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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仁大学神学论集 第120号

论平信送在礼仪中的讲道


王春新1
     本文作者由圣经、教会历史、教会训导,尤其是梵二之后的教廷圣部和教宗文献等各角度,对平信徒在礼仪中角色与职务做了分析,并将关注焦点放在「平信徒在礼仪中的讲道」之上;最后,提出「德国主教团的看法」及「美国主教团的指示」等相关文件,给台湾教会做借镜。
前言
    圣职人员与平信徒都分享基督司祭、先知、君王的职务。前者遵从福音劝谕度奉献的生活,后者有自己固定的生活方式,特点就是其「在俗性」。不论是圣职人员或是在俗教友,在宗教的领域中,两者都有天主的恩惠,都能藉服务天主而体验它的救恩,进而与它相遇。
    平信徒已投入教会的许多职务,尤其在教会弥撒礼仪中担任各种不同的角色,诸如辅祭员、领经员、读经员、送圣体员等。不过,平信徒在弥撒礼仪中仍是不被容许「替代」主礼者,担任讲道的角色。
    令人不解的是,主日讲道者应该都是圣职人员吗?当有特殊情况或是牧灵需要时,例如缺乏圣职人员,主礼语言不通或
注1本文作者:王春新,马来西亚甲柔教区神学修士,现为辅大神学院神学硕士班学生,现在新店中华圣母堂牧曼实习,从事青年陪伴及协助主日弥撒主楼司铎的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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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身体不适时,平信徒在经过神学和圣经训练后,是否允许或替代主礼在主日礼仪中讲道?
    基于以上的情况,本文要探讨为什么平信徒不许在礼仪中讲道,是否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协助」主礼神父讲道?
    本文将分成六大点来逐步探讨,首先是概念上的澄清;圣经中有关讲道的职务;教会传承和历史对礼仪中圣言的宣读,讲道中劝勉、鼓励会众的重视;教会训导对宣道职务,有那些指示和教导;最后,比较过去与现在教友参与礼仪的情况,而在特殊情况中对教会职务应有的协助。笔者在最后愿针对本文主题,提出一些个人反省后的建议。
概念说明
     (1)平信徒(Laity):一般谈到这个问题时,是指所有「非接首授职」(Non-Ordained)的圣职人员而言,但按梵二《教会宪章》及教宗若望保禄二世《基督信友平信徒》劝谕,指的是「圣职人员及教会所规定的修会人员以外的所有平信徒」:「他们藉洗礼与基督结为一体,成了天主子民,以他们自有的方式,分享基督普通司祭(Common Priesthood)、先知及王道的职务。他们也肩负整个基督子民,在教会及世界上的使命*。平信徒在俗是其身分的特点:他们生活在尘世中,置身于世俗事务中,天主召叫他们,要他们充沛基督的精神,以发酵的方式,在世间从事「使徒工作」3
注2《教会宪章》31;《基督信友平信徒》9。
注3请参阅:《平信徒教友使徒工作法令》2。请注意:(台湾)中国主教团秘书处编译出版的《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文献》,将Decree on the Apostolate of the Iaity译作《教友传教法令》,译法不好,也不完全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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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礼仪中的讲道(Sunday Homily):特指主日感恩礼中的「讲经」:「遵照礼仪年的程序,从圣经文词去发挥信德  的奥迹和基督徒生活的规范」4。它是圣道礼和圣祭礼之间的桥梁,带领人聆听圣言后,在圣祭礼仪中与天主交谈,赞颂并感谢天主在今天所赐的一切,并在生活中作出积极的回应5。梵二大公会议文献肯定讲道是圣道礼仪中,对礼仪所用经文的牧灵反省。它给予恩宠,因为,首先它是「礼仪行为的一部分」;其次,它「在圣经及礼仪的泉源中取材」,第三,它继续初传的工作,「传报天主在救恩史中的奇妙化工」6
一、圣经
1.旧约
    以色列人在旷野四十年,天主藉梅瑟与人民讲话:梅瑟把法律交给司祭,吩咐他们召集众人,将法律念给会众听,大概加以解释运用(申卅一9—13)。厄斯德拉担任这种聚会的主礼,他清清楚楚地读一段天主的法律,即作翻译和解释,使民众可以明白所诵读的(厄下八l—8)。厄斯德拉虽不是一位先知,而是司祭、经师,是一位钻研的圣经学家,对法律和天主的话一定有相当程度的研究。
    在旧约时代,宣读法律和先知书,亦成为重温天主子民与天主订立盟约的重要礼仪(申卅一10,13),之后的解说或讲
注4请参阅:1983年版《天主教法典》767条 1项。
注5Geoffery D.Dunn.“「Aristotle and the Art of Preaching一Fulfilled in Your Hearing:The Homily Leads To Thanksgiving”,Worship,72(1998)3,p.22。并请参考美国主教团司铎生活与职务委员会论有关:“ Fulfilled in Your Hearing:The Homily in Sunday Assembly”(Washington:US.CC,1982),p23.
