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书页 ] [ 返回目录 ] [ 繁体转换 ] [ 添加书签 ] |
辅仁大学神学论集 第103号 |
路二41—52与家庭共融 |
陈燕萍
(耶稣孝女会修女,辅大神学院教义系二年级生)
引 言
「不是所有的屋宇都能称为家庭」,家之所以为家,除了供给衣食住行及必要的安全感外,必有其所以为家之要素。
今年(一九九四)正值「世界家庭年」,笔者愿意反省「家庭共融」此一主题,除了是与教会同感外,亦是因为面对自己的使徒工作对象之故。藉著每周一次与少年嫌犯的接触,了解到他们大部分来自有问题的家庭,视家庭共融为梦中的冰淇淋,难道完美的家庭生活竟是镜花水月?
试看圣家三圣的和谐共融,在平凡、平实的生活中,发挥爱的光芒,不容我们以为完美的家庭生活为高不可攀。今试看路二41一52耶稣的十二岁事件,深入圣家生活的内心世界,期能为今日家庭走向共融找出可循之路。
至于选择路二41—52,耶稣十二岁事件之理由,是因为笔者在阅读该段福音时,感到圣家三圣彼此深度的和谐,是来自事事以天父的旨意为依归的生活态度,故愿从此角度切入。又因圣母与若瑟虽然正式结为夫妻,但是他们度的是贞洁的兄妹生活;耶稣又没有
45
其他的兄弟姊妹,故本文谨探讨父母与子女彼此间的生活态度。至于夫妇、兄弟姊妹间的部分则省略不谈,亦是本文之限度。
现分下列几项来说明:家庭共融之定义,路二41—52之诠释,圣家生活之态度,对家庭共融之期盼,最后提出结论。
一、家庭共融之定义
共融(communion),按照字义,是共同结合。
家庭共融,不单是指血肉的自然关系的结合,更指深刻且富有的精神关系的建立和成熟,这种关系达到特殊的人性完美:赋与家庭不同成员以人际关系的生气和爱,形成家庭的共融和团结,并给予它内在力量。
家庭的所有成员,根据每一个人的恩宠,有建立人的共融的责任和圣宠,使家庭成为r丰富人性的学校」:要达成此点,须照顾并爱护弱小者、病人和老年人;每天彼此服务;分享财物、喜乐和痛苦。
为建立这种共融的主要机遇,在于父母和儿女之间教育性的交换,在此交换中彼此互相给予和领受,唯有经由大的牺牲精神,家庭的共融才能维持而臻于完善。它要求每一个人的开放、了解、自制、宽恕与和好。自私、不和、紧张和冲突,只会猛烈地攻击并时常极度地伤害家庭的共融。家庭生活中,有许多不同形式的分裂,可是每一家庭都有和平的天主的召叫,能有愉快的常新的「修好」的经验,就是共融的重建,团结的重振,而能走向天主所要的圆满融合,答覆主曾热诚期望的「愿他们合而为一」①。
为能有一共融的气氛,家庭成员的关系必须是彼此的自由给予:真心的接受、相遇和交谈、无私的爱、慷慨的服务和深刻的休戚相关(2)。
46
二、路二41—52的诠释
路加笔下的耶稣十二岁事件,可从几方面来研究:
(一)圣家上耶路撒冷
「他的父母每年逾越节往耶路撒冷去。」(路二41)
法律一度曾规定每位成年男子须在逾越节、五旬节和帐棚节前往耶路撒冷;后因考虑到远道而来的人,而将此规定修改成只在逾越节时才需前往朝圣;有些朝圣者在庆典的两天后便离开耶路撒冷,有些则留下来等待七天后的庄严集会③。
(二)耶稣留在圣殿,三天后才被找到
过了七天。神圣事物的吸引力仍将耶稣挽留在圣殿里。玛利亚和若瑟折回耶路撒冷寻找他,沿途一直期待著能在半路上看见他,待他们在圣殿里找到他时;他正居于一群围绕著的经师们中央,聆听和询问他们,凡听见他的人,对他的智慧和对答都惊奇不止④。
(三)玛利亚与耶稣的对答
「孩子,为什么你这样对待我们?看,你的父亲和我,一直痛苦的找你。」(二48)
玛利亚的话透露出一种焦虑的痛苦,仍使她的心灵感到忧伤。
耶稣的回答是:「你们为什么寻找我?你们不知道我必须在我父亲那里吗?」(二49)
