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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仁大学神学论集 第101号 | |||||
全球伦理宣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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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论一九九三年芝加哥世界宗教议会
庄嘉庆
本文目的
本文的主要目的,是透过汉斯昆(Hans Kűng)及库雪尔(Karl Josef Kuschel)1的观察及注解说明,来讨论于一九九三年在美国芝加哥所举行的第二届世界宗教议会及其代表们所共同签署发表的《全球伦理宣言》(Declaration To ward a Global Ethic)。主要的参考资料是由汉斯昆及库雪尔所共同编著的书《全球伦理:世界宗教议会宣言》(A Global Ethic:The Declaratlon of the Parliament of the world’s Religions)(London:SCM Press,1993)。该书是由包顿(John Bowden)从一九九三年的德文原版书所翻译成的英文版。本文引用该书内容时,在必要之处,将以方括号 “ [ ]”标明其英文版页次。此外,我们也将介绍杰出的宗教神学家史威德乐(Leonard Swidler)对於全球伦理宣言的精辟构思。最後我们提出亚洲心灵对全球伦理宣言的一些反省。
全球伦理的原则
当前世界的根本危机包含了全球性的经济、生态、政治等等危机。人们却始终无法提出新的洞察和解决之道,来面对这些危机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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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尤其在种种社会、种族、权力冲突当中,宗教也常常被误用,甚至引发战争。
我们发现,在现存世界的各种宗教教导里,早已存在一种伦理,足以让人面对全球性的问题。此种伦理,能为人类秩序之建立,提供道德的基础。我们确信,在诸宗教之中,已经存在一种共识,能够成为建立全球伦理的基础。这个全球伦理也就是一种基本共识,藉以确立共同的价值、标准和基本伦理态度[18]。
这种基本共识,应包括以下四项:
一、唯有新的全球伦理,才能建立新的全球秩序[18一21]:
今日的世界,虽然享有充裕的经济、文化及精神资源,但是,种族、国家、社会、经济及宗教上的紧张与冲突,却阻碍了建立美好世界的和平过程。人类迫切需要的是一种能促使人们和平共处的宏观。
我们从历史经验中得知:建立一套更为完美的全球伦理,不能单靠法律、命令、条约或惯例。公义、和平及环保的实现,有赖人们的洞见与确实实践的决心而定。因此,我们必须唤醒人们的良心,使他们真正体认到对於人权及自由负有无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人权与伦理道德是不可分的,没有一套全球伦理,就无法建立起更为完备的全球秩序。
所谓全球伦理,并非指建立一种世界性的意识型态,或是一个全球统一的宗教。而是指一种能确立人类价值观、为人处世的准则及个人态度的基本共识。缺乏这种基本共识,人类社会将会陷於混乱。
二、基本要求就是以人道精神来对待每一个人[21—24]。
宗教虽然无法直接解决环境、政治、经济及社会问题,但是宗教却能带来人心的改变和心灵的更新,这同样是一件极为迫切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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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工作。而放眼现今的世界,我们看见许多人生活於不人道的处境里。宗教人因此必须呼吁大家以人道精神来彼此对待。亦即,无分年龄、性别、种族、语言、宗教、政治立场或社会地位,人人都拥有不可剥夺的尊严。人乃是权利的主体,人是目的而非工具,人也不是工商发展下的客体与附属品。人乃是有理性、有良心的主体,有责任以人道方式来过趋善避恶的生活。
我们发现在人类历史当中,许多宗教及伦理传统里,都有一个共通的金科玉律(The Golden Rule)「己所不欲,勿施於人」(What you do not wish done to yourself, do not do to others!);或是「已所欲,施於人」。换言之,人人应当扬弃任何形式的自我中心主义。而这条金科玉律也应该成为所有人类共同遵守的基本规范与人道精神。