注6请参阅:《礼仪宪章》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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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也是圣殿敬拜的开始,亦是敬拜礼仪中的一部分。
    谁能够在宣读法律之后,作出明确地解释天主的话?旧约中除了肋未的司祭,四大先知和十二位小先知都是天主的代言人,有非常多的机会在各不同场合传达天主的信息,并在礼仪聚会中担任主礼的角色,成为讲道者。
2.新约
    按照希腊文Оμιλια(Homily)的原意,指与某人结伴交谈讲话。应用在教会时,最初是用来描述教宗或主教在弥撒中的训话,而现在也用来指示一位圣职人员在礼仪中对福音的解释。
    新约有关天主子民聚集一起,来听人阐释他的话之惯例,必须追溯到旧约。当时会堂的礼仪聚会包括宣读法律与先知书之外,他们还选读宗徒们所写的书信7,然后有人讲道。在耶稣的公开生活中,曾在纳匝肋的会堂里先读《依撒意亚先知书》六十一章,然后在接下来的信息中宣称它本身应验了这段圣经,使听的人非常惊奇(路四  16,22)。
    在宗徒时代,有两处明显记载这种讲道的形式。第一次记载在宗十22—33伯多禄和几位约培的弟兄一起到凯撒勒雅的科尔乃略家中,当时屋里挤满了人,怕多禄一进到屋里就开口向他们讲道。第二次记载是宗廿7—12一周的第一天,保禄在特洛阿与会众相聚擘饼时,读完旧约法律书后,就向大批会众讲道,会众大为欢喜。
    从新约圣经来看,显示出作者的重点,是放在讲道信息的内容、出发点和听道后的彻底皈依,而非讲道者本身,圣经没有明显去探讨:谁有资格在礼仪聚会中讲道?不过,在初期教会团体敬拜礼仪中,亦有基督赋予的各种恩赐,如先知、司祭、
注7请参阅:哥四 16;得前五 27;得后三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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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执事、长老等,各发挥其神思与职务,为建树基督的身体8
二、教会历史中的讲道
    《宗徒遗训》(Didache)有两处直接描述讲道人的人格操守:「要恒久忍耐、心怀怜悯、诚实无伪、温和善良、并对你所讲的道理,要时时存着十分敬畏的态度。(三8)。《宗徒遗训》也提醒会众要善待讲道人:「我的孩子,要日夜记念对你传讲主的人;并要尊重他像尊重主一样」(四1)
    第二世纪中叶,殉道者犹斯定(Justin)的《第一护教论》出版,阐述基督徒每主日的礼仪聚会,十分注意圣言在礼仪中的地位,而且重视读经后的讲道:「主礼者用话语教导、劝勉众人效法圣经中的每件好事」9
    伟大教父,如Tertullian、Irenaeus、Cyprian、Orlgen都是非常重视礼仪聚会中的读经和讲道。他们以圣言的宣讲来捍卫基督的信仰,向那些从未听过主圣道的人传福音,不论在大庭广众或个别的传讲,都不遗余力。
    东西方教会的主教,如Eusebius、John Chrysostom、Augustin是一般公认的伟大讲道者。他们确信讲道的重要性,  而且是主教的首要任务。讲道是为服务天主圣言,因此讲道不能离开以下四个特点:讲道是依据圣经;讲解时简单易明;内容与生活发生关系;坦然无惧的责备人。
    中古世纪有圣方济亚西西、圣道明、圣伯尔纳德。他们革新了讲道技巧,扩大了其功能,强调「讲道者即主礼,主礼即
注8请参阅:Robert P.Waznak.An introduction to the Homily,pp、l—30.
