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会需要更多的想peterpan一样的有思想有头脑的神职教友。 这样方济各就不敢为所欲为。 它的政治抱负不能通过出卖主的教会得逞,更不能通过迫害中国教会来得逞。
panpeter是一个走火入魔的钻牛角者
严肃反驳《汤汉枢机:从教会学角度展望中梵交谈》 ——教友panpeter 在《汤汉枢机:从教会学角度展望中梵交谈》一文中,论述了中梵关系的相关理解与构想,其中内容在表面上看起来有那么一些理性,乍看之下很容易令人迷惑,并可能得到一定认同。但是,如果认真的全面思考一下,就能发现很多不足与错误之处,首先,汤汉枢机在“主教任命权”所涉及的神权原则上就没有坚守必要的护教底线,基本上认识不到当中的严肃法理问题,这是最主要的硬伤与错误。其它次要的错误问题在后一部分也会有所讨论。 关于主教任命权的核心问题: 关于主教任命权及其背后教权的法理关系问题,在外人看来,这可能只是中方从天主教内部分割掉最终任命权之前的人选提名权部分,好象问题不大,因为这些经过中方甄别认可的主教人选是否会得到教廷选定并最终成为主教,其决定权还是掌握在教廷手上,这问题很大吗?外人出于盲目或者恶意肯定会认为没问题。但是,对于教会内部立场上的法理逻辑来说,这样真的等于是教权完整性被严重分割破坏和侵犯,因为教会将失去相关神职圣召源头上的自主选择权,这其中的重点就在于圣召人选上的自主选择权被外来意志所破坏和架空,是教权意志的相对丧失。 如果说,教廷只能被动的从经过中方所选择并提名的人选范围当中去选定自身中意的主教人选,那么,这等于是人选环节上相关教权意志行使权已经被人为破坏和窍取,等于是将教权意志的控制权从教廷手中转移到中国政府手中交由其掌握,虽然只是涉及到人选环节这一部分,但那部分权力也是属于整体教权是否得到有效行使的必要性部分。其实,就算只是部分人选的控制权也是无法容忍的,何况还是全部人选的控制权呢?因为这种涉及选立神职的教权也必须是完全属于教会内部的意志,这完全是出于教会所信仰的天主在神权意志上的教导原则,教权绝对不可能交由教会外部权力意志去加以干涉或者控制,否则将构成对于天主神权意志的不敬及侵犯,也构成对教会层面的教权意志的分割性破坏与侵犯。 而且,这也会涉及圣召人选来源条件上的有效性与合法性,这主要是指主教人选必须具备令人可信的必要能力,同时其圣召的意志来源必须是出于正当响应天主的牧养责任召唤,而不能是与此无关的其它外部意志的动机,这是为了防范撒旦意志对教权的侵犯与利用。关于圣召来源的有效性与合法性是后续主教人选得以确立之前的绝对必要条件,如果这些前提条件不能成立,则后续步骤也就无法继续成立。 所以说,在主教人选环节的背后隐藏着极为重要的法理关系,其中不但是涉及到现世教会和教廷管理层的相关教权及其护教责任,在源头关系上又涉及到天主神权是否能够有效结合并临在于整个教会教权上的重要机理。教会权力绝对不可能脱离于天主神权的意志而独自存在于这世上,脱离于神权授权支持的教权将仅仅是一种无关于神权的世俗权力,将是对天主神权的破坏与侵犯。因此,教权行使意志上的完整性和自主性是极其重要的,教会管理层对教权自主性与完整性的绝对行使以及维护,其背后原因正是为了保证天主神权的绝对行使,教会管理层绝对不应该无视这一层极为严肃的法理关系,这是为了保证并证明天主神权相对于整个教会的有效授权关系。 从原则上去说,主教任命权的相关行使意志来源绝对不可以来自于教会外部,必须是完全出自于教会内部配得上此正当权力的管理层,虽然耶稣基督明确授权宗徒们全权管理并使用被授予的神权,但却不是说宗徒们在接受这种管理权和使用权之后,还有进一步超越于天主意志之外的非法处置权:比如说违反天主意向私自将教权分享或分割出一部分交给教外之人管理或使用,这是绝对不可能得到天主允许的一种非法权力转移。