三、四条必要的文化准则[24-34]:
(1)建构非暴力及尊重生命的文化。
(2)建构团结一致且具有公正经济秩序的文化。
(3)建构互相包容并具有真诚生活的文化。
(4)建构两性之间具有平等权力和伙伴关系的文化。
四、意识的转变[34-36]:
人类历史所展现的一个真理就是:除非人心意识转变,否则世界无法获得改善。我们有责任持续不断追求伦理与价值观的转变。而宗教的重要任务之一,正是将追求这种转变的使命,从一代传递至另一代。因此,我们必须致力於基本伦理原则的建立,以解决许多具争议性的伦理难题。我们也应推动各阶层的专业人士及各信仰团体,一起建构足以适应各种特定伦理问题的伦理法则。如此一来,全球伦理问题才有获得解答的可能,世界情势也才能得到应有的改善。而这一切作为的先决条件,就在於人心意识的改变。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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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是通过反省、默想、祈祷和积极思想,来改变心思意念与价值观。这种人心的根本转变,是需要全人类共同努力追求才能达成的。
汉斯昆对全球伦理宣言的注解
针对全球伦理宣言的建构(Declaration Towarda Global Ethic),汉斯昆也提出了他的注解和说明,以澄清该宣言的历史背景、意义和方法[43—76]。
一九九三年八月二十八日至九月四日,在美国芝加哥举行了盛大的世界宗教议会,各与会代表约六千五百人齐聚一堂,共同研讨全球伦理宣言的内容与精神,而在会议结束前,大部分的代表也都签署了这份宣言。经过这次的会议,汉斯昆也更加确信,世界和平必须依赖宗教之间的和平来达成;而一套全球通用的伦理原则之建立,则是最为迫切需要进行的工作。
这份全球伦理宣言的草拟,是肇始於一九八九年,当时各界正积极筹备於一九九三年时,在芝加哥庆祝世界宗教议会一百周年纪念(第一次世界宗教议会乃是一八九三年召开的)。汉斯昆利用他在美加各地大学院校演讲的机会,大力鼓吹人们起而建构宗教之间的新的伦理共识[45]。一九八九年四月,汉斯昆受到世界宗教议会筹备会主席罗恩·启德(Ron Kidd)的邀请,正式参与这份全球伦理宣言的首次草拟工作。
一九九O年,汉斯昆以德文出版了一本书《全球责任》(英文翻译版书名为Global Responsibility)1,在该书里,他首次较完整地阐述了关於建构一套全球伦理态度的理念及其个人体验,值得有心从事进一步探讨全球伦理的人加以参考。此外,著名的宗教神学家史威德乐,也曾提出一份关於<建构全球伦理的普世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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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ward a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a Global Ethic)的尝试性草稿,获得了汉斯昆的签署认同[47]。
汉斯昆的草拟工作,在广徵世界各地宗教界代表与学者的修改意见之後,终於在一九九二年七月及十月,分别完成了首稿及修正二稿,而在经由史威德乐的英文翻译後,於一九九三年七月将最後的英文定稿传送至芝加哥[51—52]。
关於这份宣言的内容与方法,汉斯昆有以下的说明与诠释
一、全球伦理宣言所应避免的事项[53—58]
(1)不与联合国人权宣言(一九四八年)的内容重复。
——而是为人权宣言提供伦理的基础。
(2)不做政治性宣示。
——但也应关怀经济和政治的层面。
(3)不进行诡辩性的道德训诫。
——却也不必刻意回避性爱伦理这一类的问题。
(4)不包含哲学性论述。
——以免使得宣言只能适用於知识分子。
(5)不可以有狂热的宗教宣告。
——应诉诸於现实世界的问题,而不是形而上的讨论。
二、全球伦理宣言所应包含的事项[58—60]:
(1)宣言应能深入剖析伦理问题的深层内涵。
人心的价值观、处事准则和基本态度,而非停留於法律或政治问题的表层。
(2)该宣言应足以获取伦理共识。
(3)宣言必须能够促使宗教界自我批判、反省。
(4)宣言的诉求必须与现实情况有关。
(5)宣言内容该平实而易於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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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使用艰深冷僻的专门术语。