注9 Chapter LXVII,pl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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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道者」10,重新使讲道者重视在礼仪中的角色,使天主的圣言成为有活力的11
    宗教改革者马丁路德(1483一1546):首先,他非常强调「普通司祭职」的观念,主张所有「司祭」的权利皆源于圣洗圣事,并强烈否认罗马天主教会的圣职人员「受祝圣」而有的「特殊司祭职」的传统。他较倾向于主张让所有已受洗的基督徒皆能彻底地实行其司祭职12。其次,他在 1526年发表崇拜仪式的声明(German Mass)中,不但简化崇拜仪式,而且应用通俗语,又加上新的赞美诗,强调讲道必须以基督为中心,最后使讲道重新在礼仪中获得重视。
三、教会训导文件
(一)特利腾大公会议(1545-1563)
    此会议的重点在于对付改革人士的挑战,在牧灵职务上或是教友担任讲道者的探讨上只是轻描淡写13。会议再次过于强调、重整圣职人员的功能,赋给他们以往监督及长老的职权,把信友团体的角色降底,而制定一个封建式的圣秩制度,这制度扩大了主教权能的范围,其影响压倒了其他主张信友应有普遍性的司祭职务。
    在1546年文献(Session V)有一段提醒主教们,即讲道是他们首要的任务;要求司铎在主日和重大节庆中必须讲道;修院对司铎候选人的培育,应更重视神学、圣经和宣讲的能力及技巧。平信徒是不被鼓励在主日礼仪中讲道,这是属教会当
注10“Preacher As Presider;Presider As Preacher.”
注11请参阅:司托得,(讲道的荣耀),《讲道的艺术》,12-17页。
注12请参阅:《神学辞典》536号。
注13Alberic Stacpoole O.S.B.“Revolution in the Concept of Prlesthood”.The Month(Oct.15,1982),p33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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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训道导权的范围。
(二)梵二大公会议文献(1962-1965)
    梵二大公会议公的四个宪章、九个法令、三项宣言,总共十六个文件,意识到时代的征兆,赶上时代的脚步与要求,努力革新自己,因此,文件没有太多的神学论调,反而包含更广的牧灵幅度讨论,针对教友在教会、世界、社会的角色与福传使命,并且教友与圣职人员在教会职务中,分担救恩工程的使命,彼此扮演更积极的角色。例如讲解要理、照顾人灵、主持礼仪中某些任务、管理教务等。
梵二对礼仪中的讲道非常重视,因为讲道是「礼仪行为的一部分,……是传报天主在救恩史中的奇妙化工,是耶稣基督的奥迹临现于我们中间……即使在没有司铎的地方,也应提倡圣经诵读,但在最后的情形下,应由执事本人或由主教委派另一人来领导」14
教会的传教特质和圣职人没的首要任务,就是宣讲天主的福音15。尤其是在教友聚会的「主日及法定庆节弥撒内,无重大理由,不得略去讲道」16
会议文献中没有明显禁止平信徒在礼仪中的讲道,不过,却一再强调「教友由于分享基督为司祭、先知、君王的职务,他们各按其身分在教会、世界上向人宣讲福音,以福音精神改善现世秩序,……为人灵的救援服务」17。教友应随时、随地以生活行动为基督作见证。
注14请参阅:《礼仪宪章》35,52。
注15请参阅《教会宪章》25,28;《主教牧职法令》12;《司铎职务与生活法令》4。
注16《礼仪宪章》52。
注17《平信徒教友使徒工作法令》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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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廷圣部和教宗文献对礼仪中讲道的指示
1.《弥撒经书总论》(1969,04,03)
在圣道礼仪中所读的天主圣言,是为任何时代的任何人,并应为会众所领悟。耶稣籍圣言、讲道者的口亲临于会众之中,因此,讲道员是礼仪的一部分。此神圣的任务「通常是主祭的职务」(42号),这意谓礼中的讲道,通常保留给圣职人员,但在特殊情况时,平信徒也扮演重要的角色。
