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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仁大学神学论集 第56号

「天主实义」的修养论


宋稚青
    遵照本次神学研习会筹划人的指示,本讲题应从天主实义之五、六、七、八四篇中,摘提有关修养的资料,加以整理评介。但是除第八篇外,其余各篇在灵魂论(五、六)和伦理学(六、七)二讲题内均已涉及,我希望提出的论点,不与以前的讲话重复。
          一、修养的先决课题:人性论(参阅第七篇论人性本善而述天主门士正学)
            (一)对儒家论性的批判
    利氏崇儒,而儒家一谈到人的修养首先提出中庸上的话:「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可是儒家由孔子的倡导,对人性提出一句「性相近,习相远」的论点,而自孟子主张性善,荀子主张性恶以后,儒家对人性的主张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因此利氏批评说:「知事而不知己,本知之亦非知也。」(天主实义第七篇)利氏的意思是说:人性是人自己的事,对自己的事不知道,对自己以外的事即使知道,也不算真知。可见解决人性的问题非常迫切而需要。
            (二)利氏为人性和善恶所做的解释
性是各物类之本体,同类必同性,世人皆同类,故有相同之本性。这里所谓之本体是指拉丁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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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tantia。因此,凡不属此本体的事物也没有此体的性。
    人的本体是理性,正如士林哲学说的,人是有理性的动物。人是天主造的,而天主所赋与的理性是善的,所以人性是善的。
    善恶来自人性的运用。人的行为如不被偏情困扰,做事皆顺理,则为善行,若为偏情所迷惑而违理,就成了恶行。
    犹如生理上的口若没有害病,吃甜的觉得甜,吃苦的觉得苦;一旦害了病,吃甜的也觉得苦了,吃苦的也许感到甜了。性情也是这样,一旦有了恶的偏向,判断和喜好就不正了。
    以上的理论并没有解决性究竟是善是恶的问题。因为中国人说:「出善乃善,出恶乃恶」,若人性是善的,恶从哪里来?
    利氏在这个问题上,提出了士林哲学对恶的解释。因为恶不是「实物」,而是「无善」的意思,犹如死是「丧生」;人有自由,不是非行善不可,因此可他行恶。
    利氏进而发挥人性虽善,但不一定都成为善人。善人恶人之分,在于自愿行善或做恶,行善的人是善人,做恶的人是恶人。
    天主赐人行善做恶的取舍机力,是天主的恩赐。天主造人没有用到人,要人行善却用到人,所以天主愿意人修规行善,修身养性。
这种行善论和中国当时流行的学说略有出入。当时的人因受宋明理学和佛学的影响,认为人原有美好的人性,只要维持原有心性,人性如同明镜不使染尘埃,如果染了尘埃,拂拭了尘埃,就恢复人性的光明了。所谓「明心见性」,就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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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氏对这种理论反驳道:假如善人就是恢复本性的人,那么生下来的人不就都是圣人了吗?孔子说:「有生而知之者,有学而知之者」,可见人有不同的知识和德行,并不都是一样的圣人。
    利氏根据士林哲学的理论分别性善与德行之善不同:性善是天赋的,没有人的功德。不论好人坏人皆有孟子所说:「见孺子入于井」的恻隐之心,这种同情心是人人皆有的本能,利氏称之为良善,鸟兽亦有,不算德行。人心在刚出生时像一张白纸,又像一位美丽的女人,她的美虽然可爱,却从父母遗传而来,不是她修来的。
    另一种善,利氏称之为习善,别是见义勇为的德之善,是练习行善而获得的行善能力,简称之为「习善」。
        二、修养在于习善
    利氏解释了人性的问题之后,立刻发挥西方的德行论。
            (一)德行是灵魂的宝贵服饰(神性之宝服)
    由习行的善而得到无形的服饰,加于装修精神体的灵魂,使人成为圣贤;由习行的恶,就如脱去灵魂的服饰或污秽了这服饰,使人成为坏人。
服饰一词,天主实义所用的可能是拉丁文habitus,中文以神性宝服表达,比较具体,易于领悟,犹如前述之生来美丽女子,外着锦绣服饰,那就美丽极了。意思是说:生性善良的人,再练习德行装饰灵魂,才算真的圣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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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惜人皆重视外界的财宝、身体的享受,而轻视内在的、精神的真实,真是可悲!