(6)宣言应建立在某种宗教基础上。
伦理应有宗教基础、宗教动机。
此外,汉斯昆也再次强调,我们所要建立的不是某种「全球性伦理学理论」,而是为建构一套「全球伦理态度」(a global ethic)。这种「伦理」(德文的Weltethos,英文的world ethic),是指人类的基本伦理道德态度,不是指一种伦理学的系统理论[59—60]。
三、宣言所引发的争议[61—72]:
在会议进行期间,也曾爆发了一些争议。其中,佛教代表们认为宣言里所使用的「神」(God)一词并不妥当。他们剀切指出,释迦牟尼并不是神而是一个人,是一名「觉者」[64]。他们也进一步建议大家尽量使用含意较广的「伟大存有者」(Great Being)、「超越的力量」(power of the transcendent)或「在上的灵性权威者」(Higher Spiritual Authority)等称号,来替代「神」[65]。当然,佛教代表们仍然相当肯定这次会议所揭橥的全球伦理之宗旨。汉斯昆指出,共识的达成并不容易,除非我们都能暂且放下各自不同的信仰理念、教义、象征及仪式,否则便无法获致伦理准则上的共识[65]。在这次会议中,较引起争执的还有以下三点:
(1)有些人认为我们在强调非暴力文化的同时,宣言里似乎未能清楚说明「自卫权」的观念。汉斯昆则主张,自卫权的行使,只有当非暴力抵抗无效时,才能考虑使用之[68]。
(2)有些人反对两性具平等权利的主张;也有些人指陈宣言中太少提及有关家庭的观念。汉斯昆则指出,虽然在现今许多宗教里,两性平等的观念仍尚未普及,但宣言里的两性平等主张,却恰好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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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对这些宗教提出时代性的挑战[69]。
(3)有些人认为整个宣言充满了「浓厚的西方色彩」。汉斯昆则辩解道,当初他在草拟这份宣言时,就已经留意到自身的西方宗教文化背景所可能带来的影响。他强调,这份宣言的主旨之一,就是希望能够尽量包容不同的宗教文化的精神,以找出伦理的共识来。凡是无法获得共识的事项,就不应纳入宣言里。宣言里也应该积极考量;在此世代中,各伟大的宗教传统所能提供的共同见解[70]。
四、各宗教传统里的共通伦理态度: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次会议中,与会代表都体认到建构全球伦理态度的必要性;此外,大家也普遍接受「人人应以人道精神彼此对待」,以及金科玉律“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训诲。我们也可以从几乎各宗教经典都载有这条古老的金科玉律的事实,而再次印证所谓的共通的「全球伦理态度」,其实并不是一种新发明,而是一项新的发现:原来,在人类的宗教心灵及信仰体验里,我们能够发现一套共同的伦理原则和基本态度。
我们在此列举出若干宗教传统及经典里,所记载的共通的金科玉律,以印证其间的高度相似性:
(1)孔子曾说:「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论语15·23)。
(2)耶稣说:「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路加6·31)。
(3)斯兰教的经典说:「任何人若不将自己所想要的也给予他的兄弟,就不能成为一名信徒。」(四十圣训13)。
(4)耆那教(Jainism)记载道:「人类不应对世间事物漠不关心,人类应以待己之道来对待众生。」(Sutrakritanga I,11,33)。
(5)佛教经典说:「凡不能取悦於吾人者,亦必不能取悦於他人;吾人又何能将之强加於他人呢?」(相应部V,353.35—342.2)。
(6)印度教经典《摩诃婆罗达》(Mahābhārata)说:「不可以己所厌恶之道,来对待他人。这就是道德的本质。」(摩诃婆罗达Xlll 114,8)。
(7)古代波斯的祆教(Zoroaster)经典《伽泰》(Gāthās)说:「凡是对众生而言是美善的事物,对我而言也必是美善的。凡我所拥有的美善,也必施予众生。」(伽泰43·1)
除此以外,还有许多例证,都可以让人轻易比较出其间的类似教导与共通的精义,特别是关於基本伦理态度方面的某些相似点,更是显而易见。因之,建构某种全球的基本伦理态度与共识(不是指通用的伦理学理论),也是相当可行的交谈方针。
五、未来的展望:
对於参与建构全球伦理宣言的各个学者而言,有三项值得反省的挑战[73]
(1)这套全球伦理宣言,能够在各宗教传统中生根多深?
(2)各宗教传统与它们以外的其他伦理传统之间的调和程度为何?
(3)各宗教传统能够为此套全球伦理提供多少的独特贡献?