2.Ministeria Quaedam(1972,08,15)
梵二以后,教宗保禄六世发布宗座信函:《某些职务》自动谕18,论及小品,尤其是「读经职」和「辅祭职」。从此,以上两种职务有了独立性和固定性,同时也可授予平信徒,虽然仅授予男人的可能性。主教会议的教长们表示愿意重新考量《某些职务》自动谕的限制,同时注意到地方教会目前的做法,尤其是平信徒在教会职务中的功能,澄清「圣秩」(Orders)和「按首授职」(Ordination),以及「职务」(Ministries)和「任命」(Installation)的澄清,并且指出选择领授每种职务者所该有的标准。
主日礼仪中的讲道之职务,无法为「非按首授职」的平信徒所取代,因为这是圣职人员从耶稣那里得到任命,宣讲他的无上尊高圣言。
3.「儿童感恩祭指南」(1973、11、01)
圣礼部没有忽略成人在儿童感恩祭中的角色,强调成人不是旁观者,鼓励他们分担各种职务,应陪同孩童一起祈祷,并在有需要时给予协助,甚至在主礼「宣读福音后,特别是当司铎不太了解儿童的需要时,可以由一位成所人讲道;但必须按
注18资料取自John M.Grondelski, “Lay Ministries?A Quarter Century of Ministeria Quaedam”,Irish Theological Quarterly,63(19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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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职部的规定,事前需征得本堂司铎或圣堂首长同意」(24号)。
4.《天主教法典》(1983.02.07)
    《法典》一再肯定基督信徒有「义务及权利,努力使天主救世的福音,尽快传给普世各时代的人。(211条)。提醒「平信徒因着入门圣事的要求,应藉言语和基督化的生活榜样,做福音喜讯的见证人;也能被召与主教和司铎合作,执行圣道职」(759条)。平信徒,如在某些情况下有此需要,或对特别情况有益,也可在教堂或圣堂讲道,但应遵照主教团和 767条1项的规定(766条)
    有两点指示清楚地规定:礼仪中的讲道是为圣职人员所保留;不过,平信徒在特殊情况中于礼仪中讲道,必须由当地教区主教自行判断与规定。
5.《基督信友平信徒》劝说(1988.12.30)
    梵二大公会议所推行的礼仪革新,使平信徒更强烈意识到礼仪的举行,不但是圣职人员的神圣行动,也必须是整个会众行动实际的参与。此劝谕重申大公会议有关平信徒的职务、职位和角色。虽然教会内存在着不同的职务,每人扮演的角色不尽相同,由于入门圣事的特殊圣召,平信徒都分担耶稣基督大司祭、先知、君王的职务。
    这篇世界主教会议后的宗座劝谕,大量参考梵二大公会议文献,不但富有现代特色,同时保持先知性意义,对今日的情况,给予答覆。实际上,教会面临的挑战是:如何用具体的方法,把大公会议所表达有关平信徒身分的丰富「理论」,变为教会真正的「做法」
    教会种种的职务不单靠圣职人员,也要靠所有的平信徒来完成。牧人们可按教会法的规定,将某些职务交付给平信徒。不过,即使平信徒担任这些工作,并不使他们成为牧职,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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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职是圣职人员的工作,是那些由于圣事性的「按首授职」的圣职人员的工作。
    劝谕笼统地分别被祝圣的圣职人员与「非按首授职」的平信徒职务,没有明显而具体地指出教友在礼仪中担任的角色与职务,亦未指出教会目前的做法、出现的特殊情况,或为选择领受每种职务者所该有的标准。只是消极地提醒牧人,当授予平信徒职务、职位及角色时,必须非常小心根据洗礼的来源,而且应避免轻易的滥用推定「特殊情况」或「必要的填补」19
6.新编《天主教教理》(1992)
    教理共分为四卷,其中卷二有关「基督奥迹的庆典」的第二部分中,有相当的篇幅教导有关感恩圣事的庆祝。不过,此卷只有两条直接对礼仪中的讲道有比较清楚的肯定,圣道礼仪是庆典中不可缺少的部分(1154)。宣读圣经以后,接着就是讲道,劝勉众人接受圣言(1349),感受耶稣亲临于会众中,而且要对耶稣的邀请在生活中作出回应。
