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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仁大学神学论集 第84号 |
良十三世对教会的贡献 为<新事>一百周年而作 |
邹保禄
前 言
一百年前(一八九一年),良十三世教宗(一八七八—一九O三年)颁布了一篇著名的<新事>通谕,其内容谈到教会对世物的看法、提倡民主、社会正义以及主人和工人的关系。教宗不仅对教会有莫大的贡献,而且对当代的世界更成了一盏明灯。今将他对教会的贡献解释如下:
甲:圣经方面
公元一八九三年十一月十八日,良十三世的《上智安排》(Providenlissinius)通谕,给教会圣经解释开创了一个新时代,这篇文献反映出当时人们对圣经的敌视和批评。它更把圣经与教会的历史关系连接起来,「在教会外不可能有真正的解释是这篇文献的论点。
教宗在圣经方面的贡献,可从两方面来看:
1圣经研究
在《上智》通谕中,良教宗鼓励人们研究圣经,他说;「我们期望那些为主工作的人们,尤其是那领圣品者,每天去阅读、研究、默想且解释之」。
其研究的原因,正如圣保禄使徒说:「凡受天主默感而写成的圣经,为教训、为督责、为矫正、为教导人们学正义,都是有益的」(弟后三16),又说:「因为我们把福音传到你们那里,不仅在乎言语,而且也在乎德能和圣神,以及坚固的信心」(得前一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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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教宗又引证圣经大师耶罗尼莫的话说:「你经常研究圣经吧!让圣经常在你手中,研究你所要宣传的……希望神父的讲道常以圣经为主」。
圣金口若望在论司铎职责时,也以圣保禄使徒的话鼓励人们说:「要让基督的话充分地存在你们内」(哥三16),这也是良教宗所重视的。
2.圣经委员会
公元一九O二年十月三十日,良十三世在<留心>(Vigilan Tiae)宗座信件中,成立一个圣经研究委负会学院(Institution of a Commission for Biblical Studies)。其目的是为信友们解释圣经中的一些难题,以便他们了解圣经的原义。
教宗说:「这是很适宜地在罗马成立这一委负会,即在教宗领导之下,去承担这次重大的工作」。这项工作也是梵谛冈第一届大公会议所期望的。
宗座圣经委贝会到了圣碧岳十世时代已有其成果,即在一九O五至一九一五年之间颁布了十四项定案(在此从略)。
乙:教会礼仪
二十世纪第一篇有关教会礼仪的文献,是良十三在一九零二年五月二十三日所写的<奇妙爱德>通谕(Mirae Caritalis),其目的是希望信友们重视弥撒圣祭。
教宗认为弥撒圣祭是天主给人类最美好的礼物。他更希望信友们能勤领圣体,与主心心相印。为了敬爱耶稣圣体,教宗更批准了朝拜耶稣圣体善会,以及国际圣体大会。
为此,在教宗即位时代,首次国际圣体大会在法国里尔城(Lille)正式成立,至今已有四十四次了。在良十三世时代已举行了十四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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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法国里尔城(一八八一年) ②法国亚味农城(一八八二年) ③比利时里也城(一八八三年) ④德国佛来堡城(一八八五年) ⑤法国土鲁斯城(一八八六年) ⑥法国巴黎(一八八八年) ⑦荷兰安特微普城(一八九O年) ⑧耶路撒冷城(一八九三年) ⑨法国莱姆城(一八九四年) ⑩法国巴莱蒙尼城(一八九七年) ⑾比京布鲁塞尔城(一八九八年) ⑿法国露德镇(一八九九年) ⒀法国安则尔城(一九O一年) ⒁比国利姆城(一九O二年)
教宗如此敬爱耶稣圣体,是因为「圣体圣事是天主的无限爱情给予人们」。凡从圣体圣事中得到的祝福,可说是一切祝福的根源,从其中可得到一个真正的生命。正如耶稣所说的:「我所赐给的食粮,就是我的肉,是为世界的生命而赐给的(若六51)。」
良十三世在宗座信件中,认为圣体圣事不仅对我们的心灵有保证和幸福,更对我们身体有莫大的裨益。他以耶稣的话说:「凡吃我的肉和喝我的血必得永生,在末日我要使他复活」(若六54)。为此耶稣基督给予我们人类神形的保障。
为何教宗如此敬爱耶稣圣体呢?因为在当时的社会,不少人反抗天主。他们似乎用圣经的话说:「我们不希望被他统治,让我们除掉他吧!」
教宗看到世界的势力重大,非要耶稣出马不可,为此强调而且鼓励人们亲近耶稣圣体。他说:「我们很高兴他看到最近信友们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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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对耶稣圣体的敬爱,我们也推动这种善会,日夜朝拜圣体,以及有关圣体礼仪的事」。
在此文献的结尾,良十三世更处罚那些相反屡次领主的意见,以及那些远离天主的人们。在整顿信友生活时,教宗强调圣体圣事的重要性,而且鼓励神父们不断地学行这件圣事。对教友们来说,圣体圣事更是信友们信望爱三德的基础。
丙、伦理方面
十九世纪末叶,欧洲工商业发达,人民生活富裕。可是在伦理方面却走向下坡,卖娼、离婚,以及一些不伦不类的案件也蠭起。身为万民之父的良十三世对当代社会,不得不对症下药。他于 是在一八八O年二月十日,颁布了<天主上智奥妙>(Arcanum Divinum Safientive)通谕。此文献奠定了现代教会对婚姻生活的看法。保禄六世在一九六八年七月二十五日写的<人类生命>通谕,就是步其后尘的。
处於逆境中的信友们的确需要教会首长的指示,为此目的,良教宗便写了这篇通谕。他首先强调婚姻的首要和次要目的,引证圣经的话说:「天主在起初造了一男一女,为此,男人要离开父母,与自己的妻子相合,两人成为一体」(玛十五4)。这种观念本是很自然的,可惜的是,为当代的人们遗忘了。当时的人们看法是一夫多妻、一妻多夫以及主张离婚等,由此夫妇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已受到动摇。