这套全球伦理,并非一种世界性的意识型态或是一种大一统的世界性宗教。它也不能取代各宗教经典与训诫。它只是既存於各宗教传统里的共通的、最低限度的基本伦理态度,不是各种伦理的理论总和。
「後现代世界」(postmodern world)所面临的共同危机之一,就是人类发展方向的定位危机(the crisis of orien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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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而全球伦理的建构,正是指引「後现代人类」发展方向的一项努力。这套全球伦理宣言不是建构全球伦理的最後终点,它只是一个方法与开端,未来的展望乃是取决於每一个人的手中。
库雪尔对世界宗教议会的评析
库雪尔在回顾了自一八九三年第一届世界宗教议会至一九九三年第二届世界宗教议会之间的百年历史发展後[77—94],指出现今的世界宗教情势,已经呈现宗教多元的发展局面。各宗教的地理分布,不再是各自区隔的状况,而是混杂共存於世界上的每一个区域。吾人的关心焦点,乃是如何在「後现代世界」中,进行广泛的宗教交谈与合作。第一届世界宗教议会是受到“现代主义”的风潮所影响,也注重各宗教之间的友谊关系;而第二届世界宗教议会则是受到“後现代主义”的风潮之影响,关注於各宗教如何共存的实际问题上,以及共同的价值观、基本态度之建构。换言之,第二届世界宗教议会正是为了寻求在各宗教之间确立共同的伦理态度。
一、第二届世界宗教议会的争执与成果:
一九九三年的第二届世界宗教议会,会议期间也曾发生过几项较引人注目的争执与冲突[95-96]:
(1)在会议筹备期间,曾有若干福音派及基要派的教会团体拒绝参与会议,因为他们反对宗派之间的联合活动。
(2)曾有四个犹太人团体退出议会,以抗议反犹太民族的回教代表的出席。不过这并不影响其他犹太教的代表继续出席参加。
(3)一位印度的克什米尔人(Kashmir),在发言时公开谴责印度、巴基斯坦和中国,瓜分了他们的土地,使得他们丧失了文化。随即有几位在场的印度人起夹怒斥他,会场化因而引起一阵骚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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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由汉斯昆所草拟的「全球伦理宣言」,在议会中引发了热烈的讨论。有的人质疑该文的编撰过程;有的人则怀疑它的内容的妥当性(两性平等、非暴力等主张,及西方色彩太浓厚等问题)。不过,该宣言最後还是获得大多数人的签署认同。
这些争执与冲突,并未真正伤害议会的进行与成果。反而显示出集体研讨的交谈意义来。六千五百名代表,透过演讲、公开讨论、讲习、交谈和训练计划,彼此学习并体验了宗教交谈的益处,也互相消除了不少的成见。
二、议会主题「全球性的思考、灵性与伦理」:
库雪尔列举了四位讲员的演讲要点,以进一步说明议会的主题。这四位分别是:巴内(Gerald O.Barney)、穆乐(Robert Muller)、汉斯昆、达赖喇嘛[98—105]。
巴内分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人口成长、粮食生产、生态污染等等的危机现象之後,认为人类需要建立一种互相依存、网状交织的思考型态。亦即,任何的人或国家,都是生活在同一个地球生态体系之中,人民、国家及地球,都是彼此关连、互相依存的。巴内也指出,宗教对於促进世界和平及维护生态体系,负有举足轻重的责任。在当前的许多战争之发生、家庭计划的推行、经济供需之间的落差等问题上,宗教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因此,世界宗教领袖应该积极参与这类关键问题的交谈,以共谋解决之道1。
穆乐则呼籁大家进行政治与宗教、科学与灵性之间的交谈。特别是当科技成为人类的发展诉求之时,我们反而忽略了人类潜存的 “灵力”(spiritual energies)。他认为除非人类世界能经历一种灵性上的重生(spiritual rebirth),否则文明的前途势必黯淡。因此,宗教与灵性的传统,应该起而为人类制定规范、指引方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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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斯昆则主张应该研拟一套共同的全球伦理态度。他认为宗教要发挥力量,乃有赖於各宗教能捐弃彼此间的成见,找出各宗教传统的共同点来,才能改变这个充斥著法律规范的世界。而宗教不仅能影响人类社会的理性运作层面,更能深入转变人类的心灵与情感。所以各宗教应积极参与於宗教的交谈与合作,并寻求全球伦理的建构。
达赖喇嘛则是受邀於闭会式中发表演说。他仍然呼吁大家要互相尊重、彼此了解、交谈与合作。此外,他也表现出佛教徒的真实和人道的精神特质来,吸引著全场代表的注意力。
总之,全球伦理宣言的建构,显示著人类各宗教的伦理传统及灵性资源,正共同迈向为全人类福祉而奋斗的大道上,而人类也正经历著一场心灵与伦理意识的重大转变。
史威德乐对全球伦理宣言的构思
宗教神学家史威德乐,曾经提出他对全球伦理宣言的初步构想,整理成一篇<建构全球伦理的普世宣言>的文稿。其主要观点如下:
