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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孝敬”的法律需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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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3-07-05 17:43:02 发表
这种法律无聊,年轻人南下北上,大跃进,老板不让请假。春节回家火车票难买,挤死。其他时间想回家,老板不给假。什么孝顺,回家就孝顺了?不回的呢?当神父的,东北派到了西南,回不了,也不孝了。那么你们GCD当兵的呢?也常回家去了吗?真无聊的法律,大多数家长没意见呢。都什么啊?无限放大某些事件。好像,70后80后90后都是畜生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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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3-07-05 17:33:02 发表
对真正的天主教友而言,孝敬的法律是最低要求!我们当然要按照天主十诫,圣教

四规的要求去做了,孝敬父母是理所当然的,无上的光荣!就如同圣经上所讲梅瑟

的律法做为信仰天主的以色列人是最低要求,最高要求是信仰神圣的无穷美善的天

主,也就是信仰耶稣基督所给我们的恩宠和光荣!那么做为社会日益堕落的今天中国社会,对非天主子民“孝敬”的法律就是十分必要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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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3-07-05 13:38:01 发表
GCD的干部信仰的不是赵启正所讲的文化(文化信仰),也不是马克思所讲的共产主义,他们信仰的是金钱、权利、地位、名誉、美女。看看接连落马的二位铁道部长刘志军、刘铁男,雷政富等21位重庆高官,他们可都是GCD的高级干部,可都是有着马克思的共产主义信仰,或者说有着赵启正所说的文化信仰,还有着赵启正所说的良心在监督者他们。被曝光的干部接二连三,没有曝光的干部又有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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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3-07-05 12:21:43 发表
中国在无神论、唯物论的统治下走过了60多年了,社会道德和人文伦理已经走到了很低下的地步,良好的道德和伦理快要丧失殆尽了,所以现在把“常回家看看”规定成法律条文了,这也是只有现在的中国才会闹出的国际性笑话。
无神论、唯物论不承认神的存在、不承认灵魂的存在、甚至于不承认良心的存在,在这样的指导思想、哲学理论所控制的学校里念书长大的我们当然只会顾着自己了,哪里会常常感恩父母,哪里会常回家看看呢!
现在的中国不缺钱、不缺文化,缺的是信仰,宗教信仰,对神的信仰。灵魂、良心是在承认神的前提下而存在的。道德和伦理是建立在灵魂和良心的基础之上的。
赵启正认为中国人有文化信仰,文化怎么能成为一种信仰呢?说文化是信仰,这太牵强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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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3-07-05 10:55:29 发表
只是这一代老人是否懂得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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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风尘雅客
2013-07-05 09:37:37 发表
用法律来规定孝道(道德)强制执行,可见社会风气和道德崩溃已经到了何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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