「必须」是出自耶稣的自由抉择,他要做的事,都是为实践父的旨意。这希腊字’dei是发自内心,对父的完全服从,不因别的,只因天父要如此,充分表达出父子之间的关系。
「你们不知道我必须在我父亲那里吗?」(二49)也可说成:「你们不知道我必须做我父的事吗?」或「你们不知道我必须是属于我父的人吗?」耶稣在乡下平凡的生活中表达其天主子的身分(注5)。
47
「但是,他们不明白他对他们所说的话。」(二50)耶稣的父母不明白的对象该是耶稣与天父的关系超过他们,而这时西默盎所说的利剑首次穿透玛利亚的心了(注6)。
四结局
「他就同他们下去,来到纳匝肋,属他们管辖。他的母亲把这一切默存在心中。耶稣在智慧和身量上,并在天主和人前的恩爱上,渐渐地增长。」(二51—52)
圣子的自愿服从预兆十字架的奥迹,因为耶稣一定保持他是天主的仆人的身分。而圣母,她是信赖的模范,她继续走「相信」之路,默想她圣子的意愿与使命(7)。
三、圣家生活之态度
纳匝肋圣家生活的特色是在平凡、平实的生活中,事事以天主的旨意为依归,藉著每天的相互自由给予,彼此的真心接受、相遇和交谈。无私的爱、慷慨的服务,叫我们领略圣家共融的和谐。
(一)若瑟
首先,我们来看看圣若瑟。圣经上记载圣家之长圣若瑟的事迹不多,然令人纳闷的是他在新约的记载中没有留下一句话,从他发现他的聘妻玛利亚怀孕,即「不愿公开羞辱她,有意暗暗地休退她。」(玛一19)到后来为了躲避黑落德的阴谋而必须携带小耶稣和他的母亲逃亡埃及,其后又迁回纳匝肋定居。整个事件,他都参与其中,但他总是默默无言。在小耶稣十二岁时,他们按照节日的惯例上耶路撒冷过逾越节。在回家的途中发觉找不著小耶稣的踪影,于是折回耶路撒冷,过了三天,才在圣殿找到他。在孩童耶稣和玛利亚的对话中,只透露出他们的心情是「一直痛苦的寻找!」
48
(路二48)失去爱儿三天之久,待找著后,在圣经上竟然未记下他的一言半语。耶稣回答他的一句话:「你们为什么寻找我?你们不知道我必须在我父亲那里吗?」(二49)接著记下的只是「但是,他们不明白他对他们所说的话。」(二50)还是一片肃静,若瑟说不出话。
这其中到底有何秘密?若瑟这位「父亲」竟常是「无言」的?
我们可从若瑟在救赎计划中的位置来捕捉他的心情,从他的反应中已见端倪 圣母和圣若瑟虽然结为夫妻,但是他们度的是贞洁的兄妹生活;他相当了解耶稣的诞生是「因圣神由童贞玛利亚取得肉躯。而成为人。」所以,从开始;他便知道自己的身分:他只是耶稣的义父。他知道耶稣从何而来,「他不是由血气,也不是由内欲;也不是由男欲,而是由天主生的。」(若一13)所以面对这降生的奥迹,他必须是无言的,这往往是表示世人发现天主神圣的临在;伟大的奥义,而有的反应。他的无言,是他相信天主的表现。从他知道聘妻怀孕。逃难、耶稣的十二岁事件,整个过程,并非风平浪静,但他都—一经历考验;实在是他紧靠天主,天主亦在生活中一步一步指引他使然。在耶稣十二岁的事件中,不得不使若瑟了解,耶稣必须是属于天上的父!他的无言退隐,不无人性的割舍(8)。
(二)玛利亚
接著,我们看玛利亚。在天使传达喜讯时,她究竟明白多少?其实,她是在幽暗中接受,在不懂中依靠天主,相信天主,与天主合作。在摸索中;对一些不懂、不明朗化的事,放在心中,反覆思索。在陪伴圣言成长的过程中,他们一定有很多机会交谈、聆听对方,玛利亚藉著这密切的共融生活,慢慢认识他,她是一步一步的学习;在对儿子的逐渐了解之中,慢慢成长的。
49
在十二岁事件中,当若瑟和玛利亚在圣殿里找到耶稣时,他的母亲就向他说:「孩子,为什么你这样对待我们?看,你的父亲和我,一直痛苦的找你。」耶稣对他们说:「你们为什么寻找我?你们不知道我必须在我父亲那里吗?」(路二48—49)。这句答话,也可翻译成:「你们不知道我必须在我父亲的家里吗?」那时,耶稣所在之处,正是天主的圣殿,圣殿是他父亲的家,他父亲的家才是他的真正住所。十二岁是犹太人的成年期,耶稣成了之时,他兴奋的回答,并未为他们解释个中意义,焦急痛苦的双亲仍不明白。