一旦教会管理层这样做,就等于是在守护神权责任上的严重过失。主教任命权的法理关系及其要害即在于此,其使用逻辑必须完全符合启示教义的原则。 再说,耶稣基督所建立的教会原本是一种出自于天主神圣意志之上的圆满宗教,并非是一种借由人力意志所自造的世俗宗教,天主神权原本就是一种完整的权力,绝对不是一种残缺不全的权力。进一步说,真神天主即不需要也不可能允许被造的人类再另外为他的神权去添加半点法理支持,就是说,绝对不能寻求外部的世俗权力去为教权再次添加授权。就连在圣经上出于人心意志去添加一个字都不可以,又什么可能允许外部权力去为神权本身再另外添加世俗法理支持呢?要是那样想的话,就等于是完全否定了天主神权的完整性与神圣性,是对全能天主的亵渎与侵犯。真神天主岂容人类意志去质疑他的神权,又岂容世俗权力意志去窍取并接管他的神权。 当教会内部行使教权时,绝对不需要也不能去征求任何教外人的同意,同时不能将教权联合于外部世俗权力与教外人一起使用。正所谓:凯撒的归凯撒,天主的归天主。这主要是指“主教双重承认”的相关认识性错误,双重承认的现有模式仍然是非法及错误的。只有教会内部单方面的自主承认及祝圣才是合法并完全纯正的,必须坚持拒绝外部权力所加以承认的祝圣名份,这样才可能去接受纯正的由教会内部单方面全权选立的祝圣身份。如果是先被外部权力单方祝圣,就要先放弃此祝圣身份,才可能再从头去接受教会内部单方面的自主祝圣;如果是已经先由教会内部单方祝圣,然后再去增加接受外部权力的非法承认或祝圣,那就等于是破坏掉原来合法的教会内部祝圣身份,还是必须再放弃掉外部的祝圣名份,才可能借着宽恕净化去恢复原有的内部合法祝圣身份。 对于神权及教权的法理分析主要就是以上内容,教权出于神权的授权支持,教权是指教会对于神权的使用权及管理权,教会在接受基督授权以后还同时产生相应的护教责任。因此,在责任上教会自身绝对不能允许世俗权力意志去窍取或分享教权的权柄,那样等于是允许世俗意志去向全能天主争权或分权,是去挑战天主的权柄,并去得罪于天主,也是允许撒旦间接利用世俗意志去侵犯天主神权。这样岂不是一种很明显的错误吗? 本来,分析到此时,已经完全否定了当前中梵协议意向模式中的可行性,无益的谈判是没必要继续的。但是,如果说教廷还要一意孤行的去继续完成这个意向协议呢?那我也不妨继续进行后面这些本来多余又无益的相关分析吧。 (待续)
出谷纪。天主领以色列人出离埃及进入旷野,天主命以色列人给祂建房屋圣所。住的地方有了。天主开始向以色列人要吃的喝的衣食住行钱财全要,亚郎及其子孙是给天主做饭的厨师(奉献祭品的司祭),天主还用制定法律的方式向以色列中的罪人要更多的祭品,由于法律定的太苛刻,所以在以色列中没有不犯罪的人,犯罪就得献祭品。 另外天主特别爱干净所以要求以色列人也要爱干净。
不好意思,有反应说看不到我在主页上的文章,转进论坛也看不到,我特意将其分3部分连载到回复栏上。
警惕:远离中梵意向协议里通奸而私生的“怪胎主教” ——教友panpeter 关于将来教廷与中共通过分享教权协议而被选立出来的主教,因为他们从源头上根本不是被选择于天主的神圣意志之中,所以永远是属于不合法的怪胎主教,永远是属于不神圣的怪胎主教。即使教廷强行祝圣了他们,也改变不了这一层借着与外人分享教权而通奸孕育的恶性怪胎关系。因为这种怪胎主教在选择源头上并不是出生于天主的神圣意志,所以他们不可能成为天主的神圣主教,只能作那永远被天主厌恶的怪胎。 他们只是出于教廷违反神意后私自越权分割教权给敌基督者——并且又与世俗权力通奸结合私孕的怪胎私生子,出于他们的敌基督意志来源,根本不配享有神圣的教会主教地位。