    教理中没有指出礼仪中的讲道是否可由「非接首授职」的平信徒担任,只有提及「圣职人员的讲道,就是宣读圣言后的延续」(1154),他的责任是让信友对天主的圣言作出回应,进而在圣祭礼仪中献出自己作为活的祭品。
7.「有关非晋秩信友协助司逐圣职的某些问题」训令(1997.08.15)
    教廷六个圣部、两个委员会,由教宗特别批准,联合发此训令。其实,训令的目的,只是对许多主教、司铎及平信徒向罗马部会提出的急迫问题,提出明晰的、权威性的回答,他们对堂区及教区层面「非按首授职」平信徒的新「牧灵行动」,寻求澄清。
    此训令不讨论平信徒在教会中的角色,及在神学和牧灵上
注19请参阅:《基督信友平信徒》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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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富藏,因为《基督信友平信徒》劝谕中已广泛讨论。事实上,平信徒不断被邀请积极地参与教会礼仪、宣讲天主圣言、教理讲授、管理教务等,他们无论在属灵方面,努力把基督的讯息和它的恩宠带给人们,或在现世层面,以福音的精神渗透并改进俗世的现实,都有极大的贡献。
    训令肯定教友在教会职务中所担任的角色:圣道职、特殊送圣体员、对病患的使徒工作、圣洗的施行、证婚、主持殡葬礼,尤其无司铎在场举行的主日礼仪,「非按首授职」的平信徒对圣职人员在牧职上的协助,有非常正面的发展,并带来丰富和具体的成果。不过,训令提醒信友,即使在极度缺乏圣职人员的情况下,「按首授职」的司祭是绝对不可替代的,「非按首授职」的平信徒只能是「协助」,并不等于「替代」圣职人员的公务司祭职。
      训令对礼仪中的「讲经」有非常清楚的规范和指示,以下简述其五项指示:
l项:「讲经」是最卓越的宣讲,同时也是礼仪一部分,因此:
    a.感恩圣祭中的「讲经」,应为圣职人员、司铎或执事保留,排除「非按首授职。的平信徒,即使他们中,以「牧灵助理」或传道员身分,负责某种团体或族群。教区主教不能有效地豁免此法定规则;
    b.先前允许「非按首授职」的平信徒在感恩祭中「讲经」的一切规则,都应依《法典》767条1项视作被废除;
    c.在某些机会中,让修士或非圣职的神学生「讲经」的做法,是不允许的。实际上,「讲经」不应被视为未来圣职的一种训练。
   2项:在特殊的机会(如修院日、病患日等)所举行的圣体礼仪中,为使人更了解礼仪:
a.  某种形式的讲解,包括个人的见证(testimonies),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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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的,但要符合礼仪的规则;
    b.这类讲解应被视作为阐明主礼司铎已作的「讲经」,所采用的方法;
    c.「见证」或「讲解」不得与「讲经」相混淆。
     3项:在「讲经」时,有时应用「对话」作为说明的工具是可以的,主礼圣职要明智地照礼仪规定运用它,同时不得将「讲经」的义务授权给他人。
     4项:感恩圣祭以外的「讲经」,可由「非按首授职」的平信徒担任,但只能在法律明文许可的情况下,并在遵守所有规定下,可以为之。
5项:「讲经」绝不可委托给已失去圣职地位的司铎或执事,或已放弃圣职的人去做。
四、教友在提仪中的角色与职务20
(一)过去情况
    梵二礼仪改革以前,以感恩祭为例,是由一位司铎圣职来主礼一切,因为教友不懂拉丁文,从礼仪开始到结束,皆由主礼一手包办。礼仪完全属于圣职。圣职人员与平信徒形成对立与隔离;圣职主动,教友是被动的。举行礼仪时,教友不允许登上祭台,更不必说上台讲道或见证天主的圣言。圣职与会众的位置明显分开。在这样的情况下,举行主日礼仪聚会,会众当然没有办法完全主动、有意识地、各按其分地参与感恩圣祭。
注20有关过去与今日教友参与教会职务的历史沿革,可参阅:胡国桢,(教友分享(担)教会职务的兴衰史),《神学论集》109叫  10期(1996秋、冬)333—338及 483—50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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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目前实况