良教宗说:「每个国家多多少少已忘记了婚姻的本义。结果同多地方的法律与天主的自然律互相违背……一夫多妻、一妻多夫,以及离婚的事已是司空见惯了」。教宗引用圣经的话来责斥这些恶行:「我对你们说:无论谁休妻,除非因为姘居,而另娶一个,他就是犯奸淫;凡娶被休的,也是犯奸淫」(玛十九9)。「这是主的命令:妻子不可离开丈夫,若是离开了,就应该持身不嫁,或是仍与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格前七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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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典105条说:「婚姻是男女双方以建立终身伴侣的结合,此契约以其本质指向夫妻的福祉,以及生育和教养子女,而且两位领洗者之间的婚姻为主耶稣提升到圣事的地位」。这种思想乃基于 良教宗的<天主上智奥妙>通谕。
教宗更强调婚姻法不该由世俗政府所制定,而该由天主所委托的教会处理。他举例的历代帝王,罗马皇帝何诺利、德奥多修以及查士了厄大帝等,他们都承认自己对婚姻法无权过问,而只是教会法的卫护者。如果他们制定了一些婚姻法律,最後均由教会首长所批准。例如他们曾对子女的合法性,离婚以及婚姻契约的法令都请示教会。
此通谕又说:「在起初,婚姻的成立并非由人,而是由天主的权力所形成的。耶稣基督,新约的主人,更把它提高到圣事的地位」。由此可知,此通谕为公教婚姻奠定了一个法律的基础。碧岳十一世的「纯洁结婚」(Casti Connubii)就是为了纪念良教宗的<天主上智奥妙>的五十周年而写的,他重新强调婚姻的神圣性。
丁:社会问题
良十三世的<新事>(Rerum Novarum)可说是现代社会问题重要通谕。在他任期时,工业社会虽然带给当代人们不少的优点和繁荣,但也有其瑕疵,尤其是对私有权和工资问题。私有权乃基于 个人和宗座为标准。这问题的社会观显示个人有权利使用其财产,同时为决定一个合法的工资,其本人和工作性质是该包括在其内的。而这种定案该从经济方面衡量的。为此教宗说:
「每个人从其本身来看就有私有权……因为天主赐给一切人类土地,不分阶级,去分享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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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权利是属于 每一个人的……这种私有权该属于 一家之主。为此这也是一个神圣的法律,即一家之长该为其家人供应食物和其他的必需品。
教宗更以圣经劝导人们说:「至于 今世的富贵人,劝他们行善,在善工上致富,廿心施舍,乐意通财」(弟前六17)o
在谈到合法工资问题时,教宗强调说:「这可从两个角度来看。首先是个人的,就是说某人用血汗换取来的。其次,这种工作是必要的,因为如果没有它的话,人不可能生活」。
最後,教宗也希望主人和工人能达成协议,工人们能得到合理的工资,不受顾主们的欺诈,同时也希望能得到社会正义的保障。
良十三世的<新事>通谕影响了现代的教宗们,他们步其後尘,强调劳工的神圣性和私有权的地位。例如:
① 碧岳十一世在一九三一年的<四十年>通谕,重新强调个人的私有权和劳工问题。
② 碧岳十二世在一九四一年,也写了一篇<五十周年>通谕,解释每人在世时的私有权。
③ 若望二十三世在一九六一年,颁布<慈母与导师>通谕。在通谕中他注重到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影响整个世界。他不仅重申劳工和工资问题,更重视人类社会的保障,自由平等以及个人职责问题。
又在一九六三年的<世界和平>通谕中,若望教宗更把这种幅度拓大,而谈到人与国家、国家与国家的利害关系、以及国家与整个世界团体的关系。
梵二大公会议(一九六二一六五年)也从良十三世的社会思想,发展以下各种看法: 一:为人类服务乃是经济进展的宗旨(论教会在现代世界牧职宪
章6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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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工及其条件与休息(67条)。
三:工人应参加企业,经济管理以及劳工纠纷的解决(68条)。
四:现世财富是供人人享用的(69条)。
五:所有权,私产权以及大地主(71条)。
六:人人应参与政治生活(75条)。
七:由各国组织成的团体及国际机构(84条)。
八:强调国际经济合作(85条)
评 论
辅大校长罗光总主教在《圣庇护十世小传》中称良十三世为「天上之光」。这样称呼的确很适宜他的。从以上所说的四点,我们可看到良教宗的思想正如 「天上之光」照耀著现代的教会。圣经的研究、敬礼耶稣圣体、重视婚姻生活以及实际的社会问题,的确为现代教会奠定了基础和方向。
在<新事>通谕的一百周年之际,让我们以饮水思泉的心情,来感谢他对教会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精神。
(本文作者邹神父为美国军中军牧)
主要参考书:
1. Bib1e interpretation; by James J. Morgan, A consortium Book, Wi1mington, North Caro1ina, 1978.
2. Worship and Liturgy, by James J. Morgan, A Consortium Book, Wi1mington North Carolina, 1978.
3. Love and Sexua1ity; by Odile M. Liebard, A Consortium Book, wilmington, North Carolina, 1978.
4. The Christian Faith, edited by J. Neuner S.J. and J.Dupuis, SJ. A1ba House , N. Y. 1981.
5. Leo XIII’s "Rerum Novarum" encyclical by Pau1ist Press 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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