路加接著记述了:「他就同他们下去,来到纳匝肋,属他们管辖。」(二51a),但是「他的母亲把这一切默存在心中;耶稣在智慧和身量上,并在天主和人前的恩爱上,渐渐地增长。」(二51b一52)如同她的圣子,她也需要时间来深入她自身的奥迹,她的智慧和恩爱,在天主和人们前,也不断地增长。围绕著她的奥秘超越了她所能领悟的范围,不是她所能想像的。耶稣的回答,为她是很大的考验,她当然知道,圣子所说的父,就是以大能使她怀孕的父,但是耶稣此时此刻的答话,使她大惑不解,耶稣使她面对著自己;感到自己是个难于理解的奥秘。
玛利亚,从她答覆天主的「是」开始,她即终生为此信仰而挣扎,并完全降服于天主,勇敢面对生活中的一切挑战(9)。
(三)耶稣
小耶稣又如何?耶稣十二岁,年届「成丁」,能在逾越节的庆典上,同大人一起聆听法律和先知—一开始尽遵守上主法律的责任,一定十分兴奋,而自小耳濡目染地养成了「天父至上」的基本心情,建立了「以心神,以真理来朝拜父」的生活基础,致使过完了节,神圣事物的吸引力仍将耶稣挽留在圣殿里(10)。三天之后被寻获时,他对焦急惊奇不止的双亲作了一个奇妙的答覆:「你们为什么寻找我?你们不知道我必须在我父亲那里吗?」(二49)这「必须」表示出耶稣开始她的使命,并说明从开始到结束,他所要做的事;都是为实践父的旨意,而且这「必须」并非命定,而是出自天主的旨意,属于救恩计划的一环,所以是耶稣的自由抉择。他体尝了作为天主圣子的美妙经验。「但是,他们不明白他对他们所说的话、」(二50)。即使如此,「他就同他们下去,来到纳匝肋,属他们管辖」(二51)所有犹太少年,在满了十二岁以后,就开始他们的成人生活、很多人这时离开家庭,按照自己的喜好去度生活,而耶稣却留在家中,完全属于他们管辖。在纳匝肋的岁月是耶稣的旷野生活;因著「顺从」,属他们管辖,使「耶稣在智慧和身量上,并在天主和人前的恩爱上,渐渐地增长。」(二52)
四、对家庭共融之期盼
圣家的生活不无困难,他们在逆境中的坚忍,足为今日家庭之榜样,圣家的成员之态度,亦为今日的家庭成员指出彼此该努力的方向,现分以下两项说明:
(一)父母对子女的态度
面对耶稣;玛利亚与若瑟有很多事情不明白,但他们却给予耶稣充分的自由,让他成为「天主子」;亦教导他每事要「承行主旨」。所以,做父母的必须首先牢记,子女除了是属于父母之外,更是天主恩赐的宝贵礼物c他们的责任是陪伴子女成长,让子女有机会学习,尝试找到自己的路,成为一个独立、自主、与众不同,可以为自己开创未来的成熟个体。他既肯定自己;亦肯定别人,对社会是负有责任的。要知道,子女的生命是独特的,并非父母心目中的理想蓝图,所以;千万不要为他们规划不可改变的将来,应相信天主对每一个人都早已设计好一个完整的未来。
51
其次;「他的父母每年逾越节往耶路撒冷去。」(二41)这股宗教热情是自然的流露。对小耶稣来说,除了双亲的榜样外,外在的环境著实吸引著他。「全家都应参与教会的礼仪生活」、「教友夫妇,对于自己的子女,他们也是第一批信仰的前导和教育者;他们应以言以行教育子女度基督徒和传教的生活。」(11)因此,父母应能经常跟子女谈论、分享有关信仰的事,多鼓励子女参与堂区或教区的活动,培养子女的宗教情操,让他们感到耶稣、信仰的重要,在这种环境中长大的孩子,便会札根于信仰,而且不会轻易放弃自己对信仰。对基督的忠诚。
从耶稣十二岁事件可以看出,耶稣得到父母的爱与尊重。其实子女最需要的是父母的关怀与爱护,在适当的时候赞美、欣赏、鼓励他们,当他们受到挫折或在情绪上受到困扰时,父母应给予支持和了解。香港社会福利署的总社会工作主任洗杨笙文说:「你的孩子需要的是爱,是关心,是受到爱护与支持的感觉。要让他知道,如果他需要你帮助,你随时乐意帮助他。孩子有困难时,没有什么比让他知道你爱他更能使他安心。」(12)