    人是由形体与神体会成的,贪求现世财物的人,便是做财物的奴隶,只是追寻形体的事,不知修德。而修德之人,以神体为重,把形体看做装盛神体的器皿。形体可破坏,神体却永存。
    这种重神体轻形体的知识明了起来困难,实行起来更难。知而不行,比不知不行的受害更大;犹如吃东西的人,吃了不消化,比未吃的人受害更多。
    中国人重视书本的知识,但书本的知识众说纷纭,使人迷惘,因此需要以西方的道理来弥补。
            (二)利氏对神修的阐释
    利氏强调的学问是内在的,为自己有用的,总之,是成全自己的学问。
利氏说明人如何由五官三司得知识,发挥理智(明悟)和意志(爱欲)的功能,追求仁义,才可成全自己。利氏申述:在人内的精神体是人的主宰,培养这精神体就叫神修,神修进步,形修也随之有进步。所谓成全自己即指成全自己的精神体。这个精神体,中国人称之为心。
原来人外有五司,声、目、口、鼻四肢(四肢现代语称为触觉);内有三司,称为记舍、明悟、爱欲(现代名称为记忆。、理智、意志)。
外五司是有形之身与外界接触的官能:内三司则是属于无形之神,把外五司收纳的事物加以收藏(记含)、分辨(明悟)、好恶(爱欲)。
这身心之分的思想与中国古代哲学颇为吻合。孟子说…「耳目之官不思而蔽于物……心之官则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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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则得之。」(告子上)
    内三司尤其理智和意志二司在修养的事务上很是重要。理智专管明白事理,追求真理;意志专司愿望与喜乐,追求善。简言之,理智的对象是真,意志的对象是善。理智获得的真理愈渊博深入,理智愈充实;意志享受的善愈美好完整,意志愈成全。反之,理智和意志就得不到滋养,无形之神就出毛病。
    理智最大的功能是明义,意志最大的效力是仁爱。所以说神修的最大目标是修仁义。
        三、修养的步骤
    天主实义第七篇:「论人性本善而述天主门士正学」讨论到仁义,便立刻转入修养在力行,去习善等的话题;然而我认为当先叙述一些其它的步骤上些步骤,利氏在四、五、六篇内已经讨论过了,因此略过。然而我们以修养做专题研讨时,就需要做回顾的工作。
            (一)第一步骤:要培养纯正意向
    (参阅第六篇:解释意不可灭,并论死后必有天堂地狱之赏罚,以报世人所为善恶。)
    决定行为善恶的固然在行为自身,但意向尤为重要。利氏称无意向就没有善恶;有善意,罗因估计错误导致恶果,亦不为罪;反之,有恶意而偶然产生了良好效果,仍然犯罪。
    利氏指出天主教伦理学的两项原则:
(1)意向善,行为也要善,否则仍是恶,例如偷窃他人财物以供养父母;供养父母的意向虽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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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偷窃行为是罪恶。
(2)善行为恶意向也是恶。例如济贫为沽名钓誉,或为利用穷人行凶,此济贫行为是罪恶。
    对这两项原则利氏引用了一句西方公论:「善者成乎全,恶者成乎一」。
    意向的种类很多,做事为了保护身体的健康长寿,或增加财富,或爱好名誉。利氏分析孔子的春秋大义,也谈到孟子见梁惠王所谈的利,终于提出义利之辨的原则,就是利不可违反道德。主张利益也是督促人行善的良好动机。
    利氏提出为利的真谛,引易经的话说:「利者义之和也」(乾卦文言),又说:「利用安身,以崇德也」(易系词下传)。然而,最大的利不在现世,而在来生。要考虑死后的大事,为此不可依恋现世的寿考、财富、名誉,这一切转瞬即逝;人生如演戏一样,永生才是真的结局。
    真利不但不可违反义,而且要导向义,人做事不但不该见利忘义,而且要舍利取义,故此要练习使意向逐步升高,藉此机会利氏提出正当意向三个等级:
    下等意向:得升天堂,免下地狱。
    中等意向:报谢天主所赐恩德。
    上等意向:契合天主圣意。
    要勉力以最上等的意向行书。因为天主无限美善,应当爱他,不是因为怕受罚而行善。  但是一般人并没有这样的上等或中等意向,那么下等意向不可无。但中国人对天堂地狱认识不够,也没有坚定的信念,尤其儒家书中很少谈天堂地狱,佛家所谈的天堂地狱不符合天主教的道理。
