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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仁大学神学论集 第106号

理直气壮的诅咒?从咏一四三谈起


何丽霞
(辅大宗研所助教秘书)
前言
    不管日换星移,多少年来,以圣咏来祈祷已成为教会优美的传统,不论感恩圣祭,或是时辰祈祷,圣咏都是不可或缺的材料,帮助今日的基督徒,个人及团体,一方面进入基督宗教旧约的脉络中,体味犹太选民虔敬的宗教心怀;一方面跳脱文化的栓格,以先贤之言传递此时此刻生活实况的感想;口诵心维之下,在基督内的我们,不论古今中外共融於奥体之内。
    圣咏内容之丰富,实在不需冗述。大部分的圣经学者不遗馀力地称赞圣咏的美丽(1),因为这部书在人的心灵陶冶上,实在发生了钜大的作用,例如圣咏中歌颂天主对人类的爱情,这种爱是白白赐给的(卅四9;八六5,15),是充满慈悲的(九十),伸展到整个人类(六五3,6;一0四;一五0 6),连罪人也不例外(廿五8)。
    天主的爱情亦唤起人一方面的答覆,例如天主请人勤修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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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五6—7;廿六3—8),要人勉修谦逊(六8—9……事实上全部圣咏所揭示的祈祷的需要都是谦逊的证据),慈爱(卅七21,26;八二3—4;—一二4,9),依赖上主,信托天主的照顾(廿三;九一)。
    然而,另有一些学者却对圣咏作者严加批评(2),认为他们传达这样的讯息:矜持己功,全靠己力(七9;廿六11;七三13),他们的谦逊只为了明哲保身,为了一己的利益,并非出於敬爱天主(十八28),此外更不断诅咒敌人,言词之凶狠,直教人胆战心惊,咏一O九甚至被称为骂人的圣咏。犹太人的自义(自以为义)倾向在圣咏中可谓呼之欲出,是否每次读到这类的诗句,就应自动把它们划分为旧约道理固有的缺点,并以基督徒的精神在原文的意义上有所变动?
    事实上,以圣咏的五大类别来说:赞美、哀祷、感恩、王国、训诲(3),哀祷圣咏中「抱怨、祈求、诅咒、信赖」的表白常能印证自义倾向的诉求。这类圣咏占了三分之一之多,鉴於这类圣咏的具体生活实况就是个人生活的不幸,所以在诗行循序展开之时,往往悲凄动人,而突然之间会冒出凌厉的狠话,在基督徒读来满不以为然的。本文希望透过对犹太人审判、诅咒观念的探讨,推敲圣咏作者这方面的讯息对今日的基督徒有何正面的价值。圣咏第一四三篇是七篇忏悔圣咏中最後一篇,诗人在迫切的困苦中,如约占一样,发出真诚的祷告,自己虽非完美的人,却没有做什麽堪当承受这磨难的事,所以在诗篇的字里行间,一会在主前俯首告罪,一会又为自己的无辜而抗议。藉咏一四三的诠释,希望能突现出本文的旨趣。
咏一四三的结构与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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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
    关於这首个人性的哀歌,有些学者认为1至6节及7至12节两个部分,可能本是两篇独立的作品(4)。
1—2 呼求上主
3—4 诗人的哀歌、悲痛与哀怨
5—6 回想天主往日的仁慈
7—12 祈求及申诉的理由
诠释
1—2    上主,求你俯听我的祈祷,
        因你忠诫,俯允我的哀号,
        我求你俯允,因你的公道!