宗教乃是文化的核心,宗教指的就是「对於人生终极意义的解释及其实践方法的探讨」。如今,宗教的发展已经进入交谈的时代,透过宗教交谈,我们能够彼此学习,以至对於人生实况能有更进一步的认识。正由於全世界的人类都是互相依存的,我们更应该努力经由宗教之间、意识型态之间、文化之间的种种交谈,来建构一套共通的伦理态度。这是一种基本伦理态度上的全球性共识,诉诸於交谈来达成的。史威德乐为了实践上的方便,还列举出若干基本原则与中间原则(basic and middle principles),以利人们能将最基本的(最高的)伦理态度及准则(例如前述所谓的金科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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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更具体而微地应用在生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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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心灵对全球伦理宣言的反省
我们也可以针对这份全球伦理宣言,以亚洲人的心灵体验及亚洲宗教文化的独特立场,来提出若干反省、补充和建设性的意见。
(1)无论是汉斯昆或是史威德乐所负责草拟的全球伦理宣言,虽然都是以人为中心的(史威德乐更表明应以人及宇宙为中心),注重人的主体性以及基本人权。但是,亚洲文化传统却将人视为宇宙整体生命的一部分,关注於人与大自然的关系,以及宇宙与人生的循环性、一体性。强调的是人与宇宙根源的合一,小我与大我的隶属关系1。换言之,亚洲文化传统较著重於「顺应自然」的人生态度,突显人与宇宙、大自然的整体关系(天、地、人合一)。人只有在此种合一关系中,才能寻得心灵内在的生命力。而西方传统文化却似乎过分强调人的主体性,缺乏亚洲文化中那种宇宙万物的合一性、包容性。如此看来,亚洲传统文化价值观、宇宙观,反而更能符合「全球伦理」的基本信念。我们在此宣言中应该更加重视亚洲宗教文化及心灵体验所能提出的可能贡献。
(2)你由於当前世界的科技、经济过度发展,已经威胁到地球环境及人类本身的生存。日本京都大学的川那部教授及清水荣教授,便曾指出人类的危机已经无法单纯运用西方科技及哲学理念来挽救,人类必须重新建立起全新的世界观与人生观。基於亚洲文化传统所孕育出来的多样性思考与伦理态度,有利於人与大自然的合一。因此,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东方古老的世界观、人生观、以及以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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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基的哲学理念,或许才是人类万物应有的生存之道2。
从亚洲文化的观点来看,建构全球伦理,也应强调亚洲的人文精神,特别是对於「无我」态度的培育,藉以消弭当今社会功利主义、唯我主义的盛行。尤其是自然与人类二元对立观,已到了必须全面反省的关键时刻。当今,如何建构出融合东西方思想,兼顾现代与未来,凝炼出一种天地人合一的新文化与新生命型态,实在是「全球伦理态度」最根本的要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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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库雪尔(Karl—Josef Kuschel)是探讨 《神学与文学》的德国著名学者。一九七七年曾在汉斯昆及作家简斯(Walter Jens,1923— )的指导下,从事博士论文「现代德语文学中的耶稣」的研究。 1一九九O年的德文原版书名为Projekt Weltethos,而该书英文翻译版则於一九九一年出版:
Hans Kung Global Responsibility:In Searth of a New World Ethic(New York:Crossroad,1991)。 1库雪尔引述自巴内的著作:
G.O.Barney,Global 2000 Revisited.What Shall We Do?(Arlillgton,1993)90. 2穆乐的演说内容已被收录於以下著作中:
J.Beversluis,A Sourcebook for the Community of Religions(Chicago,1993),IX. 1 参阅谷寒松,《神学中的人学:天地人合一》,辅大神学丛书之二十五(台北:光启出版社,1988),17—19,133—134 。
2川那部教授及清水荣教授的观点,发表於一九九四年二月二十五日,在台北举行的「文化震源地一亚洲」(Cultural Epicenter:Asia)国际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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