中梵意向协议中的这种主教,其法理身份与地位就是一个通奸而生的流着敌基督意志血缘的怪胎主教。 这种互相分享对方权力意志的协议关系已经不再是单方面的被强奸,而绝对是教廷要背离天主意愿主动去与敌基督的中共权力通奸。 以前的教会从来不愿意分享教权给中共,那时中共就强行的单方面自圣了很多非法主教,并强行安排这些单方面私圣的非法主教去控制地上教会,这种单方面强制行为在实质意义只是一种强奸。 但是,现在教廷要主动把天主不允许外人染指的教权私自分享给教外人一起使用,双方共同使用内部教权去选立主教,这就等于是教廷背着天主的意愿私自与中共通奸。因为这是一种双方互相同意的非法分享行为,所以是通奸。而强奸只是单方强制行为,另一方是不同意。 记住,被强奸者永远是无辜的人,他们是无罪的,他们的灵魂与精神仍是洁净的,只要被强奸者认识到强奸行为是非法及罪恶的。所以,这种被强奸而生的主教,只要在意志上不愿意主动与中共发生关系,只要是愿意真心忏悔就有可能得到完全净化。然后,可以再度从头去有效的接受神召,并从头得到只属于教会内部有效的单方面神权祝圣。 对应的说,就算是那些通奸而生的怪胎主教,只要他们不愿意主动接受教廷与中共的选立及授权意愿,并且他们愿意主动放弃这种“怪胎主教”身份,那也可以算是无辜的,本身仍然是无罪洁净的。关键是必须认定通过中梵协议分享教权是非法及罪恶的,绝对不可接受教廷这种分享神权的使用权给敌基督者的非法卖权行为。 对于中梵双方意向协议通奸后所生下来的怪胎主教,那只是不属于天主血缘的非法私生子。他们只是借由敌基督的无神论政治意志而生于教廷手中的非法主教,再试图借由教廷强行祝圣而变成具有天主名份的内部儿子,试想一下:天主岂会接受敌基督的无神论意志所选择的主教?当今教廷真是一群废物领导,他们的神学教导应该是废弃不用了,教会主教是属于神圣救恩的灵魂牧人,岂能出于敌基督者的选择意志? 将来,要是有这种以双方协议通奸关系选立出来的主教真正进入中国教会掌权,我会严肃表示绝不会承认,并表示抗议,就算教廷公开命令我去承认并支持他们,我也不会服从。 有良心有信德的人都要当心了,不要与这种“怪胎主教”发生任何身份联系,如果他们掌管哪个教区,就永远离开他们,可以到地下教会去独自过信仰生活。如果本教区找不到地下教会就单独过信仰生活,告解可以找其它教区,如果整个中国都是这种怪胎主教,又没有地下教会的神父帮忙办告解,那就当自己是一个孤独的信徒,只要真心实意忏悔就行,天主自会宽恕。不要理会教廷要求我们承认这些怪胎主教的命令,因为教廷的这种指令只是出于一种非法分享教权给敌基督者的越权行为,天主不会把我们的抗命行为当成有罪,反而还是一种见证并彰显信德的好行为。 记住圣经说的:凡是坚持信心到底的必定得救。当然,也不能搞任何分裂行为,教廷就算犯错了,但仍然是耶稣基督所确立的教会合法代表,在末日审判来临之前,无论是绵羊还是山羊,在名份上都是同属于一个普世教会之内。 (补充):还有一点也很关键,双重承认的现有祝圣模式本身仍然是非法及错误的,只有教会内部的单方承认及单方祝圣才是合法纯正的,必须坚持先放弃并拒绝外部权力所承认的祝圣身份,才能去接受纯正合法的由教会内部单方承认的祝圣身份。如果是先被中共祝圣,就要先放弃原有主教身份,才可能再从头去由教会内部自行单方祝圣;如果是先由教会内部单方祝圣以后,然后再非法接受一次中共的承认及祝圣过程,那就是等于破坏掉原有的合法祝圣身份,还是必须要绝对放弃中共的祝圣身份,才可能借着宽恕净化再度恢复原有的内部单方面祝圣身份。 2017.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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