        千万不要传唤你的仆人前去受审,
        因为活人在你面前不能称为义人。
    以「俯听」、「俯允」等呼喊及求助的呼声表达诗人在急难中的焦虑(5)。「因你忠诚」指上主对自己所作的承诺从不反悔。「因你的公道」指天主因维护正直者而作出的干预,其性质可与「仁慈」及「爱」类同(参一O三7)。「千万不要传唤你的仆人前去受审」,诗人了解如果天主要审判他,他没有能力证明自己是一个毫无过错的人。「因为活人在你面前不能称为义人」,然而,如约占一样,诗人从敌人手中所承受的磨难,远超过其罪债所应偿还的。
3—4    仇人迫害我,将我的生命压倒在地,
        置我於黑暗之中,视我与死人无异;
        我的精神在我内萎靡不振,
        我的心灵在我内渐形僵硬。
    随著诗人呼求上主的圣名後,他开始陈述自己悲惨的境况。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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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两行中,就可以发现仇敌对诗人的加害是一步步升级的,最後使他「与死人无异」。从言词中我们可以推测诗人可能是在一件诉讼上的含菟者,他被判死刑,或是被恶疾缠身——这病诗人的仇敌须负责。间接地,透过对敌人残酷的描写,诗人呼求天主的拯救,如此超越常理的暴力实在违反良知(6)。
5—6    我回忆以往的时日,
        默想你的各种奇事,
        思量你手中的作为。
        向著你,我常伸开我的双手,
        渴慕你,我的灵魂有如乾土。
    诗人再一次呼唤上主前来救助,并更强烈地表达对上主的信心,这信心是在回忆上主在以色列子民身上的化工而增强的。
7—8    上主,求你快来俯听我,
        因我的精神萎靡坎坷;
        莫要对我遮掩你的慈颜,
        莫让我像陷入深坑的人。
        赐我清晨得开你的仁慈,因我完全信赖你。
        让我认识我应走的道路,因我举心向往你。
    「深坑」指冥府,参考依卅八18,则廿六20。8节的「清晨」可与3节的「黑夜]对照。「清晨」在此有「尽快]之意,或直接指「明天」,正如列上三5—13及约卅三15—18所描写的,天主藉梦显现,天亮时得神谕者即献祭。诗人希望上主神圣的行动能尽快解除他的困呃,或者诗人希望清晨祭献时上主能在仇敌的指控中宣   他无罪,所以「清晨」有礼仪上的深意。
9—1 0         求你救我摆脱我的仇敌?
               上主因为我时常投靠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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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你教我承行你的旨意,因你是我的天主。
              愿你的善神时常引导我,走上平坦的乐土。
    9节好像是一个即时的需要,而10节则是一个永久的需要。10b指的「善神」有点近似新约对圣神的观念,在以色列历史中及诗人个人的经验中,都能藉此「神」反映天主的美善。11—12  上主,为了你的圣名,让我得以生存,
        为了你的慈爱,领我走出苦津,
        为你恩佑,灭我仇人,
        铲除磨难我的众人,
        因为我是你的仆人(7)。
    结束祈求之际,诗人提出四个理由,以证明上主应该拯救他。(1)伪了你的圣名,(2)为了你的慈爱,(3)伪了你的恩佑,(4)因为我是你的仆人。值得注意结语中「我是你的仆人」,与10节「你是我的天主」互相对应。12节b诗人向仇敌复仇的呼喊,与他在灵修上的造诣(10、11节),产生一种奇怪的对比,在优美而滋润人心的诗章中,突然窜出一个狰狞的嘴脸。事实上,在诗人眼中,让他怒火中烧的仇人,既不跟从天主的「善神」(10节b)生活,自然也是天主的仇人,天主理当铲除他们。
关于「审判」与「诅咒」的思想
审判
    审视圣咏中「诅咒」的主题时,「审判」的观念是不能摒弃在讨论之外的。诗人诅咒敌人的言词固然恶毒,但掩不住底下理直气壮的坦荡心胸,诗人所凭恃的实在教人玩味。
    千万不要传唤你的仆人前去受审,
    因为活人在你面前不能称为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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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判」的观念在圣咏中非常普遍,但如一四三中诗人已臻至新约的态度,睿智的自我认识使他们不那麽自以为是,是颇例外的。古犹太人时常期待审判的来临,认为那是欢乐的日子。
    愿万国都快乐欢呼,
    因为你必按公正审才万民,
    引导世上的万国。(六七4)(8)
    在审判中,他们的仇敌要为对犹太人所做的迫害偿债。上主是拯救者的形象,拯救弱小的人,以及在困呃中的人,为他们伸菟。
    上主求你审断我要照你的公义,
    我主,不要让他们对我洋洋得意。(二五24)
    在犹太人的呼菟中,他们以受害人的身分,求告锄强扶弱的天主,完全出於他们实际境况,在四邻压迫、颠沛流离的生活中让他们更深地依靠上主,相信天主不会舍弃他们。另一方面圣咏诗人时常表达自己的双手是洁净的,人施之於他的恶行,他从未施之於人。仇敌并非以牙还牙,把诗人施於他们的的孽行予以报复,相反的,他们「以恶报善」。所以诗人的审判观(以原告姿态出现,压迫者为被告)是建基於他与上主的关系(你是我的上主……我是你的仆人:(一四三10,12)。这是当时生活实况的反映(受冤屈、压迫),与新约中启示的新天新地(所有人都是受害的,或更好说,所有人都是被救的),自不能平行地相提并论。诅咒
 
        你这只知破坏的巴比伦女子!
