督是教会的元首,常与教会同在,所以基督说:「我要建立的教会,阴间的门决不能战胜它」(玛十六18)
    「基督的胜利」也是教会训导当局不可错误性的最深理由。因为战胜黑暗恶势力的基督,生活在教会内,并且藉著圣神引导教会的训导当局,所以教会定断当信的道理时有其不可错误性。
    「胜利」图像也表明教会中心礼仪—谢恩礼—的意义。公元二百年左右在罗马礼仪的感恩经(Hippolyth’s Liturgy)以及梵二「礼仪」。都指出教会的感恩礼是庆祝基督胜利的礼节。
    基督的胜利也与圣母无染原罪及圣母灵魂肉身被提升天有关。圣母—救主之母,教会最优越的成员,也以最优越的方式,分享基督的胜利。因为圣母分享基督战胜罪恶的胜利,所以她无染原罪;因圣母分享基督战胜死亡的胜利,所以她肉身被提升(参阅梵二「教会」59)。
 (五) 基督的胜利与基督徒的生活
教会应当延续基督与恶势力的奋斗。教会应籍著由基督而来的希望,以抵抗现世中泛滥的失望、害怕、视人生无意义的浪潮;也应藉著基督的战胜死亡,以抵抗当代的团体或个人或经济压力等,一切以死亡的威胁来奴役人的势力。亦即教会面对此时此刻的世界,应义不容辞、刻不容缓地肩负起延续基督与恶势力奋斗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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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教会应延绩基督与奴化人的恶势力奋斗,又因基督与教会同在,所以教会最后必定会战胜一切的恶势力。但是教会也必定常得籍着与基督和致命圣人同样的方式—牺牲、痛苦甚至死亡—才能战胜一切的恶势力。
    教会既然肩负与恶势力奋斗的使命,则教会的成员—基督徒—应纪念基督的胜利,而维持并发挥其希望、坚忍与奋斗的精神。圣经里基督徒的凯歌(罗八31-39)最清楚地指明此精神:因为基督在一切受造物之上已大获全胜,所以我们也分享基督的胜利,任何受造物都不能使我们与天主的爱相隔绝。
二、赎价图像
(一)主要意义
    「赎价」图像最主要的意义是基督由死亡、罪恶、法津及一切恶势力的奴役之中释放了我们。
(二) 次要意义
    新经以「赎价」图像表达基督救援工程的伟大。因为古经采用「赎价」图像描绘旧约中天主最伟大的救接工程—出谷事件,而新经作者采用同样的图像以表达基督的救援工程,其用意如同采用「胜利」图像一般,是视基督的工程与出谷事件平等,甚至比出谷事件更伟大。
「赎价」图像也表达基督释放人之前,人处于没有自由,毫无希望的境况之中。因为古代的俘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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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处于无希望的境况之中,除非有人出钱代赎,否则单凭己力无法获得自由。所以新经采用「赎价」图像正足以表明基督由没有自由,毫无希望的境况之中拯救我们。
    「赎价」图像也如同「胜利」图像一般表明基督不仅将人由自己罪恶所导致的奴役中,也将人由死亡以及与他人的休戚相关所导致的奴役中拯救出来。因为有人生来即为奴隶;或并非由于自己的过失而失去自由;或按保禄的教导,人因著位格化的罪而被奴役,因世界的恶而处于无望的境况之中,「赎价」图像正足以表明基督将人由如上的奴役中拯救出来。
    新经所使用的「赎价词汇」: “apolytrosis”。是译自古经希伯来文的gaal,而gaal在旧约中指亲属的义务性的赎回。因此当新经采用此字时,即表明基督犹如以长兄的身分释放我们,以亲人的亲情关怀、拯救我们 (2) 。 apolytrosis有时也译自希伯来文的另一字Pidin,而Pidin在旧约中意指赎者本来没有责任,但仍然出钱赎出奴隶。当新经采用此字时,即表明基督虽然没有责任,但仍然释放、救赎我们,他的救援完全是白白党给我们的恩惠。
    新经使用「赎价」图像时,在某些经文里将「基督的宝血」当作释放人类的「代价」(参阅伯前一18-19),此类经文表明基督为人类付出了痛苦的「代价」,人类是藉其死亡而得以自由,基督对人类的爱于其死亡之中达到高举(参阅迦二20)。
    「赎价」图像必然地牵涉「盟约」的图像。因为旧约俘虏或奴隶被赎之后,便属于新主人,所以基督释放我们之后,我们也将属于新主人—基督。因此「赎价」、「盟约」二图像彼此牵涉有关。
(三) 教父所发挥的赎价图像其正确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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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教父发挥「赎价」图像,认为因人的原罪,魔鬼有其权力控制、奴役人,也因而基督似乎真的将自己的血给予魔鬼作为释放我们的「代价」(3)。如上见解,当代大多数神学家皆认为没有意义,但若将其视为图像则可发现其含有正确的意义:「魔鬼的权力」表明罪恶(无论原罪、本罪)有其自然的不可避免的后果。罪罚并不是任意规定的惩罚,而是出自罪恶本身的自然后果。所以世上如有罪恶,无论人喜欢与否,罪恶仍然自然地发出其恶果。「魔鬼的权力」也表明罪恶的无限性,任何人单凭己力永远无法消除罪的后果。
三、重点标注
    (一)「赎价」、「胜利」二图像内在的统一
    「赎价」、「胜利」二图像内在有其统一性。因为二图像同时出现于旧约出谷事件,藉以描述天主的释放工程,有其共同的释放意义。再者,二图像所表达的释放工程,于释放之后被释放者必然会属于新主人,也会与新主人「订立新盟约」,所以二图像也皆与「盟约」图像有关。因此,这二图像有其内在的统一性。
(二)「赎价」、「胜利」二图像的限制
「赎价」、「胜利」二图像所强调的是克胜、消灭有害于人的恶势力。但取消痛苦并不等于拥有幸福;没有敌人并不表示拥有朋友。所以此二图像只是表达基督免除我们痛苦的消极面,而不表达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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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提供幸福与快乐的积极面。因此二图像有其限制,救赎(叫redemption)只是基督救援(Salvation)的一部分,而非全部。
 (三) 以启示释义「赎价」、「胜利」二图像
「赎价」、「胜利」二图像可依本部分第一节(基督救援工程即其启示工程)释义:「赎价」表明基督启示的真理使人获得自由;「胜利」表明基督启示的光明战胜了奴化人的势力。
    既然基督藉著启示完成其战胜恶势力而赎回我们的工程;则为得到此自由的恩惠,我们的信仰必然扮演重要的角色。因为人应以信仰接受启示,此启一下之光必须先透入整个的存在,人才被释放而得自由。
基督藉著启示完成其战胜恶势力而赎回我们的工程,以及信仰在得到此自由恩惠时所扮演的角色,可解释为:为何基督「已经」战胜死亡,却又「尚未」完全克胜;为何「已经」给予我们自由,我们又「尚未」完全自由,此种基督释放工程的「已经」与「尚未」的性质。这是因为基督「已经」给予我们使我们获得自由的真理,但此真理的光的「尚未」完全渗入而改造我们整个的存在,「尚未」完全透入而克胜我们内心的黑暗,所以我们「尚未」出完全获得自由。
注:
(1) Cf. Cur Deus Homo?I 21.
    (2) W.Kasper,op.cit.,243.
(3) G.Aulén,op.cit., pp. 4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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