利氏遂以相当长的篇幅证明天堂地狱的存在,申述天堂福乐,地狱痛苦都是无穷尽的,最后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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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使善人满足而结束第六篇。
            (二)第二步骤:刻苦与斋戒
    利氏在天主实义第五篇「辩排轮回六道戒杀生之谬说而揭斋素正志」的第二部分,讲天主教虽不相信轮回,不戒杀生,却主张善用万物,和斋戒以事奉天主。
    天主教所说斋戒有三种意义:(1)痛悔赎罪,(2)清心寡欲,(3)助人追求心灵的幸福。
    我们把利氏的斋戒视为修养中的消极方法(所谓刻苦牺牲者),或称之为净化功夫。这种功夫在修养上的重要性,是中外所公认的。
    利氏提出人需要守斋的第一种意义是: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人违反天主刻在良心上或刻在石版上(暗示十诫)或写在书上(暗示圣经)的道理,犯了罪后,应及早回头,对过去的罪要心内忏悔,减少食物,吃素或用粗糙的食物,以表示自责悔罪之诚意,祈求天主赦罪免罚。
    第二意义:是因为人有私欲,蒙蔽理智,引人不照道义行事。因此人要想修德,先要克服私欲。
    修道人应把肉身看成仇敌,不可娇生惯养。肉身最大的享受是饮食,要视饮食如药物。何况吃喝伤人超过武器。五欲(声、色、香、味、触)的享受引人效恶,故当节制,使之受理智的指挥。
    第三意义:是贪求肉身享受的,享受不到心灵的幸福。人生在世不是为吃喝玩乐,而是为照天主意旨生活,享天主赐的幸福与平安。耽于逸乐的人不能享受正当的喜乐,贪吃的人与禽兽无异,节制饮食才能和天使相仿。仁义令人心志清明,逸乐使人心志昏迷。
利氏分斋戒为若干种:即时斋、味斋、餐斋、公斋、私斋等。并且守斋要遵守有关年龄的规定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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斟酌身体健康的情况;况且守斋的真义,不在禁吃什么食物,而在抑制人的私欲偏情,这是极应注意的。
            (三)第三步骤:改毛病修德行
    修德是当期的锻练,要持之有恒。这种锻练的功夫,先要从改正恶习着手。
    修德好比种菜,应先整理土地,拔除野草,抛弃碎瓦乱石,然后才可浇水播种。
    改正恶习,要先行克苦;克除骄傲才能修谦逊,不就于酒色,才能修勇毅。何况有毛病的人不能中悦天主,还谈什么修养?
    关于改毛病的方法,利氏介绍耶稣会的每天两次省察,常想天主鉴临,天主在人心内,自然不为非作歹了。
        四、修养的最高目标
    改毛病也不可忘记修德,尤其修最重要之德,此德如纲领,修得此德,其它德行就随之而来。正如易经说:「元者,善之长」(易乾卦文言),又说:「君子体仁足以长人」(同上)。
    此德是仁,而仁包括在爱天主和爱人两端内。
           (一)爱天主,因为天主先爱我,生我养我
人的意志向往美善,天主最为美善,故当爱天主在万有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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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起天主爱人,但人看不到天主,怎样知道天主爱人呢?利氏说:与无形体的天主交往必须靠信。为解释这「信」的必需性,他从与有形体的人交往取譬。例如:子孝父、臣侍君,如何知道所幸者真是父,所事者真是君呢!因为别人说的,须信任别人的话。
    况且天主远超人的可靠,天主亲自给人圣经,这圣经由许多国家传下来,天下明理的人士都信从。我们因此而信,不是轻信,而是真信、诚信。因信而知天主爱人至极,因此人也该爱天主,并恭敬天主在万有之上。
            (二)爱天主的人必诚心爱人
    爱人才能证明爱天主,爱人不可虚伪,要向别人实践,特提出施舍五形哀矜,五神哀矜。
    五形哀矜为:施食、施饮、施衣、收容、葬死。
    五神哀矜为:安慰忧苦者,教诲愚蒙、谏诤人过、宽恕他人,为生者亡者祈祷。
劝行以上为爱天主爱人的善行,则无论做什么事,都可以无过而合天主旨意了。
真正的爱不是自私的,为图己利而爱人,如父爱子为得儿子供养。这样的爱仅是爱自己,并非爱人。