        谁若依照你加给我们的灾痍,
        也照样报复於你,他就得福祺。
        谁若抓起你的婴儿幼子,
        摔在磐石上,他就得福祺!(一三七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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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一四三首圣咏颇为相似的一三七首,充满感伤的情调,在一连串使人心酸落泪的笔触後,补上上述残酷的诗节,委实叫今日的读者有点难以适从。然而圣咏中这些可怕或可憎的成分,不应试图掩饰或强作解说,另一方面,也绝不可因诅咒出现在圣经中,便以为其中所流露的仇恨心态是上主所称许的。我们必须认清两件事情:一、恨(1)啃蚀人心的恨、幸灾乐祸的根,赤裸裸的恨(1)的确存在於诗篇中;二、若宽宥它、赞同它,甚至用它来为在自己心中的恨辩护,我们便与恶人成了一丘之貉。有了这两个基本原则後,我们就可以开始看看诅咒诗中的仇恨。
    从诅咒诗句中,我们见识到你我所熟悉的恨如何淋漓尽致—一不经掩饰、毫无自觉,也毫无愧疚地抒发出来。今天,除了孩童之外,已很少有人这样坦率了。此外,这些诅咒的确残忍,但必须想想是谁使诗人落入这种光景的,他们的愤恨其来有自。根据人心的自然反应看,这是被暴行和不公激发出来的,後者才是真正错误的所在。当一个人的自由和财产被剥夺时,他的无辜与清白同时亦受戕害,他自我的命运使他丧失了爱的能力,可能馀生都会被仇恨啃噬著。所以诅咒诗呈现给我们的是人性受到伤害後的自然结果。
今日的反省
「因信称义」与「自以为义」之间
    圣咏诗人基於以色列民族与上主的盟约关系,虽然在重重打击下,仍深信公义的上主永远站在他们这一方,他们对审判的引颈企盼,其实是表达了他们对上主「嫉恶如仇」的拯救行动的信任与依靠。基於这样的审判观,他们才能在赞美的诗篇中出现诅咒的词句。
    在这个思想背後有两组概念值得检视一下。第一组是「我是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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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与「我是个义人」。在某个特定的时候,圣咏作者面对一个特定的敌人,他们会一再坚称自己是完全对的,因此他们会理直气壮地求告上主伸张正义,并「狠毒」地诅咒敌人,这都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当「我是对的」与「我是义人」混同起来时,问题就来了。在我自视为义人时,就是不再在具体的事情上判断其义理,而妄然地认为自己一切都是对的,而别人一切都是错的。「我是对的」在某些时候可以成立,但「我是义人」却是一个幻想,因为在天主面前没有人是公义的。从「我是对的」到「我是义人」虽为一步之隔,却有天壤之别。在今日多元化的社会中,不论是团体或是个人的自省中,这个向度是非常重要的,使人免於陷入意识形态的牢宠,不断检视所处之环境,不把持己见,常以新的目光面对生活。
    第二组观念是「期待正义」与「期待复仇」的混同,从某个角度来说,这与第一组是很相近的,只是严重程度有往前一步的趋势。这一组观念的混同在种族主义、国家主义、宗教狂热分子身上,最能印证。随时准备为意识形态捐躯的人,极易转为为意识形态而杀人。今日在卢安达、波士尼亚,以及北爱尔兰的问题,都已不能单纯地归类为一种意识形态下的惨剧。
    避免个人经验被绝对化,信仰扮演很重要的角色。拉丁美洲解放神学家赛贡道(Segundo)认为,信仰与意识形态有共同的理念来指导生活,但意识形态的根据只是局部价值,而信仰却以对事实的整体看法作根据。赛氏承认宗教需要意识形态,为能给生活一个具体的方向,及满全对宗教的承诺。他亦警告不能把个人的观点绝对化;这也是梵二会议的号召:各种意识形态都有其价值,因为它们把信仰与日常生活连在一起,我们应与不同意识形态的人一起寻求真理,建设社会。 
「义愤」的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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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犹太人若比异教徒诅咒得更狠毒,一部分可能是因为他们面对是非的态度较为严肃。如果我们细阅他们的咒骂,我们便会发觉。一般而言,他们的愤怒不单由於那些在他们身上所发生的事,也由於这些事显然是错的,是天主也是受害者所愤恨的;在他们心目中,「正义的上主」一定会如同他们一样憎恨这些事情,也一定会「审判」或报复这些罪行。如五八11—12:「义人看见大仇已报,他们必欢欣喜乐……如此众人都说……世上确有执行审判的天主。」由此可见,它的确与缺少义愤的纯粹暴怒不同。
