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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仁大学神学论集 第84号

「罪」和本地化


雷敦和
    每台弥撒开始时,神父请大家认罪。不只是在弥撒中,连在普通传教工作上,也常提出[罪]字,好像若没有罪概念,就不能宣布福音。为中国人这是一个很大的阻碍。传教者好像首先要否定性善论,才能建立福音。讲理的人会想,为讲福音,何必否定传统的说法?这个问题值得我们研究:教会对[罪],「得救」的想法,以及中国人对罪、恶、过等概念的说法。然后我们可以提出一些在弥撒中可用的原则。
谈「罪」必须先看圣经如何用这个字。①我们发现有一个很大的困难,就是希伯来话用几个不同的字,而希腊文把这些字都用两个字来翻译,即hamartia和anomiao最常用的是第一个;第一个有「没有法律」的意思。到了中文圣经,只用一个「罪」字。天主教和基督教都说大家是罪人,用这个说法包容圣经所谓「罪、恶……」等等
跟罪很有关系的一个说法是「悔改」《给现代人的福音》把希腊文的metanoia翻成「离弃罪恶」;其他的书写「悔改」或「皈依」。无论用什么字,要说的都是耶稣为人类到底作什麽。人是在一种不理想的情况中,叫作「罪」,耶稣要使人脱离罪,进入新的情况。②因此,圣经有时主张脱离本身,有时说离进入新的情况。「罪」是在这个动作的开始;爱、自由、胜利是它的末端。新约特用「sōzō」和「ruomai」表达脱离「sōzō」就是「救」的意思;「ruomai」也是救的意思,但它特别用来讲出埃及的故事。此外还有其他的字;值得注意的是「katallassō和好」,及「aphēsis赦免」,这两个词是教会常用的。圣经就是这样形容耶稣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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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描述人的回答有rmetanoia「悔改」和「epistrephō皈正、归依」。这些字是由旧约的「shub」来的。旧约用「shub」至少一千零五十九次,可知这是很重要的一个字。其本意是 「转方向」,即走错了路要回头往正道而行。虽然是根要紧的一个字,但在若望福音里找不到它。若望强调「新生命、光明」等。可见,字本身不重要,只要意思正确就够了。
其实,教会讲解人无耶稣救恩的情况在历史上有所改变。马尔谷福音和直到五、六世纪的教父,常谈到魔鬼,不只有一个,而且有好多鬼。谷一34:「(他)驱逐了许多魔鬼叫同样圣安当,所谓隐修士始祖,在旷野里与魔鬼交战。不过,信经中不提魔鬼;教会要教友知道有魔鬼,但不强调其他小鬼。有人会问:是否教会忘记福音的一部分?实际上不然。当时的人已经信各样各类的魔鬼,耶稣没有意思把他们的想法改为今日受过教育人的思想,他也没有反对罗马帝国、奴隶制度等。不过,这并不是说他赞成帝国主义或奴隶社会。由此观之,耶稣来的目的不是宣布鬼的分类,才把他们赶走,而是来宣布,无论人的情况如何,他都能得自由,成完美的人。罗38-39「无论是死亡,是生活,是天使,是掌权者,是现存的或将来的事物,是有权能者,是崇高或深远的势力,或其他任何受造之物,都不能使我们与天主的爱相隔绝。」这清楚说明,用何种说法描述人不愉快的情况不要紧,要紧的是耶鲧所赐给人的爱。
中国虽然以性善为主,也有这种不好和好的情况的区别。礼记有「大同」和「小康」的区别。思想家常说古代时社会都好,今天人离开了大道。韩愈曰:
「后之人,虽欲闻仁义道德之说,其孰从而求之?甚矣!人之好怪也,不求其端,不讯其末,惟怪之欲闻。」(原道)
他要说的是社会的不好。为了形容人的不好,有罪、恶、过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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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罪」的本义 是「犯法」,「恶」 和「过」是伦理上的过失,结果中国人承认有过但不说有罪。以前,伦理上和宗教上的过失联在一起,都有违背天命的意思,但到了孟、荀时,得罪的不是天而是人的良心和天理。不过至今人还怕天的惩罚,恐怕,现代青年连这个感觉也没有了。总而言之,中国思想特别注重向善,若谈恶,是在全社会上或在人的良心上;因此,第一需要提高教育;第二须用礼来改善:「礼为防人作恶,引人为善。」
为了帮助我们分析这些问题,可以参考两位神学家:圣宜仁④和Hans Urs von Balthasar。⑤宜仁思想特别适合中国。他觉得耶稣的来临是因为人像小孩,必须教他。教的方法是用劝导pithanotēta,而不是迫使bias。这样,学是件喜悦之事:「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宜仁看耶稣的工作都是教人,直到他长大,所谓长大的意义是人受光荣,看到天主:
「必须首先造人,造后要长大,长大要生育繁殖,繁殖后要
    得力,得力后要受光荣,受光荣后要见他的主。」(驳斥四38)重点在于 人是按天主的肯像造的,所以要帮助他慢慢地认识神,藉著这个认识gnōsis变成新的人(驳斥四12).张春申神父说,中国人会接受「人是神的肖像」的道理。⑥
