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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仁大学神学论集 第78号 |
回 应 |
胡国桢
一、李修女这篇文章的主旨,是站在文化人类学的立场上,证明「在人类宗教意识上有雌性原则(或母性角色)」.;并以《易经》传统及,《道德经》内容,说明这个立论在中国传统思想上也是有根据的,因而,李修女结论说:「圣母敬礼」无可厚非的就成了必要的了。
二、 一般来说,基督宗教较偏向以雄性原则(或父性角色)来描述「至上神」及「人类与她的关系」,这一现象形成的可能原因,在文化人类学上也许可以做如下的解释:基督宗教的前身犹大教是渊源於以父系文化为主的游牧民族。评者认为:假如基督宗教因而只表现了这雄性原则(或父性角色),对人性的宗教文化意识来看是不能使人满足的,尤其对那些先祖曾经经历过母系农耕社会,而其文化又深受其影响的民族;中华民族、印度民族都是渊源於水源充足的大河流域.是靠耕种为主发展出的文化,在宗教意识上需要较强的雌性原则是可以理解的。评者这个看法也是李修女所愿证明的。
三、在这个时代.教会逐渐意识到女性的地位及价值,李修女适时提出这一个观点是很有意义的。可以使我们地方教会对这一课题的反省,加速进行。如果我们愿我们的宗教意识完满,我们的天主观不能一面倒地只有雄性原则,而应能恰当地溶入适量的雌性原则,换句中国人的话来说,就是:「在天主身上除了能看到其刚阳的一面之外,也能看到她阴柔的一面。」
四、不过,要把这个思想应用到「圣母敬礼」上,还是需要谨慎一点才好。理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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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圣母在基督宗教中,并没有扮演「至上神」的任何角色。而李修女所提出的雌性原则理应归於 「至上神」本身,换句话说,基督宗教的天主圣三本身就应兼有父性及母性双重角色。在国外,有些基督徒重译圣经时,把「天主父」都改成「天主父(母)」,以「他」做天主代名词的都改成「他(她)」,这种做法我不太赞成,因为太把天主拟人化了,不过他们基本的主张我是认同的:天主应兼具雄雌双原则。事实上,基督本身已经把以色列(旧约)的传统纯刚阳的天主观纠正过来了:天主不只是公义的天主,而且更是慈爱的天主。天主母性的面貌,在启示者天主、耶稣基督的身上已经显现出来了。
2、 圣母在救恩史上的地位,只是个站在受造者层面上的一个代祷告而已,不过她是所有代祷者(教会及信友)的典型与肖像。基督徒「对天主的崇拜」与「对圣母的敬礼」之间的区别,应该相似於中国人「祭天」躬「拜妈祖」之间的不同:妈祖只是一个代祷者,与其他英雄伟人等所成就的神只一样,不是中国人眼中的「至上神」,「天」才是最高主宰的「至上神」。圣母的地位虽高於所有的圣人,但与至高天主圣三地位是无法相比的。宗教经验中的雌性原则;不宜也不应太过分直接地用在圣母的敬礼上。
五、评者支持李修女主张在基督宗教礼仪及灵修上应表达天主的母性角色,基督宗教的礼仪是「圣事礼仪」,基督徒的灵修是「圣事的灵修」;因此,我们应努力使耶稣基督在圣事中所呈的面貌也能透显其母性的角色,但不一定需要太过分地「拟女人化」。《易经》讲宇宙原始终极根源的阴极面,《道德经》讲道的阴柔一面时,也都没有让读者直接感受到过分「拟女人化」的压力。
六、 评者也赞成李修女认为:在偏向雄性原则的基督宗教中,圣母敬礼有其必要性。在天主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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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礼仪传承中,除了正式圣事礼仪外,还有一些辅助性、非正式的被称作「圣仪」的宗教活动,各类型的圣母敬礼都属圣仪活动,权宜地用来调和过分忽略雌性原则的圣事礼仪;并满足那些必需以「拟女人化」方式才能答覆这方面宗教需求的教友。
结 论:
李修女这篇文章的最大价值,在点出基督宗教需要更重视雌性原则(天主的母性角色)。但,评者认为:圣母敬礼或可权宜地解决部份问题,其存在亦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不过,真正的关键应该在:我们中国人要快些以中国文化中所特有的「阴阳调合」观念,重新阅读圣经,看出新约圣经中所描绘出的『耶稣基督生命中的母性光辉』,进而在圣事礼仪中表现出基督这方面的面貌来。如此,基督教的圣事可更完满答覆人们的宗教需求,圣母的敬礼也更容易回归其适当的辅助地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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