    梵二大公会议是一个牧灵性的会议,针对教会当时的趋势,提出一些牧灵准则及方向。其中最明显的就是《礼仪宪章》。
    会议所要求的礼仪和组织上的革新,使我们对教会内服务意义的看法有了改变。礼仪再也不是恒久不变的,必按照时代之需要而重整、分权、多元化,看地方教会和民族的特性来安排礼仪;以牧民为大前提,使教友生活更深入礼仪的核心,强化并革新其祈祷生活。
    梵二以后的礼仪改革,使以前集中在单一司铎圣职身上的许多职务,重新分配在许多不同的人身上,更多人投入教会职务,分工清楚、彼此联系、发挥先知、王道和司祭的功能。目前教友已投入教会的多数职务:例如读经员、领经员、送圣体员、圣咏团、服务人员……等,致力达到参与礼仪的完美境界,与礼仪的主更密切结合。 
(三)特殊情况
    以上的教会训导文件,为让「非按首授职」的平信徒在礼仪中讲道,都必须附带条件,尤其是最近教廷八个圣部联合发《有关非晋秋信友……》的指示,更加坚决、清楚,似乎没有所谓的特殊情况。不过,笔者愿举例德国和美国主教团、台湾花东教区针对平信徒在礼仪中的讲道,按照当地的牧灵特殊情况,提出一些指示,以供参考:
1.德国主教团的看法21
    在新法典(1983)公布以前,主教团还是得遵守旧法典(1917)所规定的一切有关宣道的职务。旧法典非常清楚地规定,礼仪中的讲道不管是基于牧灵情况的需要,都必须是保
注21Editors Joseph A.Komonchak.The New Dictionary of Theology,p.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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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圣职人员。德国主教团基于圣职人员的缺乏和牧灵上的迫切需要,向圣职部请求宽免,允许平信徒在礼仪中讲道。
    主教团针对《儿童感恩礼指南》(1973.11.01)所强调:主礼「宣读福音后,特别是当司铎不大了解儿童的需要时,可以由一位成年人讲道;但必须按圣职部的规定,事前需征得本堂司铎或圣堂首长同意」(24号),提出正当理由的反驳。焦点在于天主圣言已完整的传播出去,使人更能了解天主的话语,不在乎讲道者本身。
      最后,教廷圣职部给予西德主教团权力,允许平信徒在礼仪中讲道(1973.11.20批准,1977修订)
2.美国主教团的指示(1988、 11、0622
    「美国主教团针对《法典》766条,有关平信徒,在某些情况下有此需要,或对特别情况有益,也可在教堂或圣堂讲道,做出具体性的回应与指示。对「非接首授职」的平信徒在礼仪中讲道,有更弹性的解释和容许,例如弥撒结束前的领圣体后经或在是主礼降福以前,可容许教友前来见证或是分享。其实,宣讲福音是基于实践当初领受入门圣事的使命,分享司祭、先知、君王的职务。
    这个指示的目的是非常有限的,必须回到各教区主教自己决定,以自己教区的情况,拟定有关平信徒在礼仪中讲道的准则。以下十一项指示,以资参考  :
1.基督徒有权利由教会的牧人,领受教会精神财富的帮助,尤其是天主的圣言和圣事(《法典》23)。不过,如在某些情况下,或对特别情况有益,教区主教可以邀请平信徒,在圣堂或教堂讲道(《法典))766)。凡是回应了此
注22译自:U.S、Bishops Meet,“Guidelines for Lay Preaching”,Oringns,18(Dec,1,1988),p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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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灵需要,而在教会中从事讲道的职务,应该受到教会团  体的欢迎和感恩。
2.平信徒讲道的源头来自于入门圣事,并需符合《法典》和这指示的要求,可以执行讲道的职务。教会传统关心平信徒讲道者的资格,他们必须是善度良好的基督徒生活;教堂的活跃分子,敏感于团体的需要及忠于教会领导人和教会训导权;拥有坚固的圣经、神学、传统和礼仪基础;善于沟通,运用语言技巧,有充足的时间和能力准备好这项职务。