    von Balthasar是欧洲非常重要的天主教神学家。他以罗马书为基础,建立一个救赎理论。在罗马书,圣保禄把人类分两种,有犹太人和外邦人。犹太人有法律,所以知道天主要求什么,不过他们从来没有达到法律的目标,这个缺点叫作「罪」。外邦人不然,他们从受造物找造物者,可能他们的寻求停留在某种世物身上,但是最大的阻碍是他们会死。秦始皇找仙药想得永生,但最后死了,被埋了。耶稣是唯一的能实行法律所说的每一条,也是唯一能真正地找天主而得到永生的人。因此耶稣是犹太人和外邦人的救主,使他们两族变成一个。简单的说,罪是犹太人的事,死亡是外邦人的事,所以给外邦人谈罪没有多大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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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现在回到弥撒的问题,具体地讲「罪」的用法。在弥撒当中三次提到人类的罪(可能不只三次,但礼仪方面特别重视这三次),即进堂式、感恩经前和领圣体前。我们慢慢念这些经文,用一些中国说法和行为来诠释。
    「进堂式」有四种:第一是用水表达洗净;其他都有忏悔词。因为第一式和感恩经前神父洗手类似,我们以后才谈。第二式有忏悔词,里面说:「我们的过失、罪、重罪」。中国人用这式是可以的,但他所以可以,是因为他已经认识耶稣。房神父说:「皈依常是一个答覆……为使皈依发生,必须与天主相遇。」还有,中国人不只是儒家所说的率性者,有的已经受到佛教「无明罪恶感」,有的接受西方对罪的感觉,所以可以继续用这个忏悔词。可以用并不是说是最理想的。
    第三式提到罪,但重点在天主的仁慈。「上主,求你大发慈悲」。「慈悲」这个词大概是由佛教观世音的特徵来的,可能比较适合中国。更好是第四式。这式虽用「罪」字,但强调耶稣为人作什么,即「拯救忏悔的人;召唤罪人;在天父面前为我们转达。」若神父愿意变动进堂式,可按照这四式来做。中国人可以以论语的
    「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学而四)
来比较。基督徒一定要忠心、要爱所有的人,要传布耶稣所教给我们的。大学有另外一句话值得注意:
「如琢如磨者,自修也。」(传第三章)
这里不谈罪,但谈自修,因为有一个目的:「止于 至善」。我们都没有达到这个目标,因此都需要承认自己还在路上。用宜仁的话,S我们只是小孩儿,要每天上课学习
感恩经前神父洗手说:「上主,求禄洗净我的罪污,涤除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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愆尤。」宣仁也用「洗」字说耶稣要洗净我们的脚,如同他洗门徒的一样(驳斥四22)。商天乙在他的汤盘上刻着这些字:
「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大学传第二章)
可以看得出来,洗礼不只是犹太人能接受的规矩。若把上面九个字刻在弥撒用的水盆上,不是很有意义吗?
    领圣体前大家说:「除免世罪的天主羔羊……」受到古爱尔兰教会影响的西方教会,使世罪变成世人之罪,亦为每个人的罪。也许中国思想家谈「小康」或它的对象「大同」、「桃花源」等理想社会,使中国教会能注意现代神学家所谓的「结构罪」。具体的说,六四镇压民运的士兵开枪,是因为领导这样吩咐他们。耶稣对比拉多说的话:「把我交付给你的人,负罪更大。(若十九11)」可以用在这些士兵身上。「结构罪」指政治制度上的恶。
领圣体前还有一句话:
「主,我当不起你到我心理来……」
    这句是由路加福音来的。中国人常用这类客气话,最普遍的是「对不起」(文言文)「失礼川(日语)「失礼します」。这种谦虚态度是中国人的一个优点。中庸曰:
「辟如行远必自迩;辟如登高必自卑」(君子之道第十五)。
领圣体是与神变成一体,是人最高的理想,所以先认自己卑微是理所当然的?
在普通的传教工作上,我们要效法耶稣。接受福音使一个人的生活有具体的改变,把这改变叫做「回头、皈正、驱魔」等,要按各民族、各人的情况而选择。儒学强调知识,所以耶稣是我们的老师,叫我们怎么认识天父。道家要人回仆,耶稣也批评法利塞人多馀的宗教礼仪,要人在心里朝拜真主。道教要人得到永生和健康,在福音中耶稣常治病,给人他的圣体作食粮。佛教要人自修,耶稣有同样的命令。这个过程之前,说人尚无智、或要死、或有病、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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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污泥中等等,这些说法中没有一个是绝对的。所以如果望教的人不懂,传教士不必用「罪」字。后来他可以介绍「罪」字在教会的用法,也可以帮助信主的,认识他在主面前的微小。
    希望中国教会不用适合犹太人或爱尔兰人的说法,而从教会的丰富仓库里选择适当的食物给人民享用。让我们日日新,明明德,止于 至善天主的光荣,因为人是神的肖像,活人是天主的光荣。耶稣曾经说过:「我来为给他们生命、丰富的生命。」这个福音一定适合中国。
                (本文作者为本院寄读生,英国耶稣会修士)
注释:
①          房志荣:圣经中的罪与忏悔(皈依),在辅大神学论集⑧1971 PP.287-295。
②          Schillebeecky,E,Christ,S.C.M,London 1980(1977),pp.477-499。
③          罗光:中国文化中罪的形态和意义,在辅大神学论集⑧1971pp.287-295。     
④          Irenaeus,Adversus Haereses/宜仁,驳斥异端书。
⑤           Ba1Lhasar,H.U.von,Theodramatik I I  2 I I IC.2 Israël 3 Die Vōlker
⑥          张春申:中国教会的木位神学,在辅大神学论集幽 19 7 9  PP.405-428参考第4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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