    面对物质生活富饶,精神生活空虚,以竞争挂帅的社会,不同的价值观互相冲突,现代人的伦理生活处处受到挑战,「正义感」一词好像无容身之地。虽然在多元价值观的社会中,不像从前有单一的对错标准,但在「以人为重」的大原则下,政治、经济、人权……的剥削,仍有义理可寻。只是一般人普遍采取独善其身的生活政策,面对结构性的恶,不是缺乏辨识,就是觉得无关痛痒,面对个人性的恶,切身的,就自叹倒楣,反之,则冷眼旁观。犹太人表现在诅咒中的义愤,对对错的认真态度,使生活在高度分化的社会中,寻求突破冷漠与疏离的人心,提出了挑战。
结语
    即使在恶毒的诅咒中,我们仍可见到这些诗是如何接近上主,神圣的声音仍清晰可闻。我们相信天主绝不会像他们一样看待他们的仇敌,但她和诗人一样深深嫉恨著那些仇敌的罪过,天主所憎恨的是罪恶,而非罪人。圣咏虽有它残忍暴虐的一面,但上主的圣言仍然响彻这些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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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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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珍珍译 诗篇撷思 雅歌 台北 1991
黄怀秋译 圣咏心得 光放 台中1983包忠杰 诗篇注解 宣道 香港1978
王崇尧 解放神学与马克思主义 永望 台北1992
武金正 解放神学—一脉络中的诠释 光启 台北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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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佐扬 诗篇手册 香港 基督教天人社1974
C.S.Lewis Reflections on the Psalms London Geoffrey Bles 1958
George Arthur Buttrick The interpreter’s Bible New York Abingdon Press 1955
Dr.Edmund Kalt Herder’s Commentary on the Psalms Maryland Newman 1961
A.A.Anderson The New Century Bible Commentay Psalms(73—180)
London  Marshall,Morgan & Scott  Publication  Ltd
注:
(1)例如M.Steckelmacher就如数家珍地把一些圣咏的特色指出。
(2)如Duhm及龚克认为一些圣咏作者指出的天主形象偏袒一方,伦理境界过於高超。
(3)从文学观点来看,圣咏具有混合的特性,一首圣咏中可能同时含有赞美、训诲的成分。参居佛神父著圣咏——圣咏结构及意义,页185,187 。
(4) 参Raymond  Brown  The  New  Gerome  Bibical  Cornmentary  pp.550.
(5)事实上是三个不同的动词。在英文版本中就可看得出来:Hear……givear,……answer,反覆中加强地表达求助的呼声,参Ceorge Arthur  Buttrick  The  Interpreter’s  Bible pp.730.
(6)参亚一11-12。
(7)和合本11、12节翻译如下。
        耶和华啊!求你为你的名将我救活,
        凭你的公义;将我从患难中领出,
        凭你的慈爱剪除我的仇敌,
        灭绝一切苦待我的人,
        因我是你的仆人。
    与思高版本颇有出入。
(8)引文来自和合本,4b的「审判」与King James Version 及RSV也有
    “Judge”一字。思高版却译为「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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