3.今日圣神在教会中行动的标记,就是平信徒活跃于各种形式的使徒工作,加增对圣经和神学的认识。因此,有许多堂区或团体中的平信徒,当情况需要或蒙圣职人员的邀请时,可以被召讲道(根据《法典》766)。
4.度奉献生活者,因其本身对天主的奉献,应以特殊方式为  福音作证(《法典》758—759);在某些机会中,应鼓励修生、执事、司铎讲道。
5.平信徒被教会当局,不论是教区主教、堂区主任或圣堂住持,邀请并允许在教堂或圣堂中讲道。但此权利是教区主教所保留(《法典》756.2;《教会宪章》28)。
6.教区主教可以针对有关平信徒讲道,为自己的教区提出一套符合主教团指示的标准(《法典》766;772.l)。
7.有些平信徒,不论是基于牧灵的需要或是缺乏司铎为由(《法典》517),长期间或短期被邀请向基督徒讲道。这一切讲道,都必须按照普世与特殊法行使之。
8.感恩圣祭以外的礼仪庆祝,为了牧灵的需要,尤其是当司铎或执事不在场时,平信徒是可能被邀请讲道的(《教会宪章》33)。
9.当平信徒被邀请在礼仪中讲道时,主礼应在讲道前,当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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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福讲道者。可用以下祷词:「愿天主充满你的心和口舌,使你堪当宣讲*的话。因父、及子、及圣神之名」
10.有效的讲道必须敏感于天主圣言,它含有祈祷的精神、不断研习和包含使徒生活的因素,并且熟悉于团体经验与信仰需求。 
11.平信徒被邀请在礼仪中讲道以前,不论是合法或在特殊情况下,必须注意以下三点:他/她是否有资格满全法律对讲道的要求?此邀请是否对教会有需要或益处?团体是否欢迎被委任的临时讲道员?
3.台湾的情形
    以花东教区为例:因为教区神父的缺乏,堂区牧灵工作多数落在巴黎外方传教士和白泠外方传教士肩上。年迈的神父身兼数个本堂的职务,他必须长途跋跛、穿山越岭到达一个偏远地带的部落,行圣事,救灵魂。教区开设「义务使徒」训练班,培训专职传道员或义务使徒。他们接受严格的陶成后,接受教区主教的差遣从事特定的使徒工作。
    花东地区的圣堂无法每主日都有神父主持感恩祭。因此,传道员或是义务使徒在无神父情况下的堂区,或是当主礼神父身体不适时,主持圣道礼,而后宣读神父为信友团体已准备好的讲道有23。如果可能,传道员可以在礼仪中,请模范教友前来做生活的见证。这应该是「协助」神父,并不等于「替代」。
反省后的建议
    平信徒在礼仪中的讲道,是属教会训导权的约束。平信徒虽然不被鼓励在礼仪中讲道,其实仍可在许多方面发挥其普通
注23请参阅:汪德明、(使徒训练工作的精神和经验)《福传文集》1987,1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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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祭职的功能:恭读圣言、协助司铎分送圣体、教理讲授、协助堂区行政管理,这都是每位教友积极参与教会职务的机会。
    以下笔者建议平信徒,对主日感恩祭中的讲道,给予积极回应:
1.成立堂区圣言智囊团:提供主礼神父一些对讲道的具体看法与建议,协助主礼准备主日三篇读经的道理,激发讲章的灵感,这一切讲道的准备,都必须与教友生活有密切的关系。  2.假如神父真认为需要教友来做见证,那么,至少宣读福音后,要约略说明其中的要义,之后才请教友前来做见证。见证后,神父要将教友的见证和刚才所读的福音融合一起,说几句话以鼓励教友,这才算结束了这篇道理。
    平信徒不论是否被邀请在主日礼仪中讲道,交由当地主教团去做决定。不过,教宗鼓励参礼的平信徒,不管在礼仪中担任什么职务或角色24。都有义务协助整个圣道礼仪表达天主圣言的临在。
注24Pope John Paul II “Dies Domini一Observlng and Celebrating the Day of the Lord”,Origins,28(July 30,1998)9.p.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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