若能如此,相信子女们亦能「在智慧和身量上,并在天主和人前的恩爱上,渐渐地增长。」(路二52)
(二)子女对父母的态度
耶稣对玛利亚和若瑟的态度,不能离开一个「孝」字。孝是什么?曾子大孝说:「大孝尊亲,其次不辱,其下能养。」尊敬父母是耶稣的态度。
子女孝敬父母,就如父母关爱子女一样,是无条件的。「身体发肤,受诸父母。」父母给子女生命之恩,付出养育之劳,是子女不能报答于万一的。
在日常生活中,子女有时会嫌父母唠叨,觉得他们的想法太不合时宜,
52
顾忌太多,总觉得自己的意向无法伸展,处处受约束,其实这只不过是父母表达关心的一种方式而已。要紧的是子女在此过程中仍然尊敬他们,子女需要父母的了解、支持、关爱,父母也同样需要。爱的共融是需要彼此努力的。
梵二亦重申子女的责任:「子女是家庭的活的肢体,他们亦以其本有形式,帮助父母成圣。他们应以知恩、孝爱和信赖报答父母的恩泽;在逆境、年迈的孤独中,克尽孝道而服事父母。」(13)
饮水思源,为人子女者,责无旁贷。
结 论
圣家生活,多灾多难;然而三圣却能和谐相处,满溢喜乐、祥和,不禁自问,维系一个「家」的要素是什么?是爱!爱又来自何方?爱来自天父!因为是来自天父,才使得每一个家庭成员能做到真正的自由给予,彼此间的爱才显得真实。圣家三圣能活出如此之态度、不因别的,只因他们清楚知道,人人都只属于天主,而最要紧的事是承行主旨,在不同的角色、身分上中院天父,这是真爱!
生活仍要面对挑战,期望每一个家庭成员在天父手指划出的圆圈内站稳,只要不离开圆圈,我们仍属于天父,亦因如此,才使得天父的圆—一「愿他们合而为一」—一得以实现。
附 注
①教宗若望保禄二世;《「家庭团体」劝谕》,(中国主教团秘书处,一九八二年五月1,31一32。
②同上著作;67。
③司徒麦勒(Rev.Carro 11 Stuhlmueller)著,吕芬蓉译,《路加福音》·初版,(台北:光启出版社,一九七四年),60。
53
④同上。
⑤The New Jerome Blblical Commentary,(Prentlce Hall,Inc.N.J,1990).p.684-685.
⑥同上。
⑦同上。
⑧张春申,《妙音送长风—一主日福音诠释》第一辑,初版(上智出版社,一九八六年十一月),262—264。
⑨甘易逢,<玛利亚的心灵生活>,《神思》13(一九九二年五月),24。
⑩徐可之,《白首共此心》;辅大神学丛书之廿一,(台北:光启出版社,一九八六年);114。⑾梵二大公会议文献,《教友传教法令》第十一号。
⑿陈福霖,<孩子为什么自杀>,《读者文摘》,(一九九一年三月),22。
⒀梵二大公会议文献,《论教会在现代世界牧职宪章》第四十八号。
参考书目
①甘易逢,<玛利亚的心灵生活>,《神思》13(一九九二年五月),24。
②司徒麦勒(Rev.Carroll Stuhlmueller)著,吕芬蓉译,《路加福音》;初版,(台北:光启出版社,一九七四年),60。
③教宗若望保禄二世,《「家庭团体」劝谕》;(中国主教团秘书处,一九八二年五月),31,32。
④徐可之,《由首共此心》,辅大神学丛书之廾一;(台北:光启出版社,一九八六年),114。⑤张春申,《妙音送长风—一主日福音诠释》第一辑,初版(上智出版社,
一九/1六年十一月),262—264。
⑥陈福霖,<孩子为什么自杀>,《读者文摘》;(一九九一年三月),22。
⑦梵二大公会议文献,《教友传教法令》第十一号。
⑧梵二大公会议文献,《论教会在现代世界牧职宪章》第四十八号。
⑨The New Jerome Blblical Commentary,(Prentlce Hall,Inc.N.J,1990)p.684-685.
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