中国对爱恶人,爱仇人的道理,格格不入。利氏解释道:一则恶人也有可取;二则人应为爱天主而爱人。众人都是天主的子女,骨肉的弟兄姊妹纵然不好,我也该爱。那么,恶人虽恶,仍是天父的子女,故此也该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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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天主教的道理是,爱天主就应恭敬天主,祈求天主助佑,信奉天主所建立的宗教
    人的形体和神体皆天主所赐,因此人不但要心中爱天父遵守天主诫命,而要参加天主所制定的礼仪,念经、叩拜天主。
中国人的通病是修养全靠自己,却不知道人的意志脆弱,必须依靠天主:祈祷就是祈求天助。
    从此谈到天主是真神,惟有真神创立的宗教才是真宗教,因此天主教是唯一的敬天爱人的宗教。而其它的宗教:儒、道、佛或三教合一的宗教,均非天主所立的宗教。
            (四)圣职人员的修养
    天主实义最后一篇即第八篇为「总举大西俗尚而论其传道之士所以不娶之意,并释天主降生西土来由」。
    利氏先提西方人大致奉天主教,教会的最高领导人为教化皇。天主教内有许多修会,其中有他所参加的耶稣会。修会人发三愿,三愿中绝色一愿:终身不婚对中国人最难理解:利氏用了很多笔墨来解释。他先提出中国嘉奖守节妇女以证中国崇尚节德;举出教士不婚的八项理由,以后驳「无后不孝」的错误主张。
利氏在最后介绍人类违反天命,天主降生救世,取名耶稣,证明自己为真天主,他建立教会,进教者要领洗等重要道理。这一切当然是修养的最高目标,而且为我们所熟知,恕不多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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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简述教士不婚的八项理由,作为圣职人员的参考:
(一)无家室之累,以专心传教。
(二)兔除色情的蒙蔽,方可透彻德行的奥妙。
(三)世人多迷于财色,为拯救世界应如医生治病,投以相对的药,教士既知色、财的伤害,自己先绝财绝色,反世人之道而行。
(四)教士既然立志克己,并防止世界人欲横流,时间与力量均感不足,哪有能力服事妻子,生育孩子?
(五)养马者为使马能善跑善战,不使他与异性马接触。教会为使这些教士如战士一般刚毅勇敢地扩展天国,不准他们结婚。
附则:收获的谷应保留精华献于君王,不播种田地内;教士便是保留的精华,献于天地大君。
(六)凡是与禽兽相同的事,不应太重视,而结婚生育之事较传教为次要;为传圣道,可以舍生,何况次于生命的婚姻生活呢?更可以舍弃了。
(七)结婚者要顾家,困守家园;而传教士则志在四方,以天下为家,以天主为父,以天下人为兄弟,这气量是多么豪放啊!
(八)天使无色欲,教士不婚,近似天使。
    最后说明,教士不结婚,并非反对婚姻。
利氏反驳孟子「无后为大不孝」的理由,非常坚强有力;但在今日,时过境迁,实用意义大为减低,不再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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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观本讲题所列各点,利氏的主张及其陈述的理由,不但成为当时非常需要的理论,而且成为以后三百余年的护教模式;直至廿世纪初年,教会著述一涉及类似问题,莫不重述利氏的观点。
然而对教外人之影响,尤其对教外文人的影响,拙见认为不甚显著。
例如关于人性善恶的问题,教外人讨论有关问题的书籍或文章,无人引述利氏的论点。再如利氏所译人的三司的名称:明悟、记含、爱欲本来很恰当,但现在已废而不用,且改为理智、记忆和意志了。
至论修养的意向(原文仅一「意」字,易生误解)属于天主教的伦理重要课题,却未被教内外人士有所注意。
关于天堂地狱的观念,教外人绝大多数保留佛教的传统,未接纳天主教的道理。
当然,这些后果并非由利氏著作造成,而另有多方面的原因。利氏著作的本身确实完成了他时代的使命;但是为我们现代人,哪些继续采用,哪些需要补充,甚至有什么该修订的观点,都值得我们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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